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內數據描述形式應規范;且數據有單位的,不得遺漏單位,同時單位應盡可能使用國際標準單位。表內同一指標的數據有效位數應一致。
2、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時效性、可讀性和可借鑒性。要有一定學術技術水平和實用價值。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可靠。
3、圖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過4 個。表題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線表(即頂線、表頭線、底線),如有合計項,可以加一條分界欄線。
4、綜述與專論 不做統一要求,但須重點把握科學問題的前沿,全面、深入、系統進行歸納、綜合、分析,邏輯層次分明,提出新的見解。
5、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6、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7、文稿應寫明作者姓名、第一作者個人簡介,所在單位、省市地名及郵政編碼。注明聯系電話、E-mail。
8、摘要應在200字以內,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9、請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恕不退稿。如被采用,將及時通知作者。若3個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作者可將稿件自行處理。
10、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作者須親自閱讀,在稿件的正文中依其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上角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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