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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養老保險;制度;啟示
中圖分類號:D9文獻標識碼:A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6.062
隨著人口老齡化在全球范圍快速發展,有效應對激增的養老需求成為世界性難題。日益嚴重的高齡化趨勢,對于養老保險制度尚處于改革和發展期的我國是個嚴峻的考驗,養老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作為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和基礎支撐,其社會作用和價值逐步突顯出來。本文通過對相對完善的國外養老保險制度進行分類研究,通過與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橫向比較,取長補短,努力尋求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路。
1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現狀分類
目前,在社會保障體系較為發達的國家,其養老保險制度也相對完善,值得我們研究學習借鑒,我們可以將世界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養老保險模式和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分為以下三類。
1.1傳統型養老模式,代表國家:美國、日本、德國等
這種模式主要通過立法強制雇主和雇員參加養老保險,保險費由雇主和雇員共同負擔。它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是:由國家主管機構組織和制定相關法律政策,并履行實施和監督職能;按照一定的比例由雇主在每月發放薪酬時代扣雇員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連同個人應繳納的數額一起交到指定的養老保險收繳機構;機構在養老保險費收齊后轉存于養老保險基金;設立專門的基金管理組織,負責按照國家政策對養老基金進行投資運營;由養老主管部門委托專門機構統籌發放養老金。
例如:日本,其養老保險費用繳納具有強制性,覆蓋范圍為20-60歲在日本居住的全體居民,所有勞動者被要求強制加入,并需要交納年金保險達25年以上,才可以從65歲開始領取養老金。國民年金的發放被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礎的,即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基礎年金,這一部分需要繳納金額固定;第二部分與退休前收入掛鉤,按比例發放的年金,這一部分需要交納的保險金隨著收入水平變動;第三部分是個人年金,包括其他類別的額外繳納保險金。
1.2統籌型養老模式,分為社會主義國家統籌型和福利國家統籌型兩種
社會主義國家統籌型模式由蘇聯創設,我國在建國初期后采用這種模式,其指導思想是履行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義務,為社會中的每名因年老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員提供平等的物質幫助,以保證其基本的物質需求。以憲法的形式把享受養老保險定為一項社會成員固有權利,國家和用人單位負擔養老金,個人不用負擔,由國家統籌管理養老金。福利國家統籌型源于英國,后北歐國家普遍采用并將其發展起來,主要通過建立一套完整的養老金制度,實現退休者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堅持養老福利計劃的統一性,使公民福利權利得到最大程度的滿足。
1.3強制儲蓄型養老模式,代表國家為新加坡、智利
新加坡采用了一種較為特別的模式,主要是建立中央公積金制度,其管理由專門設立的中央公積金局負責,其運作分為公積金的繳納、賬戶管理、利息計算及養老金給付。智利則有所不同,養老制度是通過養老保險民營化改革而產生,在全國范圍內成立相當數量的退休養老基金管理公司,負責相關養老事務,這種制度強調民營化管理,使基金資本化和運行市場化,政府不直接干預。
2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特點和存在的問題
基于對國外養老制度的三類分析,我認為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基于我國13億人口的特殊國情,不能簡單加以歸類。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與美國、日本等傳統型模式較為相似,但是又有自己的特點。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通過三步走,已逐步建成和日臻完善:一是建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體系,二是推行城鄉一體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三是剛完成不久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并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保險制度,即“統賬結合”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兩部分共同組成我國城鎮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個賬戶的基金由政府部門統一管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逐步向城市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轉化,積極推進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解決城市居民中靈活就業人員、下崗職工、農民工等類別人員的參保問題,擴大養老保險受益面。同時,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和土地保障養老模式已逐漸跟不上時代的變化,取而代之的是剛剛開始試點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沒有一套完整健全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基本立法不足,缺乏相應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少,由國家行政機關、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多,目前在養老保險方面發生爭議時,基本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二是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窄,保障水平偏低,養老保險發展水平跟不上經濟發展水平,尤其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改革步履艱難。三是養老金儲備處于長期貶值狀態,養老金并沒做到合理分配使用,僅靠銀行利息收益并不能跑贏通貨膨脹率,建立可持續的養老保險金管理方式迫在眉睫。四是養老服務水平落后,養老機構、養老福利、社會支援的發展水平不能適應整個養老制度發展的需要,養老服務不能與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協調并進。
