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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進一步梳理行政許可事項,完善公示內容;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申述、聽證、責任追究等制度;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適時進駐;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統計與分析;多措并舉,進一步強化行政許可監督這幾個方面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進一步梳理行政許可事項;完善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及公示內容;進一步完善內部審批工作監督、制約機制;加強行政許可統計與分析工作;加強日常巡查與專項檢查;加強行政執法協調;探索監管資源整合等,具體材料請詳見下文:
根據《*區城管辦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實施方案》,在*年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的基礎上,20*年我辦將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適時進駐區政府服務平臺,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構筑統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務體系。為切實做好*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梳理行政許可事項,完善公示內容。
1.進一步梳理行政許可事項。依法清理行政許可事項,及時上報清理結果。清理完成后,嚴格根據省法制辦公布的許可事項許可。
2.完善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及公示內容。對保留的審批事項,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予以統一規范。同時將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可的條件或者標準、實施行政許可的程序和期限、需要申請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行政許可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救濟途徑、投訴電話等內容以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切實保護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申述、聽證、責任追究等制度
進一步充實行政許可申述、聽證等制度的內容,嚴格、規范的處理行政相對人提出的申述、聽證等要求。對于行政相對人申述的,要做到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訴人。行政相對人要求聽證的,嚴格按照《*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實施行政許可工作制度(試行)的通知》(江政辦發〔20*〕114號)文件要求操作。
在我辦效能建設管理規定的基礎上,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要求,進一步充實首問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的內容,形成完整、閉合的體系,切實將責任落實到人。
三、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適時進駐
進一步完善內部審批工作監督、制約機制。向社會公示審批流程圖,明確每個審批環節的前后置條件、辦理時限、責任科室等內容。在優化內部流程的同時,充分利用區政府OA辦公系統和*區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加強信息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能力。盡早實行網上審批,通過網絡辦公,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效率。
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后,凡遇審批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要加強與相關部門之間的橫向溝通。遇到問題時積極配合區行政服務中心處理、裁定。
四、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統計與分析
加強行政許可統計與分析工作,對實施行政許可的種類、實施行政許可的具體項目、辦理行政許可的數量、辦理行政許可的收費情況、行政許可的復議、訴訟情況等內容進行定期統計與分析,每半年一次上報區政府法制辦。
五、多措并舉,進一步強化行政許可監督
1、加強日常巡查與專項檢查。通過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檢查行政相對人是否按許可內容實施
2、加強行政執法協調。在巡查或檢查中發現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及時通報執法部門予以查處。對動態性強的行政許可,堅持取證后報執法部門處理。同時加強與執法部門的信息交流。通過聯席會議、工作聯系單等形式加強信息互通,特別是跟蹤行政處罰后的項目,要求行政相對人來我辦補辦手續,減少“以罰代批”現象的發生。
3、探索監管資源整合。利用好數字城管采集員、城管監督員等城市管理力量,整合資源,為行政許可的批后監管提供強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