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云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西南林學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西南林學院學報》由郭輝軍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1年,由云南省教育廳主管、西南林學院主辦的一本農(nóng)業(yè)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初審通過的稿件由責任編輯提交給 1~2 位審稿人進行外審,外審(復審)意見返回后,責任編輯結合審稿意見決定退作者修改、退稿或提交主編核審。
2、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部資料、待發(fā)表和二次文獻。
3、本刊歡迎具有創(chuàng)見性、應用性、前瞻性的論文,對觸及社會和學術界熱點、重點及時代感、現(xiàn)實性較強的論文優(yōu)先錄用。
4、摘要和關鍵詞:摘要300字左右為宜,要求客觀反映文稿的主要內容;關鍵詞為3-5組。論文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均需有相應的英文翻譯。
5、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地腳。順序列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及職務,職稱,學位,學術簡歷及研究方向。
6、基金項目(有則加項):獲得基金資助產(chǎn)出的文章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8、注釋是對文章中某一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也可以是作者對自己觀點的闡發(fā)。注釋隨頁標注,采用“①、②、③……”符號排序。
9、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93量與單位》的規(guī)定,正確使用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
10、不符合本刊要求的來稿,編輯部將退請作者按要求整理、精簡、補充、修改,修改好的稿件請重新投稿,本刊以收到符合稿約要求稿件的日期作為正式收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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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郭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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