3發達國家養老制度給我國養老制度的啟示
(1)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一定要與我國政治體制相適應,通過上面的比較研究,我們會發現,任何養老的體制,都有著符合特定政體的政治烙印。國家應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也必須符合我國特殊的國情,要與我國的政治制度相契合,使其能夠在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同時,充分發揮其社會政治職能,真正實現“老有所養”的制度建設目標。
(2)養老保險制度應該走法制化道路。放眼世界上的較為科學合理的養老制度,無一例外地建立在法制基礎之上。目前,我國針對養老保險的立法還僅局限于基本立法,雖然有一些規范性文件將養老保險的一些程序規定加以規范,但是其具體框架還沒有相關專門立法作為規范,也就是說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相關立法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是非常不健全的。
(3)積極推進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這也是老齡化社會的到來所必然帶來的問題,老齡化加劇必然帶來養老金收支狀況的惡化,那么儲備養老金、加強養老金投資運營管理是必然趨勢,以應對通貨膨脹,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應設立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構,著眼于投資周期長、回報穩定的長期投資領域。目前,基本養老金入市條件已逐步成熟,
(4)建設與養老保險制度相適應的養老服務機制。養老制度不能局限于保障和維持生活需要為目的養老金的運營和管理,還要關注對于老年人的社會服務,如生活幫助、醫療保健服務、特殊津貼等。可參照美國的較為完善的三類長期照護系統,一類為護理院、醫院康復設施等養老機構服務,二類為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服務,三類為居家養老服務。逐步改變我國養老服務普遍薄弱的現狀,轉變觀念,重視養老機構的建立健全,建立適當的質量評價體系,使養老服務在社會養老體系中發揮起支撐作用,為國民提供高質量的養老服務。
(5)逐步推進基于國民身份的養老保險制度。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任務艱巨,在摸索中前行,核心問題是解決養老保險的覆蓋率,建立不是基于勞動身份,而是基于國民身份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而實現養老制度的全國民覆蓋。養老體制的發展一定要與國民收入水平增長相適應,要保證社會養老資源充分利用的同時,做好對全體國民的公正對待。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在嚴重的人口老齡化道路上不斷摸索,面對急劇增長的覆蓋全社會的養老需求,善于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對不同類型的養老制度體系進行研究分析,結合我國養老制度的發展現狀和特點,利用有限的養老資源,發揮最大的養老效益,提供高質量的養老服務,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進而逐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
【關鍵詞】養老保險 制度統一 可行性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劇,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對老齡人口的社會保障方面發揮的作用日益突出。然而,目前多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影響著社會公平與和諧,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統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勢在必行。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
(一)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農民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建立的,而1992頒布的文件規定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原則,即以個人繳納為主,以集體補助為輔,然后由國家給予政策扶持。
目前,我國推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有著很大的區域差異,除此之外,還存在著相關立法滯后、資金籌集渠道單一、政府與集體的補貼制度不完善、保障范圍小以及保障水平低等問題。
(二)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84年開始的,其目的是適應國有企業的改革。在1995年,進行改革后,企業開始實行“統賬結合”的管理模式,即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目前情況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的繳費是由企業與職工共同承擔的,社會統籌賬戶即為企業繳費形成的,賬戶的基數為職工工資的總額,其繳費比率則大約為20%。而個人賬戶即為職工自行繳費形成的,個人賬戶的繳費比率為8%,同時其與基礎養老金又組成了基本養老金。另外,自1991年從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獨立出來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在2000年被改為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管理與運營。
(三)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
不同于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78年成型的,自1993年調整后,實行現收現付制,費用由國家與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參與繳費。
就目前情況來看,現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出現了以下幾個問題:第一,完全由政府與單位承擔的保險費用,加大了財政負擔;第二,由單位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加大了事業單位的管理成本;第三,制度設計割裂了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聯系。
二、多元化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阻礙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不利于勞動力市場的成熟與統一
