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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維護建設市場正常秩序,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進行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以及建筑裝飾修、市政工程項目等建設工程(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公開招標:
(一)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集體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直接發包。
第四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資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裝飾工程亦同)、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均應實行招標方式發包;限期以下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報經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按規定直接發包。
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可制定低于前款規定的招標規模起點額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五條: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其招標投標活動必須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設市場)內進行。招標人不得以要求投標人帶資、墊資作為招標條件。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種招標主管部門,其所屬招標管理機構受委托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具體管理工作,依法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調解建設工程招標糾紛,依漢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否決違法、違規的中標結果。
第八條:建設工程招標實行業主負責制。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屬民事行為,其活動過程及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
第二章招標
第九條: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按工程項目隸屬關系分別按下列分工實行招標登記和分級監督管理。
(一)吉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負責招標登記和監督管理的范圍為:
吉安市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包括其所屬部門的直屬單位)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吉州區、青原區總投資額20萬元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300萬元以下的建筑裝飾項目;國家和省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包括其省直部門的直屬單位)總造價400萬元以下或建筑總面積8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中外合作、中外合資、外商獨資企業投資的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總造價4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建筑工程;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建筑裝飾項目。
(二)縣(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機構負責招標登記和監督管理的范圍為:
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包括其直屬單位)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投資建設的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總造價400萬元以下的建筑工程;100萬元以下的建筑裝飾項目。
前款未列舉的工程項目均實行屬地化管理。
本條所指總造價和建筑面積是指一個立項批文內各單位工程的造價或建筑面積總和,不得肢解計算。
第十條:建筑工程項目招標必須首先依法辦理招標登記手續,由招標人在批準立項后三十日內,持立項批文、建設用地許可證、資金落實情況證明等資料向招標管理機構辦理。
第十一條:招標人在依法具體實施招標工作時應當首先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辦理招標申請和申請進行招標資格審查并辦理有關備案。招標人按有關規定不具備資格條件的,必須依法委托招投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二條:招標人應當根據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并報分管招投標管理機構備案。招標管理機構收到備案材料后,應當與監察部門一起對招標人制定的招標文件內容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第十三條: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必須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報刊、信息網絡和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其時間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并實行公開報名,在公告的報名時間內,投標人持下列資料,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報名手續(招標人派員在交易中心接受報名,其它渠道報名一律無效):
(一)行政介紹信;
(二)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證書(須經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委派的項目經理證書;
(三)市外投標人注冊登記手續;
(四)招標人要求的其它資料。
