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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十二五”規劃,進一步服務地方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市工商局圍繞中小企業孵化基地和全民創業園、再生資源循環經濟實驗區、羊絨產業園區、黃河金岸和新農村建設等重點園區和領域,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全力創造有利于市場主體發展的政策環境
(一)創新登記制度,提升行政服務效能。對于企業辦理名稱預先核準、分支機構注銷、營業執照補發和經營地址、經營期限、不涉及前置許可的經營范圍等變更登記事項的,全部實行一人受理、審核、審批的“審核合一”制度,其它登記事項實行一人受理、一人審核的“一審一核”制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當日辦結;掛“”行政區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的,實行網上遠程核準當日辦結;新設立企業,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辦結;企業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辦結。
(二)開通綠色通道,提高登記服務質量。推行預約登記、合議審核等服務模式,為企業提供“一站式”辦公和“一條龍”服務,做到“五辦四通”。即對于提交資料齊全、符合登記條件的馬上予以辦理;對于提交資料不全、不符合登記條件的,現場指導、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資料,符合登記條件后及時予以辦理;對于緊急事項及時予以辦理;對于特殊事項,指定專人負責,跟蹤服務,屬于本局登記的特事特辦,不屬于本局登記的,全程指導,協調辦理。在企業登記注冊過程中,凡符合法律法規條件的確保暢通;對于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規登記條件的,在不違背法律原則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企業發展,進行適度變通;對于在注冊過程中需要與相關部門聯系協調解決的,主動進行溝通。
(三)實行重點項目登記注冊跟蹤服務制度,確保項目快速準入。對重大投資建設項目,按照“提前介入、及時注冊、重點指導、跟蹤服務”的原則,實行重大項目登記注冊局長責任制,及時啟動登記注冊重大項目提前介入、跟蹤服務機制,采取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辦理、上門服務等措施,為企業提供先期咨詢指導服務,幫助企業準備登記材料,并由局負責人帶隊,現場辦公,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加強與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園區管委會定期聯系和溝通,及時掌握轄區重大項目信息,從窗口受理延伸到企業投資、生產經營的全過程,主動做好重大項目落戶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和咨詢等工作,促進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早收益。
(四)放寬經營范圍登記注冊,拓展企業經營領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允許非公有制資本向電力、石化、通信、金融服務等行業和旅游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建設、社會公用事業以及科技研發、工業設計、設備租賃、現代物流、技術咨詢、信息服務等領域發展。對中小企業孵化基地和全民創業園、再生資源循環經濟實驗區、羊絨產業園區、黃河金岸等重點園區和領域興辦企業或政府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暫不具備生產條件,籌建期間急需辦理營業執照的,可先行核發經營范圍為“籌建”的營業執照,以滿足企業籌建期間開設銀行賬戶、注入資金、辦理前期手續的需要。
(五)放寬企業經營場所限制,促進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申請人申請登記時不能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書的(市區內破窗開店的除外),由房產管理部門或房屋產權單位、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和村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即可辦理登記。在不違反城市管理、環境保護規定、不擾民、不影響小區物業管理、征得相鄰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城鎮居民購買的商住房辦理經營場所登記;允許經縣級以上城市規劃和城管部門批準設置的臨時商業用房辦理企業經營場所登記;經營場所設在各大園區的,憑園區管委會出具的入住證明作為場地證明。
(六)放寬注冊資本限制,促進中小企業和全民創業健康發展。凡自然人申請設立有限公司,出資額達到法定注冊資本后,需要分期到位的,可在3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放寬到5年。申請設立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不受注冊資本數額的限制。
(七)放寬企業集團登記條件,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需要組建集團公司的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將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由5000萬元以上降至1000萬元以上,子公司數量由5個以上降至3個以上,以促進企業多元化經營和適度規模擴張。
(八)推行試營業制度,調動弱勢群體創業積極性。加大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殘疾人、返鄉農民工、農村轉移勞動力、城市困難家庭(七類群體)等進入市場的扶持力度?!捌哳惾后w”在不涉及前置許可的前提下,可以申請“試營業”,經轄區工商所備案后可申請6個月的試營業,試營業期滿條件成熟的可以正式辦理營業執照。
凡營業場所在1000平方米以上(除高危行業和從事餐飲、食品經營以外)的企業,可申請試營業,經轄區工商所備案后,可申請30天的試營業,試營業期滿需繼續經營的,辦理正式營業執照。
(九)鼓勵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鼓勵大中專畢業生、下崗職工、復轉軍人、失地農民、農業專業人才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不受限制,無償提供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等法律文書。采取“不收費、不驗資、不年檢、不罰款”的優惠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強做大,鼓勵指導同一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聯合合作社,不斷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實力,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紀活農的輻射帶動作用。
(十)完善網上辦事平臺,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行網上企業名稱預核準、網上企業注冊登記、網上年檢制度,及時向企業提供快速、高效、優質的服務。
(十一)實行定期聯絡制度,引導扶持轄區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加強各園區重點企業和項目工商聯絡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密切工商部門與重點企業和項目的聯系,實行一月一聯絡制度,做到提前介入、現場指導,幫助協調、服務前移,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定期走訪、解決問題。
