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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是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金融創新,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關于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縣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現就我縣打造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打造金融創新示范區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按照“創業富民、創新強縣”的戰略要求,圍繞“保障、創新、防范”三大重點,全面推進農村金融創新發展,健全農村金融體系,擴大金融資源集聚能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維護金融穩定安全,增強金融對經濟的支撐力和滲透力。
打造金融創新示范區的目標是,通過4年努力,到2012年使我縣金融創新政策扶持相對完善,激勵措施有效貫徹落實,金融總量不斷擴大,存貸款總量分別達到400億元、350億元;金融組織體系比較健全,機構網點布局合理,銀行業機構總量達到15家以上;金融組織自主創新能力增強,金融產品豐富多樣,力爭做到“人有我有、人有我優、人無我優”;金融生態環境優化,市場競爭充分有序,金融實現穩健運營;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加快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構建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中介服務規范配套,金融服務互補功能增強,多層次和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農村金融服務功能與水平進一步改進和提升,把我縣打造成為省域金融創新的示范區和區域性金融強縣。
二、重點任務
(一)在改革中提升銀行業機構服務能力
1.推進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進程。農業銀行要充分利用股改完成的機遇,強化為“三農”服務的市場定位和責任,在支持縣域“三農”經濟發展中發揮積極的作用。工、中、建、交等銀行要積極創新金融產品,重點加快簡式快速貸款、自助循環貸款、網絡銀行等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為“三農”和小企業提供更有針對性的融資服務。
2.強化農發行和郵政銀行業務創新。縣農業發展銀行在確保糧食收購資金的前提下,加快商業性業務拓展步伐,重點支持以農字頭為主商業性業務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縣郵政儲蓄銀行在推廣質押貸款、個人商務貸款的基礎上,落實公司信貸業務發展規劃,貸款投放速度加快,存貸款比例達到60%以上。
3.實施小法人機構的擴張戰略。著力推進農村合作銀行的改革,實施增資擴股,完成股份制改造,實現跨區域經營;加快延伸村鎮銀行金融服務,新增設基層金融服務網點5家以上。
(二)在發展中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新體系
4.銀行業機構增量擴容。加快發展多種形式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發展的銀行業機構布局。引進與組建跨區域銀行業分支機構和貸款公司5家以上;積極引進金融租賃、信托公司等機構。
5.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建立起符合*特點的科學發展模式,進一步培育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機制,增強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活力。繼續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擴大試點范圍,新組建小額貸款公司5家以上;鼓勵各種經濟主體積極興辦直接為“三農”服務或者商業取向的多種所有制的金融組織,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等試點工作,并逐步予以推廣。
(三)在實踐中建立農村金融服務新機制
6.建立金融服務新機制。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加大金融產品營銷力度,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覆蓋面得到明顯上升,爭取擴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縣級分支機構信貸管理權限,優化審貸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激活地方小法人金融機構經營機制,建立與創新適合當地實際、可操作性強的金融服務新機制。
7.構建金融服務新方式。創新和推廣適合農村實際需求特點的金融服務方式,開展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涉農金融機構信貸員包村、包片服務。結合新農村建設規劃,推廣手機銀行、網絡銀行、農民工銀行卡等多種方式,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手段電子化、信息化水平,逐步普及農村金融產品的網絡化交易,發展基于現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的商業可持續模式。
8.暢通農村結算新渠道。加快農村支付體系建設步伐,提高農村地區支付結算業務的便利程度。完善支付清算系統和業務處理系統。有重點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實際的支付結算服務品種,擴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網絡在農村地區的輻射范圍。
(四)在創新中豐富金融服務產品
9.創新銀行介入方式。推廣房產證(土地證)單項權證抵押貸款,積極探索待辦房產證(土地證)、在建工程項目的抵押融資辦法。
10.拓展聯合增信新模式。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企業(農戶)聯保貸款,擴大與行業協會、信用協會等信用共同體的合作,運用聯保、擔保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聯合增信方式,滿足信用共同體成員融資需求的聯合信用貸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郵政儲蓄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利用多種方式建立和完善農戶資信評價體系,積極發放不需要抵押擔保的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擴大農戶貸款覆蓋面,提高貸款滿足率。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創新傳統模式參與小額信用貸款業務。