由招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資格審查標準對報名的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并將預審情況向招標管理機構備案,當投標人數量偏多時(5家以上),招標人應在招標管理機構的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采用下列程序產生決標人(決標人不得少于5家):
(一)從業主推薦的投標人中隨機抽取2個投標人(業主選擇的投標人不得少于5個,由業主出具推薦證明);
(二)從剩余的投標人中(含以上程序中落選的投標人)再隨機抽取3個及以上投標人。
若某個程序缺額或不足則采用第二個程序產生;若所產生的投標人在資質復審中有不合格者,則按相應程序重新抽取產生。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招標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向招投標管理機構辦理招標登記;
(二)辦理招標申請辦理審查招標資格;
(三)編制招標文件;
(四)發出招標公告;
(五)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考察;
(六)舉行招標會議;
(七)編制和遞交投標文件;
(八)編制和審核標底;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舉行開標會議;
(十一)評標并確定中標單位;
(十二)發出中標通知書并辦理備案手續;
(十三)簽訂承發包合同并辦理審簽和鑒證手續。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招標發包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辦理了工程項目計劃批文;
(二)招標人依法辦理了招標登記;
(三)辦妥建設工程用地手結續;
(四)辦妥建設工程規劃有關手續;
(五)施工現場已基本具備“三通一平”,能夠滿足施工需要;
(六)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七)建設資金已落實或部分落實。
資金已部分落實是指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它第三方擔保。
第十六條:招標人越級開發(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肢解發包等不正當行為的發包,以及不按本辦法第九條分級監督管理權限辦理手續的,招標管理機構不得辦理招標登記,不得納入工程招標程序。
第十七條:工程項目招標原則是應當設置標底,其標底應當根據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依照國家、省、市規定的技術、經濟標準規范及定額進行編制,標底在開標前不得泄露。
第十八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金(即投標保證金)或者投標保函。投標定金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并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落選人交納的投標定金應當于定標結束之日起七天內退回;中標人交納的投標定金應當于簽訂合同時退回。
第三章投標
第十九條:進入我市參加投標的市外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規定辦理了注冊登記手續;
(二)其委派的項目經理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職工,且其項目經理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職工,且其項目經理資質等級必須是二級(含二級)以上;
(三)其委派的項目經理必須是上年度設區市市級及其以上的優秀項目經理。
第二十條: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組成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應具備相應資質等級條件并應簽訂合作承包合同,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該聯合體應當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并以資質等級低的一方參加投標。
聯合體投標中標的,聯合體各方就中標項目共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人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密封并在封口加蓋投標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送到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采用公開招標時投標人少于五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二條:投標人需要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變更和補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將變更、補充文件密封后送達投標地點并由招標人簽收。變更、補充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三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竟爭,不得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不得弄虛作假騙取中標,不得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察部門確認,市內投標人取消其委派項目經理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三年(三年內不得恢復),市外投標人三年內不準進入吉安市參加建設工程的招標活動。
(一)掛靠承接工程任務;
(二)非法轉包工程;
(三)違法分包工程;
(四)相互串通投標。
第四章開標、評標和定標
第二十五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并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二十六條:舉行開標會議時,要在會上介紹評標委員會組建方法和專家評委的抽取辦法(但不公布評委成員名單),公布評標、定標原則和辦法,并由招標人和投標人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各投標人投標文件的有效性,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的投標文件的其它主要內容,設置標底的工程項目應啟封和公開標底。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一)逾期送達的;
