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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 法律素養 建議
在我國高等教育中,高職教育作為其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向社會培養人才的重任,高職教育通過向社會輸送技術型的人才,滿足生產、管理、服務需要,進而履行教育的職責。隨著我國法制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方針政策,對未來的勞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職院校作為人才的培養基地,一方面培養學生專業技能,另一方面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品質。但是,當前的高職學生在法律素養方面存在欠缺,前景不容樂觀,難以滿足法制社會對人才的基本要求。為了徹底改變這一現狀,高職院校要改變現行的教育模式,立足于社會發展的需要,不斷提高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高職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進而提高高職學生的綜合素質。
1 高職學生法律素養的現狀
1.1 法律知識匱乏
法律素養是以法律知識為基礎的。隨著我國法律知識的普及以及法制建設的不斷推廣,目前,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總體的提高。但是,多數學生依然停留在感性認識上,法律知識結構有待進一步完善,并且大多數高職學生對法律處于一知半解的狀態。高職學生的文化素質同大學生相比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初、高中階段對法律常識還沒有掌握,而進入高職院校后側重專業知識的學習和技能的訓練,根本不重視法律基礎課的學習。
1.2 法律意識淡薄
在社會意識體系中,法律意識作為一種意識形態,是人們在理性、情感、意志、信念等方面對法的認識。對于高職學生而言,要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等[1]。高職學生缺乏法律知識,在法律意識方面比較淡薄。主要表現在:
首先,高職學生對權利和義務的認識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偏差,缺乏尊重和保護權利的意識,以及相應的維權意識。例如,在頂崗實習、勤工儉學等過程中缺乏法律保護意識等,特別是對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務合同、不按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不繳納社會保險等不法行為缺乏相應的維權意識。
其次,缺乏積極主動的法律意識。對于高職學生來說其法律意識已經基本確立,他們對法律的社會價值給予認可和尊重,贊同法制理念,崇尚法治精神。但是,對法律的深刻內涵和作用理解不到位、不透徹。在學法用法、依法辦事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需要不斷提高通過法律武器進行維權的意識與能力。特別是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知如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對法律持以消極的態度,放棄了法律武器,甚至通過暴力、采用報復的手段討回“公道”,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犯罪的可能性。
最后,追求法律實用主義意識,弱化了法律的社會價值意識。受社會實用主義的影響,高職學生格外重視自身素質、價值、利益等,而漠視、淡化了其他人的權利,缺乏對法律的社會整體功能價值和法治建設的社會價值的足夠認識。他們只關注關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帶有實用性和功利性的傾向和意圖。
1.3 法律信仰尚未確立
法律信仰是追求正義、平等、自由等法律價值,這是對法律的最高期望,從而實現法治和人類幸福。但是,有些高職學生只看到了社會的不正之風和司法腐敗現象,進而扭曲了權與法的關系,有些高職學生對我國的法制現狀持冷漠、疏遠的態度,甚至對法律產生抵觸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高職學生法律信仰的確立,進而使之難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2 高職學生法律素養現狀的成因
高職大學生對法律類課程重視程度不夠。在高職院校學習的學生,側重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訓練,忽略了法律知識的學習[2]。隨著就業形勢越加嚴峻,面對強大的擇業和就業壓力,為獲得一份來之不易的工作,高職學生被迫接受不合理的條件,降低自己的要求,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高職學生不得不放棄維權的機會。另外,高職院校的課程設置有待進一步完善,在課程設置方面,各高職院校除了開設教育部規定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外,根本沒有安排其他相應的課程,在這僅有的一門課中,只有幾章涉及法律相關的內容,并且授課時間非常短。在有限的時間內,將法律教學與提高法律意識進行結合實現起來存在一定的難度。在高職院校中,就業指導工作不到位。就業指導中心追求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數量,根本沒有進行后期的跟蹤調查,在就業指導工作中根本沒有重視學生是否掌握法律法規,以及在擇業、就業過程中能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法律素養的缺失嚴重影響了大學生健康成長。
3 加強高職大學生法律素養培養的必要性與緊迫性
教育的目的就是把青少年培養成四有人才,進而充實社會主義接班人的隊伍,為祖國繁榮與發展提供人才保證。縱觀近年來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我們面對的現實不容樂觀,青少年犯罪朝著低齡化、智能化、團體化方向發展。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些青少年不學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觀念和意識,歸根到底就是法盲。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時期,高等職業教育也處在改革、發展之中。高職院校所設置的法律課程,與法律實踐嚴重脫鉤,進而影響了教學效果,制約了高職學生法律素養的提高[3]。因此,對高職學生實行法律教育迫在眉睫,通過開展法律教育,一方面讓學生學法,另一方面讓學生遵法、守法。讓學生感覺到自己生活在法律的空間下,這樣,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才能有動力,才能有積極性和熱情。學生通過在高職院校進行學習,在掌握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同時,還具備相應的法治素養和法律意識。
