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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鞏固和擴大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成效,穩定農業生產,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現就做好我縣2011年秋季農作物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圍及品種。范圍為我縣境內從事種植的農戶(場)、種養大戶、農業企業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秋季種植業保險品種包括水稻、玉米、大豆、棉花。
二、保險金額及費率。水稻300元/畝,費率5%,保費15元/畝;玉米240元/畝,費率5%,保費12元/畝;棉花300元/畝,費率5%,保費15元/畝;大豆160元/畝,費率6%,保費9.6元/畝。
農民自繳保費為:水稻3元/畝、玉米2.4元/畝、棉花3元/畝、大豆1.92元/畝。
三、保費收取。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統保,即由鄉鎮或行政村先向國元農業保險公司統一辦理投保手續,逐戶解釋保險條款,由鄉鎮經管站或財政所承擔保費的收繳工作。縣農險辦根據承保面積,給予相應的工作經費。龍頭企業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10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可直接投保(需附土地租賃合同)。
承保情況需在村委會“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參保農戶姓名、參保作物、參保面積、保費繳納數額、保險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四、承保和理賠。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由國元農業保險公司懷遠支公司負責承辦。因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向國元農業保險公司懷遠支公司或向縣理賠小組辦公室報案。接到報案后,國元農業保險公司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科學查勘,鑒定損失原因和損失程度,按照規定據實進行賠償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鄉鎮要利用廣播、電視等多種媒體以及開辟專欄、張貼標語、上門入戶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農業保險政策,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的保險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使農業保險深入人心,提高農民自愿參保的積極性。
(二)切實加強領導。為全面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各鄉鎮要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進一步建立和健全農業保險的責任體系。要精心組織協調和部署落實,明確責任,切實搞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工作。
(三)嚴格規范操作。種植業保險涉及面廣,政策性和時限性強,各鄉鎮、行政村要在農戶自愿交納所承擔保費基礎上,組織農戶參加保險,探索便捷的參保工作機制,做到應保盡保。各鄉鎮要在8月20日前完成保費收繳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