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码任你躁久久久久久久-激情亚洲一区国产精品-超碰97久久国产精品牛牛-久久se精品一区精品二区国产

首頁 > 文章中心 >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第1篇

摩托車車船稅可到稅務局進行查詢。車船稅的征收范圍,是指依法應當在中國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除規定減免的車船外)。

車船稅是指對在中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2018年7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來源:文章屋網 )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第2篇

(一)財產課稅體系的比較

廣義地看,世界各國對財產的課稅主要分為三大體系,一是對轉讓財產的交易行為征稅,多以流轉額為計稅依據,一般以營業稅、轉讓稅、登記稅、印花稅或增值稅等形式,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二是對占有、使用財產進行課稅,多以財產評估價值為計稅依據,分為對全部財產征稅(一般財產稅)和對個別財產征稅(如土地稅,房屋稅、房地產稅),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三是對轉讓財產的收益征稅,如土地增值稅,多采用累進稅率。

(二)財產稅比重的比較

據OECD組織資料顯示,發達國家財產稅收入占地方稅收入總額比例較高,美國占80%,加拿大占84.5%,英國占93%,澳大利亞則高達99.6%。由于財產稅征收金額較大、權數較重,從而形成了“多征稅、多提供公共服務、稅源多增加”的良性循環機制,使其在地方經濟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調節作用。發展中國家財產稅占地方稅收入比重較低,但多把財產稅劃歸地方收入。亞洲國家的一些大城市房地產稅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一般在23%~54%之間。由此可見,世界各國財產稅在地方稅中都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地方財力的重要來源。

(三)財產稅制要素的比較

1、課稅主體。轉讓財產交易行為的課稅主體多數以賣方為納稅人;也有以買方為納稅人,主要是設置不動產或房地產購置稅的國家,如韓國、日本等。世界各國對轉讓、占有和使用財產的課稅,納稅人一般是產權所有者或使用者。

2、課稅對象和稅基。對世界上多數國家來說,財產稅最主要的課稅對象是房屋和土地,但在具體征稅對象和稅基上又各有區別。有的國家單獨對房屋、土地課稅,計稅依據是財產的資本市場價值或評估價值或其年租金。各國征收財產稅的房屋范圍不盡一致:如加拿大、印尼、美國、瑞典都將土地和建筑物的資本價值納入稅基;但瑞典只有住宅用地和住宅樓繳納財產稅,剔除了商業財產;英國對包括樓房、平房、公寓、活動房屋和可供居住用的船只等,以其估定價值為計稅依據征稅;有的國家將土地、房屋并入其他財產一起課稅。如日本將原來分開征收的地租稅、房屋稅,船舶稅、鐵路稅等財產稅稅種合并征收固定資產稅。其中對房屋課稅的納稅人是房屋的所有者,課稅對象包括納稅人擁有的一切房屋,計稅基礎是房屋的估定價值;巴西的土地稅分為農村土地稅和城市財產稅,前者的課稅對象是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城鎮土地不在應稅范圍內,計稅標準按土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比率分為三類計征,后者的課稅對象是城市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計稅依據是應稅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評估價值。

3、稅率。比較廣泛使用比例稅率,在對財產轉讓收益和流轉額課稅時也采用累進稅率,僅有個別國家采用定額稅率。稅率可由中央政府法定,也可由地方政府根據受益人的預算需要和預算周期確定。如美國、加拿大,稅率的確定一般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較高一級政府只對其設限制規定。而丹麥、法國和日本,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征收的稅率都規定了固定限額或最高額。

4、起征點和減免稅優惠。一些國家或地區在稅收管轄權內,對財產課稅制定有起征點,如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對低于14萬元的財產價值不征稅,日本對土地占有稅也規定了免征額,確定了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規劃稅的最低起征點。同時各國對農業用地給予不同程度的減免稅。荷蘭、英國、澳大利亞和瑞典農業用地全部不計入稅基。法國對農場建筑實行免稅,其他許多國家都通過特殊估價和征稅措施給農業提供稅收優惠待遇,如日本對城區的農業用地按其估算價值的一半進行征稅;國際上對林地一般都提供免稅待遇。如智利、法國都給林地提供了免稅照顧。

