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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政府,園區管委會,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ㄊ校v縣各單位:
為了加快推進城市重點項目建設,加大城市建設力度,以項目促投資、增后勁,以項目保增長、促發展,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
增強城市功能?,F就城市重點項目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重點項目建設,帶動崇仁經濟和社會發展。堅持“以規劃引領城市發展,以建設完善城市功能,以經營提升城市實力,以執法管理規范城市秩序”的城市發展戰略,按照
“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的總要求,做到有計劃、分步驟實施,逐步把縣城建設成交通更加便捷、設施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齊全、環境更加優美的園林宜居城市。
二、明確重點項目
(一)續建項目(5個)
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廣場、寶水大街南延伸段、站前路改造、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
(二)新上項目(17個)
1、市政設施項目(7個)
崇仁河上游改造建設項目(一河兩岸改造、永勝路、永勝橋)、枧南路加寬改造、實驗小學擴建工程、職業技術學校建設工程、縣醫院改造、光明橋、縣人武部訓練基地。
2、休閑旅游項目(3個)
寧家臨河濕地公園、撫八線金三角綠化雕塑廣場、南阜公園。
3、民生工程項目(2個)
背街小巷改造、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兩房建設)
4、向上爭取資金的項目(3個)
自來水改造工程、垃圾填埋處理場、220KV輸變電工程。
5、開發建設項目(2個)
永勝住宅新區、呂家小區
三、目標與任務
(一)續建項目
1、行政中心:12月底完成裝飾、裝修工程,確保年內交付使用。
2、行政中心廣場:4月份之前完成規劃、設計工作,5月底完成招投標工作,7月底開工建設,確保11月底全面竣工。
3、寶水大道南段延伸工程:必須在4月底之前完成路面硬化,國慶節之前完成綠化、亮化工程。
4、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抓好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5、站前路改造:上半年完成拆遷工作,下半年改造完畢。
(二)新上項目
1、市政設施項目
(1)崇仁河上游改造建設項目(一河兩岸改造、永勝路、永勝橋)、枧南路加寬改造。3月份之前,做好拆遷調查摸底工作,同時做好規劃設計工作,5月底完成招投標工作,爭取下半年開工建設。力爭在年底完成一河兩岸建設和永勝路建設,枧南路加寬改造爭取11月全面竣工。永勝橋爭取秋季開工建設。
(2)實驗小學擴建工程、職業技術學校建設工程。在3月底之前制定出具體改造、建設方案,并選好職業技術學校的建設地址。5月底做好設計工作,并做好招投標工作,爭取下半年開工建設。
(3)縣醫院改造。上半年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爭取下半年開工建設。
(4)光明橋。上半年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擇時開工建設。
(5)縣人武部訓練基地。爭取年底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
2、休閑旅游項目
(1)寧家臨河濕地公園。4月底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同時做好征地和補償工作,汛期過后開工建設,力爭在11月底全面竣工。
(2)南阜廣場、撫八線金三角綠化雕塑廣場。4月底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同時做好征地和補償工作,5月份完成招投標工作,爭取6月份開工建設,12月底竣工。
3、民生工程
(1)背街小巷改造。2月底做好調查摸底工作,3月底制定改造方案,爭取5月份開工建設,力爭11月份完成改造任務。
(2)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兩房建設)。3月份之前要完成兩房建設的招投標工作,確定改造棚戶區域。12月底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
4、向上爭取資金的項目
(1)自來水改造。3月份做好項目的包裝和申報工作,4月底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項目立項后,成立工程建設領導小組,6月底之前完成招投標等各項工作,力爭7月份開工建設。
(2)220KV輸變電工程。上半年做好招投標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爭取下半年開工建設。
(3)垃圾填埋場。上半年做好準備工作,爭取下半年開工建設。
5、開發項目
呂家小區年內完成一期建設。永勝小區4月份之前完成土地出讓工作。力爭下半年進行部分開發建設。
四、主要措施
(一)實行領導抓項目,領導抓落實
縣委、縣政府將明確一名縣副職領導擔任項目責任領導,有關部門“一把手”為項目法人。具體負責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二)著力解決征地、拆遷問題
