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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綠色金融概念最早是為規避因環境污染問題所造成的金融風險而提出的,后來逐步從商業銀行擴展到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近年來,綠色金融開始被引入主流金融機構。本文研究了發達國家在金融產品、金融政策、核算體系等領域的創新與進展,并結合我國實際提出鼓勵促進環境保護的金融創新、加大對金融機構探索綠色金融的扶持力度、加強環境執法使環境成本內部化等建議。
關鍵詞 發達國家;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環境風險:金融風險:核算體系改革何謂綠色金融
金融投資一般是指實業投資之外的,包括銀行儲蓄、商業保險、證券投資以及其他金融工程在內的全部金融服務、產品的投資。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包括經濟、社會和環境三方面的內容。
金融投資與可持續發展似乎是兩個毫不相干的問題,但實則不然。在金融投資領域,風險分析是制定決策的重要根據。傳統金融分析師僅將焦點放在財務報表上,而越來越多的證據已經表明這樣的做法十分危險。因為一些可能產生嚴重污染的項目、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項目都將使投資人面臨巨大的不確定性風險,但卻不會反映在財務報表上。這便促使投資者不得不關注可持續發展。在可持續發展領域,對資源的公平配置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幾乎所有不可持續發展的現象都是因為對資源的不當配置造成的。譬如,小造紙廠生產效率低下,利潤也不高,但污染卻非常嚴重,這其實是生產要素未能得到有效配置的后果。要解決這類問題,除了強制關閉企業以外,還可以從投資者人手,即建議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到工藝技術先進、盈利能力較好且環境污染較小的造紙廠,從而形成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資源配置格局,利用經濟手段緩解環境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
由此可見,金融投資與可持續發展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聯系。可持續發展可以左右投資收益,金融投資也可以反過來影響可持續發展。人們習慣性地把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投資稱為可持續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或者通俗地稱為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
綠色金融與各類金融機構都有關,銀行、保險公司或基金公司都可以實施相應的綠色金融舉措。但在不同類別的金融機構中,綠色金融的作用機理、重點和方法大不相同。譬如銀行實施綠色金融的一個重點是對信貸業務進行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的重點則是提供污染責任險的金融創新產品。
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的興起與發展
環境風險融發綠色金融
綠色金融概念最早是為規避因環境污染問題所造成的金融風險而提出的。近達國家經濟騰飛的時間早,環境污染集中爆發的時間也早,所以環境風險觸發金融風險的現象也是先在歐美發達國家出現的。美國愛河事件(Love CanalTragedy)及因此誕生的超級基金是環境風險觸發金融風險的經典案例。
愛河是美國紐約州北部的一個居民區。1942年至1953年,Hooker化學工廠及Plastics公司在該區掩埋了大量高毒性及致癌性的化學廢棄物,最后覆上一層黏土層和表土以利植物生長。1953年Hooker化學工廠將掩埋地以一美金的代價賣給紐約市政府,并要求對將來可能發生的災害免除法律責任,隨后該地區經過處理和建設,開發為住宅區,并有九百多戶住戶及一座小學。1976年,附近居民開始抱怨化學異臭味、藥物灼傷、居民生出畸形兒等,接著在地下室、雨水收集管線及花園里均涌出黑色濃漿狀的有害廢棄物,某些地面的下陷逐漸暴露出裝著廢棄物的鐵桶容器及廢棄物本身。1978年,卡特總統宣布此地區進入緊急狀態,紐約州政府將該地區封閉、遷出兩百多戶住戶并關閉學校。由于附近居民持續抗爭以及媒體大幅報導,此事件成為全美甚至全世界皆知的大新聞。為此,美國政府動用了聯邦基金處理這一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在這一背景下,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法案《綜合環境響應補償及責任法》(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Liability Act,簡稱CERCLA),并建立名為TheHazardous Substance Response Trust Fund的基金,由于數額龐大,該基金被稱為超級基金,該法案也被戲稱為超級基金法案。該法案最具威懾力的地方是認定環境責任具有可追溯性,極大增加了商業企業的環境風險。金融機構如果貸款或投資此類企業,可能會血本無歸,甚至因為承擔連帶責任而背負清償污染的費用。1990年,美國Fleet Financial公司因接受其貸款客戶抵押的治污設備,被法院認為“有削減客戶環境保護能力從而導致環境污染的傾向”,最終被處以罰金。發達國家的銀行關注環境風險正是從這一時期開始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銀行關注環境風險,人們關注的焦點逐漸從規避風險轉向管理風險,探索建立更系統性的金融機構環境與社會風險防控體系。世界銀行及國際金融公司是這類金融機構中的佼佼者。1998年,世界銀行開始制定《污染預防與消除手冊》,完善環境評價程序。2002年,國際金融公司在倫敦組織了一次金融機構環境、社會影響評估的研討會。會后,與會代表都積極支持籌建一個關于項目融資中環境、社會影響評估的框架平臺,赤道原則(the EquatorPrinciples)因此應運而生。2003年6月,花旗銀行、荷蘭銀行等7個不同國家的10家銀行正式達成協議推動赤道原則。赤道原則根據國際金融公司的政策和指南制定,使用了參照國際金融公司的環境和社會篩選程序建立的篩選過程。至今,赤道原則已經歷三次改版,成為被商業銀行最廣泛認可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工具。
