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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教學現狀的理性反思
1.1課程教育總體目標不明確,課程定位不合理
課程教學目標定位偏向音樂教育專業化,我校2009年7月修訂的小學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的專業培養目標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科學的教育理念、寬厚的文化基礎知識,系統掌握現代教育理論和從事小學教育的知識技能,學有專長,能勝任小學各科教育教學、管理的復合型小學教師。”[1]有的教師依據培養目標中的“能勝任小學各科教育教學、管理的復合型小學教師”,在本課程的教育教學中,套用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教育目標和教學模式,在教學中重視理論的講解和技能的訓練,輕視審美教育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所以,在實際的教學實踐中,課程教育目標與教學時數、學生基礎形成很大的反差,達不到預期的教育目標。最終令教師感到不知所措,讓學生感到枯燥乏味。
1.2教學管理不規范
這門課程是我校師范學院開設的,由藝術學院、高職學院及外聘的音樂教師任教,目前還不知道歸屬于哪個教研室。任課教師各人編寫教學大綱、授課計劃和教案,主要是針對每學期的教學檢查而寫。沒有針對該專業和課程的特點,經過認真研討而制定的教學大綱缺乏科學、合理性與全面性,起不到指導、規范教學的作用。教學存在盲目性、隨意性。
1.3選擇的教材不適用
本課程目前使用的教材是尹鐵良、孫蘭娟主編的《音樂基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才內容分為四篇:樂理與視唱基礎;聲樂與合唱指揮基礎;音樂欣賞基礎;少兒歌曲創編基礎[2]。各章的音樂知識以“作者獨白式文字闡述”的陳述方式編寫,各章內容沒有建立橫向聯系,融合貫通性不強,留給教師和學生的創造性教學的空間不大;教材選用的曲目大多是八九十年代中等師范音樂教科書上的經典曲目[3],反應當前學生社會生活與思想情感的曲目很少。在“反應學科最新信息,并適合學生能力和需求。”[5]、學科綜合及文化滲透方面做得不夠。所以,我認為該教材對于小學教育專業的《音樂基礎》課程來說不適用。
1.4教師教學觀念落后,大多采用傳統的傳授接受或示范模仿的教學模式教學
首先,由于任課教師外出學習、交流的機會很少,閉門造車,缺乏先進的教育教學思想理論的支撐,教學觀念肯定會落后。其次是沒有專門的《音樂基礎》學科教研室,缺少教學經驗的總結與反思,導致該課程的教學改革與研究處于停滯狀態。再次,由于《音樂基礎》學科教學的硬件設施不夠完備,不能充分給教師提供運用現代教學技術手段、嘗試新型教學模式的平臺。
2解決教學現狀的對策
2.1合理定位《音樂基礎》課程教育總目標
從本專業學生的實際況來說,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大多數學生中小學階段沒有接受正規的音樂教育,音樂基礎很差,經過64學時的音樂基礎課程的教學與訓練,不可能成為合格的小學音樂教師。況且,目前我國小學的音樂學科教學一般是由畢業于音樂教育專業的教師承擔。從培養方案的課程設置上看,小學教育專業培養目標上的“學有專長,能勝任小學各科教育教學”應該理解為:能勝任小學語文、數學主要課程的教學,且能兼帶一門或幾門其他學科(英語、科學、社會)的教學。如果要擔任小學音樂課程的教學,需要在學習《音樂基礎》必修課以后,通過進一步的音樂專業學習(選修),才能勝任。所以,本課程主要是以審美為核心的普及型教育。它既不同于音樂教育專業的音樂專業課、也不同于普通高校音樂欣賞選修課。本課程的性質是學科基礎平臺必修課程,它的教育目標應該是:讓學生接受審美欣賞、審美表現、審美創造的同時掌握基本的音樂知識和技能,提高感受、表現和創造音樂的能力;體驗音樂的美感,同時具備傳承音樂文化的責任感和基本能力;把審美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提高作為音樂教育的主要目標;最后達到開發創造潛能,培養全面、和諧、充分發展的個體的終極目標。
2.2建立音樂基礎學科教研室,嚴格組織與管理(非音樂)教師教育專業的《音樂基礎》必修課程和全校公共《音樂》選修課程的教學與研究
目前,全校只有藝術學院有一個音樂教研室,主要負責音樂教育(本專科)專業的音樂各科課程的教學研究與管理。而(非音樂)教師教育專業的《音樂基礎》必修課程和全校公共《音樂》選修課程的教學與教研基本上顧及不上。我校(非音樂)教師教育專業包括小學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英語教育都開設了《音樂基礎》必修課;目前每學期面對全校本科學生開設的《音樂欣賞》選修課也有一定的規模。可見,建立一個音樂基礎學科教研室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嚴格組織與管理該課程的教學,依據本課程教育目標制定符合實際的教學大綱,適當進行集體備課,編寫授課計劃和教案;進行教學經驗交流與反思,積極研討課程改革與發展,使該課程教學逐步走向合理化、規范化、最優化。
2.3精心選擇一本適合于本專業特點的音樂教材
傳統的音樂教材是“教程式”教材,即立足教師的教學需要,突出的是音樂學科內容和邏輯結構,其目標是有利于教師完成教學任務。“當代教育與課程領域,強調的基本價值是‘滿足基本學習需要’,生成的價值觀是‘學習為本’。”在“學習為本”價值觀指引下,音樂教材要體現“以學生發展為本”的理念;體現音樂藝術特點與音樂學科教學特點;體現現代音樂課程的“多元化”、“精品化”和“時代化”的特點。“切忌把音樂教材當作是音樂知識的匯編,要按照學生的認知發展規律和學校的實際教學情況來設計和編寫教科書。在音樂知識的陳述方式上,要超越‘作者獨白式文字闡述’,走向‘多維對話式語言表達’,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啟迪學生的思維和創造力。”
2.4任課教師積極學習現代教育理論,及時更新教育教學觀念,優化《音樂基礎》學科課堂教學
首先,學校要多給音樂教師提供外出學習、交流的機會,學習最新的教育教學理論,學習兄弟院校課程改革的經驗;經常聘請教育教學專家來我校講學或本校課程改革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做講座。其次,教師平時可以通過網絡、書籍等多種渠道來學習最新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及時更新自己的理論知識結構,改變教育教學觀念。最后,教師要不斷學習現代教育技術,大膽嘗試各種現代教育手段,運用與創造《音樂基礎》學科教學最優化的教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