二、我國財產稅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采用的是個別財產稅,主要稅種有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有人也把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包括進去。

我國的財產稅制在以下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一是財產課稅范圍窄、稅種少,收入規模小。據統計,全國財產稅收入約占稅收總收入的2.04%,約占地方稅收入的4.12%。據四川省及成都市“九五”期間的統計,財產各稅占全部地方稅收的比重約5%~6%。由于所占比重過低,導致其職能弱化,難于充分發揮調節功能作用;二是內外兩套財產稅制,既增加了征管難度,又不符合世貿組織要求的統一、公平、公正的原則;三是計稅依據不合理、不規范;四是財產評估制度、財產登記制度和財產稅收政策不健全,稅收征管不嚴,部門協作配合不夠,稅款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五是個別稅種設置重疊,稅基交叉,存在重復征稅之嫌。

三、國際財產稅制借鑒

(一)稅種設置覆蓋面廣、征收范圍寬。目前,各國的財產稅覆蓋了財產的轉讓、占有、使用和收益各環節,體現了稅制調節課稅對象價值運動全過程的客觀要求。征收范圍較寬,不僅僅局限于城鎮房地產,而且也包括農村、農場建筑物和土地。遺產稅和贈與稅廣泛受到各國重視。

(二)各國普遍建立以市場價值(又稱改良資本價值)或評估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以價值為核心能夠準確反映真實的稅基,隨經濟的發展帶動稅基的提高進而穩步提高財產稅收入;同時,也可以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

(三)稅率設計以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居多。對財產轉讓、占有、使用環節多采用比例稅率,對收益和所得環節多采用累進稅率,但這不是絕對的,各國根據各自的經濟、文化背景設計各具特色的稅率制度;各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稅率仍將以超額累進稅率為主,但級次表現出減少趨勢。

(四)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建立了規范而嚴密的財產登記和系統、完整的財產評估制度。這是財產稅課稅的基礎,但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比較有較大的差距。

(五)建立內外統一的財產稅制。

四、改革財產稅制的建議

(一)合理設置稅種,增加稅種覆蓋面

1、合并、統一房地產稅制,設立房地產稅。合并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三個稅種,設立統一的房地產稅。一方面體現了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另一方面符合簡化稅制、便于征管和降低征收成本的國際通行做法。而且城鎮土地使用稅本身屬于財產稅而非資源稅,“房依地存、地隨房走”,房屋和土地的規劃、評估緊密相連,城鎮土地的國家所有不影響三稅的合并和統一;且房價的上漲多半緣于地價的上漲,三稅統一有可行的理論基礎。

2、合并內外兩套車船稅稅制。對凡在我國境內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不論車船是否被使用以及使用的頻率如何,均應繳納車船稅。

3、適時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在遺產稅和贈與稅的開征上,一是要科學地選擇稅制模式。基于我國遺產繼承人可自行分割交接財產,公民的納稅意識不強等實際情況,宜選擇美國等實行的總遺產稅制和總贈與稅制。即對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征收遺產稅,對贈與人的財產征收贈與稅。二是科學確定征稅對象、范圍及征管程序。參照國際慣例,課稅對象范圍應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以超額累進稅率并規定適當的起征點,合理確定扣除項目,如設喪葬費用扣除,遺產管理費用扣除、債務扣除、捐贈扣除、合理負擔費用扣除等。最后,制定有關部門相互協調配合的征管措施。

(二)擴大財產稅征收范圍

1、擴大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一是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應該擴大到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及房屋。與此同時,相應調整降低農業產出稅負。二是對城鎮居民擁有的房屋征收房地產稅。隨著我國住宅商品化的發展和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擁有的房產不斷增加,已經具備了對私有房產課稅的條件。同時,房屋的折算價值分配逐步向高收入個人傾斜,因而對城鎮居民自用住房課征(比例稅率)財產稅在整體上將產生“累進”效應。在具體征收時,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對人均居住面積設置起征點,對城鎮居民自用房課征比例稅,使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涵蓋全部城鎮土地和房屋的所有人。