從銀行到更廣泛的金融機構接受綠色金融
環境風險并不止于銀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也會面臨環境方面的問題。隨著人們對綠色金融了解的深入,綠色金融的實施主體從早期的商業銀行逐步延展為更廣泛的金融機構。這從UNEP FI(聯合國環境署金融計劃,也稱金融行動機構)的發展歷程可見一斑。
1992年,里約環境會議前夕,聯合國環境署聯合知名銀行在紐約共同了《銀行業關于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書》,標志著聯合國環境署銀行計劃(UNEP BI)的正式成立。1995年,聯合同環境署將該計劃延伸到保險業,與瑞士再保險等公司《保險業關于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書》。1997年,聯合國環境署保險機構計劃(UNEP III)正式成立。同年,為適應金融行業的發展態勢,聯合國環境署銀行計劃對聲明書的內容進行適當修正,從單一銀行業務擴展到一般性金融服務,其后銀行計劃更名為金融機構計劃(UNEP FII)。2003年,在UNEP III和UNEP FII的聯合年會上,保險計劃和金融計劃正式合并為金融計劃,簡稱UNEP FI,工作范圍覆蓋全部類型的金融機構。后來,隨著基金公司成員的不斷增加,以及基金行業在綠色金融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UNEP FI在2006年與另外一家聯合國機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發起成立了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 PRI)。UN PRI是一個以基金公司等資產管理機構為核心會員的組織,倡導會員機構遵循責任投資的各項原則。近幾年,UNPRI發展迅猛,會員已有摩根、美林、花旗等1300多家機構,會員管理的資產總額達45萬億美元。
綠色金融逐步融入主流金融機構
步入21世紀,綠色金融開始被引入更多的主流金融機構,從小眾思維變成大眾潮流。早在1999年,知名指數公司道瓊斯就率先推出了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DJSI),該指數不僅考察上市公司的財務績效,也考察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因為他們相信具有更好環境績效的上市公司具有更強的持續發展能力。2001年,另一家知名指數公司富時指數也迅速跟進,推出了富時社會責任指數( FTSE4GOOD)。此后數年,約翰內斯堡證券交易所、圣保羅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恒生指數公司也先后了類似指數。
2006年,高盛集團旗幟鮮明提出了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投資理念,這一理念以綠色金融為核心.擴展了綠色金融的外延,將投資者最關注的公司治理因素也納入進來,比較容易得到主流金融機構的認可。因此,這一理念一經推出便在金融市場上引起極大關注,標志著綠色金融融入主流。在這一理念的引領下,綠色金融的市場規模迅速擴大。據統計,2011年底,歐洲綠色金融的資產總額達到6. 76萬億歐元,是2002年的19倍多;美國綠色金融總額達到3. 74萬億美元,較2003年增長了7390,較1995年增長了486%。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的創新與趨勢
金融產品創新
荷蘭學者Marcel Jeucken提出綠色金融的四階段理論,認為金融機構對待可持續發展的態度從低級到高級可以分為四個階段:抵制( Defensive)、規避(Preventive)、積極( Offensive)、可持續(Sustainable)。按這一理論,當前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多數已經跨越抵制階段,正從規避階段向積極階段邁進。這一進程的顯著特征是綠色金融產品創新頻繁,金融機構希望由此創造新的收入來源。譬如銀行推出能效融資產品,幫助借款客戶提高能源效率;基金推出水主題、碳主題基金產品,滿足不同投資群體的需求。
當前綠色金融產品的新寵是綠色債券。2013年11月,法國電力公司(EDF)發行了19億歐元的綠色債券,獲得市場兩倍的超額認購。僅一天之隔,美國銀行發行了5億美元的綠色債券,旨在支持銀行的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業務。2014年3月,聯合利華和豐田汽車先后分別發行了2.5億歐元和17.5億美元的綠色債券:5月,美國佛羅里達州房地產投資信托公司Regency Centers發行了2.5億美元的綠色債券,法國蘇伊士集團發行了25億歐元的綠色債券,打破了法國電力公司19億歐元的記錄。據標準普爾(S&P)估計,2014年全球企業綠色債券規模會增加至200億美元。
金融政策創新
