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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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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原理

資產證券化原理范文第1篇

關鍵詞:節能服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資產證券化;融資

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介紹

(一)節能服務公司

節能服務公司是一種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營利為目的,為有節能需求和潛力的客戶提供包括能源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培訓、運行維護及節能量檢測等一系列綜合性節能服務的專業化公司,并通過與目標客戶分享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成功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實現自身的盈利和發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則是由節能服務公司與有節能需求的客戶簽訂協議,約定節能目標和服務時間,由節能服務公司提供能源診斷、方案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維護等一攬子綜合性節能服務,從而達到約定目標,并與客戶分享節能收益的一種項目類型。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主要有四種模式:

1.節能效益分享模式:在該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共同確認節能效率,之后雙方按一定比例分享節能收益。

2.節能量保證模式:由節能服務公司向客戶承諾項目目標,即能達到的節能量,若項目成功,則客戶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項目成本和一定比例的收益,若項目失敗,則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相應損失。

3.能源費用托管模式: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改造客戶的高能耗設備,并管理其新建的能源設備,按雙方約定的能源費用和管理費用承包客戶的能源消耗管理及日常維護工作。

4.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客戶委托節能服務公司進行能源規劃,設計整體節能方案,并進行節能改造,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在節能改造后提供能源管理服務獲取合理的收益。

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現狀及資產證券化潛力

(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資金全部由節能服務公司投入這一特點,決定著節能服務公司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時,資金需求量大,融資成為其必然選擇。近幾年,金融機構和各類中介機構積極關注并參與節能服務市場,使得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這些機構包括金融擔保、金融租賃、銀行、基金、民間資本和國際資本等。從融資額的相對數量上看,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主要融資渠道主要有:銀行貸款、融資租賃、保理、商業信用。

1.銀行貸款

目前而言,銀行貸款是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最主要的一種融資渠道。但由于多數節能服務公司為民營企業,經營利潤率不高,可提供的抵押資產不多,加之許多國內商業銀行對合同能源管理這種商業模式不了解,因而銀行往往不能滿足節能服務公司的貸款需求。

2.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一種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融資方式。由于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并且融資租賃屬于表外融資,不影響企業資信狀況,因而很適合中小企業。但目前,很多融資租賃公司更愿意與大型節能服務公司簽訂長期融資租賃合同,并未全面惠及中小企業。

3.應收賬款貼現(保理)

節能服務公司將賒銷形成的滿足一定條件的未到期應收賬款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對于節能服務公司來說,此種融資方式可將項目合同期內應分享的節能效益向銀行進行貼現,從而提前收回資金,再投向其它項目。

4.商業信用

節能服務公司利用自身的商業信用,延期付款,在公司資金較少的情況下,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利用商業信用延期付款,對企業商業信用要求比較高,因而更適合資信水平較高的節能服務公司解決短期資金緊張問題。

除此之外,部分節能服務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借助提前結束合同、民間借貸等方式融入資金。在當前,上述幾種融資方式對企業資信要求較高,且擔保要求嚴格、手續繁瑣,而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需求量卻在快速增加,因而有必要對其他融資方式進行探討。

(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資產證券化潛力

我國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普遍遭遇融資困難、項目難找、信用評價體系不健全三大瓶頸。節能服務公司多為規模較小的民營企業,在產業發展中普遍存在融資困難。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運作模式,其服務的發生與現金流的收付并不匹配,而且被服務企業往往在節能改造期末才對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收益。服務期內,節能公司內部存在大量應收賬款和未來收益。雖然節能服務公司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不多,但當應收賬款和未來收益的現金流比較確定時,完全可以據此進行資產證券化設計,盤活資產,提高節能服務公司資產的流動性。

從資產證券化設計原理上看,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應的應收賬款和未來收益權均存在證券化的潛力。因此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可行的操作方式是:節能服務公司將已開始運作或已簽訂合同的節能服務項目未來產生的現金流全部或部分真實出售給證券公司,由證券公司將眾多相似項目產生的現金流構建成一個資產池,當資產池達到一定規模后,設計發行證券,并通過信用擔保與信用增級后,由證券公司將資產證券化產品出售給投資者。節能服務公司則利用資產證券化募集的資金投入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或提前收回投資,然后用未來項目產生的現金流向證券購買者支付本息。

四、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資產證券化的作用與優勢

據估計,未來我國節能服務市場的規模有望達到4000億元,因而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運作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目前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資金來源較少,不足以滿足項目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尤其是對一些不受銀行信貸青睞的中小民營節能公司而言,融資難就成為制約公司業務發展的主要障礙,也是公司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運作的根本動機,而這一運作模式可從以下三個方面有效解決節能服務公司融資難、資金周轉慢,債務負擔重的業務發展障礙:

