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2、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3、文稿要求文字精練、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本刊拒絕一稿多投,嚴禁剽竊、抄襲行為,一經發現,將進行追責。
4、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5、通訊作者(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指少數民族)、籍貫、職稱(學位)及研究方向(附Email與電話號碼)。
6、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7、摘要應當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并且擁有與文章同等量的主要信息。摘要不要出現“本文”“作者認為”之類的用語,字數為300~500 字。
8、圖的縱橫坐標上的物理量名稱、符號、單位、量值要表述齊全。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橫線,取消豎線。圖與表不要重復。
9、參考文獻要求不少于5篇,一般只列入近幾年的最主要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按期刊通用標準格式要求提供參考文獻完整信息:參考文獻序號應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
10、本刊禁止“搭便車”署名行為,針對合作作品將采取更為審慎嚴格的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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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50001
主編:于波
作者:葉錦庚
作者:--
作者:劉珍華
作者:張滔
作者:張登能
作者:朱麗云
作者:朱田芳
作者:梁麗
作者:羅婷
作者:謝喬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被引次數 | 0 | 0 | 0 | 0.055289 |
影響因子 | 0 | 0 | 0.001299 | 0.04059 |
立即指數 | 429 | 403 | 2310 | 271 |
發文量 | -- | -- | 3 | 163 |
被引半衰期 | -- | -- | 0.666667 | 0.993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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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他引率 | -- | -- | 0 | 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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