2008年發達國家的金融海嘯刺激了人們的神經,促使人們反思華爾街文化,也促使聯合國環境署反思金融政策的頂層設計:現有的國際金融體系和經濟秩序,并未能有效引導私人資本流向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領域。因此,經濟越發展,自然資源消耗越多,碳排放也越多。解決的根本辦法是重構國際金融的政策和秩序,將金融體系與一個健康經濟體的長期需求更好地統一起來。然而,從職責分工來看,改革國際金融的國際機構應當是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而不是聯合國環境署。為了突破這一障礙,聯合國環境署在2014年初發起了UNEP Inquiry項目,計劃用18個月的時間遍訪聯合國內外的相關機構,包括各國的政策制定者,推動高水平的開放式辯論,提出有深度、有成效的金融政策頂層設計改革建議。
到目前為止,UNEP Inquiry項目已經與歐盟、美國等十多個經濟體建立合作伙伴關系,與包括央行、商會和智庫在內的各類合作伙伴共同探索綠色金融的未來之路。
核算體系改革
與金融政策創新推動頂層設計改革不同,核算體系改革著眼于金融體系的微觀基礎,即對價值的衡量。人們發現,傳統的財務核算體系尤其是會計準則并未能恰當地衡量和納入自然資本的真實價值。很多自然資源因為被視為公共品,價值是被嚴重低估的;很多企業經營所造成的負面的環境與社會影響因為難以量化,也未被納入財務報表。由此帶來的后果是價格信號不能準確反映自然資本的稀缺性,影響資源配置效率。
為此,有識之士開始關注核算體系改革,尤其是自然資本的價值核算并將之納入財務分析。2008年,德國和歐盟發起了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行動倡議,對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價值進行量化評估,該倡議迅速得到了聯合國相關機構的支持和國際社會的響應。此外,201 0年,在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的支持下,國際綜合報告委員會( IIRC)成立,旨在建立全新的企業年報架構,使其不僅能描述企業財務資本的變動,也能描述自然資本、社會資本等的變動。這樣一來,企業年報就可以更加綜合地反映企業的價值。2013年,IIRC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際綜合報告框架》。
發達國家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綜上所述,發達國家在綠色金融方面已經有了較大發展,運用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撬動市場,優化配置市場資源,成效顯著。這對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我國自2007年推出綠色信貸政策以來,綠色金融取得了較大發展,但也面臨一些挑戰。結合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實際,本文提出三點建議:
首先,政府應進一步鼓勵促進環境保護的金融創新。總體上看,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產品結構和種類都還比較單一,最為常見的是商業銀行能效融資,而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屈指可數。我國可以梳理、借鑒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產品的創新經驗,形成更加多元化、多層次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僅就商業銀行能效融資而言,若能仔細挖掘還有進一步的創新空間。美國銀行在零售銀行業務的綠色金融創新可資借鑒。美國銀行和美國環保署、運輸部合作向小型運輸類公司提供無擔保、還款周期靈活的貸款,幫助這些企業購買節油設備,降低汽車尾氣的排放,統計結果顯示節油率達到15%以上。
其次,政府應大力扶持金融機構探索綠色金融。我國金融機構普遍缺乏綠色金融方面的經驗,尤其是將環保融入到傳統金融業務對于國內大多數金融機構來說還存在意識上和技術上的諸多難題。因此,這些金融機構還需要政府提供相應的培訓和技術支持,甚至提供財稅、市場準入等方面的優惠。在這些方面,我國可借鑒韓國政府對綠色金融所采取的稅收、罰款、獎勵并行的措施。
一、堅持創新發展理念,建立充滿創造力和競爭力的金融機構體系。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宏觀政策工具。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大定向調控力度,增強宏觀經濟政策的針對性、準確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為主,產業政策、區域政策、投資政策、消費政策、價格政策協調配合的政策體系,運用大數據技術,提高經濟運行信息及時性、科學性和準確性。
建立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加快商業性金融機構改革,優化國有金融機構股權結構;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形成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良好的制度環境。
二、堅持協調發展理念,建設多元化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立多層次金融市場,促進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協調發展。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杠桿率。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顯著提高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的比重,在化解高杠桿率風險的同時實現資源配置的市場化。開發符合創新需求的金融服務,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推進高收益債券及股債相結合的融資方式。完善多層次股權融資市場。以合格機構投資者和場外市場為主建設多層次債券市場體系。