2、合理設置房地產稅的稅目。我國房地產稅可下設農村土地使用稅和城鎮房地產稅,前者對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田、地、山、蕩占地課征,后者主要對城鎮企業和個人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物課征。城郊結合部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的處理可借鑒巴西的做法,即確定土地是否屬于城市房地產稅的課稅范圍,一是看其是否作為農用,二是在土地的1.5英里范圍內至少有以下設施中的兩項:人行道、自來水主線、排污設施、街燈、公共學校。如土地不作為農用,又符合第二項要求,就應該視為城市土地。

(三)建立以市場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科學確定財產稅的計稅依據

1、調整房地產稅計稅依據。從國際上看,財產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年度租金價值,改良資本價值(市場評估價值)、未改良資本價值和占用面積。改良資本價值制度的計稅依據是土地和房產的完全市場價值,更符合“量能納稅”原則。此外,該計稅依據具有“交易證據多、便于誠信納稅,收入富有彈性”的特點,是各國的房地產稅趨于采用該計稅依據的重要因素。當然,這需要相應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房地產評價方法體系和房地產評估制度。

2、調整車船稅計稅依據。作為世界通行的財產稅的計稅依據主要有兩種:一是依車船原值作一定比例的扣除;二是依車船的市場價值,即評估值。從理論上講,后者更科學,但是考慮到市場和評估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工作量和征收成本,現階段可采用前者作為計稅依據。至于扣除比例中央可規定一個幅度范圍,各地方政府視本地實際情況在此范圍內確定具體的扣除比例。另外,對單位價值低于一定標準的車船給予免征照顧。

(四)合理確定各財產稅的稅率

1、合理確定房地產稅的稅率。參照美國、加拿大的做法,在確定稅率的形式和大小時可以賦予地方政府一定幅度范圍(如0.5%~3%)內的自。稅率的確定應反映“寬稅基、低稅率”的稅制改革趨勢。

2、合理確定車船稅稅率。在以車船價值為計稅依據的情況下,改過去的固定稅額為比例稅率,以公平稅賦,比例稅率的大小應該與目前對車船的收費及環保問題統籌考慮。

(五)建立以財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征管運作體系

1、建立以房地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財產評稅制度體系。應建立完善的財產稅評估制度,制定評稅法規和操作規程,設置專門的財產評稅機構,是未來財產稅制發展的基本趨勢。

2、建立與財產登記、評估、稅收征管有關的信息數據庫,運用計算機技術對信息進行搜集、處理、存儲和管理,以獲取有效的財產信息和征管資料。

(六)財產稅的稅收優惠問題

1、取消城鎮居民住房的財產稅優惠。避免對出租住房的歧視,有利于加強對個人私房出租的稅收征管。可對國家規定標準內的居民住房采取起征點的辦法予以免稅優惠。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第3篇

(一)財產課稅體系的比較廣義地看,世界各國對財產的課稅主要分為三大體系,一是對轉讓財產的交易行為征稅,多以流轉額為計稅依據,一般以營業稅、轉讓稅、登記稅、印花稅或增值稅等形式,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二是對占有、使用財產進行課稅,多以財產評估價值為計稅依據,分為對全部財產征稅(一般財產稅)和對個別財產征稅(如土地稅,房屋稅、房地產稅),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三是對轉讓財產的收益征稅,如土地增值稅,多采用累進稅率。

(二)財產稅比重的比較據OECD組織資料顯示,發達國家財產稅收入占地方稅收入總額比例較高,美國占80%,加拿大占84.5%,英國占93%,澳大利亞則高達99.6%.由于財產稅征收金額較大、權數較重,從而形成了“多征稅、多提供公共服務、稅源多增加”的良性循環機制,使其在地方經濟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調節作用。發展中國家財產稅占地方稅收入比重較低,但多把財產稅劃歸地方收入。亞洲國家的一些大城市房地產稅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一般在23%~54%之間。由此可見,世界各國財產稅在地方稅中都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地方財力的重要來源。

