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主辦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60.00
《新疆人大》由羅云(副總編)擔任主編,創刊于1980年,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參考文獻:應以近5年文獻為主,引用公開發行的新研究原著,勿引用譯文、文摘、內部資料及轉載文章,盡量不引用教科書。
2、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3、凡向本刊投稿者,除附有書面特別聲明外,均視為投稿者承諾本刊上述各項要約。
4、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論文必須論點明確、論據充分、論證合理;事實準確、數據準確、語言準確;內容豐富,文字簡練,避免重復;條理清楚,邏輯性強,表達形式與內容相適應。
7、文稿必須采用法定計量單位,物理量符號用斜體,物理量單位用正體。帶有角標(主要是下標)的量請注意正確格式,非量的角標用正體,如角標本身為物理量,則仍為斜體。
8、論文若多作者署名時必須排序,應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單位和郵政編碼。第一作者還須提供性別、出生年、學位、職稱、是否為研究生導師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應注明聯系電話及其電子信箱。
9、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應盡量使用敘詞,無法用敘詞的則應根據文章內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題的自由詞。
10、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地址:烏魯木齊市友好北路77號
郵編:烏魯木齊市友好北路77號
主編:羅云(副總編)
作者:--
作者:肖開提·依明
作者:李娜
作者:李娜
作者:李娜
作者:李娜
作者:--
作者:王華民
作者:--
作者:--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被引次數 | 0.006 | 0.003 | 0.004 | 0.002 | 0.007 | 0.013 | 0.016 | 0.003 |
影響因子 | 0 | 0.003 | 0 | 0.007 | 0 | 0.003 | 0 | -- |
立即指數 | 360 | 339 | 300 | 303 | 313 | 355 | 331 | -- |
發文量 | 17 | 17 | 11 | 14 | 12 | 16 | 27 | 9 |
被引半衰期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引用半衰期 | -- | -- | -- | -- | -- | -- | -- | -- |
期刊他引率 | 5.63 | 6.75 | 6.5 | 5.33 | 6.5 | 1.67 | 3.75 | 8.5 |
平均引文率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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