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主辦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湖南經濟》由姜慶華擔任主編,創刊于1983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管、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辦的一本經濟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論文中有統計表和插圖者,應先見文字后見圖和表。文章中圖、表務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圖序、圖題、表序、表題,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盡量不用圖、表,文字、表、圖三者表述切忌重復。
2、本刊刊登具有創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義的研究學術論文以及反映智能科學與技術領域近期發展狀況的文獻綜述。來稿應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3、根據刊物特點,編輯者有權對來稿酌情修改,若不同意修改請注明,否則視為同意本約定。
4、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層次連續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1,1.2,1.3……;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
5、論文所引文獻的注釋必須規范,準確標明作者、文獻名稱、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或發表的時間、頁碼等。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方式,注釋序號使用1、2、3……標示,每頁單獨排序。
6、參考文獻:作者根據來稿的情況,可以列出參考文獻(不包括注釋中已經出現的文獻),但本刊一般在所刊發的文章后面不另開列“參考文獻”。
7、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畢業院校、職稱、研究方向、目前從事何種工作、聯系電話、手機、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及郵編。
8、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題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說明本文研究目的、創新性或特點等。
9、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不分段,非公知公認的符號或縮寫第一次出現時應寫全稱。摘要全文不超過400字。
10、論文如屬科研基金資助項目,應在稿件首頁地腳處注明“基金項目:××課題或項目 (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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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姜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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