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論文為科研基金項目成果,則應在“作者簡介”后的下一行,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2、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3、稿件注釋著作類包括作者、著作名稱、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古文獻可在作者前加時代;譯著可在作者前加國別;論文類包括作者、論文名稱、期刊號。來稿請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4、文后須列出參考文獻條目(序號和文中出現(xiàn)的順序相對應)。主要責任者如超過3人,可在第三個責任者后加“,等”,否則需列出全部著、譯者。
5、根據具體情況本刊可以對來稿進行必要的刪改,不接受刪改者請在文中標注聲明。
6、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工作罩位、職稱或職務、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E-mail)、電話號碼。
7、題目: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和代號等,如必須使用,應在文中第一次出現(xiàn)時,對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說明。
8、表格應按統(tǒng)計學制表原則,采用三線表,標明序號和表題,表中同一項目保留小數(shù)的位數(shù)應一致,上下行位數(shù)要對齊。
9、本刊收到稿件后會盡快回復,三個月內不得將為本刊撰寫的稿件投給其他媒體,來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
10、摘要與關鍵詞采用第三人稱表述,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具體的研究結果、結論以及重要的數(shù)據,中文摘要字數(shù)200~300字,中英文摘要文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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