進入新世紀以來,培養高職學生的法律素養已經成為社會實踐發展的需要。隨著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社會主義朝著法制化方向發展,同時對公民,特別是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和法律意識都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高職院校要緊密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地設置相應的法律課程,創新教學內容,提高課程效果,注重實踐能力,不斷提高高職院校學生的法律素養。對于高職院來說,提升辦學水平,提高社會競爭力,其途徑只有不斷提高高職學生的法律素養。當前,為了扶持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對于高職院校來說一定要充分利用好這千載難逢的機遇。高職教育在發展的過程中,在突出專業特色的同時,更要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當前,在衡量學生綜合素質的標準中,法律素質作為一項重要的參數指標,必須從教育理念和實踐能力兩個方面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通過不斷建立和完善法律素質教育體系,強化法律意識,逐步提高高職學生的法律素養。培養高職學生的法律素養同時也是社會對技能型人才的要求,高職教育旨在培養技能型人才,進而滿足生產一線的技能需要。隨著法律體系的不斷建立與完善,法律素質成為衡量個人綜合能力的重要指標。
4 提高高職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對策及建議
高職院校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培養高職學生的法律素養:
4.1 加大學校教育引導的力度,增強守法意識和法律信仰
通常情況下,形成法律素養的前提和基礎是培養法律意識。通過培養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公民意識、權利意識等,不斷增強高職學生的法制觀念,強化其法律意識,幫助高職學生樹立法律信仰,積極引導高職學生正確看待自我、社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4]。高職大學生要有自覺守法意識和法律信仰,首先高職院校正確認識法制教育的目的和意義,并將法制教育作為德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常抓不懈,將以德育人和以法育人進行有機結合,鞏固和強化學生的法律意識;其次,高職院校要結合學生的思想生活,通過對法制教育的形式進行創新,明確工作的載體,不斷提高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最后通過組織管理、教材選用、師資配備等方面,對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體系進行完善。高職院校要正確看待學生的法律素質,并將法律素質作為推行素質教育的基本內容,以及人才培養的目標來抓,同時將法律素質納入教學體系,并將其提到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切實抓好高職學生的法律素質。
4.2 提高教師法律素質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要求法律教師具有淵博的法律知識、豐富的經驗、靈活的教學方法,同時能夠活躍課堂氣氛,能與學生溝通交流、打成一片等。對于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法律課教師來說,通過提升自身的法律素養,教學過程中以身作則,遵守法律法規,恪守院校的規章制度等,借助自己的人格魅力,對學生進行積極的影響。高職院校應建立一支具備一定水準的教師隊伍,同時聘請長期從事司法實務或法學研究工作專家或學者到高職院校任兼職教師,進而豐富學生法律實踐知識,同時也對法制師資隊伍進行補充。
4.3 建立法律素養的教育網絡,培養法律意識
對于高職學生來說,提高法律意識一方面需要高職院校承擔相應的責任,另一方面涉及社會的不同層面,需要社會成員共同努力,積極營造高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法制教育環境。家長要與子女多溝通交流,對自己的子女做進一步的了解,與學校配合共同教育,司法機關與學校建立對接關系,通過定期的聯系,在學校內部加強司法宣傳教育,作為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要設身處地為大學生排憂解難,通過采取各種方案或措施,逐漸肅清社會大環境和校園環境。通過上述方案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為學生營造了一個法治環境,在潛移默化、耳濡目染中讓學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熏陶,從而強化自身的法律意識,提高自身執法守法的自覺性和能動性。
4.4 法制教育的內容設置要調整
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大學生渴望找到一份工作,這時高職學生就要通過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權益。首先,建立一支強有力的專業教學團隊。高職院校可以將從事法律專業教學的教師、講授就業指導課程的教師以及學生輔導員進行整合,使法律意識的培養常規化;其次,將法律知識的相關內容融入就業指導課中;再次,建立和完善學生就業法律援助體系。為更多的學生提供專業的法律指導和幫助。最后,通過開設相關的法律選修課,使學生更加全面系統地學習法律知識。
4.5 強化訓練課堂教育,參與社會實踐
在進行高職教育的過程中,重視教學活動的靈活性,以及教學實踐的有效性。在教學過程中,積極引導學生通過實踐的方式對法律知識進行學習,通過高職院校的宣傳欄,積極做好法律知識的宣傳工作,通過案例教學法進行教學,鼓勵學生參與社會實踐,進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在平時,高職院校可以利用課余時間組織學生在校內外就法律知識開展咨詢活動,或者利用雙休日參觀監獄,旁聽案件的審判,熟悉審判流程等,以及模擬法庭,讓學生親自體驗法律在社會中的價值和作用。
參考文獻:
[1]蔡斌.高職院校學生法律素養的現狀及其培養途徑探析[J].職業時空,2010,3.