(二)投標文件未密封(在密封口處無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印章的);
(三)未按招標文件的主要條款編制的;
(四)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五)未提交項目經理證書的;
(六)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七)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單位公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委托人的印章的;
(八)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定金的;
(九)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的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評標、定標要在招標管理機構和監察部門有關人員在場監督在嚴格保密情況下進行,評標、定標由建設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中的技術、經濟專家,由投標人在開標前二十四小時內在分管招投標管理機構人員監督下從省級專家評委庫吉安分庫中隨機抽取確定,縣(市)中、小型工程招標評標專家從自有招標機構內賄機抽取確定,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二十九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第三十條: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七日內,向中標人了出項目中標通知書并向招投標管理機構辦理備案,同時還應將中標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落標人。
未經簽署備案意見的中標通知書無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中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察部門確認,取消其中資格,重新核定分值和排序,按序確定中標人:
(一)中標人與其他投標人串通進行投標的;
(二)中標人以他人的名義進行投標的;
(三)中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四)中標人委派的項目經理違反有關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的;
(五)市外投標人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招標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招標無效,招標人重新按規定組織招標;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越級開發發包的;
(二)招標人肢解發包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分級監督管理權限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五規定的。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實施辦法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條例》、《工程建設若干違法違紀行為處罰辦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1號等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沒有規定的,以法律、法規及我省現行有關規定為準。
實施年度保證金制度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預防掛靠、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經研究,同意對我市公開招標的國家投資建設工程的施工招標實施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交原則
擬投標企業的年度投標保證金繳交遵循自愿原則,從2009年11月1日起,擬參加我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公開招標的施工企業,均可一次性向**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市交易中心”)按年度一次性繳存規定數額的投標保證金。沒有繳交年度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施工企業仍按現行辦法逐次繳納投標保證金。
二、繳存額度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單項工程的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年度投標保證金額度按投標企業經審核最高資質繳納。具體繳納標準為:
一級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繳交額度為50萬元人民幣;二級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的繳交額度為20萬元人民幣;三級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的繳交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
三、使用范圍
自愿繳交年度投標保證金的施工企業,可參與繳交期內在市交易中心的全部建設工程的招投標活動,無須再按現行辦法逐次交存投標保證金。
四、辦理程序
(一)擬投標企業根據資質條件,按需繳交的額度將年度投標保證金從企業基本賬戶轉入市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銀行**分行;開戶名稱:**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交易中心;開戶賬號:****),施工企業持銀行受理回單、入賬回單、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及**市年度投標保證金繳交及使用承諾函等相關資料到市交易中心核對入賬情況。
(二)企業轉賬后三個工作日內,市交易中心在核實年度投標保證金到賬后,向擬投標企業出具“**市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原件,供企業投標時使用。
五、管理措施
(一)年度投標保證金在有效期內發生被沒收的情況時,投標人須立即補足,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從企業基本賬戶將與被沒收的投標保證金相等的金額轉入保證金專戶,并持銀行單據到市交易中心進行核對,市交易中心核實到賬后,恢復該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的資格,并上網公布,逾期未補足的,市交易中心將收回“**市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并上網公布。
