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2、本刊對文章有刪節權,如不同意刪節,請予注明;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
3、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4節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4、“作者簡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導師任通訊作者,并注明通訊作者的職稱、是否碩博導師。
5、根據論文情況可自行決定是否列舉閱讀型參考文獻;閱讀型參考文獻用文后尾注形式,以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1][2][3]……)順序編號排列。閱讀型參考文獻可不標注具體頁碼。
6、注釋:用于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做出解釋和補充說明,排在當頁地腳處,每頁重新編號,文中用數字加圈上角標注(如①②……)
7、摘要:排在作者單位之下,以提供文章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概述文章主要內容,字數在300字之內。
8、本刊倡導嚴謹治學,歡迎選題獨到、觀點新穎、論證充分的研究成果,請勿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種近似版本,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9、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10、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二級用1.1,三級用1.1.1,均左頂格書寫,后空一格寫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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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蔣成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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