(一)實現項目信用與公司信用的分離

由于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以中小型民營企業為主,公司規模相對較小,有效信用尚未建立,因而導致一些本身信用水平高,收益良好的優質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因其所屬節能服務公司信用水平不高而難以籌集到資金。然而,通過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未來產生的現金流進行資產證券化,相繼進行資產的真實出售,破產隔離,信用擔保增級,使得項目本身的收益與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分離,使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更關注項目未來的現金流而非節能服務公司的規模,因而實現了項目與公司的信用在融資市場上的分離,從而有效滿足了項目的資金需求。

(二)加快資金周轉及減小債務負擔

在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運作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在項目前期投入大量資金,無論是自有資金還是銀行貸款,由于投入量大且回收期長,都給節能服務公司造成巨大負擔。然而,通過資產證券化運作方式,將相應資產從節能服務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剝離并真實出售給證券公司,一方面能快速收回資金,提高資金周轉速度;另一方面,由于資產證券化屬于表外融資,債權債務關系只存在于節能服務客戶與證券投資者之間,因而節能服務公司可以擺脫債務負擔,優化其資產負債狀況。

(三)融資對象廣泛且籌資成本低

由于資產證券化的產品是通過資產的真實出售,風險隔離,信用擔保增級后,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由于證券市場容量大,投資者范圍較廣,資金來源渠道多樣化,因而節能服務公司可以根據項目所需資金在不同時間對自身資產進行證券化運作,大大提高了籌集資金的靈活度,而且由于優質項目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會受到很多投資者的青睞,因而節能服務公司的籌資成本也會相應較低。

五、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與障礙

(一)未來現金流不確定

目前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行的資產證券化運作方式是對項目產生的未來現金流中的成本部分進行證券化,項目未來產生的現金流等于節能客戶在項目實施前的能源消耗費用減去項目完成后的能源消耗費用,包括項目收益和成本兩部分,收益部分受外部影響較大,成本部分的現金流則較為穩定,且有收益部分對其進行補充。

盡管成本部分的現金流相對穩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環境、設備、管理以及能源價格對其的干擾,尤其是在為一些能源消耗量與產量密切相關的企業服務時,由于未來市場波動會造成產量的不確定,導致能源消耗量也不確定,因而可節約的能源消耗費用也不確定進而使得節能服務的成本出現不確定性。另外,由于項目成本是由節能客戶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因而就面臨雙方對節能服務成本的測算存在分歧,這同樣會導致成本部分的現金流不穩定。

(二)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

由于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后,相關項目資產就由節能服務公司真實出售給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產品出售后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也與節能服務公司無關,因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就需要對節能服務公司進行有效監督以確保項目成本的穩定投入與項目效益的實現。因此節能服務公司面臨的經營與信用風險,都會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產生不利影響。

(三)缺乏準入測量標準

目前,對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運作還停留在理論研究層面,在實踐操作領域并沒有實際案例。對于哪一類節能服務公司的哪一類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運作都還未形成一個統一的標準。而且由于資產證券化運作需要基于大量的基礎資產,單個節能服務公司的項目,從成本效益角度分析并不適合也不足以構建一個資產池,因而需要將同一公司的不同項目,甚至不同公司的同類項目進行聚集。但目前市場并沒有建立一個項目的準入標準,能夠對申請進行資產證券化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篩選,同時也沒有一個中介機構可以按照一定的標準和規則對項目進行有效組合,以構建適合的資產池。

(四)缺乏適合的擔保機構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資產證券化操作是先融資后實施項目,而不像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由銀行先持有資產一段時間,確認資產在持有期間表現良好才放入資產池進行證券化融資。因而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資產證券化運作中支持證券的現金流完全是預期收益。同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也并不像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擁有普遍認可的收益能力和政府信用作擔保,這些不利因素都會導致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資產證券化運作中較難找到合適的擔保機構。

(五)募集資金時間較長

與節能服務公司目前普遍采用的融資租賃、保理業務等融資方式相比,資產證券化涉及到資產出售、構建資產池、信用擔保、信用評級、證券承銷多個環節,過程更為復雜,所需時間較長。雖然同其他融資方式相比,資產證券化操作募集的資金成本較低,然而由于單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未來收益權較小,需將同類項目的現金流進行疊加以構建規模較大的資產池,因而同類項目的篩選將成為實際操作過程中的難點,而項目的尋找和選擇勢必會增加構建資產池所需的時間,導致節能服務公司融資的時間成本顯著增加。

六、結論

鑒于上述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資產證券化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資產證券化的潛力,且節能服務公司也因融資渠道少,時間長,難度大等問題,對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資產證券化模式有根本動機。然而該模式在風險、擔保、募集時間等方面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因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還應重點關注以下三個方面:

(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未來收益權的穩定性

節能服務公司未來的收益是否固定取決于公司與節能客戶簽訂的服務合同中是否確定了未來可分享的節能收益。若收益確定,則更易于對該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操作,這一類型的項目更多出現在建筑節能領域。相反在工業節能領域,節能服務公司對項目投入的資金及公司未來可分享的節能收益很多都與產能掛鉤。因此在對工業節能項目的未來收益權進行資產證券化操作時需要對未來可確定收回的投資和收益進行精確測算,以這部分未來現金流作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