(二)擬投標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從企業繳存之日起,原則上一年內不予退還,不得轉為履約保證金。如企業在有效期內申請提前退還年度投標保證金的,需提前五個工作日向市交易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市交易中心收回“**市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并上網公布。在投標有效期結束后,市交易中心將按有關規定退還其年度投標保證金本金及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計息并扣除銀行匯兌手續費);辦理提前退還手續的企業在原“年度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內,不得再次申請繳交年度投標保證金。
(三)年度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為一年,自開具“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之日起生效,滿一年后,企業須重新申請換領新證。凡企業資質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到市交易中心按要求換領新證。
摘要:招投標在世界經濟發展中,經過了漫長的兩個世紀,由簡單到復雜、由自由到規范、由國內到國際,對世界區域經濟和整體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招投標制度是為體現和維護招標、投標雙方的一系列權利、責任和利益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強招投標制度的建設是市場經濟的要求。論述了招標投標制的歷史、特點、優點、程序,及其在電力工程建設中的作用。
關鍵詞:招投標制度;電力工程建設;市場經濟;招標;投標
中圖分類號:TU85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5007402
1招投標制度
電力工程中實施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的必然性。一是法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并進一步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投標辦法》等法規做出詳細規定。大部分110kV以上的電力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實均屬于法律規定必須招標的范疇。二是電力工程建設的內在要求電力工程建設包括項目決策、項目設計和項目實施三大階段。在項目做出可行決策后,關鍵就在于能否通過勘察設計將項目設想完美地轉化為可實施的藍圖,通過項目實施將設計藍圖轉化為工程實體,并進行合理的項目投資控制。據統計,勘察設計費只占電力工程全壽命費用的1%以下,而對于項目投資的影響卻超過80%。通過實施專業化的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對提高工程質量、控制工程投資和建設工期將起到重要的保證作用。因此,通過招投標方式擇優確定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勘察設計企業和監理企業,是電力工程建設的內在要求。
2招投標特點
(1)程序規范。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從招標、投標、評標、定標到簽訂合同,每個環節都有嚴格的程序、規則。這些程序和規則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能隨意改變。
(2)編制招標、投標文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標人必須編制招標文件,投標人據此編制投標文件參加投標;招標人組織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從中選出中標人。因此,是否編制招標、投標文件,是區別招標與其他采購方式的最主要特征之一。
(3)公開性。招標投標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將采購行為置于透明的環境中,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招標投標活動的各個環節均體現了這一原則:招標人首先要在指定的報刊或其他媒體上招標通告,邀請所有潛在的投標人參加投標;在招標文件中詳細說明擬采購的工程、貨物或服務的技術規格,評價和比較投標文件以及選定中標者的標準;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開標。這樣,招標投標活動完全被置于社會的公開監督之下,可以防止不正當的交易行為。
(4)一次成交。在一般的交易活動中,買賣雙方往往要經過多次談判后才能成交。招標則不同,在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后到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也就是說,投標人只能一次報價,不能與招標人討價還價,并以此報價作為簽訂合同的基礎。以上四要素,是招標投標區別于其他采購方式最大的特點,它們基本反映了招標投標采購的本質,也是判斷一項采購活動是否屬于招標采購的標準和依據。
3招投標優點
(1)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工程建設項目通過競爭性招標投標,往往使工程成本顯著降低,而這種成本降低,主要是靠施工單位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加強管理來獲得的;至于工程質量和建設工期,由于有合同文件的約束,業主和監理單位執行監督檢查,并不因成本的降低而受影響。
(2)有利于實現項目法人的目標。在招標投標的競爭機制中,項目法人(業主、發包人)處于主導地位,招標文件和承包合同都是由它聘請的咨詢設計單位擬訂,最后由它批準的。工程項目的建設目的、建設時間和質量標準,都明確寫人上述文件。承包人通過競爭中標后,在實施項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要求,從而使工程項目快、好、省地建成,滿足項目法人的要求。
(3)促使施工單位不斷提高自己。采用招標投標制后,施工單位作為承包人,加人了競爭行列。為了在競爭中取勝并求得發展,他將要不斷地努力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技術人員素質,提高勞動生產率,重視經濟效益。通過這些努力,將不斷提高施工單位的經濟技術實力。只有這樣,施工單位才能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4)使工程建設納入經濟合同法的管理范疇。在實行招標投標制過程中,工程項目家經濟合同法的指導和約束。工程建設中所有問題的解決,都有明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約束,從而使工程建設項目按經濟合同法辦事,減少了許多扯皮和糾紛。
