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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和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結合消防工作發展的實際,制定《市第十二個五年消防發展規劃》。
一、堅持創新發展的思想,推動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發展新跨越
(一)“十一五”時期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取得大發展。“十一五”期間,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消防總隊和市公安局的直接領導下,緊緊抓住消防工作發展的歷史機遇,深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扎實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法制化、規范化和部隊建設正規化,狠抓年度目標任務落實,努力打造消防安全責任鏈,消防事業得到長足發展,消防部隊建設水平顯著提高,為保障社會安定,維護火災穩定,促進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政府領導消防工作的責任得到明顯加強。堅持年度消防工作會議和季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逐級簽訂《社會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細化、量化消防工作任務,消防工作責任鏈逐步建立,社會化消防管理網絡日趨完善,消防事業基礎得到鞏固和加強,區域性消防發展規劃體系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成。“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政府與各部門簽訂責任書1877份,下達消防工作文件1022份,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391次,組織開展滅火演練607次,督辦整改火災隱患936起,各職能部門之間簽訂責任書2816份。
二是城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明顯改善。消防規劃編修工作進一步加強,消防通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城市消防供水網絡體系進一步完善,消防部隊營房設施、個人防護裝備、攻堅組裝備和“新五個一”裝備建設以及整體器材裝備水平有了較大提升,器材裝備配備逐步向多樣化、功能化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數量和質量有顯著增加,專業化水平提升明顯。“十一五”期間,全市完成縣以上消防規劃5個,鄉鎮消防規劃29個,設立消火栓1926個,新建1個公安消防站,改擴建6個公安消防站,新增各類消防執勤車輛61輛,后援保障車9輛,實現了“十一五”規劃的新增88輛消防執勤車輛的目標,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執勤車輛達到103輛。建成和完善了支隊級指揮中心1個,實現消防總隊、支隊、大隊三級視頻信號傳輸。社區、村寨志愿消防隊伍從27個隊320人發展為155個隊2140人。專職消防隊伍從11個隊22輛消防車154名專職消防員發展為21個隊52輛消防車374名專職消防員。
三是社會化消防安全責任制得到明顯增強。推進公安部61號令的貫徹執行,行業主管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得到強化。各行業、系統和部門落實行業消防管理和協助消防監督雙重職責,單位法人“四個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鄉鎮、社區等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能力進一步增強,形成多警聯動,信息互通、聯合執法等機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法人為責任主體,鄉鎮、社區為末梢的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網絡體系。
四是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基本建立了以廣播、電視等媒體為主干,報紙、雜志和網絡平臺為輔助的形式多樣、覆蓋面廣的消防宣傳體系,消防宣傳效果顯著。“十一五”期間,全市消防部隊依托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工作,積極推進消防宣傳“七進”,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災基本常識,各級媒體在全市消防部隊設立記者站24個,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逐漸深入人心,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增強。
(二)“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面臨的形勢。隨著我市社會和經濟的不斷快速發展,城鎮化、工業化建設進程加快,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場超市、化工企業等迅速增多,各種新材料、新工藝、新能源、新技術廣泛投入使用,誘發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因素逐年增多。尤其是近年來,市城市建設速度加快,高層建筑數量和高度不斷增加,密度持續增大;旅游產業不斷發展,餐飲、住宿單位規模擴張迅速;加之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消防站、消防裝備、消防通信、消防給水等建設水平與國家標準還存在較大差距,城市抗御火災能力仍然較弱。
(三)“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總體思路:“十二五”時期,全市消防工作發展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樹立“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的要求,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以貫徹《消防法》和預防遏制重特大火災發生,筑牢“防火墻”打造公安消防鐵軍,提升滅火搶險救援能力為著力點,以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升隊伍管理水平為牽引,提高部隊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努力實現無重大以上火災,無群死群傷火災,無有影響的火災事故,部隊保持高度穩定,有力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發展目標:
1.社會化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各級政府領導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鏈更加牢固,政府領導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倒查機制和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機制進一步鞏固和健全,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落實,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普及,消防安全源頭管理到位,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治扎實有效,消防服務水平、執法水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全市火災形勢穩定。
2.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規劃、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發展水平同步,填補舊賬,不添新賬,滿足城市火災防控和有效抵御火災的需要。
3.消防裝備設施建設。滅火與應急救援裝備和設施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裝備具備撲救高層、地下、化工等復雜火災,應對處置易發、多發災害事故的能力。裝備配備數量和質量水平在國內同等城市中處于前茅。
4.滅火與搶險救援力量建設。加強公安現役消防隊和企事業專職消防隊裝備器材建設,實現裝備配置精良、人員訓練有素、執勤作戰高效。加強后勤保障,充分資源共享,完善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其他社會和救援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實現聯勤聯戰、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5.社會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建設。積極構建和完善主流媒體為骨干,其他多種宣傳渠道為輔助的消防工作宣傳機制;依托醫院、社區等社會基本單元,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推動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投入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擴大消防宣傳教育覆蓋面和影響力,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的發展和部隊建設的主要任務
(四)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1.各級政府依法履行職能。“十二五”期間,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力度,落實組織領導、監管、設施建設、檢查考評等四個職能。通過簽訂消防工作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工作長效機制建設,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員會,堅持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扎實推動消防工作法制化,結合實際擬制消防工作規范文件;及時組織編制、實施城鄉消防規劃,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凡不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消防規劃要及時組織修訂,凡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防火和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推動有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每年對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工作進行考評;加大經費投入,將消防業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按高于市財政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增加;按照屬地原則落實好消防官兵就地醫療、人身傷亡保險、高危職業補貼,落實政府合同制消防文員和專職消防隊隊員工資、福利待遇等經費;在財力許可范圍內,逐步將消防部隊營房、裝備、設施建設等專項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給予保障。
2.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在本行業內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完善制度和機制建設,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員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加大本行業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力度,增強本行業從業人員的消防素質。
3.單位(法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加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落實力度,推動社會單位提高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四個能力”建設水平;推動社會單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落實員工崗位消防責任,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使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4.強化社區、農村消防工作責任。社區、農村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實現有消防組織、有規章制度、有消防規劃、有消防隊伍、有消防設施、有消防水源、有宣傳氛圍、有考評獎懲的“八有”目標。城市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和村規民約,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證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村寨要實行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輪流值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檢查。社區、農村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專職或志愿消防隊伍,承擔火災撲救任務。