(二)節能服務公司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不同需求

規模較大的節能服務公司融資渠道較多,融資方式靈活,而且自有資金比例高,但會存在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因而這類公司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需求一方面體現在解決短期資金周轉困難,另一方面用以規避使用銀行貸款等其他融資方式對公司資金使用靈活性的限制。而規模較小的節能服務公司由于融資渠道窄,自有資金少,因而其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需求更多體現在能籌集到期限長,成本低的資金。因此在將不同項目進行組合構建資產池的過程中,不僅需要考慮項目的類型,還需要考慮項目所屬節能服務公司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需求,否則就會導致因未能很好滿足節能服務公司對資金的需求,影響到項目資金的投入及未來現金流的穩定,甚至在缺乏有效監管的情況下出現資金錯配等問題。

(三)資產證券化操作募集資金的成本及時間

由于資產證券化需要經過一系列操作,過程較為復雜,因而節能服務公司從出售項目的未來收益權到最終獲得募集資金所需時間較長。此外,由于資產證券化操作過程中涉及到很多機構,每個機構都會根據自己在相關環節付出的成本收取一定費用,這些都構成了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成本。因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應引入合理的機制對資產證券化操作需要的時間,及各個機構收取的費用進行合理控制,以保障資金的快速到位及低成本優勢。一旦資產證券化各個環節的時間和費用未能有效控制,就會增加資產證券化操作的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還會增大節能服務公司的違約風險。(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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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原理范文第2篇

金融資產證券化意義發展對策

當代,金融市場證券化的趨勢在我國已呈現愈演愈烈之勢。相關部門把其定義為最具活力的金融創新產品之一,認為它的核心在于對貸款中的風險與收益要素的分離與重組,使其定價和重新配置更為有效,促使參與各方均可受益;實質是融資者把被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轉讓給投資者。資料顯示,資產證券化在發達國家的使用非常普遍,目前美國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貸款、3/4以上的汽車貸款是靠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提供的。在我國,由于銀行有“短存長貸”的矛盾,資產管理公司也有回收不良資產的壓力,金融資產證券化得到了積極響應。

一、金融市場證券化相關原理概述

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把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現金收入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的應收賬款)經過重組形成資產,并以此為基礎來發行證券。按照被證券化的資產種類不同,可分為住房抵押貸款支撐的證券化(Mortgage-BackedSecuritization,MBS)和資產支撐的證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ABS)。在典型的資產證券化流程中,通常由發起人將預期可獲取穩定現金的資產組成一個規模可觀的“資產池”,然后將這一“資產池”銷售給專門操作資產證券化的特殊目的機構(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由SPV以預期現金收入為保證,經過擔保機構的擔保和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向投資者發行證券、籌集資金,并用資產池差產生的現金流來清償所發行的有價證券。

資產證券化應該遵循以下四個原理: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析原理,資產重組原理,風險隔離原理,信用增級原理。資產證券化可以使貸款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證券,這種證券又是具有貸款信用風險的證券,從而有利于改善資產質量,擴大資金來源,分散信用風險,緩解資本充足壓力,提高系統的安全性。

二、金融市場證券化在我國發展的意義

資產證券化將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有機地結合起來,對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

1.金融市場證券化,是解決當前金融改革問題的重要催化劑之一。在我國金融改革的大潮中,金融證券化的制度創新牽扯到廣泛的主體與市場結構,能更有效地加速我國金融改革步伐。

2.實現金融市場的證券化,有利于改善資產負債表結構資產證券化可以加強經理對公司資產負債表規模和結構的控制。金融市場證券化可以釋放資產,用于其他投資機會,如果外部融資渠道受約束或內外部融資成本存在差異,證券化就可能帶來經濟上的收益。

3.實現金融市場的證券化,還有利于銀行分散和轉移信用風險證券化,可以使融資渠道多樣化,從而減少融資風險。金融機構也可利用證券化來消除利率錯配,使金融市場更加完備,通過證券化引入了更適合投資者風險偏好的新金融資產,提高了投資者得到多樣化收益的可能。

三、金融市場證券化在我國發展可能遇到的障礙

金融市場證券化在我國的發展雖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和發達國家相比,其發展仍然存在著很多的障礙。金融資產證券化的順利發展,離不開發達成熟的金融市場,以及完善的法律、信托、稅收等環境。

1.從制度方面來講,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規范金融市場證券化有效發展的制度,但是妥善解決金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所涉及的會計、稅收問題又是能否成功實現金融資產證券化的關鍵,直接關系到證券化資產的合法性、盈利性和流動性,也關系到參與者的切身利益。

2.從法律法規發面來看,我國的很多法律制度對金融市場證券化過程中的具體行為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有效發展。如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阻礙了金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債權轉讓的進行;我國《公司法》對設立公司的限制,使SPV所起的風險隔離無法有效實現。