4招投標程序
工程招投標程序如下:
(1)招投標合同(如果請);(2)確定發包初步方案(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發包、直接發包等等);(3)制定招標公告;(4)招標辦審核(項目登記、錄入發包方案、審核公告并等);(5)投標人報名;(6)投標人遞交資格預審材料;(7)資格預審(合格就入圍、抽簽入圍、評分入圍等);(8)招標文件(編制、招標人審核、招標辦審批、投標人購買);(9)現場踏勘、提疑、答疑;(10)公布限價;(11)開標、評標、定標;(12)中標公示;(13)中標通知書;(14)簽訂合同;(15)招標備案、合同備案。
5招投標的目標
(1)按期完工。按期完工是按照招投標文件及施工合同規定的日期建成工程,并通過竣工驗收。實踐經驗證明,工期在經營管理中常常具有主導的影響作用。許多承包商往往在施工初期抓得不緊,機械設備、材料和人員不能及時進場,而導致工程實際施工進度比合同計劃進度緩慢;后期為了加快施工進度,總是難以避免地使費用大增,甚至造成虧損,并會影響到工程的施工質量。因此,控制工程的建設工期是經營承包項目的首要環節。為了控制工期,做到按期完工,必須有一個嚴密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堅持按此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施工進度計劃由承包人在投標時制定,并報送項目法人,成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在具體施工過程中,隨著對工地施工條件的進一步了解,以及施工設備、材料的具體供應情況,不可避免地要對原訂的進度計劃進行修改。這時,承包人應認真研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報項目法人和監理工程師批準,在不影響竣工日期的前期下,周密組織施工。堅持執行施工進度計劃的一個重要方法,是項目法人、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密切配合,認真地完成本身職責。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員必須深人工地現場,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并堅持召開施工現場調度會。重大復雜的建設工程項目,應每天召開現場會。現場會應簡練精干,只布置下一步的工作,調配人力和機械設備,以確保進度計劃的實現,而不應討論已完成的工作,以免陷人繁瑣的議論甚至互相埋怨和扯皮;項目法人、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按時召開各種會議,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2)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工程質量是按合同文件中的施工技術條款進行施工,不發生質量缺陷和質量事故。施工技術條款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也是承包人施工時的工藝技術標準。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中的要求和標準進行施工。
(3)不超概預算。不超概預算是指工程建成后的實際成本沒有超過概預算成本。這是項目法人項目管理的主要目標之一。為了做到不超概預算,把工程建設成本控制在計劃成本(概預算成本)以內,項目法人和承包人要分別建立各項財務記賬和成本對比分析,以確切掌握該項目在各個建設階段的實際開支狀況;此外,要建立財務支出和現金需用預報,即經常定期地分析剩余工程量的開支――包括單項工程的開支和總開支。項目法人方面可以適當壓縮一些可以減掉的單項工程的工程量,爭取最終支出不超過概預算成本。承包人方面,對于成本超過標書單價的項目,要采取措施使收支平衡。
(4)擇優確定專業分包單位,防止少數壟斷性行業任意抬價。在工程建設中,有些特殊專業工種不得不委托專業施工單位承擔,如變電所安裝工程、通訊工程、綠化工程等,而這些行業往往又帶有一定的壟斷性質。
(5)深人現場,收集和掌握施工有關資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審價人員和費用控制人員要經常深人施工現場,對照圖定和控制工程造價,它的實質就是運用科學技術原理和經濟及法律手段,解決工程建設活動中的技術與經濟、經營與管理等實際問題。只有在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采用科學的計價方法和切合實際的計價依據,合理確定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才能真正提高投資效益。
6評標方法
評標是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審和比較,是確定中標人的必經程序。要組成一個由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的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人數規定5人以上單數,專家人數不少于成員總數的2/3,要求專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具有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專家從國家專家名冊或招標機構專家庫中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執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回避制度,與投標人有厲害關系的人應當回避,不得進入評委。評委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評標過程不得受外界干預。《招標投標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規范運作,確保評標的公證性。
關鍵詞: 招標; 信息不對稱;第二低價中標
1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義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在我國已經發展20多年來,在這過程中我國的招標從無到有發展起來,招標制度作為招標投標的一部分也是隨之發展起來,總得來說,在招標出現的初期——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主要在政府采購中采用。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快速發展和招標制度的發展,以及加入WTO要求與國際接軌等要求,我國的招標業逐漸加快發展,并開始逐步走向成熟。進入二十一世紀后,我國開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面臨著新的形勢和發展機遇。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部門已由實施招標投標的行政主體轉向對招標行為的政策制定和行政監督。實踐證明,招標機構作為建設工程中承發包交易活動的參與者及組織者,在規范建筑市場的交易行為,降低工程成本,保證招標質量,提高資金的效益,使招標工作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2 中外招標的發展與異同
