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字,正文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可不編號;如需編號,各層次一律用大寫數字連續編號,依次為:一、(一)、1、(1)等。
2、為了使本書編排規范,敬請作者來稿時提供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及部門、職稱、學歷學位、主要研究方向、電子郵箱及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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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圖和表用阿拉伯數字分別排序,并在文中予以提示,圖名在圖下方,表頭在表的上方。如:在第一個圖下面寫“圖1×××”,文章中對應部分寫“如圖1所示”。
5、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6、摘要的長度應在300字以內,直接明了地闡述論文的創新之處或主要觀點,每句話要表意明白,無空泛、籠統、含混之詞;摘要不分段。
7、參考文獻應在文中引用處依次標注,文后參考文獻表著錄項目應齊全、格式應規范(可參考我刊或其他刊物)。
8、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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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于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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