三、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建設綠色金融體系。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金投資于環保、節能、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等綠色產業。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綠色信貸機制,充分發揮金融市場支持綠色融資的功能。通過綠色金融再貸款、財政對綠色貸款的貼息和擔保、對商業銀行進行綠色評級等手段,鼓勵發展綠色信貸、綠色信貸等產品,創新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投融資機制,發展交易市場。設立綠色產業基金。
四、堅持開放發展理念,提升在全球經濟金融治理中的話語權影響力。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建立與國際金融市場相適應的會計準則、監管規則和法律規章。
關鍵詞:低碳經濟;綠色金融;銀行;可持續發展
低碳經濟已經成為國際經濟領域的重要話題,其強調的是在可持續發展理念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產業轉型等手段降低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的排放,實現經濟與環境的同步發展。低碳經濟的推行,需要金融系統的大力支持,而國有銀行作為國內金融行業的支柱,應加強對低碳經濟的關注和重視,加大對綠色金融的創新力度,圍繞綠色金融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政策、產品和服務,為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更為有力地支持。
1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發展意義
1.1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
在低碳經濟背景下,發展綠色金融對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深刻意義。目前,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期,在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下,自然資源被大量消耗、環境污染問題也日趨嚴重。為確保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順利施行,必須要加強低碳環保技術的創新,以及對創新型企業的扶持。面對這樣的經濟發展趨勢,國有銀行等金融機構也應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積極響應政府經濟號召,解決創新型企業的資金問題。另一方面,金融機構也應借此實現業務模式的轉型,保持經濟效益的穩步增長。
1.2緩解經濟發展與能耗矛盾
自我國實施對外開放政策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速度持續加快,但所付出的代價也是慘烈的。經濟發展的背后是能源的大量消耗以及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重效益而輕生態的經濟發展模式嚴重威脅到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通過發展綠色金融,調整國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向和結構,促進低能耗、綠色和環保企業的發展,控制對重工業和高污染企業的金融政策支持,將顯著緩解經濟發展與能耗之間的矛盾,使我國經濟發展更加健康和平穩。
1.3促進綠色產業發展
綠色產業具有高產出、低能耗、低污染等優點,是國內外普遍支持的產業。綠色產業的興起得益于消費者環保意識和綠色意識的增強,綠色產業也是可持續發展理念催生的產物。綠色產業的發展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但綠色產品的開發、研制和生產,需要大量的資金做支持。推行綠色金融,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為綠色產業提供強有力地金融支持,有利于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也有利于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和落實。
2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
2.1政府金融政策缺乏
針對綠色金融推廣和發展,我國政府在2007年、2008年先后推出了《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具體措施》《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法規,為國內綠色金融的推廣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和支持。但是,客觀而言,這些制度的框架較為清晰,但可操作性不足,配套政策非常有限。近年來,國有銀行有關綠色金融的扶持制度和政策比較缺乏。從2007年開始,國家政府相關部門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綠色信貸指引》等專項政策,為銀行綠色金融業務提供了一定的引導支持,但缺乏足夠的激勵政策和標準支持,導致多數銀行動作緩慢,積極性不足。
