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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和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兩創”總戰略,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進工業轉型升級,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大力拓展自主創新空間
1、支持企業技術開發。企業發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研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紹興市級、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高新技術研發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企業和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1萬元的獎勵,其中同一企業申報本市級各類研發機構的,不重復獎勵;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申報各級各類研發機構的,就高執行。
2、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當年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紹興市級、本市級專利示范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當年申請專利,每件專利資助500元。當年授權后的專利,國外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萬元,國內發明專利每件資助0.8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資助0.3萬元;外觀設計專利每件資助0.1萬元(已獲得專利申請補助的,扣除申請補助500元)。對經鑒定登記的省級科技成果,每項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獎勵。設立*市科學技術獎,對特等獎、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3、培育科技型企業。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重點新產品和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當年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紹興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本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通過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5%計入企業的成本費用,超過部分允許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推進產學研合作。市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科技合作專項資金,用于扶持企業引進國內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共建科技創新載體,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訂。鼓勵建立科技成果評估、交易、仲裁等配套服務的科技中介機構,對技術服務機構的技術性貿易收入,經認定登記和稅務部門審核后免征營業稅。
5、鼓勵企業爭創名牌名品。對被認定為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對被認定為國家免檢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浙江名牌、浙江省著名商標、省著名商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對被認定為紹興名牌、紹興市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每申報1件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獎勵5000元;被核準注冊的,每件獎勵2萬元;被認定為浙江省、紹興市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凡獲得國家、省有關部門或行業聯合會授予的國字號、省字號區域性品牌的,分別給予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行業組織40萬元、20萬元獎勵。設立市長質量獎,每年組織一次“市長質量獎”評選活動,表彰企業不超過5家,每家獎勵10萬元;對獲得國家質量獎、浙江省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6、鼓勵企業實施標準化戰略。參與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制訂,對前兩位起草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其余單位減半獎勵;對牽頭成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支持出口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管理檔次,當年獲得國家質檢總局出口免檢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當年獲得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實施出口產品“綠色通道”制度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當年獲得浙江省出口商品檢驗一類管理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當年企業通過省級及以上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定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當年工業企業通過SA8000、ISO14000認證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7、推進企業加強信息化建設。對當年被確定為國家級、省級、紹興市級、市級信息化示范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二、積極培育重點骨干企業
8、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對列入大企業大集團培育名單的20家企業,實施如下扶持政策:
(1)增強管理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實施職業經理制度,對新引進的職業經理年度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內實行全額獎勵。
(2)增強資本經營能力。鼓勵企業多渠道融資、開展資本經營、發展創業投資,具體執行本市鼓勵企業上市、兼并重組、創業投資等有關政策。