(三)財產稅制要素的比較1、課稅主體。轉讓財產交易行為的課稅主體多數以賣方為納稅人;也有以買方為納稅人,主要是設置不動產或房地產購置稅的國家,如韓國、日本等。世界各國對轉讓、占有和使用財產的課稅,納稅人一般是產權所有者或使用者。

2、課稅對象和稅基。對世界上多數國家來說,財產稅最主要的課稅對象是房屋和土地,但在具體征稅對象和稅基上又各有區別。有的國家單獨對房屋、土地課稅,計稅依據是財產的資本市場價值或評估價值或其年租金。各國征收財產稅的房屋范圍不盡一致:如加拿大、印尼、美國、瑞典都將土地和建筑物的資本價值納入稅基;但瑞典只有住宅用地和住宅樓繳納財產稅,剔除了商業財產;英國對包括樓房、平房、公寓、活動房屋和可供居住用的船只等,以其估定價值為計稅依據征稅;有的國家將土地、房屋并入其他財產一起課稅。如日本將原來分開征收的地租稅、房屋稅,船舶稅、鐵路稅等財產稅稅種合并征收固定資產稅。其中對房屋課稅的納稅人是房屋的所有者,課稅對象包括納稅人擁有的一切房屋,計稅基礎是房屋的估定價值;巴西的土地稅分為農村土地稅和城市財產稅,前者的課稅對象是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城鎮土地不在應稅范圍內,計稅標準按土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比率分為三類計征,后者的課稅對象是城市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計稅依據是應稅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評估價值。

3、稅率。比較廣泛使用比例稅率,在對財產轉讓收益和流轉額課稅時也采用累進稅率,僅有個別國家采用定額稅率。稅率可由中央政府法定,也可由地方政府根據受益人的預算需要和預算周期確定。如美國、加拿大,稅率的確定一般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較高一級政府只對其設限制規定。而丹麥、法國和日本,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征收的稅率都規定了固定限額或最高額。

4、起征點和減免稅優惠。一些國家或地區在稅收管轄權內,對財產課稅制定有起征點,如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對低于14萬元的財產價值不征稅,日本對土地占有稅也規定了免征額,確定了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規劃稅的最低起征點。同時各國對農業用地給予不同程度的減免稅。荷蘭、英國、澳大利亞和瑞典農業用地全部不計入稅基。法國對農場建筑實行免稅,其他許多國家都通過特殊估價和征稅措施給農業提供稅收優惠待遇,如日本對城區的農業用地按其估算價值的一半進行征稅;國際上對林地一般都提供免稅待遇。如智利、法國都給林地提供了免稅照顧。

二、我國財產稅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目前,我國采用的是個別財產稅,主要稅種有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有人也把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包括進去。

我國的財產稅制在以下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一是財產課稅范圍窄、稅種少,收入規模小。據統計,全國財產稅收入約占稅收總收入的2.04%,約占地方稅收入的4.12%.據四川省及成都市“九五”期間的統計,財產各稅占全部地方稅收的比重約5%~6%.由于所占比重過低,導致其職能弱化,難于充分發揮調節功能作用;二是內外兩套財產稅制,既增加了征管難度,又不符合世貿組織要求的統一、公平、公正的原則;三是計稅依據不合理、不規范;四是財產評估制度、財產登記制度和財產稅收政策不健全,稅收征管不嚴,部門協作配合不夠,稅款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五是個別稅種設置重疊,稅基交叉,存在重復征稅之嫌。

三、國際財產稅制借鑒

(一)稅種設置覆蓋面廣、征收范圍寬。目前,各國的財產稅覆蓋了財產的轉讓、占有、使用和收益各環節,體現了稅制調節課稅對象價值運動全過程的客觀要求。征收范圍較寬,不僅僅局限于城鎮房地產,而且也包括農村、農場建筑物和土地。遺產稅和贈與稅廣泛受到各國重視。

