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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本質相聯系和作為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體現和保障的社會主義法律必須具備如下基本原則或者特征。
社會主義法律的第一個特征,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前提條件、本質要求和核心內容;社會主義法律必須是為了實現和保障社會主義民主。
民主作為一種國家形式、國家形態和國家制度,是由該社會的經濟基礎所決定,歸根結底,它是由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所決定的。恩格斯曾在《英國現狀英國憲法》一文中明確指出:“英國的最近將來是民主制。然而是哪一種民主制?不是過去那種同君主制和封建制度對立的法國大革命的民主制,而是現在這種同資產階級財產對立的民主制。以往的全部發展證明著這一點。資產階級和財產統治著一切,窮人是無權的,他們備受壓迫和凌辱,憲法不承認他們,法律壓制他們;在英國,民主制反對貴族制的斗爭就是窮人反對富人的斗爭。英國所趨向的民主制是社會的民主制。單純的民主制并不能治愈社會的痼疾。民主制的平等是空中樓閣,窮人反對富人的斗爭不能在民主制或單是政治的基礎上完成。因此這個階段只是一個過渡,只是最后一種純粹政治的手段,這一手段還需要加以試驗,但從其中馬上就會發展出一種新的因素,一種超出現行政治范圍的原則。這個原則就是社會主義的原則。”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這里民主同少數服從多數不是一個含義。在資本主義社會,首先是被剝削者的多數服從剝削者的少數,服從少數剝削者組成的國家政權。資本主義的民主,從根本上說來,是少數剝削者的民主,是在剝削者之間的少數服從多數。社會主義民主,也就是人民的民主,是占公民人口絕大多數的勞動者的人民的民主。民主是階級的、具體的民主,世界上決沒有超階級的、抽象的所謂一般民主。
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指出,無產階級解放的第一個基本條件是通過民主的國家制度達到無產階級的政治解放;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社會主義同社會主義民主是不可分的,社會主義法律同社會主義民主是相伴而生,相隨而在的社會現象。社會主義民主是由社會主義的本質所決定,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最重要特征。人民民主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歷史使命,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又必然要求加強和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法治國家。鄧小平早在*年就說過,我們的黨和人民浴血奮斗多年,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盡管這個制度還不完善,又遭到了破壞,但是無論如何,社會主義制度總比弱肉強食、損人利己的資本主義制度好得多。我們的制度將一天天完善起來,它將吸收我們可以從世界各國吸收的進步因素,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這是資本主義所絕對不可能做到的。在同年年底,他還說過,我們改革的總方向,都是為了發揚和保證黨內民主,發揚和保證人民民主。
無產階級專政對于人民來說就是社會主義民主,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歷史上最廣泛的民主。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的需要,為此,必須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必須要提高和激發廣大人民的生產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要真正提高和激發廣大人民的生產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人民必須真正當家做主,必須發展和完善人民民主制度。
我們依法治國的主體必須是占人口絕大多數的人民群眾,不可能是少數人治多數人,這是社會主義民主即我國人民民主同一切專制和資產階級民主的原則區別。因為創造社會歷史的主體是廣大人民群眾,當然,在此并沒有否認領袖人物和個別領導人在歷史上所起的進步作用和應有的地位,但是,只有領導者真正實際上是代表人民,代表歷史前進的方向,才能發揮其推動歷史前進的作用,才能被群眾所肯定和稱道。治國的客體,是人們的行為和活動,包括所有公民的行為和活動,但重點是國家機關和各級領導人的行為和活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人民當家做主,而不是少數人“為人民做主”;才能從根本上清除“救世主”思想和少數英雄人物創造歷史的歷史唯心史觀。這就不但要求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還要求制度和法律的民主化。應該認為,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同制度和法律的民主化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無前者,很可能導致無政府主義和獨裁,無后者,很可能導致專制和官僚主義。
以同志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長期浴血奮戰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使中國人民翻身做了主人,有了民主;在探索建設社會主義的道路中,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由于沒有自覺地、系統地把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直至導致“”踐踏民主的悲劇的發生,為此我們整個民族付出了沉重代價。為了鞏固和發展我們已經取得的民主,必須厲行法治,使社會主義的各項法律和制度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只要我們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相信群眾,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遇事同群眾商量,與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就能防止脫離群眾的現象發生,就能避免和及時糾正損害人民民主的錯誤。只有這樣的法治,才能是社會主義的法治,人民的各項民主權利才有確實可靠的保障,才能使國家避免動亂,保持長治久安。