5.消防機構依法加強監管職責。提高公安消防機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消防宣傳教育、社會管理創新“四個水平”。建立“多警聯勤”的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完成全市高層建筑信息標識掛牌,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深化警務公開,加強消防監督裝備建設,全面提升消防執法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6.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立足新時期城市建設的需求,切實加強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結合總體規劃修編、新城區新編總體規劃和舊城改造,綜合考慮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將消防站、消防裝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等內容納入城鎮建設同步規劃,及時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市政消火栓等城市消防供水設施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維護;鄉鎮消防供水設施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維護;自建供水設施的單位負責供水區域內消防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城市消防通道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維護;鄉鎮消防車通道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維護。消防通信線路由電信業務經營單位負責管理維護。
7.鄉鎮、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將鄉鎮、農村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建設,作為和諧鄉鎮、和諧農村和平安建設的主要內容。要加快各鄉鎮和農村消防規劃編制,按國家有關標準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裝備、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等內容納入規劃文本,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在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建設公路、人畜飲水、電網、沼氣、信息工程等基礎建設時要綜合考慮消防安全需要,做到鄉鎮和農村公共消防設施與基礎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8.單位、社區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認真落實國家標準規范,對新建工程加大審驗力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到單位公共消防設施有人管、維護有人抓、出現問題有人負責解決。對于已建的老建筑群、無物業管理公司的建筑應加強社區消防責任落實,采取多種方式新建或維修公共消防設施,確定社區消防安全管理人,專人專項對口負責,提供公共消防安全服務。
9.普通公安消防站建設。在完成云巖消防大隊及二、九中隊營房改造,完成南明消防大、中隊,和其他區縣正在建設的大、中隊營房建設。至2015年,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新建6個普通公安消防站,即南明區龍洞堡消防中隊、烏當區東風消防中隊、小河區金竹消防中隊、花溪區第二消防中隊、金陽金華消防中隊、高新區消防中隊建設。2014年,完成軌道交通大隊營房建設。清鎮、開陽、修文和息烽在“十二五”期間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在規劃城市建設時,必須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預留新建消防站用地,并根據需要落實消防站建設。各區、縣(市)對于新建的高校區、大型工商業區、居住區以及物流區超出已有消防執勤力量保護范圍的,須在片區內新建消防站。新建和改建中隊,必須修建訓練塔,原址中隊要結合實際修建訓練塔,有條件的中隊要建成心理行為訓練場。
10.公安消防新編特勤站建設。力爭完成新編特勤大隊營房建設并投入使用。2012年市財政投入,新編特勤大隊購置1輛40米登高平臺車、2輛8噸水罐車,配備部分特勤搶險救援器材、消防人員防護裝備。2013年購置1輛搶險救援車、1輛15噸水罐車、1輛多功能搶險破拆車,配齊特勤搶險救援器材、消防人員防護裝備。
11.消防信息化建設。加大消防信息化建設力度,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從推動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隊建設的全局出發,統籌兼顧、通盤考慮,在財力許可范圍內,逐步完成消防信息化建設,著力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
(1)基礎通信網絡。按照公安消防信息通信網絡建設標準,建設省、市消防應急衛星傳輸專用線路,2012年對原有通信網絡進行擴容。通信部門要大力支持消防通信基礎網絡建設,確保消防基礎網絡安全、暢通。市級主干網絡帶寬不低于100Mbps,縣一級通信網絡帶寬不低于10Mbps;2012年建設完成包括無線集群網、無線數據網和其他無線通信網絡的無線通信網絡體系,提高市包括火場指揮網、滅火戰斗網在內的三級消防無線語音網絡覆蓋率,滿足滅火救援應急通信指揮的需求。
(2)基礎數據平臺。按照“全國消防部隊信息化綜合集成方案”,至2015年逐年統一架構全市消防部隊一體化消防業務平臺,語音和圖像綜合管理平臺;同時做好滅火救援指揮系統、社會公眾服務平臺以及消防監督管理系統完整版的安裝部署、業務培訓和推廣應用工作。建成市高層建筑“地理”信息系統平臺,完成高層建筑“戶口”信息和消防“地理”信息的數據庫。2012年完成市級指揮中心機房線路及基礎硬件綜合改造;實現信息資源“目錄化”,信息交換“集市化”。
(3)消防指揮中心。根據市政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要求,至2014年完善市級“119”接處警調度指揮系統,實現省消防總隊與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與公安綜合指揮系統、城管數字化管理系統、消防中隊接警終端等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增強消防指揮調度能力。按照公安消防移動指揮中心建設標準,至2015年逐年完成市級有線通信、無線通信、衛星通信、廣播擴音、數據通信等通信技術為一體的通信網絡,配備多種通信設備的移動通信指揮中心建設。
(六)加強滅火救援力量建設。
12.公安消防執勤中隊建設。牢牢抓住消防部隊增編、擴編歷史機遇,緊密結合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實際,十二五期間,全市公安消防部隊的執勤中隊總數達到27個,按編配置人員,裝備優化合理,形成部局分布合理,依托重點、輻射全市的滅火救援網絡。根據滅火與應急救援的需要,完成對2個特勤中隊的功能定位。2013年啟動軌道交通消防大隊營房建設,力爭2014年10月前投入使用。2014年由市財政投入,軌道交通大隊購置1輛搶險救援車、2輛8噸水罐車、1輛水罐泡沫車、1輛排煙照明車、1輛15噸水罐車、1輛42米多功能登高平臺車。2015年購置1輛軌道消防車,配齊防護、搶險救援裝備。