目前,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正趨向完善、規范,而農村的養老保險與事業單位的員工養老保險都發展滯后,使得兩套制度在組織模式、管理體制以及待遇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尤其是公務員的養老保險待遇十分優厚,使得我國每年都會出現公務員報考“熱”的局面,很容易造成人才與資源的浪費。另外,多數公務員害怕失去這些優厚的養老保險待遇,不愿意離開國家機關或者事業單位,不利于公務員隊伍的更新換代與大部制改革的開展。
(二)人為地造成了不平等,影響了社會和諧
要知道,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追求最大程度的社會公平,而差別比較大的養老保險待遇,嚴重影響了養老保險制度制度的公平與公正,與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宗旨背道而馳。
(三)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大了財政負擔
企業單位的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則是實行現收現付制,資金全部由國家或者集體來承擔,這樣并行的養老保險制度,不滿足市場經濟的要求,同時也加大了各級財政的負擔。
(四)阻礙了社會保障覆蓋面的擴大與社保缺口的縮小
我國普遍存在的一個現象就是社會保障資金面臨著嚴重的缺口,缺口甚至高達上萬億元。另外,沒有把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納入社會保障的體系,阻礙了社會保障范圍的擴大。
三、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統一的可行性
(一)符合人民群眾的意愿要求
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統一,有利于縮小甚至消除人為因素所造成的養老保險待遇的差距;有利于保證勞動力競爭的平等性,充分開發與合理利用勞動力資源,促進我國經濟穩定、健康發展。這些都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與利益,很有可能會得到整個社會的支持,以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統一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要求
統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發展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使其趨于成熟的要求。目前我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在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所以,在統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時可以借鑒企業的改革措施,并在吸取經驗的基礎上進行不斷的完善,逐步推進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
(三)國外發達國家養老保險制度經驗的借鑒
為了完善我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如美國、日本等。這些國家多數實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費用則是由國家、單位以及個人來承擔。所以,可以說,統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成熟的做法,可以通過借鑒成功經驗來實現。
(四)國家財政支持的加大
首先,不斷增長的財政收入為國家實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其次,公共財政的建立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使得國家財政不用再為應用性研究單位等進行“買單”,節省了資金。另外,通過上市、兼并重組等手段變現了大量的經營性國有資產,收回了很多財政投資,使國家有能力統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最后,通過政策的出臺,多渠道地進行資金的籌集,保證了養老保險資金的來源。
四、總結
總而言之,依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情況來看,在待遇、結構等眾多方面存在著很多問題,因此,統一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巨大的可行性,不僅是人民群眾的意愿,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并且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有經驗可供借鑒,有物質資金作為后盾,所以,統一養老保險制度的前途是光明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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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個人賬戶基金;運營;監管
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5-0125-02
引言
人口老齡化的“銀色浪潮”正席卷全球,我國也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老齡化問題,養老保險制度受到嚴峻的挑戰和極大的沖擊。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合理運營是優化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然選擇。養老保險基金是指在法律法規確定的范圍內,由政府籌資或由企業和個人向養老保險計劃繳費形成的儲備基金,用于支付勞動者退休后養老待遇,是養老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由三個支柱(也稱三層次)組成。其中,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特指由各省或各縣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管理的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運營模式。社會統籌部分基金是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的基金,其本質為國家養老儲備基金。而在個人賬戶上積累的基金作為基本養老基金的一部分,與社會統籌基金相比,它是完全積累式,以收定支,實行自我保障儲蓄。本文的研究對象主要是第一支柱中的個人賬戶基金。
一、重慶個人賬戶基金管理現狀及問題分析
(一)重慶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現狀分析