2.1國外招標(采購咨詢業)的發展
國外發達國家的招標采購業,作為一種規范的采購方式也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的宏觀調控、國家的監督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的,特別是從美國的崛起之后,在1868年美國國會通過法律卻定了公開開標與招標程序,澳大利亞在1901年在有關法律中對政府的采購做出原則性的規定,并依此制訂了《聯邦采購導則》等法規,并對招標行為做出規定。國外各國的對招標投標行為達成共識也只是在近幾十年的事情,世界銀行于1985年頒布了《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采購指南》,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1994年通過了《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范法》都是各國共同磋商的結果。
2.2 中國招標的發展
在中國招標投標行為只是在改革開放時才被應用的,大體上經歷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八十年代招標投標的初步建立。隨著的召開,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進入新的階段,招標投標制度也在中國大地上出現。在八十年代我國招標制度經歷了試行——推廣——興起的發展的歷程。
第二階段:招標制度的逐步發展規范階段。進入九十年代后,隨著進一步的市場化,招標投標也不斷完善和規范,全國各地普遍加強對招標投標的監管和規范,因此也出現了一系列的法規,這時期是我國招標投標的重要發展階段,全國的招標投標管理體系逐步建立起來。
第三階段:招標制度的繼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頒布實施,明確規定我國的招標方式不再包括議標方式,這是個重大的轉變,它標志著我國的招標投標的發展進入了全新的歷史階段。
3 我國建筑市場招標的現狀與問題
3.1 我國建筑市場招標的現狀。
建設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工程招標的當事人,將建設工程招標事務委托給相應的中介服務機構(即招標機構),由該中介服務機構在當事人的委托授權范圍內,以委托的當事人的名義同他人獨立進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活動,由此產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于委托的當事人的一種制度[2]。在這里代替他人行使建設工程招標活動的服務中介機構被稱為人;委托他人代替自己進行建設工程招標活動的當事人被稱為被人(又稱委托人);與人進行建設工程招標活動的當事人被稱為第三人(又稱相對人)。由此可見,建設工程招標關系包含著灑某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委托人與人(這里專指招標機構)之間的基于委托授權而產生的一方在授權范圍內以他方的名義進招標事務,他方承擔其行為效果的關系;二是人與第三人(這里指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之間做出或接受有關招標事務的意思表示的關系;三是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承受招標行為法律效果的關系,其中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因招標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歸屬關系,是建設工程招標關系的目的和歸宿。
3.2基于SWOT方法分析我國建筑市場招標
3.2.1我國建筑市場推行招標的優勢所在(Strengths)包括如下內容:
1.招標機構具有專業招標運作水平
2.規范建筑市場,減少資源浪費
3.建設市場招標機構能夠搜集足夠的信息和人力資源的優化使用
3.2.2我國招標建筑市場招標的機會分析(Opportunities) 包括如下內容:
1.建筑市場規范的建立
2.建筑市場監管部門(政府)的職能轉變
3.工程機構的資質認定辦法的出臺
3.2.3建筑市場招標的威脅分析(Threats)包括如下內容:
1.建筑市場招標仍然受到來自行政部門的干預
2.招標活動還不完善
3.社會對建設工程招標缺乏認識
4.建筑市場招標的配套改革滯后
4 建筑市場招標出現的問題的解決
4.1加強招標機構的自身發展從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抓起
要提高招標機構要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必須提高從業者的素質。招標機構從業人員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和評標專家。
4.2加強招標的法規建設、加大監管力度,使招標業更加市場
即加強建筑市場招標的法規建設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政府進一步加強對招標機構的監管力度,使招標業更加市場化。
4.3基于博弈論理論對建筑市場招標的信息不對稱的分析
雖然建設工程招標有很多的問題,但是這其中最為重要、最能影響到建筑工程招標質量的就是建設單位和招標機構的委托關系的設定,以及他們之間權力和義務的分配以及費用的支付。因此要用到委托-進行解決此問題,委托-模型主要解決如下問題:一個參與人(委托人)想使另一個參與人(人)按照前者的利益選擇行動,但是委托人并不能直接觀測到人選擇了什么行動,能夠觀測到的只是一些相關的變量,這些變量由人行動和其它的外生隨機變量共同決定,因而充其量只是人行動的不完全信息[3]。建筑市場招標就屬于該種情況,其中他門間是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委托人如何運用觀測到的信息激勵和懲罰人,降低成本,實現自身效用最大化,與此同時,人在過程中也會設法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
4.4基于“第二低價中標”理論選擇最佳招標機構
當參與的招標機構很多時,在運用委托—該模型工作量會變得相當大。因此需要另外的方法選擇招標機構。在這里采用第二價格密封招標的方法選擇招標機構。所謂的第二低價格中標是指在招標過程中各參加投標的招標機構將自己的投標書密封交給開標人,投標人以投標報價最低的招標機構為中標者,但是在簽訂合同時卻不是中標者提供的投標報價,而是在所有投標報價中的第二低報價作為中標者的合同價格的一種招標方式。可以證明采用這種招標方式,可以使招標機構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按照自己真實價格(又稱保留價格)進行投標,從而使委托人能夠選擇一個合適的機構。
參考文獻:
[1] 張連科.招標機構及其發展前景[J].建筑經濟,2000.01.