(3)增強技術創新能力。對企業技術創新除享受本市面上政策外,按研發費用實際抵扣的所得稅額的1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4)增強市場開拓能力。鼓勵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實行跨國、跨地區經營,加強與國內外大企業合作,有關單位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外投資、授信額度、外匯管理、出口信用保險、人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要積極主動服務,重大事項可實行“一企一策。”
(5)增強主輔分離能力。鼓勵企業分離發展服務業經濟實體,具體執行本市現代服務業扶持政策。
(6)增強公共服務能力。鼓勵企業建立面向市內外企業的省級及以上公共服務平臺,其對外業務量達到50%以上的,在享受本市企業和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一次性獎勵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相應標準50%的獎勵。
(7)增強本地貢獻能力。企業在外設立的投資類經營公司,其投資收益并入市內關聯企業的,對轉入部分收益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給予50%的獎勵。企業新發展控股型規范化股份制企業,三年內按其注冊資本比例與新企業由利潤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之積給予獎勵。
(8)增強項目投入能力。對企業實施的轉型升級示范項目及市級重點項目新征土地在計劃建設期內竣工投產的,三年內對其新征土地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額獎勵。
(9)增強主業發展能力。鼓勵企業增強持續的盈利能力和較強的抵御風險能力,對綜合考核評定的前10位企業,授予“*市年度最具影響力的大企業大集團”稱號。
9、培育行業優勢企業。對列入行業優勢企業培育名單的100家企業,實施如下扶持政策:
(1)推進企業持續發展。以企業上年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為基數,三年內按10%環比遞增,超過部分由市財政全額獎勵給企業。
(2)推進企業管理創新。鼓勵企業實施職業經理制度,對新引進的職業經理年度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內實行全額獎勵。對企業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其年度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內按50%給予獎勵。對企業經營者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及以上學歷培訓,獲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0.3萬元的獎勵。
(3)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對企業技術創新除享受本市面上政策外,按研發費用實際抵扣的所得稅額的15%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40萬元。
(4)推進企業開拓市場。當年企業廣告支出在1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支出額的1%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5)推進企業引領行業。鼓勵企業發展行業協會,除享受本市面上行業協會扶持政策外,允許企業繳納的會費列入其生產經營成本。
(6)推進企業爭先創優。對當年新列入全國行業排名前5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當年行業排名實現晉位的企業給予一次3萬元的獎勵。
(7)推進企業項目投入。對企業實施的轉型升級示范項目及市級重點項目新征土地在計劃建設期內竣工投產的,三年內對其新征土地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額獎勵。
(8)推進企業擴張優勢。鼓勵企業強化優勢、增強實力,對綜合考核評定的前20位企業,授予“*市年度最具競爭力的行業優勢企業”稱號。
10、培育成長型企業。對列入成長型企業培育名單的100家企業,實施如下扶持政策:
(1)提升企業發展水平。以企業上年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為基數,三年內按10%環比遞增,超過部分由市財政全額獎勵給企業。
(2)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鼓勵企業實施職業經理制度,對新引進的職業經理年度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內實行全額獎勵。對企業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其年度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內按50%給予獎勵。對企業經營者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及以上學歷培訓,獲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0.3萬元的獎勵。
(3)提升企業科技水平。對企業技術創新除享受本市面上政策外,按研發費用實際抵扣的所得稅額的2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提升企業投入水平。對企業實施的轉型升級示范項目及市級重點項目新征土地在計劃建設期內竣工投產的,三年內對其新征土地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額獎勵。
(5)提升企業營銷水平。對企業參加市統一組織的出國(境)、國內展覽會的攤位費補助標準各提高10個百分點,最高獎勵限額各提高2萬元。
(6)提升企業創業水平。鼓勵企業加大創業力度,對綜合考核評定的前20位企業,授予“*市年度最具發展潛力的成長型企業”稱號。
11、開展企業家評選活動。每年在“211”工程培育企業經營者中開展評選活動,設立“創業功臣獎”10名、“創業貢獻獎”20名、“創業新星獎”20名,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12、開展“工業百強企業”排序活動。每年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開展綜合實力百強企業排序活動。
13、實行銷售上臺階獎勵。以上年銷售收入為基礎,對當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0億元、50億元、40億元、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1億元、5000萬元,且當年入庫稅收比上年增長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者一次性120萬元、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
14、實行地方財政貢獻獎勵。對地方財政貢獻實績排名前10位的市內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
三、切實加快轉型升級步伐
15、加快傳統產業提升發展。
(1)鼓勵發展塊狀經濟。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資金,專項用于每年確定支持的塊狀經濟的技改投入項目、公共創新平臺、行業協會建設等方面的獎勵和補助,由所在鄉鎮具體研究資金用途,市經貿局和財政局每年對確定支持的塊狀經濟安排的資金不低于50萬元,具體資金使用辦法另行制訂。對崧廈傘業、豐惠手套襪業、湯浦銅管、瀝海新型包裝、道墟機械儀器五大塊狀專業區內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三年內按10%環比遞增,超收部分由市財政全額補助給鄉鎮,專項用于培育發展塊狀經濟。