3.從資本市場的發展程度上來看,我國目前除股票外,房地產抵押貸款、銀行應收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市場不夠發達,也一定程度影響了證券化產品的設計,降低了產品的吸引力;另外,資本市場的不發達限制了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流動性,影響了證券化產品的加速發展。

四、促進我國金融市場證券化有效發展的策略

1.由于我國金融監管制度實施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體制,對于跨越多個行業的業務創新——金融資產資產證券化必然要涉及到多個金融監管部門。所以,我們要結合我國金融管理體制的現狀和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特殊性,設計完善的監管體制或模式,走聯合監管的道路。

2.建立健全法律法規,為金融市場證券化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雖然在不同的司法制度中監管環境存在顯著不同,但大多數都包括了信息揭示要求、資產充足規則和償付能力等規則因此,我們的法律法規也應著力體現這些方面的內容。

3.選擇適合國情的資產證券化類型我國資產證券化的道路如同西方國家一樣,正從“抵押融資型”走向“真實出售型”及其混合時代。必須加強資產轉讓中的“真實銷售”和轉讓的有效性?!罢鎸嶄N售”意味著原始資產權益人不能回購或交換任何資產,也不能保留任何對已出售資產的損失的法律追索權。在“真實出售型”的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主要解決好交易結構、評估定價、參與機構的風險控制及債權轉讓后的抵押資產處理等關鍵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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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余堅,王劍明.論資產證券化的法規監管[J].金融研究,1999,(2).

資產證券化原理范文第3篇

論文摘要:文章主要介紹資產證券化作為20世紀國際金融領域出現的一項重要的金融創新,作者主要從資產證券化的起源,然后通過介紹資產證券化的原理,從而來闡釋其如何來分散風險,降低風險,增加資金的流動性,其中最主要是從金融體系中最主要的中介銀行出發在各方面分析資產證券化的作用,最后得出資產證券化能夠改變金融體系中一些重要部門和企業資金流動和風險管理,穩定我們整一個的金融體系的重要結論。

一、引言

資產證券化與金融穩定有著非常緊密的關系。資產證券化的積極推進,有利于金融的穩定;反過來,金融形勢越穩定,資產證券化也越能順利地開展。

二、資產證券化的介紹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金融技術,最早起源于美國。1968年美國國民抵押協會為了擺脫儲蓄存款大量提取所造成的流動性困境,首次公開發行“過手證券”,它的推出改變了銀行傳統的“資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銀行同時具有了"資產出售者"的職能。

通常,資產證券化指的是將缺乏流動性但預期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重新組合,轉變為可以在資本市場上轉讓和流通的證券,進而提高金融資源(主要是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資產證券化的過程較為復雜,涉及發起人、SPV(specialurposevehicle)、信用評級機構、投資者等諸多方面。

盡管資產證券化的形式多樣,但其核心理念是一致的,具備以下特點:

資產證券化產品是通過的一個特設機構——特殊目的實體(specialpurposevehicle,SPV)來實現;

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基礎資產發起人的會計處理上表現為資產出售(asssetsale),而不是債務融資(debtfainancing);

在資產證券化交易中,需要為投資者提供基礎資產的維護服務(servicing);

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主要取決于基礎抵押資產的信用(vreditoftheunderlyingasset);

資產證券化差品通常需要進行信用增級(creditenhancement)。

在上述過程中,SPV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SPV是一個具有信托性質的實體,實現對風險的隔離,其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從資產出售方(發起人)購買回收的現金流(基礎資產),購買資金來源于向投資者發行收益權證(certificateofbeneficialinterest),即這產支持證券。

信用增級的方式包括內部信用增級和外部信用增級兩種方式。內部信用增級的方法有:通過現金流分層實現信用增級,即將所發行證券分為不同的級別,優先級證券將首先得到償付,從而將優先級證券的風險轉移給次級證券持有人,提高優先級證券的信用級別;外部信用增級則主要通過第三方對標的資產進行擔保等增級過程。最后,要由權威信用評級機構對項目進行信用評級,資產證券化一般要求投資級以上的評級。SPV另一方面的作用是通過方案設計可以將這部分資產的風險從發起人那里轉移出去,可以設定“如果SPV內的資產不夠償還投資者的投資,那么投資者不擁有或只擁有部分不足額部分資產的追索權”,從而將原來由發起人承擔的全部或部分風險轉移到投資者身上。

資產證券化在本質上是一種金融創新。國際清算銀行(BIS)將金融創新分為四類:風險轉移型創新、提高流動型創新、信用創造型創新和權益增加型創新。而資產證券化則具有前三種創新的特征;技術水平的提高和政府機構的支持起了重要作用。

資產證券化中兩大核心原理:

(一)、資產重組原理

資產重組是資產的所有者或支配者為實現發行證券的目標,根據資產重組原理,運用一定的方式與手段,對其資產進行重新配置與組合的行為。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對自己所擁有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進行組合,形成資產池。資產重組原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資產的選擇。