關鍵詞:招投標原則;關鍵環節;流程;監管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to construction products as a commodity exchange as a form of transaction, it is set by the only buyer of the subject, the recruitment of a number of vendors to compete by secret offer, the buyer choose the winners and to reach withtrade agreement, the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tocol to move. Tendering systems also known as project tendering the contract system, it is bidding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market economy, to achieve a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for project contracting. Bidding system to establish and implement an important indication of the planned economy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use of simple administrative means to assign the task of building a major reform measures is to protect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against the monopolization of the market and developing a market economy.
Keywords: bidding principles; key link; process; regulatory
中圖分類號:TU7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加大對基礎建設的持續投入,建筑業發展步入了快車道,建筑業將面臨巨大的發展機遇。但是對于啟動一個建設項目的關鍵龍頭環節——工程招投標領域卻亂象環生:虛假招標,明招暗定,評標不公,招標失靈,工程掛靠,串標圍標……,特別是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規定國有投資建設項目必須強制實行清單招標,這使招投標工作更加雪上加霜,使建設項目各方參與主體在實際招投標工作中非常迷惘,伴隨而來的操作失誤和由此導致的糾紛,使各方蒙受巨大的損失。如何嚴謹高效落實招投標工作的關鍵環節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工程招投標的原則。
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主體的一切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1)主體資格要合法;(2)活動依據要合法;(3)活動程序要合法;(4)對招標投標的管理和監督要合法。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1)公開原則,是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具有較高的透明度。具體有以下幾層意思:
1)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信息公開。
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條件公開。
3)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程序公開。
4)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結果公開。
(2)公平原則,是指所有投標人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享有均等的機會,具有同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受歧視。
(3)公正原則,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按照同一標準實事求是是地對待所有的投標人,不偏袒任何的一方。
3.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投)標人應該以誠相待,講求信義,實事求是,做到言行一致,遵守諾言,履行成約,補得見利忘義,投機取巧,弄虛作假,隱瞞欺詐,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工程招投標的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里涉及了很多內容。一般來說,招標投標需經過招標、投標、開標、評標與定標等程序。這里就不再贅述。
三,加強工程招投標的關鍵環節的管理
1 、增加有效投標人數量,減少潛在投標人信息的披露
(一)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工程所需的最低條件設置投標人資格條件。禁止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投標人數一般只設下限(不少于法律規定),不設上限。
(二)提倡實行資格后審制度。資格后審是指由招標人代表與有關專家組成的資格后審委員會在開標后評標前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對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應當對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2,推行招投標電子化,試行網上全過程招標投標
(一)推行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及招標公告同步網上。潛在投標人均可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及查閱招標圖紙,準備投標文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遞交投標文件。通過招標投標操作的電子化,減少招標投標成本,減少招標投標過程的人為因素干擾。
(二)試行網上全過程招標投標。有條件的地區可在一定限額以下工程中試行網上全過程招標投標,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
(三)招標投標電子化,應采用省建設廳印發的《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文件數據交換標準化規定(電子評標部門)》的統一接口標準,不得制造招標投標數據障礙,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3、 取消財政性投資工程項目業主評委
對于政府財政性投資工程項目,施工招標的招標人不得委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
4、 規范最高報價值的設立,打擊非法獲利行為
最高報價值應當根據招標文件(含招標答疑)、施工設計圖紙、施工現場條件、工期和質量要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和GB50500-2008)、省統一計價依據以及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制定的有關計價規定和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等設立,不得人為壓低或抬高,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