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主辦單位:深圳市社會科學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90.00
《深圳社會科學》由楊建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2018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主管、深圳市社會科學院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縮寫。外文縮寫詞必須符合國際規(guī)范,縮寫在文中第一次出現時需要標明全稱并說明中文含義。
2、來稿要求內容科學有據,觀點新穎明確,材料充實可靠,語言簡潔流暢。來稿應遵守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規(guī)范,文稿的著作權屬于作者,文責自負。
3、作者姓名、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及郵編(多個作者之間用逗號隔開;若工作單位不同,則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標注數字,相同的單位數字相同;單位之間分號相隔)。
4、文章標題能簡明扼要地反映論文的最主要內容,且便于檢索,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題名中的名詞術語應標準化。
5、注釋一律采用腳注。腳注用小五宋體,包括文獻作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頁碼,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序號標注,每頁單獨編號。
6、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具體,術語規(guī)范,一般400字內。
7、同一文獻反復引用者,用在正文中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標注;正文中引用的參考文獻有兩位作者時中間用“和”連接,有三位或以上作者時用第一作者加“等”。引用外文文獻時只用作者的姓。
8、圖表隨正文列出,每幅圖表應冠有圖題和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表格統(tǒng)一使用三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
9、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lián)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10、所投稿件在作者著作權有效期內的復制權、匯編權、發(fā)行權、翻譯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可授權使用的權利授予本刊編輯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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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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