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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指的是文中明確引用的文獻,具體內容置于文尾,用楷體五號字。在文中用上標標注,編號為[1][2][3]。引用文獻是著作的,需在上標上同時標注頁碼。
4、摘要:論著類文章須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列出主要數據)、結論4個部分。
5、請提供詳細的作者聯系方式: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E-mail等,如以筆名發表,請注明。
6、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7、正文用五號宋體,1.5倍行距。文中標題序號依級別為:一、(一)、1、(1)。
8、論文所引文獻的注釋必須規范,準確標明作者、文獻名稱、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或發表的時間、頁碼等。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方式,注釋序號使用1、2、3……標示,每頁單獨排序。
9、圖表應有自明性,且先見文,后見圖、表。圖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現先后連續編號;應有具體的圖名、表名;圖、表中有效數字位數應符合有關要求,注意一致性。
10、圖表應有自明性,且先見文,后見圖、表。圖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現先后連續編號;應有具體的圖名、表名;圖、表中有效數字位數應符合有關要求,注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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