(二)、風險隔離原理

風險隔離原理的核心內容是在資產證券化中,通過基礎資產的風險和其他資產(主要是基礎資產原始所有人的其他資產)風險的隔離,提高資本運營的效率,從而給資產證券化各參與方帶來收益。風險隔離主要以“真實銷售”或“信托”方式實現。造基礎資產,并根據融資需要選擇適于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組成資產池,然后將其以真實銷售的方式轉移給特殊目的公司或者將該基礎資產設定為信托財產,由受托人直接持有該基礎資產。

三、資產證券化的對金融穩定的作用

其實從資產證券化對金融體系的穩定作用是從分散風險和增加流動性體現,資產證券化降低風險中最重要的是風險隔離原理,通過風險隔離,把基礎資產原始所有人不愿或不能承擔的風險轉移到愿意而且能夠承擔的人那里去,從而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同時風險隔離的緣故,使得風險不會從資產出售者轉移到資產證券的持有者,出售者并不具有索取權,在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構筑了一道防火墻。

(一)、資產證券化能夠改善銀行信貸期限結構,同時提高金融系統的穩定性。近年來,由于住房抵押貸款以及其他長期借款的增加,以及對于投資的熱衷等原因使得銀行資產長期化、負債短期化趨勢明顯,信貸期限結構錯配問題十分突出。盡管期限轉換原本是銀行或金融中介的主要功能之一,但隨著整個資本市場環境的日益復雜化,銀行很難完全駕御期限錯綜復雜形成的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能促進銀行體系轉變盈利模式,提高資本充足率。中國傳統銀行業依靠存、貸款利差生存,隨著資本市場發展、競爭加劇,國際銀行業已出現向服務收費轉變的潮流。信貸資產證券化后,銀行將相應的資產和利差轉給投資者,自己繼續管理貸款、收取管理費用,既能更好地發揮其行業優勢,又能轉變盈利模式。資產真正轉移后,銀行為承擔業務風險而準備的資本金可相應減少,資本充足率會有所提高。

(三)、資產證券化能健全市場定價機制,合理分散信用風險。當前,社會融資過度依賴銀行貸款,主要依靠銀行來判斷風險、配置資金并承擔風險,不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金融的整體穩定。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有利于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

(四)、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增加投資者的選擇。當前,我國金融改革正處在由間接融資為主向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并重、單一銀行體系向多元市場體系過渡的過程中。信貸資產證券化將有穩定現金流但缺乏流動性的信貸資產轉變為流動性較高的有價證券,為證券市場提供新的投資品種,有利于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完善。

(五)、適應金融對外開放。國內金融業即將對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紤]到資產支持證券在國外債券市場上所占份額較高,預計資產證券化業務將是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的重要形式。國內銀行業盡早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實踐與探索,既有利于迎接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也有利于保持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四、結束語

資產證券化為金融服務業帶來了巨大的變革,同時也給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資產證券化不僅有利于促進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而且將在解決銀行體系不良資產方面發揮巨大作用。

當然,資產證券化對許多國家來說仍屬于較新的業務,我們需要認真研究其利弊,資產證券化在新興市場的蓬勃發展指日可待。

參考文獻

[1]趙宇華《資產證券化原理與實務》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

[2]朱武祥蔣殿春張新《中國公司金融學》三聯書店出版社2005年

[3]張超英《資產證券化》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年

資產證券化原理范文第4篇

次貸危機又稱次級房貸危機。它是一場發生在美國,因次級抵押貸款機構破產、投資基金被迫關閉、股市劇烈震蕩等引起的風暴。它的蔓延導致全球主要金融市場不同程度地出現流動性不足的危機。

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原理與運作機制

(一)資產證券化的定義

現在國內使用較普遍的定義是:資產證券化是將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持有的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其風險與收益進行重組,以原始資產為擔保,創設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銷售和流通的金融產品(證券)。證券化的實質是融資者將被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轉讓給投資者。

(二)資產證券化的流程

資產證券化這一操作程序包括如下步驟:(1)發起人確定證券化資產,組建資產池;(2)設立特設信托機構(SPV);(3)資產的真實銷售;(4)進行信用增級;(5)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6)發售證券;(7)向發起人支付資產價款;(8)管理資產池;(9)清償證券。

(三)資產證券化的原理

資產證券化的原理包括一個核心原理和三個基本原理。核心原理是現金流分析原理,三大基本原理是資產重組原理、破產隔離機制和信用增級原理,是資產證券化核心原理的深入。

1.現金流分析原理

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原理是現金流分析原理。資產證券化是以可預期的現金流為支持發行證券進行融資的過程,可預期的現金流是資產證券化的先決條件。

2.資產重組原理

資產重組是資產的所有者或支配者為實現發行證券的目標,根據資產重組原理,運用一定的方式與手段,對其資產進行重新配置與組合的行為。

3.破產隔離機制

破產隔離機制是資產證券化交易所特有的技術,它使基礎資產原始所有人的其他資產風險、破產風險等與證券化交易中基礎資產的風險隔離開來,風險也不會“傳染”給資產支持證券持有者,資產的賣方對己出售資產沒有追索權,在賣方與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構筑一道堅實的“防火墻”。