[2]劉霞.高職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2,11.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正處在轉折點,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培養符合社會需要的有用人才,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是擺在每一個高職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作為一個高職教育工作者,筆者長期從事高等職業院校商法學課程教學,在教學過程中,深感我國現行高職院校教學方法改革的必要性。
教學方法是解決教師如何教得更好,學生如何學得更好、更有效的問題。教學方法是成功溝通教師講授知識、技能與學生學習掌握知識技能之間的橋梁①。因此在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既定的情況下,教學方法對教學效果的好壞起著關鍵作用。在高職院校和法學課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文以商法學本身的特點為切入點,分析高職商法學課程教學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及途徑等問題。
一、高職院校法學教育教學現狀對商法學課程教學方法的影響
(一)高職院校法學教育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1.法學精英教育與大眾教育之爭。法學教育歷來就有精英教育與大眾教育兩種培養目標的爭論。如果把法學教育定位為精英教育,則法學教育是與作為大眾教育的職業教育的目標相沖突的。實踐證明,這幾年我國的法學教育已經遍地開花,包括博士、碩士高層次的法學教育,也包括法學本科及專科層面的法學教育,大部分院校包括高職高專院校都開辦有法學教育專業,法學教育已經從精英教育發展為普及教育。但是,由于思想上對于法學教育到底是精英教育還是大眾教育長期處于矛盾中,無法明確區分高層次法學教育與低層次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導致高職院校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模糊不清,這甚至已經動搖了高職院校法學教育存在的根基。有些學者甚至提出要取消專科層次及部分師資力量不強的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專業,恢復法學精英教育②。因此,培養目標不明確,無法成功建立現代高等職業法學教育的教學方法體系。
2.從學生方面看,高職院校學生學習基礎普遍較差,對商法學缺乏學習興趣。高職院校學生大部分在高中階段不是很好的學生,他們對理論學習缺乏興趣。尤其是商法學作為一門較為抽象的學科,理論性、技術性較強,大部分的法律規定在學生看來離他們的生活較遠,很少應用到,如票據法等,這對于本身不善于抽象理論學習的高職學生來說,無疑是枯燥無味的。由于學習內容脫離實際,學生聽不懂、學不會、不愿聽,以致形成惡性循環。有些學生大部分時間在課堂上睡大覺,或者戴耳機聽音樂或者在下面搞小動作,作為一個大學教師還要時時維持課堂紀律。有位高職的校長曾經提出“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首先要解決學生上課睡覺的問題③”。要解決學生對學習沒興趣的問題,必須從根本上改革現行的教學方法及對其他教學要素進行配套改革,僅要求學生上課不睡覺,是不夠的。
3.從教師教授過程看,仍是理論研究型人才培養模式。教師囿于傳統教學模式、學校教學條件及現行評價教育機制、業務量等方面的束縛,教學內容以傳授理論知識為主、教學方法枯燥,教學手段單一,教學效果不佳。在教學內容上,填鴨式滿堂灌教學注重理論知識傳授,忽視學生應用能力的培養,學生的法律素養、法律思維、法律職業技能缺乏。教學手段單一枯燥。傳統的黑板加粉筆的簡單教具,遠不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這主要是由于學校教學設備陳舊落后、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如多媒體等較少,難以滿足學生的需要,教學方法的改革難以進行。傳統的教學質量評價標準已經落伍。傳統的教學質量評價標準以閉卷書面考試為主,主要考核學生的理論知識,很少考學生的應用能力。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必然要求傳統教學質量評價標準的改變。
教材方面,高職院校的法學教材理論太深,不適合高職生的實際情況。目前高職院校適用的商法學教材主要是本科法學教材甚至是研究生教材,理論性強、應用性弱,不能適應高職學生本身情況,也不符合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教師業務量大,無力研究教材教法,缺少教研活動。近年來高校普遍擴招,這有利于普及高等教育,但是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在現有教育資源無法迅速擴大的情況下,有限的教育資源無法滿足無限擴大的教育需求。有的學校甚至根本就沒有足夠的教室與教師來滿足其招生規模,不加限制地擴大招生規模和經濟效益,結果只能降低教學質量。教師不足只有加大現有教師的工作量,有的學校教師的工作量達到周20學時。教師由于業務量增加,整天疲于上課,根本無暇從事教法的研究。另外,對于教師不足,有的學校大量聘用外部教師,有的外騁教師甚至沒有教師資格證,只是一些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缺乏教學經驗,而且只是受聘短期從事教學活動,其本身還有繁忙的學業,根本就沒有時間系統地學習教學方法,這也是導致高職教育效果差的一個因素。