社會主義的法治必須和只能體現和服務于社會主義民主,絕不能為個人主義民主和資產階級民主提供根據和予以保護,因為保護了資產階級民主就必定妨礙了社會主義民主。如果我們國家的法治脫離了“四項基本原則”這個前提,就必定要么淪為資產階級的法治,要么淪為封建專制。所以,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要求我們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律國家。”并且再次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以及擴大基層民主作為健全民主制度的任務加以規定。當然,這就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根本任務。
社會主義法律的第二個特征,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是社會主義法律的經濟根基、目的追求和根本任務;社會主義法律必須確認、維護和保障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生產資料公有制。
任何一個社會的上層建筑都是由該社會的經濟基礎所決定的,而任何社會上層建筑的各個組成部分都對于決定它的基礎發生作用和產生影響,如果對于自己的基礎不發生作用和影響,那么上層建筑就是多余的。問題在于上層建筑對于經濟基礎在什么方向上起作用和如何起作用以及起作用的程度。對于社會主義法律來說,它必須確認、維護和保障的社會經濟基礎即生產關系的內容應該是什么,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必須有清醒的頭腦。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社會實際,生產關系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系以及產品分配的方式,起決定作用的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生產資料所有制是生產關系的前提和基礎,它是一切社會關系形成的條件和前提,它的性質決定一定生產關系的基本特征和本質,它是生產關系根本變革的基本因素和內容。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最本質和最重要特征,它是區別于資本主義的核心內容和原則基礎。
馬克思在《*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指出:“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在科學共產主義的最偉大的綱領性文件《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寫道:“在這個意義上說,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論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并且,在他倆人合寫的*年俄文版序言中指出:“《共產主義宣言》的任務,是宣告現代資產階級所有制必然滅亡。”
列寧繼承、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并且把馬克思主義付諸于實踐。他寫道:“現在的階級統治表現在什么地方呢?無產階級的統治表現在廢除了地主和資本家的所有制。以前所有一切憲法,以至最民主的共和憲法的精神和基本內容都歸結在所有制這一點上。我們的憲法之所以有權在歷史上存在,所以爭取到了這個權利,就是因為廢除了這一所有制不是僅僅在紙上寫寫而已。獲得勝利的無產階級廢除并徹底破壞了這一所有制,階級統治也就表現在這里。首先就表現在所有制問題上。我們實際解決了所有制問題,這樣也就保證了階級統治。”他又進一步指出,當一個階級取代了另一個階級的時候,它也改變了同所有制的關系。資產階級取代封建主義之后,也就改變了同所有制的關系;資產階級的憲法說,‘擁有財產的人和乞丐是平等的’,這就是資產階級的自由。這種‘平等’把國家統治權交給了資本家階級。
作為繼承、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和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同志在七十年代的一次談話中,指出,中國屬于社會主義國家,跟資本主義的差別,與資本主義不同的是“所有制變更了”。早在五十年代就認為,私有制的改變是一個根本的變化。所以他認為,我們在制度方面,首先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第二是上層建筑。他曾經談到,他注意更多的是生產關系方面的變革。
鄧小平同志繼承和發展了馬列主義、思想,在糾正同志晚年“左”的錯誤和繼續探索我國社會主義的道路的過程中,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他在*年說道:“總之,一個公有制占主體,一個共同富裕,這是我們所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我們就是要堅決執行和實現這些社會主義原則。從長遠說,最終是過渡到共產主義。”他一再強調,社會主義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二是不搞兩極分化。他還明確指出,在改革中,我們始終堅持兩條根本原則,一是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為主體,一是共同富裕。他還斷定,只要我國經濟中公有制占主體地位,就可以避免兩極分化。
早在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在回答實行開放政策是否同過去的傳統相違背的問題時,提醒人們注意,“好的傳統必須保留”,過去行之有效的東西,我們必須堅持,特別是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公有制,那是不能動搖的。稍后,又談到,我們堅持了社會主義公有制和按勞分配的原則。我們堅持自力更生為主、爭取外援為輔、學習和引進外國先進技術發展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方針。我們努力按照經濟規律辦事。也就是說,我們堅持了科學社會主義。
鄧小平還實事求是地評價了建國后我們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所取得的成績。他說,建國后,我們在農村進行了和合作化,在城市進行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都干得很好。三十年來,不管我們做了多少蠢事,我們畢竟在工農業和科學技術方面打下了一個初步的基礎,也就是說,有了一個向四個現代化前進的陣地。中國在世界上的地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才大大提高的。正如中共中央《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對于建國以來的三十二年的基本估計所寫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是我國歷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變革,是我國今后一切進步和發展的基礎。”
