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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大連池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醫改辦的統一部署,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于去年8月正式啟動,經過一年的積極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人民群眾得實惠,衛生事業有發展,醫務人員受鼓舞的醫改目標正在逐漸顯現。為進一步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果,順利啟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全覆蓋成果
我市先后分三批啟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基本藥物制度全面覆蓋公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現了零差率銷售。但是,還存在藥品種類和品規少、配送不及時、藥款返款不及時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管理,鞏固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成果。
(一)嚴格藥品管理。按照省衛生廳《關于執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目錄>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和《關于杜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違規使用和銷售非基藥的通知》要求,對基本藥物(含增補)實行網上統一集中采購,原則每月采購不得超過3次,急診急救等特殊藥品,可應急采購。鄉村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藥品采購計劃,須由其所屬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審核后,統一提交采購訂單、統一接收藥品、統一網上入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須在到貨后4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入庫確認,對送達合格的藥品要及時簽字驗收,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要求及破損的藥品,有權拒絕驗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基本藥物品種配送監管,并指導本市中標企業制定好全覆蓋配送方案,制定好配送環節出現配送不到位的解決預案。
(二)嚴格執行回款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完成藥品驗收入庫及網上確認后,要在30日內向同級國庫支付中心付款。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及時足額向藥廠或配送商支付基本藥物貨款,確保基本藥物貨款在30日內及時足額支付。
(三)增加配備使用品種。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加強425種基本藥物的配備和使用,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物配備數量不少于200種和400個品規。要加大對基本藥物及其制度的宣傳,引導群眾認識、相信、使用基本藥物。要進一步加大基本藥物臨床使用培訓,逐步改變基層醫生不合理用藥習慣。
(四)嚴格督導監管。基本藥物網上集中采購實行分級監督管理,各級衛生行政和糾風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本轄區國家基本藥物網上采購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監督檢查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回款和使用情況,對于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不徹底的地方,要采取約談形式進行“一對一”推進和“駐點”督導。對使用非基本藥物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先免除院長(主任)職務,再調查處理。
二、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果
截至今年8月末,全市65個公辦鄉鎮衛生院的院長全部通過競聘上崗,鄉鎮衛生院競聘上崗人員1056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競聘上崗人員628人。改革后,65個鄉鎮、18個社區衛生醫療機構實施了績效工資、制定了考核辦法,充分調動了基層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但是,還存在分配制度流于形式、保障制度不健全、綜合改革不規范等問題。今后工作中需要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進一步規范管理體制。重點做好四項工作:一是落實規劃。全面落實《省衛生廳關于印發省城市社區衛生中心機構規劃設置(2011—2015年)的通知》,同時,各地還要制定本地社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對現有公辦、醫院辦、企業辦的社區衛生機構進行資源整合,對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科學合理設置。二是落實補償。對非公辦社區衛生機構,保持原補償渠道不變,即由地方政府按照核定任務和收支情況,對其承擔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補助補償,仍以政府購買社區衛生服務的原有模式進行。在政府補償補助的同時,仍要按照原有管理體制渠道承擔管理和投入責任。三是鼓勵創新。鼓勵各級政府在醫改政策框架內,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體制進行創新。可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編制核定、資金投入按照屬地化原則,根據各地城鎮戶籍人口等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編制控制總量、補償補助資金投入等,全部核定、落實到當地政府,由當地政府根據相同標準落實轄區內每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編制控制總量和補償補助資金。編制無法落實的,由當地政府核定虛擬編制,做為政府落實補償補助資金的主要依據。對于公辦、醫院辦、企業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也可以按照有關政策轉移給地方政府,成為公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四是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退機制。鼓勵、引導、督促各地政府按照區域規劃,建立公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本轄區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鼓勵和引導醫院辦、企業辦、民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逐漸向中、高端醫療服務過渡,逐漸退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范圍。新建立的公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按照現有編制政策予以辦理設置手續,核定人員編制,并落實相應補償補助。
(二)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重點要做好以下四項工作:一是保持穩定。按照職能、職責要求,切實保持現有人才隊伍的穩定,有效完成目前基層醫療衛生基本任務。二是優化隊伍。要著力優化人員隊伍結構和技術結構,使醫療衛生技術專業人才結構逐步趨于合理。三是培養人才。要加大人才培養力度,特別是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人才不足的,要空崗以待,按照政策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招錄。四是引入人才。要利用事業需要、感情溝通、政策引導、待遇水平、發展前途等引入需要的人才,優化現有人員隊伍,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整體水平。
(三)進一步調整分配制度。在分配制度改革上,要按照“四督導、四考核、四掛鉤”績效考核機制,調整分配制度改革。“四督導、四考核、四掛鉤”的第一層次是指省、市聯動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配制度改革進行督導、考核,考核結果與省級以上財政對縣(市、區)財政投入規模與力度掛鉤;第二層次是指縣級政府對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總體績效進行督導、考核,考核結果與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掛鉤;第三層次是指縣衛生局對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情況進行整體督導、考核,考核結果與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掛鉤;第四層次是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本單位醫務人員按照考核制度和機制進行績效督導與考核,考核結果與每名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掛鉤。真正建立起符合本地實際的以績效考核為核心的分配制度。
