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附于文末,為近5年內作者閱讀過的主要文獻,由作者對照原文核實,依文中出現先后為序,并在文中引用處右上角標以帶方括號的數字。
2、凡屬國家、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和重點攻關課題項目文稿,請提供基金名稱和編號,附在文題后。
3、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4、注釋編號用①②等形式,連續編號。參考文獻序號用[1]、[2] 等標注,一種文獻在同一文中被反復引用者,用同一序號標示,并在序號“[ ]”外標明引文頁碼。
5、篇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篇名),不應含有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6、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7、數字用法: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8、來稿應有創新點和較高的學術價值。論點明確、內容充實、論證嚴謹、層次清楚、數據可靠、圖表清晰、文字簡潔流暢。
9、論文的書寫格式要求:必須寫清文章題目、作者、正文、工作單位、電話、地址、郵編;多位作者稿件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
10、本刊在收到稿件后會盡快審閱,投稿之后30天內未收到回復的作者可將稿件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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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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