改革開放,我們有計劃地利用外資,發展一部分個體經濟,都是服從于發展社會主義經濟這個總要求的。吸收外資也好,允許個體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也好,歸根到底,是要更好地發展生產力,加強公有制經濟。開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為了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個體經濟、中外合資合作經濟和外資經濟,這些都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發展和壯大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還是為了發展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充分發揮非公有制經濟的積極作用,增強公有制經濟的實力。同時,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不同的特點就是共同富裕,不搞兩極分化。創造的財富,第一歸國家,第二歸人民,不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
正如有的學者正確指出的那樣,“社會主義的本質就是生產資料公有制、人們在生產中的平等互助關系和按勞分配的分配方式,再簡單一點說,就是公有制和按勞分配。”社會主義法律必須反映和實現,維護和保障社會主義的本質。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分配首先是生產條件的分配,生產資料在誰手里,這是決定性的問題,是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消費資料的分配。所以,鄧小平說,只要我國經濟中公有制占主體地位,就可以避免兩極分化。社會主義經濟的基礎就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如果說資本主義社會的憲法和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內容可以歸結為私有制,那么,社會主義的憲法和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內容就可以歸結為公有制。列寧曾經說過“私有制使人分裂,而勞動使人團結”,那么,在公有制基礎上的勞動所形成的人們的團結就會變成巨大的社會生產力。
許多原社會主義國家中,說什么全民所有制實際成了“無人所有制”,無人負責現象“比比皆是”,“效率低下,不利于科技發展”,“嚴重阻礙了人們的積極性的發揮”等等。于是在一片聲討公有制的喧囂聲中,憲法的修改就取消了對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基礎——公有制的特別保護,用什么“平等”地保護各種所有制,既保護公有制,也保護私有制取而代之,有的籠而統之地寫上“保護所有制”,有的極個別國家赤裸裸地規定“維護私有制”。結果,原來許多社會主義國家公有財產被少數人侵吞了,化公為私了,導致了兩極分化,形成了貧富懸殊,產生了新的資產階級,這就從根本上背棄了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也正好驗證了鄧小平給予我們的告誡的真理性和可能性:“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如果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社會主義法律以確認、維護和保障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維護、鞏固和發展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基礎的生產資料公有制為根本任務和歷史使命。
社會主義法律的第三個特征,無產階級政黨的是社會主義法律的領導力量,必要條件和成敗關鍵;社會主義法制必須有無產階級政黨即共產黨的領導,這是社會主義法律的領導力量和關鍵所在。
共產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根本性質和歷史任務所決定的,它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優勢和基本原則之一。在我國當代,堅持、加強和改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律國家的首要任務和關鍵所在,也是一項偉大的系統工程。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邏輯和人民長期慎重選擇的結果,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社會主義的今天,也就沒有我國社會主義的現代化,這是歷史所一再證明了的。社會主義國家由無產階級的政黨領導,是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和無產階級政黨理論所反復強調的基本原理。列寧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國家、政黨學說,提出“在我國,國家政權的一切政治經濟工作都由工人階級覺悟的先鋒隊共產黨領導。”指出過“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沒有這樣一個核心,社會主義事業就不能勝利。”鄧小平在1979年強調指出,列寧關于無產階級專政必須有無產階級政黨的領導這個真理,現在仍然有效。他強調,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是堅持共產黨的領導。沒有共產黨的領導,肯定天下大亂,四分五裂。歷史事實證明了這一點。要建設社會主義,沒有共產黨的領導是不可能的。我們的歷史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就是社會主義制度和黨的領導。這是我們立黨立國和團結全國人民奮斗的根本。”(第3卷第324頁),他同時還強調說,我們的改革不能離開社會主義道路,不能沒有共產黨的領導,這兩點是相互聯系的,是一個問題。沒有共產黨的領導,就沒有社會主義道路。并且強調指出,我們改革要達到一個總的目的,是要有利于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于鞏固黨的領導,有利于在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生產力。在談到我們不能照搬西方資本主義和其他社會主義的做法時,他明確指出,不能丟掉我們制度的優越性,共產黨的領導就是我們的優越性。我們要堅持共產黨的領導。“搞資產階級自由化,否定黨的領導,十億人民沒有凝聚的中心,黨也就喪失了戰斗力,那樣的黨連個群眾團體也不如了,怎么領導人民搞建設?”