位于西部地區的重慶成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來,不斷加快了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的步伐。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模式,目前已實現了省級統籌;其次,農民工養老保險基本確立了“以個人賬戶為主,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并能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在此基礎上,重慶還探索出農民工養老保險的雙軌制度;第三,包括農村居民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開始試點,“小統籌大賬戶”的模式開始確立。由上,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重慶已初步建立起“三元”模式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二)重慶個人賬戶基金管理模式問題分析
目前,重慶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管理仍然實行政府直接管理模式,這種模式存在諸多不足之處。
1.管理的主體職責不夠明確
與國內大多城市一樣,重慶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幾乎承擔了個人賬戶管理的全部職責。具體包括依法接受參保登記和繳費申報、稽核繳費基數、建立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數據庫、管理個人繳費記錄,按國家規定將保險費存入銀行,全部用于購買國債,以實現保值增值,運營收益率要高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按規定審核、發放社會保險待遇(委托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提供查詢等。這種管理模式在向新制度轉換的初期是必要的,但從中長期來看,它無法真正發揮個人賬戶的作用。
2.基金投資運營問題多、效率低
在個人賬戶基金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基金投資管理成本高、效率低,挪用情況時有發生。基金運用渠道少,運用回報率低。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運作體制造成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由國家政府機關進行直接管理個人賬戶基金所致。
二、優化重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隨著重慶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逐漸擴大,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問題的解決日益緊迫
如前所述,目前重慶已初步構建出“三元”模式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完善 “三元”模式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均與個人賬戶的管理和改善密不可分,并且隨著職工個人賬戶“空賬”問題的逐步解決、農民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的增長,個人賬戶管理問題逐漸凸顯。而個人賬戶基金如何運營成為個人賬戶管理亟須解決的核心問題。
(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即將入市給重慶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帶來機遇與挑戰
2009年,人保部新聞發言人對外宣稱,經過一系列的研究和論證,人保部已形成了初步的個人賬戶基金投資辦法文件,個人賬戶基金入市已是箭在弦上。由此,重慶如何抓住機遇,合理運營養老保險基金,從而對養老保險基金實施有效投資,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已成為構建統籌城鄉的重慶養老保險體系重要問題。
(三)個人賬戶基金科學合理運營,是實現養老基金增值和保障其安全的基礎
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工具單一,投資收益偏低。另一方面個人賬戶空賬問題也未得到徹底解決。因而,個人賬戶基金遠遠沒有實現保值增值目標,從根本上講,其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這種狀況極不利于完善重慶正在實施的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而提高養老基金投資收益以及保障其安全,首先需要搭建一個科學合理的個人賬戶基金運營平臺,在此基礎上,才能真正實現養老基金的安全和提高養老基金的收益。
因此筆者認為,完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運營管理,特別是優化個人賬戶基金投資是實現重慶地區養老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的前提條件,而其中的投資運營問題又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構建完善的基金投資監管體系是當前理論界和實務界急迫解決的問題。
三、完善重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投資監管模式構想
(一)國外可借鑒的模式分析
關鍵詞:養老基金;入市;國際比較;投資優化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12月2日
2014年末,我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為2.12億,占總人口的15.5%,是世界老年人口數第一大國。老齡化帶來了一系列的蝴蝶效應,導致養老金、醫療及福利等社保支出不斷增加。而我國養老基金的投資收益低又是不爭的事實。數據表明:2001~2010年10年間,基本養老基金投資收益率不足2%。在扣除通貨膨脹后,年收益率可為負數。可見,我國養老金投資存在嚴重貶值問題,而我國目前可用于實際投資的養老金數額大約2萬億元,如何將如此之多的養老金做好資產組合投資,實現保值增值是我們所要面對的重要問題。
下面我們就我國養老金投資管理現狀與困境、對比國外成熟的養老金管理方式、尋找優化我國養老金投資管理方式三個方面展開分析。
一、我國養老基金投資管理現狀剖析
(一)我國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從1997年至今,我國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在該模式下,來自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當年繳費收入一部分計入社會統籌,另一部分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社會統籌資金由政府統一管理運用,個人賬戶基金作為個人養老儲蓄。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一部分來源于社會統籌,一部分來源于本人個人賬戶的積累。
