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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市委組織部的安排部署,我旗于2008年被列為公推直選蘇木鄉鎮黨委書記試點旗,為扎實推動工作開展,確保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蘇木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暫行)》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的《公開推薦、直接選舉蘇木鄉鎮黨委書記試行辦法》等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創新選人用人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探索、改進和完善基層干部選拔任用方式和基層黨組織選舉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優秀干部選拔到主要領導崗位上來,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影響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一)黨管干部與群眾公認、充分發揮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四)積極探索、大膽實踐與嚴格執行黨內法規相結合的原則。
三、公推直選的職位、職數
根據我旗實際情況,旗委確定白音套海蘇木為試點單位,公推直選白音套海蘇木黨委書記。
四、報名的資格和條件
根據《黨章》、《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蘇木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暫行)》的有關規定,參加本次公推直選的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二)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踐中艱苦創業,做出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四)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鄉鎮工作經驗,有較強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五)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監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集中正確意見,善于團結同志。
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含繼續教育學歷);具有三年以上黨齡,三年以上工齡,應當經過黨校、行政院校或者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三年內累計四十五天以上的培訓,確因特殊情況在當選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在當選后一年內完成培訓;旗委管理任實職副科級2年以上或現任實職正科級的領導干部;身體健康。特別優秀的年輕黨員干部,可適當放寬報名條件。符合以上條件且出生或成長地不在試點蘇木鄉鎮的干部均可報名。
五、程序及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6月25日—30日)。將公推直選的職位職數、推薦方式,報名的基本條件、范圍、時間和地點等相關內容進行公告,通過個人自薦、聯名推薦、組織推薦的形式進行報名。旗委組織部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結果進行公示。
(二)實地調研(7月1日—10日)。為讓參選人員全面掌握試點蘇木鄉鎮的情況,旗公推直選領導小組統一安排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到試點蘇木鄉鎮實地進行調研,需要單獨調研的,安排專人陪同。實地調研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
(三)公開推薦(7月21日)。公開推薦之前,黨委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將進行競職演說。然后由黨員、群眾代表大會公開推薦產生。公開推薦大會由下列人員參加:試點蘇木鄉鎮機關全體干部;所轄行政村“兩委”班子成員、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試點蘇木鄉鎮所屬各單位及駐本地的中、區、市、旗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試點蘇木鄉鎮及旗級以上黨代表、人大代表;旗級以上政協委員;農牧民群眾代表。農牧民群眾代表不少于參加推薦大會人數的20%,由村民代表會議推薦產生;黨員比例不少于參加推薦大會人數的50%。公開推薦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為序,贊成票過半數可作為試點蘇木鄉鎮黨委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最多不超過4人)。
(四)組織考察(7月22日-25日)。旗委組織部和旗紀委組成考察組,按照要求對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定向考察,并征求有關方面意見。
(五)討論決定候選人(7月28日)。旗委常委會或全委會聽取考察情況匯報,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票決出2名試點蘇木鄉鎮黨委書記候選人。
(六)直接差額選舉(7月30日)。召開試點蘇木鄉鎮全體黨員大會直接差額選舉試點蘇木鄉鎮黨委書記。預備黨員應當參加大會,但不參加選舉。
有選舉權的黨員因下列情況不能參加選舉的,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可以不計算為應到會人數: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不能正常表達本人意愿的;出國不能按時回來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工作或學習,按規定應當轉走正式組織關系而沒有轉走的;長期外出,聯系不上或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選舉的。
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候選人得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如果候選人獲得贊成票均未過半數,對得票最多的候選人進行等額選舉。第二次選舉候選人得贊成票仍未超過半數,由旗委另行決定。
(七)履行任職手續
將選舉結果報旗委批準,按《干部任用條例》有關程序履行任職手續。
六、任期管理
公推直選產生的蘇木鄉鎮黨委書記的任期截止時間到試點蘇木鄉鎮黨委任期屆滿。同時將該蘇木鄉鎮作為黨代表常任制試點單位。履職期間,旗委組織部將對當選書記駕馭全局能力、宏觀協調能力、領導經濟發展能力、科學決策能力、思想作風、八小時以外的個人表現及群眾威信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跟蹤考察,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和糾正,對出現嚴重問題的,將對其進行罷免。
七、工作紀律
(一)負責組織實施公推直選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下列紀律和要求:
1、不得在選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泄漏醞釀、討論公推直選工作內容;
2、不準將掌握的競選者的狀況、準備的競選資料內容隨意或有意透露給他人;
3、不得有違反公平、公正原則的行為;
4、凡與參選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應實行公務回避。
(二)參選人如有違反下列紀律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直至取消競選資格,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以宴請、贈送財物等方式進行賄選的;
2、對他人的投票行為進行暗示、指使、串聯、威脅的;
3、以任何方式宴請推薦人、選舉人和工作人員,或送禮品禮金,或邀請他人參加可能影響推薦和選舉公正活動的;
4、在演講及其它場合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
八、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推直選蘇木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的領導,成立翁牛特旗公推直選蘇木鄉鎮黨委書記工作領導小組,在旗委的領導下負責公推直選試點蘇木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的組織實施。
九、本方案由中共翁牛特旗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翁牛特旗公推直選蘇木鄉鎮黨委書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