1、成立專門的征地、拆遷機構。征地機構由縣國土局負責組建,巴山鎮派人參加;拆遷機構由縣房管局負責組建,巴山鎮及相關部門派人參加。
2、依法、合情、合理進行補償。對失地農民,依據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或其它解決辦法,消除其后顧之憂。
3、依法打擊非法上訪,阻撓征地、拆遷、項目建設和無理取鬧的人和事。
4、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切實解決農民建私房的手續審批問題。
5、繼續打擊違法買賣土地和違規建設的行為。
(三)多渠道解決建設資金問題
1、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項目法人單位對項目要進行早包裝、早申報、早聯絡、早爭取。要有“鉆”的精神,“粘”的韌力,“擠”的毅力,更多更好地爭取國家項目資金支持。
2、加快土地出讓步伐??h國土局要制定土地出讓計劃和目標,爭取全年土地出讓純收入過億元。同時加緊收繳舊欠土地出讓款。
3、采取以土地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融資。
4、實行由承建商(開發商)墊資方式,緩解建設資金壓力。
5、對一些項目可采取BOT或BT模式,由民間投資、收益。若干年后政府收回。
五、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加強綜合協調,成立“縣推進城市重點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彭銀貴任組長。縣委常委、紀委書記黃發高任第一副組長,縣政府副縣長章勁松任常務副組長??h委辦、政府辦、紀委(監察局)、建設局、財政局、審計局、國土局、發改委、房管局、城投公司、巴山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查項目建設,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形成協調一致,兼顧各方,整體推進,高效運作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工程按期、按質完工并交付使用。領導小組下設六個工作組,具體如下:
1、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建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從建設局抽調4名工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內。協助領導小組做好日常事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為領導決策做好參謀與助手,對項目實施中相關問題進行協調處理,起草相關文件、材料和領導講話,并定期或不定期編發《縣重點城建項目推進動態》。
2、項目立項和工程招投標管理組。由縣發改委主任任組長,縣紀委執法監察室主任、縣建設局紀檢組長任副組長。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和縣政府文件規定,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立項等相關事宜進行審查,對按規定需招投標的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和服務。
3、規劃設計審查組。由縣建設局局長任組長,縣建設局及相關單位技術人員為成員。負責對相關項目的建設用地選址、建設規模、建設方案、規劃設計、施工圖件等進行審核審查。
4、合同和建設資金審核組。由縣財政局局長任組長,縣審計局局長、縣法制辦主任、縣監察局副局長任副組長。負責對各相關項目的建設合同、資金籌措方案、建筑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工程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等進行審核檢查。
5、土地市場運作組。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任組長,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相關人員為成員。負責對各相關項目的建設用地供地、新增用地報批和征收、土地交易、土地出讓金收繳等進行審核運作。
6、項目建設督查組。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任組長,縣監察局副局長、縣建設局副局長任副組長。了解和綜合各項目推進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并對合同落實情況、工地上工情況、工程進度情況、現場管理情況及領導到位情況進行督查。
六、具體要求
1、項目責任縣領導工作要求。實行掛點項目領導負責制,項目責任縣領導要經常聽取所掛點的重點項目建設進度的情況匯報,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現場開展調查、指導、調度和督促項目建設,進行現場辦公,及時協調和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實際困難與問題。