(二)我國養老保險規模。由于政府的推廣,以及在參保單位和人員逐漸增多的推動下,近年來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收入不斷增加且增速較快。截至2014年底,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約為34,124萬人,較上年增長了1,906萬人,增長5.9%。其中,參保職工25,476萬人,參保離退休人員8,648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299萬人和607萬人。全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25,310億元,比上年增長11.6%;基金總支出21,755億元,比上年增加3,285億元,增長17.8%,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18萬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0.38萬億元,合計約3.5萬億元。考慮到這些資金一部分需要用于當期待遇支付或支付準備,不可能全部用于投資,所以初步估計,目前可用于投資的資金數目大約為2萬億元。
(三)我國養老基金投資面臨的困境
1、投資途徑狹窄。在2015年8月17日國務院頒發新的《基本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之前,中國基本養老基金的投資途徑受到嚴格的限制,根據1997年文件《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規定:“加強對基本養老基金的管理,基金的結余額,除預留相當于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專戶,嚴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新辦法后,明確了養老金可以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投資比例合計不得高于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30%。雖然增加了投資股市這一新的途徑,但是辦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養老金僅限于境內投資”。
2、養老金收益低。養老基金投資效益低一直以來都是我國養老基金管理部門很頭疼的問題,拿近幾年的養老金收益率與銀行存款利率相對比,如表1所示。(表1)
從表1可以看出,除最近的2014年外,養老金每年收益率都低于同期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而銀行存款利率已經是眾多理財產品中年收益率最低的。倘若考慮到近年我國約4%的通貨膨脹率的話,那么我國養老基金不僅每年不能實現保值增值,而且還在不斷的縮水,由此可見我國養老基金收益令人擔憂的現狀。
3、養老金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據人社部統計,2012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已經達到2.5萬億元,較2011年增加約3,000億元。2012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記賬額達到29,543億元,比2011年增加了18.84%。同時,試點了許多年的個人賬戶做實工作推進艱難,2012年13個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省份中,基金收入共計722億元,累計做實個人賬戶基金收入為3,499億元。以此計算,即使減去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個人賬戶空賬依然超過2.6萬億元。2012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額為23,941億元。這就是說,即使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的所有資金都用于填補個人賬戶,仍然會有缺口。可見,我國養老金在管理方面也存在嚴重問題。
二、國外成熟養老金投資管理制度
[關鍵詞]養老保險 欠發達地區 政府作用
一、貴陽市農村養老保險面臨的現狀
我國各地區的社會保險制度由于社會歷史發展、經濟水平和社會傳統的不同造成了社會保險制度的地區差異化,但就各地的社會保險制度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國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貴陽市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面臨的現狀如何?現從三個方面來做一個簡要分析。
1.貴陽市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現狀
貴陽市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現狀是人均耕地少,地貌復雜,第一產業從業人口下降速度慢,人均產值低。貴陽市2004年年末總人口350.8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85.78萬人,占全市人口數的53%。全市土地總面積804667公頃,其中耕地28897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35.91%,全市每個農業人口占有土地6.9畝,不足全國平均值的一半,農業人口人均耕地2.55畝,為全國平均值的三分之二,且多屬高原丘陵,不利機械化操作。據統計資料顯示,2004年全市第一產業完成增加值31.77億元,占本地區國內生產總值(即GDP)443.63億元的7.2%,不難看出農村的人均產值不高,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相對較差。
2.貴陽市農村居民經濟收入現狀
貴陽市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總的來說是收入偏低,保障水平偏低,城鄉差距大。據統計資料顯示,全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3509元,僅占城市居民可支配人均收入的31.25%,不足三分之一,可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之大。全市農村居民用于日常生活消費的恩格爾系數達0.44。2008年貴陽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為200元/人月,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高的兩城區為140元/人月由此可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異。
3.貴陽市農村養老現狀
貴陽市農村居民養老是以家庭養老為主,輔之以少數集體養老、儲蓄養老、征地補償養老、房屋出租養老、困難救助和低保養老。貴陽市農村目前社會養老模式仍以家庭養老為主,占63.1%以上;農村經濟的相對落后,長期以來農民收入只能維持基本生活需求,絕大多數邊遠地區的農民根本談不上存錢,當農民進入老年,靠儲蓄積累養老的為16.2%;參加城鎮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鄉鎮企業為數不多,這一人群屬于養老無保障之列。隨著農村社會老齡化的到來,農民養老問題逐步凸現,已到了必須研究解決、刻不容緩的地步。
二、貴陽市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結合貴陽市農村的現狀,要建立貴陽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面對和解決好四個方面的問題。
