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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們對全市工資統發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并對*年1-6月工資統發數量進行了匯總。這里就我市工資統發工作的現狀、取得的效果和今后的工作思路做以下研討。
我市工資統發工作現狀
1、統發范圍逐步擴大。常德市是全省工資統發試點市。*年,在省編制、財政、人事等部門指導下,常德市直屬單位和石門縣開展了工資統發的試點,通過不斷探索、總結規范,到*年下半年底,全市已全面推行,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統發率達到了76.15%,其中在職人員統發率79.16%。與*年底比較,全市統發人數增加了2萬余人。市直和石門縣為當年全省統發的試點單位,其統發范圍都較統發時有較大增長。到今年6月底,市直全部黨政群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部分公益性差額事業單位共201家全部進入工資統發。與*年比較,市直統發人數增長17.8%;其中在職增加1219人,增長14.25%;離退休增加732人,增長30.65%。全市所有大中小學校教職工工資統發率達100%。
區縣(市)的統發范圍存在一定差異。有的區縣黨政群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都進行了統發,但是有的則只統發了其中的一部分。
2、統發項目基本穩定。市直進入財政統發工資的項目包括: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省保留津貼、誤餐費、適當生活補貼、警銜津補貼等各類行業性政策補貼、女職工衛生費等;市本級離退休人員工資全部在市機關社保處發放,財政只發放適當生活補貼和誤餐費2個項目。由于縣一級級財力有限,區縣(市)的統發項目普遍比市直少。有的縣統發了五項,有三個縣則只統發了其中的四項基本工資。誤餐費、適當生活補貼等在區縣(市)基本上沒有作為統發項目列入,只給政策不給經費,靠單位解決。
3、統發工作規范有序。在統發工作中,各有關職能部門相互配合、相互監督,起到了共同把關的作用。按照編制核定人頭、人事審定標準、財政撥付工資、銀行發放到戶的程序,編制、人事、財政、銀行分工合作、嚴格流程,確保了工資發放工作的良好運行。對編內進人,財政部門憑編制部門開具的用編通知單、人事部門的增人計劃與審定的工資標準和額度及時足額發放工資。對于超編進人的,編制部門有權拒絕開出用編通知、人事部門有權拒絕增人、財政部門有權拒絕發放工資。在工資統發的每個環節上,三家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有效地制止了超編進人和亂發工資的現象。
4、監督手段逐步完善。針對工資統發中可能出現的“停薪留職人員照拿工資、懲戒降薪人員照領原標準工資、異動人員照發雙份工資、死亡人員照吃空餉”等問題,我市由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組成檢查組,普遍開展了統發工資情況檢查,對工資統發工作加強了監督檢查,并通過不斷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了相應的規范管理制度。*年6月,津市市針對檢查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財政工資統發程序的通知》,從申報、審核、審批、監督、責任等方面對統發的每個環節都作出了規范,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今年5月,澧縣開通了網上工資查詢舉報系統。該系統具備個人查詢、單位查詢和舉報功能,單位或個人通過網絡可以查詢所有財政統發工資人員當月或多月工資的組成及各類扣款情況、發放情況,對發放中的違紀情況可以網上舉報。市直編制、人事、財政、勞動保障部門配合密切,所有人員異動事項,其人員工資和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的調整異動必須憑編制通知單方能辦理,有效地把住了工資統發的“入口”。
我市工資統發工作成效
實行財政統發工資,是公共財政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是建立和完善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與財政預算相互配套協調約束機制的重要手段和保證。我市開展這項工作以來,主要達到了“一保二控三提高”的效果,即:
一保:確保了統發對象工資的足額發放。目前,我市列入財政統發人員工資每月都能在固定的時間內及時領取到當月工資。全市未出現一起因遲發欠發而引起的上訪信件和案件,穩定了人心,安定了社會。統發工資成了穩定社會的一個重要手段。
二控:一是加大了編制宏觀調控力度。統發后,沒有編制不能增人,不符合結構也不能進人,否則即使進了人,因為進不了編也不能發放工資。這樣,“三定”規定和有關機構編制管理規章的落實有了保證,黨委政府在使用編制上的宏觀調控力度得到了保證,為政策性安置人員提供了一個較好的編制環境。二是有效地控制了單位亂發津補貼行為,較好了抑制了行政事業單位間分配不公的現象。
三提高:提高了財政經費支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理財水平,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我市工資統發工作展望
1、加快工資統發信息庫建設,提高工資統發管理的科技含量。要制定統一的人員編制管理與工資發放管理軟件,通過網絡建立工資統發平臺,形成人員編制管理和統發工資管理統一規范的管理網絡。在共享資源的同時,通過管理網絡,規范工作程序,實現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工資統發上的流水作業,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相互監督,提高辦事效率和辦事水平。
2、適當改革統發制度。要將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中活工資的通過財政預算整體劃撥到事業單位,把這部分的分配權交給事業單位,通過將活工資分配權還給單位來搞活事業單位的分配權、用人權,搞活事業單位,促進事業發展。要把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獎勵工資的分配權交給單位,充分發揮獎勵工資的獎罰作用。從*年起,我市對市直學校單位實行工資發放改革,將教職工30%活工資部分切塊交給學校,由學校根據考績確定分配結果,然后由學校交分配方案交市工資發放中心連同固定工資一道打卡發放。這項改革受到了用人單位的歡迎,提高了單位控編的積極性。
3、加強檢查監督,用制度管住“吃空餉”現象。統發后,機關事業單位進人用編在“進口”上建立了嚴格的有效的管理制度,但在人員的“出口”上還存在一些制度上的漏洞,一些單位不及時向職能部門申報各種減員情況,不及時下編下工資,留下了“吃空餉”的空間。要解決這個問題,一是要建立編制、人事和財政等部門聯系會議制度,加強工資發放的監管職能。每年每個季度,工資統發環節上的相關單位要定期研究工資統發中的問題,核對有關人員工資數據,及時通報有關情況,防止在環節上出現漏洞。二是要制定工資統發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工資統發的范圍、對象、管理內容、部門責任和責任追究辦法都要有一個操作性較強的規程。有關單位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對工資統發單位的人員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及時掌握情況。三是要建立相應的舉報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嚴肅查處。
四、加強學習交流,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特別是要從工資統發中反映出的有關問題進行課題篩選,組織有關人員開展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以推動統發工資健康發展。目前重點要加強對統發工作的指導,開展經驗交流,改變工資統發封閉運行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