11.發展訂單與保單金融新工具。推進訂單與保單的增信新產品,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圍繞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以“農業保險+農業貸款”、“農業保險+龍頭企業+基地農戶”等方式開發新型農村信貸產品,有效防范和分散涉農信貸風險。發展“公司+農戶”、“公司+中介組織+農戶”、“公司+專業市場+農戶”等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信貸模式。
12.推廣運用保證新措施。根據農村經濟特點,依照相關法律,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于擔保的財產范圍。按照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原則,探索發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林權、土地使用權、農村住房等抵押貸款,推進應收賬款、可轉讓股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倉單、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可用于貸款保證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試點用于貸款保證;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
13.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鼓勵扶持企業上市,上市公司數量達到5家以上;發展創業投資公司,新組建3家以上;培育和壯大證券經營機構,積極探索在銀行間市場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各類債券、票據類融資,努力擴大直接融資比重。
(五)在規范中健全金融中介服務
14.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加快發展面向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的擔保機構,探索發展農村互助擔保和行業擔保組織。成立擔保行業協會和再擔保機構1家以上,新發展擔保公司5家以上,鼓勵擔保機構做大做強。積極探索非融資性擔保業務服務。
15.健全中介服務組織。成立縣金融服務中心,提供融資信息、銀企合作服務;組建農業投資開發公司,健全三次產業發展融資平臺;組建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形成有效競爭機制;加快發展社會中介服務組織,完善信用評級、資產評估與流轉、信息咨詢等體系,為建設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16.優化部門配套服務。縣工商行政管理、國土資源管理、房地產管理等部門要改善服務,簡化登記、審批、辦證手續,優化服務流程。對金融和擔保機構日常展業和處置不良資產環節中涉及的各種行政事業收費、中介費用、司法費用等,按有權部門批準的最低標準收取。
(六)在推進中落實風險防范措施
17.規范民間融資行為。要在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拓寬融資渠道,從源頭上鏟除非法集資活動滋生的土壤,壓縮非法金融活動生存的空間的同時,密切關注社會金融活動。正確引導社會公眾的投資行為,提升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識別、抵制能力。要制定周密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依法懲處非法集資工作責任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高息攬存、非法典當寄售等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切實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
18.加強金融風險監管。加強金融機構日常風險監測與風險預警工作,完善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及早防范潛在風險,及時化解現實風險,維護轄區金融穩定。建立嚴格的風險評估、排查和監控辦法,有效防范金融創新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尤其是對各類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機構,實行有效監管。
19.加強信用制度建設。全力打造誠信政府,誠信企業和誠信社會,以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評定為載體,繼續深化農村信用工程。信用鄉鎮、信用村數量增加80%。建立失信受戒制度,堅決打擊惡意逃避銀行債務的行為,改善金融業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銀行信貸資產質量持續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政府成立打造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分管金融副縣長,成員為縣政府辦、發改委(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辦、工商局、財政局(地稅局)、公安局、建設局、國土局、國稅局。縣領導小組下設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分管主任兼任,具體負責協調和推進工作。
(二)精心組織,穩步實施。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制定推進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建設的工作方案,確立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建設的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分階段、有步驟地組織實施。
(三)營造氛圍,形成合力。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建設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的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關心支持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建設,努力營造政府主導、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監督,扎實推進。縣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根據活動的開展情況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提出活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部門按本意見精神扎實有效地開展本項工作。
(五)政策扶持,有效激勵。為有效推進打造農村金融創新示范區工作,縣人民政府根據《關于加快全縣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縣金融機構目標責任綜合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