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應標明,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置于篇首頁頁腳。
2、按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在右上角。
3、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4、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才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5、摘要及關鍵詞:文中必須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及結論4個部分內容,要求以第3人稱撰寫200-300字為宜,并附3-8個關鍵詞。有條件者,可將文題、作者、單位、摘要及關鍵詞譯成英文。
6、來稿須為作者本人原創學術論文,且未公開發表,稿件內容要求文字精煉、層次清晰、觀點鮮明。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因文字、引注、圖片等引發的觀點或版權問題,皆由作者本人承擔。
7、重要的或后文將提及的公式,應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號,序號加括號;推導過程的中間步驟應盡可能忽略,各種符號應遵循有關規則;特別注意參數和變量的符號(包括下標),參數和變量字體均為斜體。
8、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一級標題用1……,二級標題用 1. 1……,余類推。通常不超過四級。
9、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10、文稿應具嚴謹的科學性,并有一定先進性和實用性。內容重點突出,文字務必簡練、準確、通順,字跡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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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00081
主編:沙玉圣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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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被引次數 | 0.053215 | 0.069042 | 0.08 | 0.053654 | 0.085624 | 0.08587 |
影響因子 | 0.017433 | 0.01406 | 0.011719 | 0.016129 | 0.014403 | 0.014528 |
立即指數 | 631 | 569 | 512 | 434 | 486 | 413 |
發文量 | 444 | 472 | 455 | 446 | 490 | 478 |
被引半衰期 | 1 | 0.96822 | 0.958242 | 0.975336 | 1 | 1 |
引用半衰期 | 0 | 2.864675 | 2.691406 | 2.463134 | 0 | 0.002421 |
期刊他引率 | 6.25 | 4.92 | 5.35 | 5.82 | 6.15 | 6.61 |
平均引文率 | -- | 6.58 | 6.84 | 5.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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