4.信用增級原理

信用增級是使發行的支持證券能夠避免與基礎擔保品相聯系的損失或其他風險的過程。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并降低發行成本,利用“信用增級原理”來提高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是資產證券化的一個重要特征。

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對我國金融機構影響的辯證分析

(一)研究背景

我國資產證券化的起步較晚,但在監管當局的大力推進和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下,我國資產證券化經歷了一場從無到有,并快速發展和不斷突破的過程。短短的10年時間,中國的商業性房貸額增長了百倍(詳見圖1,圖2),已經從1998年的400多億元,飆升到2007年6月末的4.3萬億元。

(二)我國金融機構實施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意義

1.擴大商業銀行住房抵押貸款資金來源目前我國各類政策性住房資金的金額不過1600億元(其中800億元為住房公積金存款,主要用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根本無法滿足住房開發與建設的需求,同樣也無法滿足居民的住房消費需求,巨大的資金缺口把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推上了日程。

2.增加信貸資金的流動性使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更靈活、增加信貸資金的流動性是資產證券化產生的初衷。由于銀行吸收的存款大多期限較短,而住房抵押貸款的期限相對較長,這就造成資產與負債在期限上的不匹配,一旦銀行發生大量的現金需求而長期貸款不能快速變現,銀行就會陷入流動性困境。因此依靠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來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是行之有效的。

3.提高商業銀行的資本利用率根據巴塞爾資本協議,金融機構需在資產風險等級加權平均的基礎上確定資本充足率,建立風險資本儲備金。住房抵押貸款是一種期限長、流動性差的信貸業務,監管部門對該業務規定的風險權重也較高。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能夠使銀行有效降低資產結構中高風險資產的比率,以較少的資本獲取較大的利潤。

4.豐富金融市場投資品種目前中國的利率水平較低,大量的資金要尋找投資渠道。但是中國金融市場上的投資品種還比較少,主要有國債、公司債券、股票和基金等,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可以為金融市場提供風險低、收益穩定的較長期的證券。

5.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分散風險作用

(1)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有利于分散利率風險。房產抵押貸款期限通常都不短,一般是10~20年,甚至是30年,利率波動的可能性比較大,利率波動對住房抵押收益的影響也會很顯著。目前房產抵押貸款銀行實行的是單一品種的浮動利率貸款,商業銀行隨時可以根據央行的利率變動而相應上浮或下調利率,購房者為此也承擔了較大的風險。一旦央行出于緊縮經濟的考慮而提高利率,購房人借貸的意愿必然陡降。銀行對房產抵押貸款的呆賬率激增。解決這一問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過房地產資產證券化,這樣一來,銀行將貸款一次性出售獲得收益,利率風險則隨同貸款一起轉移了出去。

(2)流動性風險可以通過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進行分散。銀行多為長期貸款,但是居民儲蓄是構成可貸資金的絕大部分來源,而居民儲蓄中又以活期存款為主,這種攬存的短期性與放貸的長期性不匹配,就是所謂的“短存長貸”矛盾。從長期來看,它很容易導致銀行陷入資金周轉不暢的困境,出現流動性不足的危險。通過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銀行將貸款出售迅速回籠資金,就可有效化解這種風險。

(3)降低信用風險要訴諸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銀行在發放貸款時,面臨著借款人違約或未按時履約的可能性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房產抵押貸款的對象是廣大的個人消費者,他們對經濟波動的承受能力非常弱,一旦經濟發生不利變動,停供和壞賬就會接踵而至。

(4)降低提前償還風險仍需要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借款人由于收入的變動或是預期利率的變化而提前償付貸款,不可預期的現金流入就會增加進銀行。增加的現金流入會提高資產負債管理的難度。通過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使表外融資成為了可能,故可以化解風險,提高資本利用率。

(三)我國金融機構實施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難點

一是主觀意愿不強。分散風險是抵押貸款證券化很重要的一個作用。從目前情況看,房產抵押貸款總體上來說是一種比較優質的貸款,違約率極低(約為0.5%),因此,大多數銀行基于利潤的考慮,并不情愿將這類貸款出售來進行證券化處理。因而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對當前中國的商業銀行而言,不是很迫切,這也增加了我國推行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難度。

二是信用評估中介的發展滯后。根據國外經驗,只有由國家出面,建立全國統一的擔保機構對證券化資產標的進行擔?;虮kU,再通過權威評估機構的認證,MBS的信用等級才能得以保障。

三是存在提前還款風險,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全部或部分抵押貸款的余額,而導致現金流量的不穩定和再投資的風險。一般地,抵押貸款的發放人都允許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全部或部分抵押貸款,這相當于給予了借款人一個“提前支付期權”。

四是利率風險,指由于利率的變化而使發放抵押貸款的機構或者證券持有者所遭受損失的風險。它是房產抵押貸款證券化交易中,最難以規避與管理的一種基本風險。五是信用風險,指在金融交易活動中,交易一方的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四、防范我國金融創新風險的措施