(2)大力發展現代家庭工業。降低創業門檻,扶持新辦家庭工廠,強化規模帶動。具體執行《*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農村現代家庭工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虞政發〔2007〕57號)的規定。
16、推進工業功能區建設。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萬元資金,用于鄉鎮工業功能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補助、借款貼息;實行鄉鎮工業功能區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環比超收返還、土地出讓金留市部分返還,專項用于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盤活存量土地、閑置廠房,允許合作建廠、產權分割。具體執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提升鄉鎮工業功能區建設水平的指導意見》(虞政發〔20*〕11號)的有關規定。
17、鼓勵企業加大結構調整投入。市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萬元的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汽車零部件、照明電器、光伏及綠色能源三大新興產業項目和除三大新興產業之外的工業轉型升級示范項目、市級重點項目等的技改投入獎勵。其中市財政對每個新興產業每年安排的專項資金原則上不低于500萬元,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由市財政資金和新興產業中企業對本地財政貢獻額的增長部分構成;另外,市財政每年再安排500萬元的專項資金,用于對三大新興產業之外的工業轉型升級示范項目、市級重點項目等的技改投入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訂。
18、鼓勵企業加快設備更新改造。經稅務部門批準,對技術進步較快的電子生產企業、化工生產企業、醫藥生產企業的機器設備,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項目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于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的機器設備,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外購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或構成無形資產的軟件等,允許其實行加速折舊。
四、著力提升對外開放層次
19、促進對外開放轉型。進一步完善關于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政策意見,加大對外貿企業在出口品牌建設、結構優化提升、國際市場開拓、貿易壁壘應對、擴大資源性商品和先進裝備技術進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升招商引資實效,加快對外合作投資步伐,切實提高我市開放型經濟運行質量。具體執行本市關于進一步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政策。
五、不斷提高集約發展水平
20、鼓勵企業強化集約布局。
(1)對擬新建的企業廠房,通過適當調整規劃建設控制指標,盡可能提高土地單位利用率。容積率根據不同產業的技術要求只設定下限,不設上限。
(2)對現有企業廠區內技改需要加層及適當占用綠地的,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同意核準建設。
(3)對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確因職工集體宿舍不足,經核準后允許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等配套設施用地比例從總用地面積的7%調整到最高不超過10%,免交人防費。
(4)在基本符合城鄉規劃、消防安全條件、不改變工業用地性質的前提下,實施廠房改建、擴建、翻建、加層、整合的企業,經依法批準在原用地范圍內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有關費用。
21、鼓勵企業增加投資強度。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超過省規定投資強度或土地出讓合同下限,按規定投資強度折算予以1萬元/畝的獎勵,整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2、鼓勵企業提升產業層次。企業從原非鼓勵類產業向鼓勵類產業、傳統產業向高新技術產業轉型,對轉讓房地產的契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買進方50%的獎勵;對企業已受讓工業用地發展轉型新項目,允許邊審批邊建設廠房。
23、鼓勵企業推進節能減排。市財政每年安排至少1000萬元節能降耗專項資金,用于工業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循環產業鏈建設項目的獎勵和淘汰落后產能、“三高一低”企業專項整治的補助等,具體執行工業循環經濟(節能降耗)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六、繼續強化行政服務效能
24、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對“211”工程培育企業實施的轉型升級示范項目及市級重點項目的建設用地、生產用電等要素實行重點傾斜優先保障,建設用地原則上執行區域最低價。
25、實施企業創業援助。市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的中小企業創業援助基金,對國家鼓勵類、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項目,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給予其設備投入額30%的創業援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自產生企業所得稅之年起以原援助額繳回為止,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26、加強企業融資擔保。市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支持市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和市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拓展業務的金融機構的補助,具體執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財政扶持的若干政策意見》(虞政辦發[20*]62號)的規定。
27、減輕企業發展負擔。對審批權限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自主創新、企業扶持、產業升級、集約發展等不同情況采取“減、免、緩、停”等措施;對企業投資涉及的中介服務收費,由各主管部門指導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減免措施;允許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實施綜合工時制;允許勞動密集型企業暫緩繳職工住房公積金;適度調低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預警監控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