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交通、水利、鐵路、通信、電力等專業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檢測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并直接負責對市區范圍內(不含蕭山區、余杭區)重大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除重大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重大建設工程的具體范圍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效能,明確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法制辦《關于新裝電梯驗收檢驗問題協調意見的報告》(穗府法報[*]87號)的意見,決定對我市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有關工作進行調整。從2009年3月1日起,凡在我市范圍內(含市屬各區和縣級市)新建、改建的電梯安裝工程,均按以下規定進行過程監督管理、檢驗檢測及驗收登記。
一、施工告知
電梯安裝工程施工前,電梯安裝單位應將擬進行的電梯安裝書面告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并同時到工程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建設工程質監機構)辦理施工告知手續,辦理手續時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電梯安裝工程開工告知書》;
(二)電梯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
為進一步加強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轄區建筑質量安全、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法規,結合我區建設管理工作實際,現就轄區質量安全監督權限委托如下:
1、負責對立項的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
2、負責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制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案,指定質量監督人員,并通知建設、勘察、施工和監理單位;
3、負責核查工程項目法定建設程序、建設各方主體及有關人員的資質或資格,檢查有關質量文件和技術資料是否符合規定、有關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制是否健全;
4、負責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對參加建設活動各方主體行為以及建設工程實物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他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的質量;
5、負責檢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并作出處理決定;
各區(縣級市)建設(和市政)局,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工程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工程監理企業履行法定質量職責行為的監督,提升監理企業管理水平,促使監理從業人員認真履行監理職責,保證監理工作效果,我委決定2009年3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監理行為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工程監理企業,及其所監理的工程現場的項目監理機構,均列入本次檢查范圍。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監理企業及其人員的行為工程監理企業是否存在下列行為: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監督管理,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建筑工程結構實體質量,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及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在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前應進行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抽測,檢測結果將作為工程質量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抽測單位承擔工程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抽測。
第四條建設單位組織建設各方制定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抽測方案,并報質監站備案。
第五條建筑工程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抽測由建設單位負責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