(一)完善對基礎產品和客戶的持續管理

加強對衍生和原生產品聯動關系的研究無論是原始還是包裝過的金融產品,最根本的是要加強和完善對原始產品和客戶的持續管理。有效的金融創新需要風險嚴格可控的基礎金融產品的支持。具有衍生特征金融產品的價值依賴于原生資產價值的變化,但金融創新令許多衍生品價值與真實資產價值的聯動關系被削弱。我國目前正在進行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工作,在推進過程中有必要對衍生與原生產品的聯動關系加以研究,防止“假設”因市場環境變化而累積市場風險。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金融監管

在次貸危機中,美國金融體系中的多個環節都存在著監管缺失,因此加強監管非常必要。首先,注重規制導向監管與原則監管相結合。次貸危機反映出美國規制性監管模式的滯后性和不靈活性,汲取美國的經驗教訓,我們必須堅持以規制性監管為基礎。其次,實現規制監管與原則監管的有機結合,針對不同監管事項、不同監管領域實施不同的監管原則。最后,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

(三)建立金融創新體系

健全創新機制金融創新是一個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和環節的系統工程,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首先,各類金融機構要設立專門的金融創新組織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指導、管理和協調內部各部門、各分支機構的創新活動以及與社會有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對潛在的風險狀況提出有預見性的方法和控制對策。其次,認真搞好創新的規劃工作。在充分把握和跟蹤國內外金融創新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條件和許可,明確創新目標,規劃創新程序,確定創新重點。最后,建立創新評價機制和獎懲機制。

(四)健全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及時修補和完善存在的制度漏洞

首先,建立由董事會、高層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組成的風險管理系統。其次,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系統,識別、評估和控制金融風險,對風險進行早期預警。在關注員工專業素質的同時要更加重視員工的道德水平,防范道德風險。

資產證券化原理范文第5篇

[ 關鍵詞 ] 資產證券化 定義 動因 效應

一、關于資產證券化概念的文獻綜述

起源于金融機構貸款的資產證券化,是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金融機構在高利率政策、經營環境惡化的歷史條件下尋求自救的結果。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出現的時間雖然較短,但發展十分迅速,加之交易結構復雜,涉及交易主體較多,目前對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研究還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形成一個相對成熟的理論體系或觀點。

1.關于資產證券化定義的研究

自從1977年美國投資銀行家維斯S•瑞尼爾(Lewis S•Ranier)首次使用“資產證券化”這個詞后,多年來,許多學者和權威機構一直都在力求對資產證券化下一個全面、準確的定義。被稱為“證券化之父”的美國耶魯大學法博齊教授(Frank J.Fabzzi)認為“證券化可以被廣泛地定義為一個過程,通過這個過程將具有共同特征的貸款、消費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約、應收賬款和其他不流動的資產包裝成可以市場化的、具有投資特征的帶息證券”。

1991年,美國學者格頓納(Gardener)對資產證券化給出了一個非常廣泛的定義:“資產證券化是使儲蓄者與借款者通過金融市場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個過程,或者提供的一種工具。在這里,開放的市場信譽取代了由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提供的封閉的市場信譽。”在他的定義當中,證券化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融資證券化,即指資金需求者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直接從資金提供者那里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是一種增量資產的證券化,這種證券化又被稱作是“一級證券化”;二是指資產證券化,即指的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集中起來,并轉換成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流通的證券,這種證券化是在已有的信用關系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一種存量資產的證券化,被稱為“二級證券化”。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資產證券化的定義是通過對金融工具――“資產支持證券”(ABS)的界定進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是指這樣一種證券,他們主要是由一個特定的應收款資產池或者其他金融資產池來支持,保證償付。這些金融資產的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循環周轉的。根據資產的條款,在特定的時期內可以產生現金流和其他權利,或者資產支持證券也可以由其他資產來保證服務或保證按期向證券持有人分配益”。

2.關于資產證券化分類的研究

在資產證券化分類上,李勇按照資產池資產和投資者的關系劃分為三種基本類型:過手證券、轉付證券和資產支持證券。

孫奉軍將抵押擔保證券分為抵押過手證券、剝離式抵押擔保證券和擔保抵押債務證券三種類型。

吳群按照可證券化的資產來劃分,分為居民住宅抵押貸款、私人資產抵押貸款和信用卡應收賬款等十種類型;按照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來劃分,分為轉遞證券、資產擔保證券和轉付證券三種基本形式;按照資產證券化的支持類型來劃分,分為普通資產證券、信用卡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債務和資產支持優先股等五種類型。葉德磊將住宅抵押貸款證券化品種分為股票、基金收益憑證、抵押證券和信用債券四種類型。

3.關于資產證券化模式的研究

唐文進將資產證券化劃分為美國模式、德國模式、澳大利亞模式和加拿大模式等四種主要模式。

吳福明將房地產證券化劃分為房地產投資信托和房地產有限合伙兩種模式。孫奉軍將資產證券化運作模式劃分為“完美模式”和“試錯模式”兩種模式;一般將資產證券化劃分為表外模式和表內模式兩種基本模式。