13.消防戰勤保障大隊建設。,由市財政投入,建設市消防支隊戰勤保障大隊營房并投入使用。逐年投入補充經費,購置消防戰勤保障的裝備及戰勤保障物資,建成消防戰勤保障大隊,達到建設標準。
14.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的原則,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對各應急專業隊伍的管理。整合資源,建立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工作運行機制,形成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聯勤聯戰制度,制定出臺《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規定》。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2012年,所有區、市、縣依托消防部隊成立的應急救援隊伍達到國家建設標準。
15.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建設。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注重實效”原則,抓好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建設。加強企事業專職隊的建設,強化與公安現役隊的聯勤聯戰,著力提高企事業專職隊的正規化水平和滅火救援能力。2012年,推動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建設相關內容納入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2015年前,完成所有建制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每隊不少于20人。農村和社區建設一支有人員、有裝備、有滅火能力的志愿消防隊,全面推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
16.合同制消防隊員和文職雇員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為切實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和加強滅火救援力量補充,招收合同制消防隊員和文職雇員,解決好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對消防安全保障要求越來越高與現有消防警力不足的問題,制定出臺招聘、用工、保障等內容的運行辦法,提高合同制消防隊員和文職雇員的素質。至2015年,全市公安消防機構完成招收合同制消防隊員和文職雇員500名。
(七)法律體系和火災管控能力建設。
17.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完善政府部門聯合執法、消防監督分級管理、防消聯勤等現代消防警務機制。推進單位參保體系的建立完善,引導單位法人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承保火災公眾責任險。加強窗口服務質量和能力建設,實行工作前移,落實陽光服務,推行網上便民服務和信息咨詢服務。底完成《市消防條例》修訂工作。
18.火災管控水平建設。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適時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等為重點的排查整治,提出整改意見報政府批準實施,開展以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強力推進省、市兩級政府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深化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積極推進消防宣傳“七進”工作,充分發揮媒體平臺宣傳作用,形成多層次、多方位、立體覆蓋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體系,有效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認真落實省公安廳關于公安派出所工作相關規定,推進派出所落實“六項職責”,積極開展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培訓,普及消防常識,夯實消防工作基礎。
(八)防火和滅火救援裝備建設。
19.消防監督檢查裝備建設。加強消防監督檢查裝備建設,著力發展便攜式監督檢查裝備器材,做到消防執法干部人手一部移動執法終端,增加專業程度高、技術性強的高技術檢測設備,配備消防監督檢查車,提升消防監督執法能力和水平。
20.消防產品檢測中心和火災原因技術鑒定中心建設。建成市消防產品檢測中心和具有獨立司法鑒定資格的市火災原因技術鑒定中心。2012年力爭完成消防產品檢測中心工程征地和三通一平。2013年力爭完成營房建設并投入使用。2014年力爭完成火災原因技術鑒定中心工程三通一平。2015年力爭完成營房建設并投入使用。根據需要配齊檢測、鑒定的技術人員、器材和設備,實現對全市消防產品和防火建筑裝修材料的有效監管,為全市火災原因認定提供科學公正的技術保障。
21.加強消防車輛基礎配置。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結合我市實際,不斷優化車輛裝備結構。至2015年各執勤中隊須配齊舉高消防車、壓縮空氣泡沫車、高噴消防車、搶險救援車各1輛,8至14噸中低壓水罐消防車3輛,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配齊其它消防車。,由市財政投入完成現特勤中隊車輛配備,購置1輛壓縮空氣泡沫車、1輛水罐泡沫車、1輛15噸水罐車、1輛搶險救援車、1輛防化洗消車、1輛70米高噴消防車。根據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運動會應急需要,購置1組大功率供水車、1輛多功能搶險破拆車并投入使用。2015年,全市消防車輛達到200輛以上。
22.更新、補充個人防護裝備和基本器材裝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及時更新、補充全市消防部隊基本器材裝備、個人防護裝備和搶險救援裝備,增加消防人員特種防護裝備配備,特別加強特勤消防站的器材配備,配齊并及時更新偵檢、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輸轉、洗消等專業救援器材,滿足處置各類火災和救援的需要。消防水帶、滅火劑等易損耗裝備,應按照不低于投入執勤配備量1:1的比例保持庫存用量。
23.加大農村、社區消防裝備建設力度。夯實農村、社區消防裝備建設基礎,制定出臺消防裝備建設規劃,努力實現“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的目標。2012年,所有50戶以上村寨配備一批機動力強的裝備器材。至2014年,完成部分社區或鄉鎮專職和志愿消防隊伍建設,按照城鎮消防站配備標準,每個隊配備1至2輛水罐消防車,配齊常規器材。
24.強化化工類滅火救援裝備配備。2012至2014年,以新建特勤大隊為依托,結合化工災害事故處置的實際需要,配備洗消車、遠程供水車、干粉泡沫聯用車、偵檢儀器等化工災害事故處置裝備,增強消防部隊化工災害事故處置能力。
25.抓好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縣級應急救援隊要結合本地區災害事故類型及實際需要,優先配備多發災害事故搶險救援器材工具,增配搶險救援車輛裝備。2012年,完成花溪、清鎮、修文、開陽、息烽五個縣(區、市)應急救援隊伍的裝備配備。2015年,按照標準在全市綜合應急救援隊配齊危險化學品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倒塌事故、地震、水上事故和洪澇災害等事故處置所需救援裝備,完成所有綜合救援大隊搶險救援消防車配置。