鄧小平早在六十年代就說過,一個國家的革命,核心問題是黨,有了一個好黨才能引導革命走向勝利。革命勝利后,搞社會主義也要有個好黨,否則勝利就靠不住。這說明僅僅有黨的領導還不夠,還必須是個“好黨”來領導,要使黨保持為一個好的黨,這就是鄧小平同志在改革開放之初就提出,要堅持黨的領導,必須改善黨的領導,改進黨的作風;問題是黨要善于領導,要不斷地改善領導,才能加強領導。這是他曾經一再強調的作為實現和伴隨社會主義現代化整個過程的四個保證之一的內容,即黨的建設,黨的組織和作風的整頓。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是統一不可分的,離開堅持談改善是錯誤的,離開改善談堅持也是片面的。
同志對于西方資產階級多黨制曾經說過:“西方的兩黨制,這一黨在臺上,那一黨在臺下。但是這種所謂兩黨制不過是維護資產階級專政的一種方法,它絕不能保障勞動人民的自由權利。”鄧小平也說:“資本主義國家的多黨制有什么好處?那種多黨制是資產階級互相傾軋的競爭狀態所決定的,它們誰也不代表廣大勞動人民的利益。”并在回答有人借口我們黨犯過錯誤,從而否定黨的領導時說,我們黨也犯過嚴重錯誤,但是總還是由我們黨自己糾正的,不是別的力量來糾正的。何況任何政黨和任何個人錯誤都是不可避免的。鄧小平提出,我們堅持共產黨領導,當然也要有監督,有制約。現在提出黨政分開,但不管怎樣還是共產黨領導,是為了更好地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對于黨內外任何企圖削弱、動搖、取消、反對黨的領導的傾向,必須進行批評、教育以至必要的斗爭。他認為這是四個現代化能否實現的關鍵。
“不要黨的領導的民主,絕不是社會主義民主。”社會主義國家必須要有共產黨的領導,那么社會主義法律必須確認、體現、保證和規范黨的領導地位和作用。
否定和取消無產階級政黨即共產黨的領導,導致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和社會主義的社會性質的改變,出現資本主義的復辟,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的最為慘痛的一個教訓。許多原社會主義國家,在內外敵對勢力的支持、煽動下,把自己國家的無產階級政黨的歷史說得一無是處,一團漆黑,對自己黨的領袖極力歪曲、丑化和詆毀,把社會主義的歷史功績一筆抹殺、極力詆毀;昔日的民族英雄變成了歷史的罪人,社會主義革命的敵人卻受到極力的美化和頌揚。結果,在顛倒正義和邪惡、混淆黑白和是非的鬧劇中,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和作用被否定了。資產階級的代言人和辯護士布熱津斯基就寫道:社會主義制度“本身存在一種致命缺點。這種缺點就叫共產黨。”于是,許多國家的憲法就取消了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的規定,公開確認政治多元化和多黨制。結果,這些政黨互相爭斗,互相傾軋,遭難的卻是廣大人民群眾。在我國也有一種聲音,說什么只要還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不會有“真正的法治”。確實,在我國只要還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不會有資本主義的法治,但是能夠有社會主義的法治。同志最近再次強調:“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從中國的實際出發,絕不能照搬西方的多黨制,不能搞三權分立。兩院制那一套。……以為發揚民主、強調法制就不需要黨的領導,這是錯誤的。”
新的時代和任務,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錯綜復雜的國際和國內斗爭,中國共產黨面臨著新的歷史的挑戰和機遇,她肩負的歷史使命和歷史任務是空前的偉大和艱難。但是,我黨自身狀況的不適應,并沒有引起全黨上下應有的高度的重視和清醒的自覺。思想上,國家觀念談薄,對社會主義前途發生困惑和動搖;組織上,軟弱渙散,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實行問題不小;作風上,官僚主義思想嚴重,為人民服務宗旨的談化,以權謀私,腐敗現象的嚴重存在。所有這些,致使黨的威信、威望,黨群關系,黨的凝聚力,受到嚴重損傷。所以用鄧小平理論武裝全黨,進一步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是一個迫在眉睫的任務。鄧小平告誡說,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并且提出了黨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著名原則。“依法治國”同“依紀治黨”是統一的不可分的,相輔相成的關系。可以說依法治國也就包括了依法治黨的含義,但是,僅僅提依法治黨還遠遠不夠,因為作為無產階級先鋒隊成員的黨員和黨的組織,他們行為和活動的標準應該和必須比法律規定要求得高,因為法律是對于一般公民而言的,而黨員和黨的組織除了模范地遵守法律外,還要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不從嚴治黨,就很難依法治國,因為我們的黨是執政黨,是領導黨。要從嚴治黨,必須首先從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做起,因為他們最有資格和條件腐敗。依法治國,重在治“吏”,尤其是治那些黨內之“吏”,特別是那些掌握大權實權、地位高和影響大的“吏”。還是鄧小平說得好:“對我們來說,要整好我們的黨,實現我們的戰略目標,不懲治腐敗,特別是黨內的高層的腐敗現象,確實有失敗的危險。”
