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浙江省水利廳 主辦單位: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60.00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報》由趙玻擔任主編,創刊于1987年,由浙江省水利廳主管、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主辦的一本水利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實質性內容修改當然會征得作者同意。
2、文題應以新穎獨特的邏輯文字組合準確地反映研究工作的內容實質和特點,文題要求簡潔而信息量豐富。
3、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4、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5、稿件中含有數學公式、表格、曲線圖及其他圖表等,請用計算機制作相關內容,以確保數字、符號、表格、圖線等清晰規范,便于本刊直接排錄和原樣掃描。
6、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7、來稿文責自負。所有作者應對稿件內容和署名無異議,稿件內容不得抄襲,必須健康守法,積極向上。投稿3個月后未收到刊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8、來稿請同時寄送電子版和紙質文本,并注明作者姓名、最高學歷、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9、注意引用近兩年國內外的最新文獻。本刊采用順序編碼制標注參考文獻,文獻序號按出現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應處標出。
10、摘要應具備以下4項內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過程、試驗結果及主要結論;應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創新點;篇幅約為200~300字。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
郵編:310018
主編:趙玻
作者:邱志榮
作者:--
作者:黃妍; 陳斌; 劉珈源; 桑虹
作者:--
作者:吳松華; 章哲華; 姚炎明
作者:羅佳敏; 秦鵬; 王嘉威; 吳浩; 張一祁; 羅倩憶
作者:龍德江; 魏光輝; 張洛晨
作者:祁金秀
作者:張怡
作者:屠慧林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被引次數 | 203 | 214 | 212 | 329 | 346 | 400 | 436 | 522 | 504 | 463 |
影響因子 | 0.18 | 0.24 | 0.24 | 0.59 | 0.54 | 0.9 | 0.73 | 1.16 | 1 | 0.83 |
立即指數 | 0.01 | 0.08 | 0.02 | 0.2 | 0.07 | 0.16 | 0.33 | 0.29 | 0.18 | 0.08 |
發文量 | 100 | 103 | 89 | 111 | 111 | 106 | 108 | 122 | 108 | 99 |
被引半衰期 | 4.85 | 5.24 | 5.59 | 3.87 | 4.21 | 2.82 | 3.37 | 2.76 | 3.11 | 3.56 |
引用半衰期 | 3.51 | 4.33 | 5.19 | 5 | 4.76 | 4.08 | 3.51 | 3.34 | 3.54 | 3.75 |
期刊他引率 | 0.95 | 0.92 | 0.89 | 0.64 | 0.64 | 0.54 | 0.62 | 0.57 | 0.64 | 0.7 |
平均引文率 | 5.7 | 4.3 | 8.4 | 9.8 | 9.2 | 12 | 12.4 | 11.5 | 11.9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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