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北京中國抗日戰爭史研究暨和平教育基金會 主辦單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北京中國抗日戰爭史研究暨和平教育基金會
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抗戰史料研究》由李宗遠擔任主編,創刊于2012年,由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北京中國抗日戰爭史研究暨和平教育基金會主管、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北京中國抗日戰爭史研究暨和平教育基金會主辦的一本歷史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目的阿拉伯數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2、參考文獻是論文引文的出處或參閱的各種書刊資料,其文獻項目和要素須集中列在論文的文末。
3、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獻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應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體。第一次應使用全稱,第二次可使用簡稱。
4、文中圖、表要用中文清晰明了,表格內容不與文字,插圖重復,均采用三線表。表中參數應標明量和單位和符號,需注釋處。
5、文章的摘要要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及其結論。公式中第一次出現的符號要給出其含義,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腳標的位置高低應有明顯區別,文中圖表須用中文明確標注。來稿要用計算機排版,文稿用字規范,量和單位符號要符合國家標準。
6、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秀論文優先發表。
7、本刊一貫堅持唯以文章學術質量論的用稿原則,請勿以任何方式影響審稿。
8、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9、每篇論文需撰寫中、英文摘要。系統地闡述實驗的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但以上詞語不以小標題的方式出現。
10、引文標注采用腳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碼(①②③……)統一編碼,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頁重新編碼。請注意核對引文,確保出處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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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00006
主編:李宗遠
作者:盧毅
作者:馬興達
作者:楊東
作者:范連生
作者:曹藝
作者:趙秀寧
作者:盛波
作者:蒿飛
作者:陳崢
作者:袁成毅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被引次數 | 0 | 0 | 0.026 | 0 | 0 | 0 | -- | -- |
影響因子 | 47 | 41 | 39 | 36 | 37 | 22 | -- | -- |
立即指數 | -- | 1.38 | 1.67 | 2.5 | 4.06 | 3.4 | 4.7 | 4 |
發文量 | 0 | 0.057 | 0.114 | 0.038 | 0.04 | 0.027 | 0.068 | 0 |
被引半衰期 | 18.3 | 27.9 | 2.3 | 7.5 | 3.1 | 31 | -- | -- |
引用半衰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期刊他引率 | 8.88 | 10.88 | 9.21 | 7.64 | 17.17 | 8.33 | -- | -- |
平均引文率 | -- | 1 | 1 | 1 | 0.933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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