(十二)加強信息資源建設,定期信息。建立完善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查詢系統,建立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定期制度,為政府決策、企業投資、公眾查詢提供更為詳實便捷的基礎信息。
(十三)減免15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免收營業執照副本費、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費、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年檢費、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和年檢費、私營公司分公司年檢費、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設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變更登記費、籌建企業注冊登記費、分公司年檢費、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年檢費和國際注冊手續費等15項收費。
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幫助企業解決資金短缺問題
(十四)支持企業通過股權出資、出質登記,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有效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十五)擴大動產抵押登記范圍,積極引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業生產經營者通過動產抵押獲得金融機構資金支持。將動產抵押物范圍從機器設備、原材料的基礎上,擴展到半成品和產品。在確保抵押權人利益的前提下,使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業生產經營者既獲得資金支持,又不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十六)放寬非貨幣財產出資方式和比例,進一步促進資本流動。允許投資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權向第三方公司出資;支持投資人以知識產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設立企業,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公司注冊資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新增注冊資本的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不受限制。
(十七)搭建商標質押融資操作平臺,為品牌企業盤活馳(著)名商標資源創造條件。嚴格按照《回族自治區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辦法》的規定,大力推進商標權質押融資工作,為企業解決融資難題開辟新渠道。
三、充分運用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優惠政策,增強企業以知名品牌開拓市場的能力
(十八)加大工業商標戰略工作力度,鼓勵引導更多的企業注冊商標。以羊絨產業園區、再生資源循環經濟試驗區、中小企業孵化基地和全民創業園為重點,引導企業研發商標、運用商標、積極申請商標,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特有商標品牌,逐步形成一批高端、高效、高輻射力的產業群。力爭在2年內新增注冊商標60件,引導“絨典”、“菲洛索菲”等商標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力爭新創著名商標7件,服務業和涉外商標注冊量大幅增加。
(十九)加強農產品商標建設,推動品牌農業發展。堅持“立足一種地方資源、圍繞一個產業鏈條、抓好一件注冊商標、帶動一批特色產業”的工作思路,重點圍繞打造國家優質糧食生產加工基地、國家優質果品基地、國家清真羊肉生產基地,依托我市優勢特色產業(清真羊肉、長棗、水稻、小麥、玉米、淡水魚、瓜菜、蘋果等)大力培育特色農產品商標。加強對農民、農村經濟組織和涉農企業商標的法律宣傳,推廣“公司(合作社、協會)+商標+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推動農副產品商標化經營,加快資源優勢向商標優勢轉化,積極引導“長棗”、“昊王”、“沙壩頭”等商標爭創馳(著)名商標。
(二十)發展壯大現代服務業商標,打響服務業品牌。加大對服務業商標注冊的宣傳力度,提高服務業商標注冊和商標培育意識。重點抓好空港物流中心、陸港物流中心、國巨商貿、金帝餐飲等企業的服務業商標培育工作,推進服務業發展專業化、標準化、規?;?。
(二十一)加快推進旅游業商標發展,提升特色旅游的品牌形象。圍繞發展沙漠旅游、生態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閑度假旅游,特別是水洞溝、長流水景區和世界水車博覽園、黃河書院、濱河水岸度假村等精品旅游帶,精心打造特色旅游商標品牌,充分展示唐風古韻、回鄉風情和時代風貌,使旅游業成為市新興的支柱產業。
(二十二)積極培育清真食品品牌,搶占國際清真市場。搶抓中阿經貿論壇的有利時機,圍繞清真特色食品行業,重點抓好“平順源”、“阿薩”等清真品牌的培育,在國際清真食品市場打響自主商標品牌,
(二十三)強化注冊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維護企業商標合法權益。嚴厲打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營造健康有序的商標保護環境。
四、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積極服務新農村建設
(二十四)大力發展農村經紀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在增量提質的基礎上,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強做大;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超對接”、“場地掛鉤”,拓寬銷售渠道,真正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紀活農的帶頭輻射作用。
(二十五)發揮合同指導作用,規范農村市場經濟秩序。支持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引導走“農戶+經紀人(專業合作社)+基地”的發展模式,推進農業向產業化、集約化、市場化、規模化方向發展。以“合同指導服務站”為抓手,加強對“訂單農業”的指導,采取政策咨詢、資信調查等手段對訂單簽約的企業進行審查,防范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發生。
(二十六)健全護農工作機制,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以落實“農資經營信用公示牌”、“一賬通”和農藥經營“處方箋”制度為抓手,建立健全農資經營長效監管機制,圍繞“春耕、夏收(夏播)、秋收”重點季節,深入開展紅盾護農、夏季糧食收購市場、秋季糧食收購市場的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無證收購、壓價壓級、哄抬物價、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充分發揮12315“一會兩站”作用,及時依法解決農村消費糾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二十七)大力培育農村星級市場,提高市場經營檔次和管理水平。以東環批發市場、崇興集貿市場為重點,加快商品交易市場升級改造步伐,不斷提高市場檔次,加強依法經營管理,杜絕出現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