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湖南省輕工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湖南省造紙學會;湖南省造紙研究所有限公司;南泰格林紙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季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湖南造紙》由宋善軍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2年,由湖南省輕工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主管、湖南省造紙學會;湖南省造紙研究所有限公司;南泰格林紙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主辦的一本化工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文稿引文務須準確,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論文中引用文獻出現(xiàn)先后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碼,序號外加方括號。
2、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3、正文中的圖、表只附最必要的。圖片要求黑白分明,層次清晰。表格應采用三線表,表頭欄目不宜過繁,表注寫在底線下左側。
4、稿件要求:稿件應論點明確、數(shù)據(jù)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練、可讀性強。
5、文中凡出現(xiàn)引用文獻處,均應采用腳注或尾注方式明確標注具體出處、作者、頁碼、出版社和出版地,引用文獻來源可信。
6、凡向本出版物投稿的稿件,即視作作者同意獨家授權出版其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紙質圖書出版權、電子版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無線增值業(yè)務權等權利。
7、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8、標題層次應分明,文中節(jié)段層次序號分別用“1”、“1.1”、“1.1.1”,一般以三級為宜。文內接排序號用圓圈碼,如①、②、③……表示。
9、來稿務必注明作者單位(全稱,所在城市、郵編)、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別、民族、籍貫、學歷、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和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電子信箱)。
10、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設中路7號
郵編:411104
主編:宋善軍
作者:羅承庚
作者:付六生
作者:劉志堅
作者:周元星
作者:劉軍鈦
作者:張新元
作者:干勝軍
作者:馬千嶺
作者:李普慶
作者:馬龍 羿武昌 羅鵬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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