2.2綠色金融回收周期長
與傳統金融業務相比,綠色金融回收周期相對更長,對應的銀行風險更大、收益更為緩慢。低碳經濟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發展重心,蘊藏著巨大的商業價值。但是,傳統企業發展時間較長,企業資產較為雄厚,市場也更為穩定,金融資金回收周期更短,收益也更為穩定。雖然,部分國有銀行試圖嘗試制定綠色金融產品、開展綠色金融業務,但受風險和價值等因素的制約,往往缺乏足夠的產品信心,這也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阻礙之一。
2.3信貸標準不規范
銀行信貸業務的開展,需要一整套規則和標準予以支持,以切實保障業務的正常開始和實施,有效控制產品風險,維持銀行利潤空間。但是,國內綠色金融政策目前尚處于摸索階段,國家政府并沒有出臺具體的貸款規則和風險評估管理制度等,貸款的手段、方式、利率、期限等都沒有明確,嚴重影響到銀行信貸業務的開展和實施。雖然,部分商業銀行嘗試信貸產品的開發和操作,但信貸標準的不規范使金融機構背負較大風險和壓力。
2.4資金使用追蹤不徹底
為提升信貸產品的使用效率,促進“節能減排”政策的深化和落實,制定健全的資金追蹤制度和體系至關重要。但是,多數銀行金融機構并沒有針對綠色金融構建專門的追蹤機制,致使資金使用情況得不到有效控制。許多企業以“節能減排”為口號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并未將所貸資金用于采購和引進節能設備,這種行為顯然損害到了銀行利益和正常的市場秩序。對此,國家政府部門也應該加強資金使用的追蹤,為銀行提供對應的政策指導。
3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發展對策
3.1加強政府政策扶持力度
針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業務,政府必須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各金融機構的開展積極性,使金融機構自覺加快相關業務產品的開發和實施。第一,政府必須要盡快出臺配套法律法規,用于保護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對率先推出綠色金融產品的銀行提供收益保護期以及專利應用保護期,充分保障創新者利益。第二,對信貸企業予以嚴格控制。綠色產業相關企業申請綠色金融產品,必須要嚴格按照產品要求使用資金,禁止資金濫用。對于濫用資金的企業,應取消其信貸資格,同時降低企業征信。第三,必須要制定市場監管制度,杜絕違規金融產品。特別是隨著綠色金融市場的放開,必然會有部分金融機構盲目地進行金融產品開發和推廣,這勢必會對正常金融秩序構成影響。相關部門必須要加強對市場秩序的控制,約束金融機構的不良行為。
3.2重點扶持,控制信貸風險
為推動綠色金融的高效發展,政府應采取重點扶持措施,通過試點方式總結產品種類、利率和期限等標準,維持我國綠色金融市場的規范化發展。首先,通過數據分析和評估,選取業務需求量較大的省市地區確立信貸試點區域。其次,選取金融產品創新能力較強、信貸風險防范機制健全的國有銀行實施金融產品的開發和推廣。針對試點,政府方面應該加強對風險封單,并提供一定的優惠和扶持政策,并借助各類宣傳渠道加強綠色金融宣傳,確保市場的活躍度,保證地方試點效果,并從中積累豐富的金融經驗。
3.3創新信貸評價標準
信貸評價標準,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控制業務風險的有效手段。信貸評價標準能夠更好地反映企業的信用情況,為銀行信貸發放提供相關支持。針對綠色金融業務的信貸評價標準,銀行首先應充分借鑒現有的征信系統,了解客戶的資質。另一方面,銀行金融機構必須要結合企業所處行業類型,評估企業的償債能力、污染治理能力等,通過一系列的指標分析,提升信貸評價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與我國相比,發達國家綠色金融業務早已實施多年,因此在信貸評價標準的制定上,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信貸評價標準,對銀行綠色金融業務信貸評價標準提供豐富和補充。
3.4做好資金使用追蹤管理
綠色金融業務資金的根本目的在于扶持綠色產業發展,為企業節能減排提供對應的資金支持。因此,綠色金融業務資金必須要關注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堅持專款專用,以充分發揮資金價值。對此,銀行金融機構應建立科學的資金使用追蹤管理機制,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的全面了解和監督。資金使用追蹤機制的建立,一方面必須要構建資金信息反饋系統,用于企業資金使用信息的錄入,由銀行予以審核和控制。針對追蹤管理,銀行必須要組建專門的資金監管小組,定期就資金使用情況對企業進行核查,并對檢查結果予以匯總和評估。對于資金濫用的企業,銀行可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收回資金,同時追究企業責任,切實保障資金使用效率,維護銀行合法權益。此外,為降低和控制金融風險,金融機構需要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制定對應的風險分擔策略,保證銀行資金風險,同時約束企業行為,使綠色金融能夠更為平穩、健康地發展。
4結束語