社會主義法律的第四個特征,馬克思主義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共產主義思想和道德是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支柱;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必須同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方針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同步推進,這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思想文化特征。
社會主義的法治所依之法,包括憲法和一切法律形式,必須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法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特征,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目標和重要保證。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必須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統一,兩者緊密結合,同步推進,相輔相成。僅僅提依法治國,而沒有包括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觀念為主要內容的公民素質的顯著提高,就沒有我國社會主義的現代化。
馬克思主義是關于客觀世界發展規律的科學,是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強大的思想武器。我國法治只有堅持以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才能是社會主義的法治,才能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法治。原因就在于,“鄧小平理論是指導中國人民勝利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理論。在當代中國,只有把馬克思主義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征結合起來的鄧小平理論,而沒有別的理論能夠解決社會主義的前途和命運問題。”這是我國改革開放和法制建設二十年的歷史完全證明了的真理。馬克思主義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共產主義的理想和信念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支柱。
鄧小平同志說過:“不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物質文明的建設也要受破壞,走彎路。光靠物質條件,我們的革命和建設都不可能勝利。過去我們黨無論怎么弱小,無論遇到什么困難,一直有強大的戰斗力,因為我們有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鐵的紀律。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這都是我們的真正優勢。”現實生活也從反面完全驗證了這一真理,即黨內那些嚴重違法亂紀分子和腐敗分子,無一不是喪失了對于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所以,鄧小平告誡我們:“沒有這種精神文明,沒有共產主義思想,沒有共產主義道德,怎么能建設社會主義?黨和政府愈是實行各項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政策,黨員尤其是黨的高級負責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視、愈要身體力行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
歷史和現實的實踐一再證明,單純的法律或者單純的教育都不是萬能的,只有兩者緊密結合和有機配合,才能真正從根本上提高人的素質,解決社會問題。我國古代孔子就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因為,法律是調整人的外部行為的,而道德是調整人的內心世界的;但是,外部行為是由內心世界來支配的。也正如法國思想家馬布里指出的:“道德猶如哨兵,它保衛著法律,不叫任何人侵犯;相反地,如果缺乏道德,就會使人忘記或忽視法律。”克雷洛夫寓言道:“無論訂出怎樣的規則和章程,一旦掌握在喪盡天良者的手中,明明針對著他們的條文,他們也會想出詭計來,把它變成不起作用的條文的。”(《野獸的會議》)“法律決不會使人變得更正直;好心人通過尊重法律,也會逐漸變成為不正義之人。”這些話,雖然有些偏頗,但是其中也道出了一個真理,就是說道德教育和法律手段都不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