二、關于資產證券化動因及效應的文獻綜述

1.資產證券化的動因

張超英(2004)在《資產證券化的本質和效應》中認為通過信息技術新成果和統計新手段進行信用風險分析的監督技術進步改善了市場的不完善性,從而使得經濟主體間能夠運用某種方法以證券形式直接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空間被進一步充實。做為銀行,面對金融市場的這種競爭,其戰略選擇就是通過引入資產證券化技術,將自己的非證券形態的貸款資產轉換為以基礎資產為支持的證券,由資本市場持有。這種新的證券被創造出來,就會在配置效率的尺度上改善金融體系的效率。

美國學者威廉姆斯•斯坦通(1998)在《The under investment problem and patterns in bank lending》一書中從另一角度提出資產證券化的動因,他指出,資產證券化釋放了銀行對于準備金的過量需求,同時提高了流動性供給能力,保障了經濟的平穩增長。

2.對資產證券化效應的研究

(1)關于資產證券化的微觀金融效應的研究。

關于資產證券化的微觀效應主要體現在降低微觀主體的成本、降低微觀主體的風險和提高微觀主體的收益三個方面。

①有關資產證券化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相關研究 Benvenist和Berger認為通過資產證券化將風險相對大的資產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上,使風險從風險回避型投資者向風險中立型投資者轉移,實現帕累托改進。Pavel和Phillis認為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銀行的財務杠桿和節約管制稅,從而提高股東回報率。

James采用實證分析方法,對通用汽車承兌公司(GMAC)的汽車貸款證券化與同類的傳統債務融資工具的融資成本進行了比較,發現證券化能為GMAC每年節省1.3%的融資成本。

②有關資產證券化有助于降低微觀主體風險的研究 Hassan從期權定價模型中發現資產證券化提高了銀行整體資產的分散化程度,從而降低了銀行風險。

Hess和Smith等認為證券化提供一種減少風險的工具,多元化投資組合和融通新的資產與操作的新手段,從而增加了原始權益人的財富。Greenbaum和Thakor都認為資產證券化由財務狀況好的安全銀行進行,進行證券化表明銀行是處于安全狀態的,因此資產證券化和銀行風險呈負相關性。

擔保假說派和市場假說派雖然都認同資產證券化有降低銀行的風險的效用,但在資產證券化與銀行風險之間關系上卻存在截然相反的觀點。前者認為資產證券化和銀行風險呈現正相關性,風險越大的銀行實施資產證券化的愿望越迫切,后者則相反。

Avey和Beryer認為資產證券化和銀行風險間的關系因銀行規模的不同而不同。對于規模小的銀行,資產證券化與銀行的內在風險呈現為較強的正相關性;而對于規模大的銀行,資產證券化與銀行的內在風險呈現為較強的負相關性。張超英則從數理上推導出資產證券化有助于銀行化解風險。

③有關資產證券化有助于提高微觀主體收益的研究 Pennacchi的研究認為證券化產生于銀行規模的比較優勢,規模越大的銀行越易于進行證券化產生于銀行規模的比較優勢,規模越大的銀行越易于進行證券化。

Stanton在運用信息不對稱的模型分析自有資本管制給銀行融資行為帶來的影響時,也分析了銀行的融資行為和經濟循環的走向,指出證券化減少了對準備金的過量需求,同時提高于流動性的供給能力,有助于經濟走出衰退氣。

Hugh通過實證分析證券化交易對原始權益人的股東的財富效應,還定量分析了對原始權益人的債權人的財富效應,指出一筆證券化交易能為原始權益人的股東帶來平均大約5%的超額回報,為原始權益人的債權人帶來了不顯著的0.21%的財富增加。

孫奉軍運用古典經濟學原理從理論上探討了資產證券化可以實現證券化主體帕累托改進的效應。

(2)關于資產證券化的宏觀金融效應的研究

1969年美國經濟學家戈德斯密斯教授出版了《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一書,對金融效率進行了細致的研究。他認為從宏觀角度看,金融效率則受國民經濟狀況、金融發達程度和金融制度等因素的制約,金融發展就是金融結構的變化,研究金融發展必須以有關金融結構在短期或長期內變化的信息為基礎。

Black,Garbadet和Silber認為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市場深化、增加市場的流動性和市場功能的改良。他們用一個模型說明GNMA證券的可售性隨著GNMA市場增長而增長。這種附加的可售性影響了對GNMA證券的需求和對FHA抵押證券的直接持有,兩者之間具有替代性。

Kolari,Donald和Ali等通過實證說明抵押利率將隨抵押市場證券化增長而下降,兩者之間負相關。

Heuson和Pasrmere等不贊同這種負相關。他們認為兩者之間很有可能存在互為因果關系,較低的抵押利率能夠導致更多的證券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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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葉德磊.《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3一2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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