(九)綜合訓練基地建設。
26.消防滅火救援綜合訓練基地。由市財政積極協助,通過融資籌措資金,力爭完成新編特勤大隊建設、綜合訓練基地征地選址及三通一平工作。2012年力爭完成消防搜救犬舍和訓練場、干部職工士官公寓房、器材裝備庫物資儲備庫房、400米環形訓練場建設。2013年力爭完成化工火災事故處置模擬訓練區、油罐火災事故處置訓練區、消防訓練中心樓、消防產品檢測中心、高層、地下煙熱綜合訓練樓建設。2014年力爭完成建筑倒塌事故搶險救援模擬訓練區、隧道交通事故處置模擬訓練區、心理行為訓練區、飛機事故模擬訓練場、水上搶險救援模擬訓練區和市軌道交通消防大隊建設。2015年力爭完成司訓隊、火災原因技術鑒定中心建設。
(十)公安消防隊伍自身建設。
27.建設創新型領導班子。認真貫徹《公安消防部隊黨委班子建設標準》和《省消防部隊大隊級黨委(支部)班子建設工作規范(試行)》,加強中心組學習,規范班子工作運行,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強化支、大隊兩級班子的能力建設、規范化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努力構建高素質的創新型領導班子。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落實七項組織生活制度,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組織開展班子建設達標爭優活動,評選表彰“先進黨組織”和“一對好主官”,切實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
28.打造事業型干部隊伍。加強干部管理教育,完善干部評價體系,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推進干部認真履職。采取學歷教育、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等措施,提高干部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強專業技術干部工作,擴大技術崗位數量,提高中、高級職稱比例,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干部考核任免機制,把在基層建功立業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主考場”和培養鍛煉干部的主渠道,以發展選人才,憑實績用干部,加速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善管理、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29.鑄造奉獻型消防隊伍。堅持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線地位,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三句話”總要求,扎實開展科學發展觀、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公安消防精神等基礎教育,做好官兵經常性思想工作,堅定官兵“忠誠可靠”的政治本色,努力構建一支忠于祖國、忠于人民的消防隊伍。以大教育、大培訓、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為載體,全面深化打造消防鐵軍工作,大力提升滅火救援能力和執法監督服務水平,打牢“服務人民”的業務基礎,努力構建一支公正執法、熱情服務的消防隊伍。堅持從嚴治警方針,強化部隊經常性管理,深化紀律作風和反腐倡廉教育,嚴格審計監督,做好信訪工作,著力提升干部守紀力、執行力,錘煉官兵“竭誠奉獻”的職業操守,努力構建一支嚴守紀律、樂于奉獻的消防隊伍。
30.實現“走前列,樹旗幟”目標。認真貫徹省委書記關于“的發展,市要當''''火車頭'''',就得帶頭、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充分認識做好省會城市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的重要意義和職責使命,增強爭先進位意識,力爭使各項工作都走在全省的前列。要深化“走前列,樹旗幟”活動,努力實現行政責任事故為零、違紀違法事故和案件為零、滅火救援失誤為零;無重特大火災、無群死群傷火災、無有影響的火災;凡是上級考核評比的工作都要爭取前三名最好第一名,凡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項競賽活動都要爭第一,凡是上級檢查督察通報批評不能出現支隊及所屬部隊的“三零”、“三無”和“三個凡是”的目標。要大力培育和弘揚以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合力爭先的團隊精神、爭創一流的拼搏精神、英勇頑強的戰斗精神、敢打敢拼的亮劍精神為主要內容的“五種精神”,引導官兵樹立正確的精神支柱和價值追求,確立當代革命軍人的核心價值觀。要將“五種精神”貫穿于想問題、作決策、干事業的全過程,貫穿到推動消防事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努力推動消防事業實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三、完成“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和部隊建設任務的保障措施
(十一)落實年度計劃。按照“明確目標、逐年落實、強化問責”的原則,推進我市“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的落實。至2015年,由市公安消防支隊按照“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和當年省政府、省公安消防總隊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和部隊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各級政府須召開年度消防工作會議,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消防工作領導職責,督導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消防安全責任,將落實情況納入政府考核內容。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以及有關消防工作規定,通過簽訂責任書,明確行業內部各單位(法人)主體的消防安全責任。通過分階段實施的方式,推動我市“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的全面落實。
(十二)考核問責。為保證我市“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落到實處,市政府將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內容,每年11月上旬對各縣(市、區)進行考核,對完成責任書內容成績達到優秀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予以獎勵;對未完成責任書規定工作任務,欠賬明顯的予以處罰,問責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