(四)進一步健全保障機制。一是健全托底補助辦法。各地要以發展的眼光,科學、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任務和收支,完善托底補助辦法,建立財政保障長效機制,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工資和運行經費適時足額到位。對于不能按時、足額撥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工資的,要追究當地政府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及主管工作人員的責任,依法依紀予以處理。二是增加診療項目。各地要全面落實一般診療費政策,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加強人員技術培養培訓,開拓醫療收入渠道,增設中醫適宜技術、家庭醫療服務、臨終關懷等診療項目,盡可能全面地滿足轄區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增加醫療收入,減輕當地財政托底保障壓力。各地在核定醫療收入時,衛生部門要溝通協調好,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留有一定彈性,以調動其積極性,支付未能預測的支出。三是加強內部管理。按照新的體制、機制,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管理,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四是加大投入。各地政府要按照醫改要求,調整支出結構,繼續加大對醫改和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確保全市醫改順利推進。
三、啟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
按照《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確定孫吳、遜克等8個縣(市)醫院作為省級試點單位,并已于9月8日正式啟動實施。非試點縣(市、區)也要結合實際,盡快確定本地縣級醫院改革試點單位。
(一)縣級醫院綜合改革思路和原則。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必須堅持公益性質和主導地位,完整準確地把握試點的政策框架,按照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持可持續的方向,堅持改革與發展并重、提高與控制并行的原則,在國家公立醫院改革政策框架內,以加強醫院內部管理為核心,以轉變機制、提升能力、加強協作為主要內容,著眼群眾得實惠、醫療衛生事業得發展、醫務人員受鼓舞,加大實施力度,積極創造條件,探索公立醫院改革新路子。縣級醫院改革必須堅持以下六項原則:必須堅持促進公平性、維護公益性;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全面協調推進;必須合理布局醫療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不同層級和不同類別醫療機構的發展;必須科學制定政府對醫院的補償范圍和方式,切實落實政府補償責任,確保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必須構建分工明確、統一協調的監管機制;必須加強預付制為主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促進醫院良性發展。
(二)縣級醫院改革主要任務。一是科學編制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縣域醫療資源,依據“盤活存量、控制增量、優化結構、動態管理”原則,制定合理的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二是明確縣級醫院的功能定位。既要積極聯系城市大醫院開展醫療業務對口幫扶、危重病例遠程會診等多種形式的合作,促進城市優質醫療資源向農村轉移,又要按照“縣鎮醫療衛生管理一體化”的要求,大力支持和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發展,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三是完善縣級醫院體制機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縣級醫院補償機制,改革支付方式,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推進管理體制、治理機制和人事收入分配制度等綜合改革,改革醫療機構內部運行機制,真正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最終實現醫藥分開,堅持促進縣級醫院公益性質,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科學確定機構編制,建立一支穩定的、與醫院發展規模及醫療服務需求相適應的衛生技術人員隊伍。探索建立縣級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落實縣級醫院院長的獨立法人地位,完善醫院內部領導體制。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人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為主要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公立醫院分配激勵機制,探索以服務質量、崗位工作量和群眾滿意度為主的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推行惠民措施。四是發揮縣級醫院功能作用。通過建立上下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發揮縣級醫院的紐帶作用,以縣級醫院為龍頭,統籌縣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使縣級醫院與城市大醫院對接。推進縣鄉一體化改革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輻射,提高醫療服務體系的整體效率,推動城鄉醫院人才、技術、管理縱向流動的制度化、穩定化。五是探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不斷提高基本藥物收入占醫院藥物總收入的比例。建立財政、醫保和價格聯動的補償機制,解決以藥養醫問題。六是完善醫院管理和支持協作機制。建立縣級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實行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探索推行縣鎮一體化醫療衛生管理模式,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七是繼續實施“省級專家支援縣醫院學科建設先鋒行動”。請省級專家幫助縣級醫院增強診療常見病、多發病及部分疑難病的功能,構筑好衛生應急和急救轉診通道,帶動鄉鎮、村兩級衛生醫療機構的轉診和診治水平。加強縣級醫院重點學科衛生技術人才培訓,5年內使縣級醫院重點學科人員全部達到本科學歷、一般學科人員90%以上達到大專以上學歷。5年幫扶結束后,各縣級醫院臨床醫療、醫技水平須得到全面提升,能開展《縣級綜合醫院臨床醫學技術要求》和《縣級綜合醫院醫技科室技術要求》中至少75%以上的項目,其中,核心技術項目必須能夠全部開展。八是著力解決“看病貴”問題。落實醫療機構間檢驗、檢查項目結果互認制度。進一步完善按病種付費制度,逐步實施臨床路徑管理,規范診療流程,實現醫療服務行為規范化管理。積極推行基本藥物制度,推進縣級醫院支付制度改革,探索對農村兒童先心病、白血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等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改革。九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加快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的縣級公立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逐步建立醫院之間、上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醫院和公共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構建便捷、高效的醫院信息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縣級醫院醫療質量控制、藥物合理使用、醫療費用控制等方面的監管,促進縣級醫院加強管理,改進服務,提高水平。十是建立和完善縣級醫院監管機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監管,開展醫院等級評審和醫療安全質量評價工作,提高醫院管理水平,保障醫療安全。落實醫療事故責任追究制,健全患者投訴處理機制,建立第三方調解機制,及時受理,妥善解決,提高群眾滿意度。
(三)加強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組織保障。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任務重、難度大,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其復雜性和艱巨性,堅持先易后難、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的原則,扎實做好各項工作。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由市醫改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衛生局具體指導,各地政府負責實施,衛生、發改、財政、編制、社保、物價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各負其責。各地政府應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制定本地實施方案。要將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擺上重要日程,作為地方醫改工作的“一號工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落實政府保障責任,對縣級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及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