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主辦單位:內蒙古財經大學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60.00
《財經理論研究》由宋繼承擔任主編,創刊于1980年,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主管、內蒙古財經大學主辦的一本經濟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研究內容和步驟:闡述課題研究的具體內容和研究步驟。說明將采取的措施、研究時間安排和具體活動。
2、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3、來稿請附中英文對照的摘要(300~500字左右),客觀真實地反映論文的內容;關鍵詞用5~8個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
4、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
5、題名應文題相符,一般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 一般不用副標題) 。
6、論文作者保證該論文沒有一稿多投。若編輯部發現論文作者將該論文一稿多投,編輯部有權追補論文作者由此給編輯部造成的損失。
7、作者單位:單位全稱、郵政編碼及單位所在地名,并提供第一作者的年齡、性別、籍貫、技術職稱、學歷等信息。
8、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9、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10、表格采用三線表,并在表格上方提供中文和英文標題,居中排列。表頭中使用“量符號/量單位”,并與文中的相關術語和符號保持一致。
地址:呼和浩特市北二環路185號
郵編:10070
主編:宋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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