(二)各國普遍建立以市場價值(又稱改良資本價值)或評估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以價值為核心能夠準確反映真實的稅基,隨經濟的發展帶動稅基的提高進而穩步提高財產稅收入;同時,也可以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

(三)稅率設計以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居多。對財產轉讓、占有、使用環節多采用比例稅率,對收益和所得環節多采用累進稅率,但這不是絕對的,各國根據各自的經濟、文化背景設計各具特色的稅率制度;各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稅率仍將以超額累進稅率為主,但級次表現出減少趨勢。

(四)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建立了規范而嚴密的財產登記和系統、完整的財產評估制度。這是財產稅課稅的基礎,但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比較有較大的差距。

(五)建立內外統一的財產稅制。

四、改革財產稅制的建議

(一)合理設置稅種,增加稅種覆蓋面1、合并、統一房地產稅制,設立房地產稅。合并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三個稅種,設立統一的房地產稅。一方面體現了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另一方面符合簡化稅制、便于征管和降低征收成本的國際通行做法。而且城鎮土地使用稅本身屬于財產稅而非資源稅,“房依地存、地隨房走”,房屋和土地的規劃、評估緊密相連,城鎮土地的國家所有不影響三稅的合并和統一;且房價的上漲多半緣于地價的上漲,三稅統一有可行的理論基礎。

2、合并內外兩套車船稅稅制。對凡在我國境內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不論車船是否被使用以及使用的頻率如何,均應繳納車船稅。

3、適時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在遺產稅和贈與稅的開征上,一是要科學地選擇稅制模式。基于我國遺產繼承人可自行分割交接財產,公民的納稅意識不強等實際情況,宜選擇美國等實行的總遺產稅制和總贈與稅制。即對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征收遺產稅,對贈與人的財產征收贈與稅。二是科學確定征稅對象、范圍及征管程序。參照國際慣例,課稅對象范圍應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以超額累進稅率并規定適當的起征點,合理確定扣除項目,如設喪葬費用扣除,遺產管理費用扣除、債務扣除、捐贈扣除、合理負擔費用扣除等。最后,制定有關部門相互協調配合的征管措施。

(二)擴大財產稅征收范圍1、擴大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一是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應該擴大到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及房屋。與此同時,相應調整降低農業產出稅負。二是對城鎮居民擁有的房屋征收房地產稅。隨著我國住宅商品化的發展和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擁有的房產不斷增加,已經具備了對私有房產課稅的條件。同時,房屋的折算價值分配逐步向高收入個人傾斜,因而對城鎮居民自用住房課征(比例稅率)財產稅在整體上將產生“累進”效應。在具體征收時,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對人均居住面積設置起征點,對城鎮居民自用房課征比例稅,使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涵蓋全部城鎮土地和房屋的所有人。

2、合理設置房地產稅的稅目。我國房地產稅可下設農村土地使用稅和城鎮房地產稅,前者對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田、地、山、蕩占地課征,后者主要對城鎮企業和個人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物課征。城郊結合部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的處理可借鑒巴西的做法,即確定土地是否屬于城市房地產稅的課稅范圍,一是看其是否作為農用,二是在土地的1.5英里范圍內至少有以下設施中的兩項:人行道、自來水主線、排污設施、街燈、公共學校。如土地不作為農用,又符合第二項要求,就應該視為城市土地。

(三)建立以市場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科學確定財產稅的計稅依據1、調整房地產稅計稅依據。從國際上看,財產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年度租金價值,改良資本價值(市場評估價值)、未改良資本價值和占用面積。改良資本價值制度的計稅依據是土地和房產的完全市場價值,更符合“量能納稅”原則。此外,該計稅依據具有“交易證據多、便于誠信納稅,收入富有彈性”的特點,是各國的房地產稅趨于采用該計稅依據的重要因素。當然,這需要相應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房地產評價方法體系和房地產評估制度。

