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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以下簡稱“創模”)活動為市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在“創模”過程中,我市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居民環保意識不斷增強,城市環境質量穩步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文明程度和綜合競爭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在獲得“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稱號之后,我市繼續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的原則,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增強可持續發展動力,提升生態文明水平,以鞏固和深化“創模”成果為契機,實施“創模”鞏固提高計劃,強力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2012年市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鞏固提高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各項考核指標較有所提高,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二、工作進度安排
(一)完成“創模”持續改進規劃編制工作
按照《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規劃編制大綱》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關于進一步強化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示范帶頭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訂完善《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持續改進規劃》,組織相關專家對規劃進行評審,提請環保部進行最終評審。爭取6月底前通過環保部評審,報請市政府印發實施并掛網公示。
(二)成立“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要求,成立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的領導和工作力度,明確責任分工,建立統一高效的指揮體系和工作機制,強化督辦考核。按照規劃和指標要求,制定“創模”目標責任書和各項工作計劃。
(三)分解“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目標任務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與管理工作辦法》要求,根據《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持續改進規劃》制定《市“創模”持續改進規劃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度要求和落實措施,與各責任單位簽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目標責任書,將各部門的指標具體化,并要求各有關部門按照“創模”鞏固提高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
(四)組織實施
按照“創模”第六階段指標全面開展鞏固提高工作。(各單位具體任務分工詳見本文第四部分)
(五)檔案整理和總結階段
各有關部門對照“創模”第六階段指標和2012年工作計劃進行全面總結,完成2012年工作總結報告及年度檔案、資料和統計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報“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模辦對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核。
三、機構設置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與管理工作辦法》要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簡稱“創模”)周期為5年,為做好我市創模復審工作,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創模”工作成果,鞏固提高我市環境質量,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充分發揮環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任務及分工
市環保局:
1、編制《市“十二五”減排規劃》。制定并公布2012年總量控制和污染減排計劃或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將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完成啟元藥業、泰瑞制藥、伊品生物自備電廠爐外脫硫改造;實施電投西夏熱電有限公司脫硝改造和煙氣旁路取消;完成美潔紙業廢水處理工程提標改造項目;完成賽馬水泥2500噸/日熟料生產線低氮燃燒改造及賽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噸/日以上熟料生產線脫硝改造前期準備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區下達的總量控制和污染減排任務。
2、完善以預防為主的環境風險管理制度。檢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與應急處理制度執行情況,對重點風險源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完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按照《市環保局應急裝備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救援網絡體系;制定市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并開展2次演練;做好輻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繼續保持全區第一的水平。
4、實施大氣聯防聯控行動計劃,深化工業顆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電、水泥、化工企業粉塵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對不達標企業實施限期治理;與市建設局聯合開展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治理;與城管局聯合開展道路揚塵治理;拆除禁煤區范圍內燃煤小鍋爐;嚴格執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辦法》,清理違建煤場,嚴格控制新建燃煤鍋爐;強化賀蘭山沿線采石場、采沙場的治理,降低區域揚塵污染。
5、加大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鞏固永寧縣水環境治理成果,加大賀蘭縣水環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溝水質進一步改善。
6、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農村污水設施7座,增加農村污水處理能力1000噸/日;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體系,加大監察力度。
7、進一步提高環境質量監測能力。建立完備的水質安全監測體系,加強飲用水源地水質全監測、全分析;完成黃河水質自動監測站項目建設;每半年開展1次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做好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的升級改造工作,具備監測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監測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和餐飲業油煙噪聲監管。針對市民投訴熱點,集中開展專項整治,打造餐飲環保達標街區,重復投訴率下降5%以上。
9、對涉重金屬企業強化監督性監測和檢查力度。每兩年進行1次強制清潔生產審核;10月底前完成華夏電源有限公司污水處理擴建工程、靈武市制革廢水集中處理工程等4項重金屬綜合治理項目;建立涉重金屬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10、完善在線監控系統的建設,充分發揮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的作用。配齊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氨氮在線監測設備及造紙企業氨氮在線監測設備。
11、協調工信局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對10家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并進行公示,督點企業中高費方案的落實情況。
12、協調公安交管部門深入實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強化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與區域限行制度,實施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推進高排放機動車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機動車尾氣監控平臺建設,建立公安、交通與環保部門的機動車共享數據庫;規范機動車檢測機構管理,并監督執行,對委托檢測機構的數據進行有效性審核。
13、強化固體廢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網絡;繼續完善固廢信息管理與交易平臺,培育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與利用企業,提高工業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率,按時年度固體廢物信息公報;做好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監督管理。