(二)商法學課程本身的技術性、抽象性特點,使學生普遍感到難以理解
法律規范依其立法原旨分為維護倫理道德還是授予行為技術,可以分為道德性規范和技術性規范④。商法學是一門技術性很強的學科,它本身主要由一些技術性的規范組成,很少有道德性規范。如票據法從立法意圖上,側重于規定票據的使用、流通和保全票據權利的方法。相對而言,屬于技術性規范。對于初學商法者而言,很多商法規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到,對于這些相對陌生的法律規范,無法從自己已有的社會生活規則中找到影子,從而感到無法入手,難以理解,比起民法和刑法,學生普遍感到商法學習起來太難了。此外,許多學生認為,學習商法不像民法與刑法一樣廣泛適用,以后也很少用到,且商法修改頻繁,在學校所學的商法知識,出了校門可能就已經過時了,還不如多學點其他知識。商法學課程本身的技術性、易變性、實踐性等特點決定了要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不能采用傳統的、簡單的教學方法,必須對傳統的教學方法進行改革。
二、商法學課程教學方法改革與完善的途徑分析
從目前高職高專院校在商法學課程教學中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出發,在以后的商法學教學中,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革和完善現有的教學方法。
(一)在思想上,牢固樹立法學教育是大眾教育的理念
依法治國的前提是全體國民較高的法律意識,沒有全體人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就不可能實現法治。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要求市場主體普遍通曉市場經濟的基本游戲規則,否則將無法在市場中生存,而商法作為調整市場經濟微觀運行的基本規則,對市場經濟的順利運行起著規范和調節的作用。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市場當中,或作為消費者或作為商事主體,當我們作為商事主體從事經營活動時,必然要遵循商法規范;即使我們作為一個消費者,我們也會隨時同商主體打交道,我們也不能不了解一些商事規則。當計劃經濟轉到市場經濟,當法學教育從精英教育轉到大眾教育時,普及商事法律教育的商法學課程就應該成為大學法律教育的必修主干課程之一。
(二)準確定位高職院校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即高層次復合型應用人才
高職教育為就業導向型教育,從目前的就業現狀看,法學本科畢業生中只有一少部分人成為法官、檢察官,大部分畢業生只能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如做律師、公證員或其他法律服務人員,甚至從事其他與法律無關的工作。對于高職院校的法學畢業生而言,成為法官、檢察官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也就是說當公務員這條道路,對于大部分高職學生是行不通的。那么高職法學畢業生將來會從事哪些職業呢?高職畢業生將來從事的職業決定了在校時學習的內容與學習的方法。從目前大部分高職學生就業情況看,高職法學畢業生大部分在公司工作,如公司普通員工、法律顧問等,有一少部分畢業生從事律師、律師助理、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保安等工作。據此,高職院校法學畢業生將來主要從事一些法律實務工作,對法律的應用能力要求較高,其要具備解決實踐問題的法律技巧。這就要求在校期間,高職院校法學專業學生在掌握基本的法學理論知識的同時,主要培養他們運用所學理論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與技巧,如制作相關法律文書、調解糾紛能力等。
培養目標定位準確,培養過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教學方法才能恰當有效。高職院校法學教育的目標不是培養法學家的法學高端教育,也不能只是單純的普法教育,是要為社會培養出一大批既有一定法學理論知識又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去解決實踐問題、具備法律職業技能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人才。
1.課堂教學方法的改革路徑。采用互動式教學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方法首先要能夠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在教學過程中,改變教師的絕對主導地位,實施互動式教學,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作用。采用啟發式教育,讓學生帶著問題去學習,教師要組織學生討論、回答問題等,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師要在上課前認真準備,根據學生的興趣和自身知識結構,設計問題,問題的設計既要與課程進度一致,又要有一定的實踐意義及趣味性。如在講到破產財產分配時,針對三鹿破產程序終結而普通債權的清償率為零,對于那些為三鹿奶粉所害的結石寶寶的人身損害賠償債權在破產程序中不能得到任何清償,讓同學談談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分配順序存在的問題。