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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計變更的含義及內容
設計變更是工程施工過程中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和由施工單位征得由原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聯(lián)絡單兩種。
1.1在建設單位組織的有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yè)參加的設計交底會上,經施工企業(yè)和建設單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變施工圖的做法,都屬于設計變更,為此而增加新的圖紙或設計變更說明都由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負責。
1.2施工企業(yè)在施工過程中,碰到一些原設計未預料到的具體情況,需要進行處理;因而發(fā)生的設計變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裝過程中碰到原設計未考慮到的設備和管墩、在原設計標高處無安裝位置等等,需改變原設計管道的走向或標高,經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同意,辦理設計變更或設計變更聯(lián)絡單。這類設計變更應注明工程項目、位置、變更的原因、做法、規(guī)格和數量,以及變更后的施工圖,經方簽字確認后即為設計變更。
1.3工程開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設單位提出要求改變某些施工方法,或增減某些具體工程項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設單位要求增加的管線,再征得設計單位的同意后出設計變更。
1.4施工企業(yè)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資源市場的原因,如材料供給或者施工條件不成熟,認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變某些工程項目的具體設計等引起的設計變更,經雙方或三方簽字同意可作為設計變更。
2工程簽證的涵義及內容
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簽證,主要是指施工企業(yè)就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圖預算或預算定額取費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實際發(fā)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辦理的簽證,如由于施工條件的變化或無法遇見的情況所引起工程量的變化。
2.1由于建設單位原因,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場地、設備資料等造成施工企業(yè)的停工、窩工損失。
2.2由于建設單位原因決定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等造成施工企業(yè)的停工、窩工、返工而發(fā)生的倒運、人員和機具的調遷等損失。
2.3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由建設單位造成的停水停電,造成工程不能順利進行,且時間較長,施工企業(yè)又無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碰到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工作面過于狹小、作業(yè)超過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機具方可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施工企業(yè)在發(fā)生時應及時將現場實際條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設單位,并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實施,此時施工企業(yè)應辦理工程簽證。
2.5對于大檢修工程、零星維修項目大都沒有正規(guī)的施工圖紙,往往在檢修前由施工企業(yè)提出一套檢修方案,檢修完畢后辦理工程簽證,然后依據工程簽證辦理工程結算。此時工程簽證工作尤其重要,直接關系到檢修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3設計變更的簽發(fā)原則及注重事項
設計變更無論由哪方提出,均應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協(xié)商,經確認后由設計部門發(fā)出相應圖紙或說明,并辦理簽發(fā)手續(xù),下發(fā)到有關部門付諸實施。但在審查時應注重以下幾點:
3.1確屬原設計不能保證質量、設計遺漏和錯誤以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應按設計變更程序進行。
3.2一般情況下,即使變更要求可能在技術經濟上是合理的,也應全面考慮,將變更以后產生的效益與現場變更引起施工單位的索賠所產生的損失,加以比較,權衡輕重后再作決定。
3.3工程變更引起的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預算范圍之內,若確需變更而有可能超預算時,更要慎重。
3.4施工中發(fā)生的材料代用應辦理材料代用單,要果斷杜絕內容不明確的、沒有詳圖或具體使用部位,而只是純材料用量的變更。
3.5設計變更要盡量提前,最好在開工之前就發(fā)現,為了更好地指導施工,在開工前組織圖紙會審,盡量減少設計變更的發(fā)生,確需在施工中發(fā)生變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變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費,也避免索賠事件的發(fā)生。
3.6設計變更應記錄具體,簡要說明變更產生的原因、背景、變更產生的時間,參與人、工程部位、提出單位都應記錄。
4工程簽證的簽發(fā)原則及注重事項
4.1嚴格現場經費簽證。凡涉及經濟費用支出的停工、窩工、用工簽證、機械臺班簽證等,由現場施工代表認真核實后簽證,并注明原因、背景、時間、部位等。例如:由于業(yè)主或別的非施工單位的原因造成機械臺班窩工,后者只負責租賃費或攤銷費而不是機械臺班費。
4.2應在合同中約定的,不能以簽證形式出現。例如:人工浮動工資、議價項目、材料價格,合同中沒約定的,應由有關治理人員以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約定。現場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簽證的形式取代。
4.3應在施工組織方案中審批的,不能做簽證處理。例如:臨設的布局、塔吊臺數、挖土方式、鋼筋搭接方式等,應在施工組織方案中嚴格審查,不能隨便做工程簽證處理。
4.4工程簽證單建設單位要隨時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現象。并且要求施工單位編號審,避免重復簽證。
4.5材料價格的確認要注明采購價還是預算價,以避免采購保管費重復計取。
5加強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治理的措施
5.1建立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確規(guī)范領導、施工技術、予結算等有關人員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只有責權利明確了,才能規(guī)范各級工程治理人員在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的治理行為,提高其履行職責的積極性。
5.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讓每一個參與施工項目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記錄,必要時將合同復印件分發(fā)給有關人員,使大家對合同的內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數,劃清甲乙雙方的經濟技術責任,便于實際工作中運用。
5.3嚴格區(qū)分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根據我國的現行規(guī)定,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費用都屬于預備費的范疇,但是設計變更與工程簽證是有嚴格的區(qū)別和劃分的。屬于設計變更范疇的就應該設計單位下發(fā)設計變更通知單,所發(fā)生的費用按設計變更處理。屬于工程簽證的由現場施工人員簽發(fā),所發(fā)生費用按發(fā)生原因處理。
5.4提高責任心和業(yè)務水平,嚴把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關。有關人員每接受一項工程時,首先要對施工圖及合同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真學習和了解,其次要經常深人施工現場,了解施工中的異常情況或施工工藝的變動對工程造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