2、調整車船稅計稅依據。作為世界通行的財產稅的計稅依據主要有兩種:一是依車船原值作一定比例的扣除;二是依車船的市場價值,即評估值。從理論上講,后者更科學,但是考慮到市場和評估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工作量和征收成本,現階段可采用前者作為計稅依據。至于扣除比例中央可規定一個幅度范圍,各地方政府視本地實際情況在此范圍內確定具體的扣除比例。另外,對單位價值低于一定標準的車船給予免征照顧。

(四)合理確定各財產稅的稅率1、合理確定房地產稅的稅率。參照美國、加拿大的做法,在確定稅率的形式和大小時可以賦予地方政府一定幅度范圍(如0.5%~3%)內的自。稅率的確定應反映“寬稅基、低稅率”的稅制改革趨勢。

2、合理確定車船稅稅率。在以車船價值為計稅依據的情況下,改過去的固定稅額為比例稅率,以公平稅賦,比例稅率的大小應該與目前對車船的收費及環保問題統籌考慮。

(五)建立以財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征管運作體系1、建立以房地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財產評稅制度體系。應建立完善的財產稅評估制度,制定評稅法規和操作規程,設置專門的財產評稅機構,是未來財產稅制發展的基本趨勢。

2、建立與財產登記、評估、稅收征管有關的信息數據庫,運用計算機技術對信息進行搜集、處理、存儲和管理,以獲取有效的財產信息和征管資料。

(六)財產稅的稅收優惠問題1、取消城鎮居民住房的財產稅優惠。避免對出租住房的歧視,有利于加強對個人私房出租的稅收征管。可對國家規定標準內的居民住房采取起征點的辦法予以免稅優惠。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第4篇

情形一:運輸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其中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

情形二: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定,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

情形三:提供建筑勞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其中異地提供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中的內容除了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和項目名稱,還要打印“YD”字樣。

情形四: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3號規定,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還要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情形五:差額開票功能開具的發票必須要有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以下簡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比如勞務派遣公司(安保服務同)、經紀服務(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同)選擇差額計稅,通過差額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要有“差額征稅”的字樣才是合規的發票。

情形六:預付卡業務開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單用途卡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多用途卡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預付卡業務中,最終銷售方收到銷售款開具發票時,要在發票備注欄備注“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且只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情形七: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開具發票的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情形八:保險公司代保險人匯總開費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個人保險人為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服務,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人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發票的國稅機關在發票備注欄備注“個人保險人匯總代開”字樣。

情形九: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代開專用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7]579號)規定:三、專用發票的開具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在境內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按照《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以下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近向國稅機關自行申請代開專用發票,也可以委托試點企業按照以下規定代開專用發票:…… (三)試點企業使用自有專用發票開票系統,按照3%的征收率代開專用發票,并在發票備注欄注明會員的納稅人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稅務登記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情形十: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5號)第六條規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應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并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向綜服企業開具備注欄內注明“代辦退稅專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稱代辦退稅專用發票),作為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憑證。

出口貨物離岸價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的,其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代辦退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欄次須按照換算成人民幣金額的出口貨物離岸價填寫。

溫馨提示:

新增了“代辦退稅專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類型。要求生產企業向綜服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內注明“代辦退稅專用”,作為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憑證,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在發票開具方面要求生產企業“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并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一方面避免了生產企業向綜服企業開具發票的“銷售”形式掩蓋了服務的實質,另一方面通過對這類特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也方便了退稅管理。

 02 稅務機關代開

1、備注欄內注明納稅人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代開發票崗位應按以下要求填寫專用發票的有關項目。“備注”欄內注明增值稅納稅人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2、稅務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3、稅務機關為納稅人代開建筑服務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4、稅務機關為個人保險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保險人匯總代開”字樣。

5、稅務機關為出售或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時,備注欄填寫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納稅人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組織機構代碼)、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按照核定計稅價格征稅的,“金額”欄填寫不含稅計稅價格,備注欄注明“核定計稅價格,實際成交含稅金額×××元”。