14、落實環境質量公告制度,定期各類應的環境信息。
15、嚴把項目準入關。嚴格產業準入、空間準入與容量準入,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建設;堅持工業入園、居住入區,促進分散型中小企業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已超總量、超負荷的工業區,予以區域限批;建立新建項目與污染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相銜接的審批機制,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制度。
16、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進一步開展市本級環境監察、監測、信息、宣教能力建設及兩縣一市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
17、充分發揮網絡、手機、微博等載體的作用開展“創模”宣傳。
市發改委:
制定清潔能源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
市財政局:
積極支持“創模”鞏固提高工作,保證“創模”鞏固提高工作正常經費和各項重點工程經費開支。
市統計局:
1、做好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GDP用水量、清潔能源使用率統計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圖。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節能計劃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健全完善社會能耗分析預警及調控預案管理系統,對重點用能企業實施實時能耗監測;對超過行業、企業標準的企業強制實施節能改造;實施重大節能技改項目20個;定期開展節能執法監察,加大對重點用能行業和企業的監督監察力度。
2、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對10家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督點企業中高費方案的落實情況。
3、繼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戶重點用能企業的能源審計評審。
4、開展水煤漿替代燃煤技術試點工作。
市水務局:
1、督促落實2012年節水指標;完成6家節水型企業建設;封填自備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鄉景觀,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連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擴大和完善市區內交通禁鳴區域和路段。加強禁鳴區的管理,做好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實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強化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與區域限行制度。
3、配合環保局完成機動車尾氣監控平臺建設。
市園林局:
提升城市園林綠化檔次和水平,高標準建設城市生態景觀林帶(綠地),新建及改造綠化面積500公頃。
市建設局:
1、加強第一、二、三、四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啟動第一、二、三、四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作,完成初設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處理廠的驗收,并投入正常運行。加快第六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
3、制定中水利用規劃。完善城市中水管網建設,啟動第五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項目建設,在園林綠化、湖泊濕地及工業、熱電廠冷卻用水方面積極推廣中水使用,拓寬中水使用范圍,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強化新建建筑的節能監管。城鎮新建建筑執行65%節能標準達到100%;實施太陽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層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年內推廣應用面積240萬平方米,有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
市城管局:
1、加強對垃圾填埋場的運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系統的建設。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進度。
3、做好醫療垃圾的轉運和安全處置。
4、加強全國衛生城市長效管理,加快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做好城鄉結合部及周邊地區環境衛生管理(市愛衛辦)。
市衛生局:
1、加強對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棄物院內收集、分類暫貯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到醫療廢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級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收集工作,負責對各級醫療機構內醫療廢棄物的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3、加強對全市各醫療機構醫療廢水的治理和監督管理,做到達標排放,并督促不能達標排放的醫院積極整改。對長期不能達標排放的醫療機構取消經營資質。
市教育局:
1、將環境教育納入全市中小學課程,采用統一的環境教育專題教材,保證每學年12課時以上,確保全市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開展綠色學校創建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作用,加大“創模”的宣傳力度。
市房管局:
1、進一步推進集中供熱,實施煤改氣工程,聯合環保局拆除小鍋爐。
2、完成30萬平米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
3、完成70萬平米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
市農牧局:
落實《關于印發“十二五”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農業減排工作,完成10家養殖企業(園區)畜禽糞便綜合利用項目,推進農業清潔化生產。
市商務局:
加快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示范城市建設。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網絡,建設再生資源回收信息平臺,完成西夏區社區再生資源回收站項目,穩步推進垃圾分類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開展“限塑”宣傳活動。
2、配合環保局做好餐飲業油煙噪聲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開展2次督查,督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各責任單位“創模”鞏固提高工作進展。對工作不力的縣區和部門下達督查整改要求。
三區兩縣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達的2012年總量控制任務;組織實施重點企業污染減排項目,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2、制定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并開展2次演練。檢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與應急處理制度執行情況,對重點環境風險源定期進行檢查;完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按照《市環保局應急裝備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救援網絡體系。
3、制定2012年節能計劃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完成節能任務。
4、加大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力度,提高環保投資指數。
5、加大轄區水環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溝水質進一步改善。
6、加大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察力度。
7、嚴格產業準入、空間準入與容量準入,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建設;堅持工業入園、居住入區,促進分散型中小企業集聚。
8、加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按期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9、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開展環境監察、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
10、充分發揮網絡、手機、微博等載體的作用開展創模宣傳。
11、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嚴格落實取水許可審批和全額收費制度。
12、啟動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作,完成初設和可研。
13、做好醫療垃圾的收集、分類暫存、轉運和安全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14、落實《關于印發“十二五”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農業減排工作,積極推廣養殖新技術,嚴格控制專業戶,大力推進規模化養殖,在大型養殖場建設畜禽糞便處置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