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一個月內即決定刊用與否并作出回復,除作者特別要求外,一般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2、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文獻數論著不超過15篇,綜述不超過30篇。盡量引用近2年登載論文作參考文獻,內部資料和尚未發表者請勿列入。
3、一般情況下,稿件的一級標題為論文標題;二級標題以一、二、三、……表示,占兩行居左排;三級標題以(一)、(二)、(三)、……表示。
4、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5、正文內各級標題一般不超過15字,盡量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編號采用三級標題頂格排序:如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1.1,1.2…,三級標題1.1.1,1.1.2…。
6、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且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 如獲多項基金資助,應依次列出。
7、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代表性,表格使用三線表;圖片稿為TIF或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M;計量單位請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
8、編輯部對擬用稿件將在收到來稿后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錄用通知,作者逾期未收到通知,可自行處理。編輯部對來稿有修改權,不同意修改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9、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具體,術語規范,一般400字內。
10、作者信息應當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工作單位要求規范、統一、穩定,寫出一、二級單位)、城市名和郵政編碼,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單位、城市名的英文翻譯。另應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聯系電話、傳真等。
地址:北京海淀區大慧寺12號
郵編:100081
主編:賀丹
作者:--
作者:--
作者:林曉紅
作者:劉紅; 聶紅蕾; 江超
作者:高源
作者:丁艷萍; 石作建
作者:劉軍
作者:張吉亮
作者:王朝輝
作者:羅邁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被引次數 | 0.043336 | 0.013899 | 0.043066 | 0.046743 | 0.068396 | 0.075022 |
影響因子 | 0.009818 | 0.024353 | 0.006173 | 0.028846 | 0.003929 | 0.011385 |
立即指數 | 713 | 657 | 648 | 624 | 509 | 527 |
發文量 | 233 | 186 | 183 | 185 | 201 | 190 |
被引半衰期 | 1 | 1 | 1 | 1 | 1 | 0.994737 |
引用半衰期 | 0 | 0 | 0 | 0 | 0 | 0.13852 |
期刊他引率 | 4.17 | 5.3 | 4.32 | 2.96 | 2.5 | 2.22 |
平均引文率 | -- | -- | -- | -- |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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