6、差額征稅代開發票,通過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

7、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依據: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

溫馨提示:

以上列舉備注欄應填寫的信息,也是取得發票的納稅人需要重點審核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第5篇

[關鍵詞]環境稅;國際比較;實證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4)01-0158-03

[作者簡介]魏通(1989-),男, 四川眉山人,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國際金融與投資。黨的十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把建設生態文明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做出貢獻。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以平均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長,2010年我國經濟總量達6萬億美元,超過日本居世界第二。但是,我國經濟在快速增長的同時,也產生了資源消耗巨大和環境污染嚴重兩大問題。目前,我國解決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已刻不容緩。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就以福利經濟學和制度經濟學理論為依據,利用稅收政策實現對環境的保護。本文立足有關環境稅的基礎理論,分析我國環境保護稅種的現狀,與西方發達國家進行對比,選取相關數據進行實證分析,以期為國家稅收政策提供支持證據。

一、我國征收環境稅的現狀及問題

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相對獨立的環境稅,有“綠色成分”的稅種主要包括:資源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是以資源的開發和占用為課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如,原油、天然氣、煤炭、有色金屬礦產品、黑色金屬礦產品、非金屬礦產品和鹽七種資源產品列入征稅范圍,與世界上征稅資源稅范圍較廣的國家相比,征稅范圍較窄;車船稅是指國家對行駛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于境內河流、湖泊或者領海的船舶,依法征收的一種稅。從車船稅的征收情況來看,不論是從載客汽車還是載貨汽車,每年的稅額不超過1000元,這對使用汽車的公司和個人而言,根本是杯水車薪,起不到任何激勵或者懲罰作用;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城鎮土地為征稅對象,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面積為計稅依據,是按規定稅額征收的一種稅。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較低,對我國土地資源合理使用的調控力度有限,對濫用土地資源的抑制作用也非常有限。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實際繳納的“三稅”的一定比例征收,是專門用于城市維護建設的一種稅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專項投入的公共事業工程,是為了改善居民生活用水質量和生活空氣質量,從這個角度上看,對我國環境保護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其征收的稅額從2010年的18871億元,劇增到2011年的2777億元。如此之大的征收幅度,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對企業的競爭力產生了不利影響,且違背了循序漸進的原則和稅收“中性”原則。

二、實證分析

本文選取2000—2010年每年的資源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這4項“綠色稅種”之和作為我國的環境稅數據(見表1);選取日本和西班牙兩國與環境相關而課征的稅收作為他國的環境稅。隨著各國經濟的增長,稅收將相應增長,同時,環境稅也將相應增長。從邏輯上講,如果一個國家重視環境,則其環境稅的增長率與總稅收的增長率將有較高的相關性。本文將對2000—2010年中國、日本和西班牙的環境稅的增長率與總稅收的增長率做線性回歸的相關性分析(見表2)。

從表3中實證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出,就環境稅增長率和總稅收增長率的相關性來看,西班牙>日本>中國。這個結果跟現實生活中的實際情況是吻合的:在這3個國家中,我國的環境污染是最嚴重的,也是環境保護做得最差的,也是環境稅征收環節過程中問題最多的;歐盟各國高度重視環境保護,西班牙作為歐盟的一個成員國,非常注重環境保護。此外,從線性回歸方程的F檢驗量和t檢驗量來分析線性回歸的顯著性,中國>日本>西班牙。p檢驗量,西班牙>日本>中國,且只有西班牙的p檢驗量小于005。這些結果與現實情況是吻合的。