如在講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問題時,設計一個簡單的案例,某股東要將自己的股權贈與股東以外的人,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怎么辦?其他股東的同意權與優先購買權與股東對自己財產的自由處分權的沖突如何平衡的問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從愛學到學會再到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去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問題。互動式的教學過程,遠比教師單純的滿堂灌效果好得多。
2.增加投資,引進多媒體教學設備。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催生了多媒體教學手段,多媒體教學這種教學模式能夠實現音頻、視頻技術的最佳結合,全面刺激教學對象對教學內容的接受,進行創造性學習⑤。網絡技術還可以優勢互補,與兄弟院校相互交流,通過網絡把外校優質商法學教學資源拿來為我所用,解決本校師資力量不足或教師素質不高的問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外聘教師不穩定、教學能力差的問題。通過多媒體把原本抽象的理論知識變成音頻和視頻全方位刺激學生的神經細胞,尤其是再配以生動鮮活的案例,更能激發學生學習商法的熱情。可以說多媒體是教師的好幫手。
3.引入案例教學法,增強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突出培養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是法律實踐的結晶,案例教學法是理論與實踐在課堂上的結合點,是法學實踐教育的一個平臺。案例教學改變傳統教學模式中教師教學生學的被動性,為學生設置一個情景,讓其置身其中身臨其境,設想自己作為當事人如同解決自己遇到的法律難題,從而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自1870年案例教學法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Langdell)教授引入法學教育系統之后,已經成為英美法系國家如美國和加拿大等國法學院最主要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在我國法學教育中也成為應用最廣的一種教學方法,更是司法考試常考的題型。相對于其他實踐性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因其具有經濟性不需要很大的財力與時間的投入,只需要在現有教學資源的基礎上稍作努力即可做到,所以雖然案例教學法本身有許多的不足,但在我國目前教育資源極度短缺的情況下,不失為一種好的教學方法。
4.模擬法庭方法。模擬法庭,就是把課堂教學活動轉化為虛擬的法庭審判實踐的一種教學模式。模擬法庭這種教學方法其核心是根據現實法庭審判的特點,模擬一個法庭審判的現場,讓學生成為該案件中的當事人、法官、律師等,讓學生根據自己的角色相互之間展開辯論,在辯論中發現案件的事實,從而解決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模擬法庭這種教學方法其優越性在于,模擬了一個法庭審判的實踐,讓學生在一定程度上在學校接觸法庭審判過程,增強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在教學過程中也鍛煉了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團體協作精神,目前這種教學方法已經在各大法學院校采用。
5.參加法律實踐活動,培養法律職業技能。學校可以在每一個學期安排一到兩次校外實踐活動,既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又鍛煉了實踐能力。時間可以安排在周末或假期,內容主要是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如提供法律咨詢;去企業注冊機構實習,了解企業注冊的事宜,對企業注冊尤其是公司注冊過程做一個全程跟蹤了解;到公司、大商場去調研,了解公司商場的營銷及管理等活動。
6.法庭旁聽商事案件審判過程。參加旁聽法庭審判與模擬法庭不同,這是一個真實的庭審過程,可以讓同學們親身經歷莊嚴的法庭審判,加深同學們的印象。雖然只是聽眾,因身臨其境而記憶深刻。當然這要事先與法院法官做好聯系與溝通工作,需要法院與法官的配合。
7.診所式法學教育。診所式法學教育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初的美國法學院,它是受到醫學院臨床與診所實踐經驗的啟發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法學教育模式。診所式法學教育是理論聯系實踐的橋梁,同時也是培養學生實踐應用能力與法律職業技能的平臺。診所式法學教育把學習法律知識與培養法律職業技能緊密結合在一起,對于實踐性非常強的商法學課程來講,特別適用。診所式法學教育于2000年在美國福特基金的資助下已在我國十多所著名法學院開展,也取得較好的實踐效果。但是,囿于資金和其他條件所限,就目前我國大部分高職院校來說,還不具備大力推廣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的條件,診所式法學教育只能在有條件的少數學校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