低碳經濟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向,低碳經濟有利于緩解環境市場發展與生態治理之間的矛盾,降低能源消耗,促進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深化和落實。為更好地推進低碳經濟發展,政府方面應積極出臺對應的鼓勵和指導政策,幫助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完成產品創新,幫助綠色產業解決融資問題,促進綠色金融平穩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剛,賀章獲.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現狀、挑戰與對策[J].環境保護,2016,44(19):18-21.
[2]高清霞,吳青瑩.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環境與可持續發展,2016(1):18-20.
[3]李淑文.低碳發展視域下的綠色金融創新研究——以興業銀行的實踐探索為例[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6(1):14-16.
[4]崔文馨,胡援成.商業銀行綠色金融信貸模式剖析——基于興業銀行的案例視角[J].武漢金融,2014(12):9-12.
[5]陶黎,孟慶軍,唐勇軍.基于網絡分析法的銀行綠色金融業務風險及對策分析[J].金融與經濟,2017(5):14-19.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
1.引言
當前,我國進入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綠色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對金融的需求日益強勁,這使得“綠色金融”成為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發展的新的趨勢和潮流。近兩年貴州省把綠色金融創新作為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切入點,從理念、制度機制、產品和方式、碳金融規則和標準制定等方面進行創新,特別是為防范產品創新、信貸結構調整等可能帶來的風險,貴州金融機構根據新產品和業務運作特點,分析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辦法,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貴州始終堅持綠色發展,金融部門和產業科技相結合,走出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綠色發展之路,促進生態技術、生態產業、生態金融、生態環境的有機融合。
2.省內外研究現狀
我國是較早關注信貸對環境影響的國家,各省份也紛紛開展了“綠色金融”對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海南省、河南省、新疆省等。海南省為落實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任務,提出推進銀行業扶持生態省建設的建議,促進經濟與金融形成“成己為人,成人達己”的互利關系;河南省面臨“三化協調”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雙重任務,而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提高綠色金融認知度、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企業征信機制、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及加強合作、鼓勵金融創新等是河南省深入推行綠色金融的可行路徑。
省外的研究對于貴州省如何開展“綠色金融”具有借鑒作用,而貴州省獨特的生態資源、地理地貌又決定了其發展不能完全借鑒省外的發展模式,“綠色金融”對發展生態貴州的研究有其獨特性。國家二號文件也對貴州的發展做出了一定要求,“國2號”文件指出,貴州是我國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貧困問題最突出的欠發達省份。貧困和落后是貴州的主要矛盾,加快發展是貴州的主要任務。貴州盡快實現富裕,是西部和欠發達地區與全國縮小差距的一個重要象征,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一個重要標志。
3.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重要性分析
雖然貴州省的省會貴陽市已于2003年被國家環保總局正式確定為全國首個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然而,從全省來看,情況仍不樂觀。貴州省是一個典型的以重工業發展為主的資源型大省,能源資源消耗加劇,尤其是礦產資源的加速開采,造成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峻,經濟社會的發展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凸顯。一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十二五”規劃,未來五年,貴州省經濟要實現大跨越、大發展,全省生產總值確保實現8000億元,力爭翻一番,突破10000億元,人均生產總值接近3000美元。從目前貴州省情看,要實現上述目標,投資拉動將是主要力量。投資需要大量資金,特別是信貸資金的支持能否到位,將決定投資進度和投資總量。如果投資項目違反國家節能減排政策,違背綠色環保原則,將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資金支持,經濟發展動力面臨不足。另一方面,貴州雖然經濟不發達,但礦產資源和旅游資源都非常豐富,特別是旅游資源,廣泛分布的巖溶地貌構成了特色旅游的基礎。喀斯特地貌在全世界具有鮮明的特色,在世界上目前已開發的15種主要自然旅游資源中,貴州占了10種,數量、類型之多,為全國罕見。無論從經濟利益出發,還是為了子孫后代的長遠利益,發展“綠色金融”都具有重大意義。