2、項目責任單位工作要求。(1)項目責任單位負責人為項目法人代表,對整個項目建設負全責,要親自抓、親自過問,每天要到二次項目現場,了解督促項目進展,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2)組建項目實施工作班子,明確單位一名副職專門負責,工作成員從本單位抽調,該工作班子一律與原單位工作脫鉤,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報領導小組辦公室。(3)制定項目工程實施方案。該方案內容包括工程基本情況、基本預算、資金安排及管理、工程進度安排(倒排計時)及分工等,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領導小組審閱后實施。(4)抓好拆遷安置及管線遷移工作。①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原則上城鎮居民實行貨幣補償,農民實行貨幣補償或安排安置用地,也可以實行公寓房安置,各項目法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向縣委、縣政府上報拆遷安置方案,經批準后實施,并負責辦理拆遷有關法律手續。②做好管線遷移工作。各相關管線單位要按照項目進度按排,及時做好管線遷移工作。(5)抓好規劃設計工作。①原則上實行公開招投標選擇設計單位。②個別項目為了加快速度趕工期,可實行設計方案招標。③規劃設計按程序報審。(6)抓好工程的招投標。①原則上按正常程序實行公開招投標,招標方案報領導小組審批。②個別項目可參照市里的做法,經批準采取匯率招標,最低合理中標價中標。首先是確定工程類別,然后確定下浮系數,按照國家定額(92、93)的基礎上,下浮5個點至10個點進行招標,在同等和項目所需資金情況下,最低價中標,然后簽訂合同,所有合同要經過合同和建設資金審核組審定,以示負責。(7)妥善使用好項目建設資金。①預算通過一定的程序,由政府確定投資總額。②由政府投資的項目法人擬定資金使用計劃,報縣財政部門審核。③資金安排的基本原則,保證五個重點:一是保土地拆遷費用;二是保規劃設計費用;三是保工程的啟動資金;四是保重中之重的項目;五是保項目實施中的工作經費。(8)對照標準抓質量。所有工程一律實行工程監理制,聘請專業的監理公司進行監理,對有資質的監理公司一律實行公開招標,在同等資質情況下,按最低收費標準中標。
3、項目資金管理要求。(1)設立重點項目建設資金專戶,在專戶內的每個重點項目設立一個子項目。(2)每個項目都要進行規劃設計,預算或預算審計,合同和建設資金審核組會同項目掛點領導及責任單位提出資金安排意見,經縣政府審批后,縣財政部門做出資金安排。(3)縣財政對政府投資的新項目,安排項目建設總資金的5%作為項目啟動資金,以保證工程動工前各項規劃設計,征地等前期工作經費。(4)縣國土部門要加強征地和土地出讓力度,所得土地出讓資金全部打入建設資金專戶,以確保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所需資金。(5)資金支付使用實行責任縣領導負責制,由項目法人經手,責任縣領導審批后按財政制度進行支付,待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決算審計。外商投資項目資金由投資方進行管理,責任縣領導、項目法人要督促資金按時到位,以確保工程建設進度。(6)縣推進城市重點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監督和調度資金使用情況,確保項目建設資金按建設進度到位。
4、項目調度要求。(1)各項目責任縣領導每周至少調度一次,調度項目現場的七大員(項目單位負責人、跟蹤服務員、施工員、質監員、預算員、資料員、安全員),了解督促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困難和問題。(2)項目領導小組每月10日、20日、30日調度一次,遇雙休日、節假日順延。參加調度人員為各項目的責任縣領導、單位負責人、跟蹤服務人員、項目承包商和施工隊伍負責人。如工作需要,縣委書記、縣長隨時直接調度。
5、督查工作要求。從紀委監察局、組織部及各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項目進行督查。(1)督查方式:采取一看二問三聽四比的方式督查。一看,即看項目實際進展;二問,即問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三聽,即聽下一步工作打算;四比,即比較各重點建設項目成效。(2)督查內容:包括合同落實情況、工地上工情況、工程進度情況、現場管理情況和領導到位情況。(3)督查時間:每月15日、30日定期督查,特殊情況隨時督查。(4)督查職責:督查小組按照督查內容進行實地督查,將督查情況于當天下午下班前報縣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及領導小組正副組長。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項目責任縣領導并報告有關領導。(5)督查通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了解收集項目施工進展情況,并進行綜合,做到每周一簡報、半月一通報,同時并呈報縣委書記、縣長及相關領導。各項目單位每周五向縣重點項目辦公室報項目進展情況及下周的工作進度安排書面材料。
6、獎懲工作要求。項目工程如期按質按要求完工并交付使用,由縣財政按投資額0.5%給予項目法人獎勵;項目工程因施工企業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對施工企業處罰。每延誤一天按合同規定給予2000—5000元/天經濟處罰,由自然條件原因(如冰雪天氣等)或因甲方原因(如停電等)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對重點項目法人工作抓得不緊,督促不力,協調不到位,不能確保重點項目實現工作目標的,要嚴肅責任追究,年終目標管理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