在以上相關性分析的基礎上,建立面板數據模型。根據Hausman檢驗和F檢驗的結果建立個體固定效應模型[1],結果見表4。

從R2、修正R2、F檢驗量和P檢驗量的結果來看,結果很顯著,說明選為樣本的3個國家的環境稅的年增長率與總稅收的年增長率有明顯的相關性關系。

把環境稅占總稅收的比重,稱為環境綠化度[2]。表5為近10年我國、日本和西班牙的環境綠化度數據。

數據來源:據中國稅務年鑒和OECD數據庫計算得出

從表5可以明顯看出,我國的環境綠化度明顯低于日本和西班牙。這與我國的環境狀況較差是吻合的,同時為我國政府提供了一個制定相關稅收政策的依據。

環境稅占這3個國家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見表6。

從表6可以看出,我國的數據明顯小于日本和西班牙這兩個發達國家,而日本的數據也明顯小于西班牙。這組數據更加契合了各國的實際情況,跟上文環境稅的年增長率與總稅收的年增長率的相關性分析相吻合。

三、政策建議

1適時推出獨立的環境稅,提高環境稅占總稅收的比重,提高環境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如,從政府宏觀調控的實際需要和資源稅的改革發展來看,我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宜進一步擴大,應逐步將森林資源、草原資源、土地資源及其他礦產品納入征稅范圍。

2在推出環境稅的過程中,應堅持稅收“中性”原則。即不能因推出環境稅而加重納稅人的負擔,應對各種稅收進行結構性調整,使納稅人的負擔保持不變,甚至有所減少。征收的環境稅不應納入一般財政預算,而應該是專款專用,即專門用于環境治理投資等專項支出。推出環境稅的過程還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要重點考慮推出初期的社會影響,而且應該有相應稅收制度的配套與銜接。

3與排污收費制度相比較,環境稅在法律和征管層面擁有不可比擬的優勢。因此,應堅定不移地繼續推進“費改稅”, 深入推進排污收費制度改革,優化稅收征收手段,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同時,積極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完善排污交易體系,適時在排污權市場中引入期貨期權機制。

4嚴肅立法,保證環境稅征收過程中的合法性。

[參考文獻]

[1] 李序穎應用統計分析方法[M]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

[2]李伯濤環境稅的國際比較及啟示[J]生態經濟,2010(6)

[3]肖加元資源稅改革理論邏輯和發展路徑[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1(5)

[4]劉愛明稅收理論與實務[M]清華大學出版社

(責任編輯:劉潤婉)(上接第137頁)

式進行售后服務,而由于B2C電子商務平臺的虛擬性卻很難實現并做到這一點,不得不選擇通過在線聊天工具、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對客戶需求及時反饋,提高售貨服務質量。第三,提高產品價格競爭力的同時豐富產品種類。產品價格無論對于實體店還是B2C電子商務企業,都是影響競爭力的主要因素。相對于實體店而言,B2C電子商務突破傳統的時間和空間限制,客戶隨時能夠挑選產品和貨比三家,所以更關注產品價格。追求物美價廉的消費心理使得價格始終是客戶最敏感的因素。最后,建立健全鞏固安全信任機制。對于客戶交易過程中隱私的保護、安全保證、網站信息是否真實可信等問題,B2C電子商務企業有義務引進相關技術,確保網絡環境的安全。國家也要針對B2C電子商務企業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公平健康的網絡壞境,規范B2C電子商務活動,降低客戶網絡購物的風險。

[參考文獻]

[1]于小兵,曹杰,張夢男B2C電子商務客戶流失原因評估研究[J]模糊系統與數學,2012(12)

[2]付永超網絡購物下物流服務質量因子分析[D]北京交通大學,2012

主站蜘蛛池模板: 曲周县| 兰州市| 松溪县| 吉木乃县| 江都市| 内丘县| 建阳市| 岳阳县| 江都市| 乳源| 益阳市| 偏关县| 闵行区| 星子县| 长沙市| 获嘉县| 固安县| 巢湖市| 鄂伦春自治旗| 顺义区| 依兰县| 安国市| 鄂伦春自治旗| 莲花县| 井陉县| 都匀市| 措勤县| 锦屏县| 桂东县| 南城县| 西城区| 丰宁| 靖西县| 寿光市| 阿克| 清河县| 福鼎市| 思茅市| 安宁市| 仁布县| 偃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