1.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差異
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是造成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嚴重失衡的根源。長期以來優先發展工業的思路決定了城鄉發展的差異,貴陽市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大體各占一半,但2007年第一產業增加值還不到第二產、第三產增加值的8%,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民純收入的3.2倍,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人均200元/月,是農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人均70元/月的2.8倍。
2.農業產業結構的差異
解決“三農”問題的落腳點是提高農民收入,而關鍵在于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實現以農為主,多種經營。盡管近幾年我市緊緊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這一目標,促進了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但農、林、牧、漁、服務業的結構不均衡,貴陽市的地形地貌又不適合大型機械的使用,就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而言不能形成規模,集約化、機械化、產業化程度低,生產效率和生產效益很難得到大幅度提高;二是種植面結構不合理,圍繞省會中心城市服務的多種經濟農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3.不同區域的差異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
由于貴陽市城市規劃、地理等方面的因素,貴陽市不同區域的農村各方面差異都較大。在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時候,對處于不同區域農村應該區別對待。不同區域經濟差異的影響。貴陽市經濟目前呈放射狀,由城市中心向邊遠農村逐漸減弱,經濟區域差異十分明顯。
4.資金籌集方面存在的問題
按照目前國家制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指導性政策框架,基金主要依靠參保農民的繳費,農村養老保險需求水平相對較低,但是如果考慮到城市化、社會發展、生活水平提高等多種因素,考慮到今天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進入老年期時的經濟、社會背景,現在交納的數額很少的養老保險金,就會出現養老保險養不了老,保不了險的情況。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不進行補助,其差異性和不公平性是顯而異見的,直接影響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如果要讓絕大部分農民參與到社會養老保險中,政府的財政補助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財政支出的加大,會影響到社會各個方面,而不僅僅是農村這一塊。
三、解決貴陽市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矛盾的建議
1.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
筆者認為,要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抓住發展經濟這個主線。政府應結合貴陽市農村的實際情況,讓城鎮帶動農村發展,從政策、經濟、財政上全面扶持,即使暫時減緩城鎮的經濟發展,也要千方百計先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只有農村的經濟發展了,農民收入提高了,特別是偏遠、困難地區的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的繳費承受能力才能提高,農民退休后的養老待遇才能增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才能健康發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才能持續。反過來,隨著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國家和地方財政支持的份額逐漸減少,又能有力的促進城鎮經濟發展,使城鎮能全面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2.完善農村社會保險的地方性法律體系
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為保證農村社會穩定,根據貴陽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本著社會公平的原則,對農村老年群體實施的社會保障,是作為調節社會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其次,加快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立法步伐,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各項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穩定性。最后,應建立健全養老保險法律的監督機制,以確保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運營的規范性,防范社會保險基金的風險,并通過合理運作使其不斷增值,以更好的滿足農村社會養老制度建設的需要。
3.構建多層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財政制度
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是構建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其基金的籌集應以個人為主、集體為輔、國家支持為原則。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初期,各級地方財政更應根據不同的對象給予不同程度的支持。財政在為參保農民提供資金扶持時,按照農民交費的標準進行補助,并堅持多交多補、少交少補、不交不補的補助原則;在養老金領取時,實行“多交費,多受益”的原則,這有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根據目前貴陽市的情況,對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應由個人、集體和財政共同承擔,財政的支持力度應該大一些。在特別貧困的地區,可由中央財政進行扶貧支持,以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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