4.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困境與對策
針對目前國內及貴州省的情況來看,發展綠色金融仍有著很多困難。一,政策體制不完善。首先,缺乏創新金融支持體系。綠色產業或低碳產業對資金的需求巨大,該產業所涵蓋的清潔發展機制( CDM) 、節能環保等產業的發展無不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且這些項目的回報期通常都比較長,因此綠色金融的支持是推動其發展的關鍵。更為重要的是,與傳統產業相比較綠色產業存在著較多的不確定性,因此以銀行為代表的間接融資并非綠色產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二,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當前中國的現狀是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政策比較零散且滯后于市場的發展。三,中介服務體系發展滯后。當前,中國國內金融機構對碳交易還比較陌生,對于碳交易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尚不熟悉,參與碳交易的市場主體也不明確。除少數商業銀行對碳金融較為關注以外,其他金融機構鮮有參與,發展碳金融仍停留在一個理念與口號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們應該采取有力措施:
(一)健全綠色金融制度。
綠色金融制度是國家用法律形式確立的綠色金融體系結構,涉及綠色金融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由一系列制度構成,體現為有關的國家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政府法規、規章、條例以及行業公約和約定俗成的慣例等。在貴州金融體系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下,借鑒省內外于國外相關規則和標準來建立和健全。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具體實施制度及綠色金融監管制度。
(二)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綠色金融市場,是指為保護環境( 包括水、大氣、森林、土壤等) 或考慮環保因素而進行的投融資活動所形成的市場,其顯著特點是綠色投融資的場所。當前國際綠色金融市場主要指的是在“京都機制”下形成的以碳排放權為基礎的一系列碳信用工具交易的碳金融市場,包括項目市場、自愿減排市場和配額交易市場。另外,根據市場功能分類,還可以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根據市場組織形式,也可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三)創新綠色金融工具。
綠色金融工具,是指在綠色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資金余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的條件。按傳統金融工具原生和衍生的分類,綠色金融工具也可以分為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和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兩大類。當前綠色金融市場上,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碳信用和碳現貨,由此派生出的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包括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和結構性產品等。(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胡宏章.金融可持續發展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
傳導貫徹上級行各項金融政策和工具,引導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生態農業和扶貧的支持力度,優化信貸資源配置,簡化信貸審批流程,強化金融產品創新,切實降低融資成本。對重點企業復工復產、資金需求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定期調度,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助力地方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是強化品牌建設,深耕普惠金融示范區。
狠抓普惠金融服務站建設,拓展優化服務站職能。繼續推動移動便民支付工程建設,拓展商戶群體,提升移動支付應用覆蓋范圍和便利度;開展金融支持農墾改革創新,努力實現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突破;發揮生態優勢,探索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應用;優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信用創建活動,推進信用信息系統的高效利用,打造“信用靖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