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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一、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是由建筑施工本身的安全問題現狀決定的。建筑施工由于本身的施工特點,大多數建筑施工生產流動性大,施工過程復雜,露天作業多,施工時間長,人員素質高低不一,機械設備復雜,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和不可預測的因素,這些都使得建筑施工本身成為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
2、安全是建筑施工企業的生命線。現代企業的一個重要標準是高效的管理。對管理制度的制定、人員與機械設備的管理、現場各個施工項目的配合、應急預案的制定以及發生事故后的迅速反應能力及應對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施工的安全,所以,作為一個施工企業,它的管理水平越高,越注重細節,安全事故也會離它越遠。注重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提高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這也在很大的程度上促進了施工企業的發展,增強了施工企業的競爭力。
二、工程施工中常見的安全質量問題分析
1、高處墜落。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潛在墜落風險的位置(洞口臨邊、龍門架和腳手架等處),由于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兩者共同作用下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2、坍塌。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潛在坍塌風險的區域內(基坑等),由于支撐系統的脆弱性或者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以上三者中的任意兩者或三者共同作用下造成坍塌事故。
3、物體打擊。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潛在物體墜落風險的場區內,由于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兩者共同作用下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4、觸電。項目參與人員暴露在具有電器設備的環境內,由于防護系統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識的脆弱性或者兩者共同作用下造成觸電事故發生。
三、導致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質量問題的因素
1、工程參與方自身責任
我國工程施工現狀中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有法不依、違章施工、不依照施工流程施工以及施工資質不足等,此外在施工中還存在拖欠工程款項以及簽訂霸王條款等問題,這就使得施工主體在施工過程中態度消極,無法在安全管理上積極采取措施。一些安全防護資金無法按要求到位,并且有些工程為了趕工期,導致了施工強度較高,施工人員在施工中便不會重視安全防護,因此埋下了安全隱患。
2、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最近一段時期以來,盡管我國己經出臺了《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但是距離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構建還是存在一定距離的,并且在此基礎上的配套制度建設也顯得比較落后,不能滿足我國當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現實需要。
3、項目資金無法到位
有關施工安全防護相關費用在我國相關規定中有明文規定,并且針對施工過程中的詳細支出都進行了明文規定,在施工中需要施工方嚴格予以執行。但是為了注重經濟效益,業主在實際的操作環節中對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不重視,所以忽視了對管理工作的監察。因此施工單位便會習慣性的在安全管理資金方面不斷縮減,因此施工中相關安全管理資金便會無法及時到位,這就致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了威脅。
4、缺少安全管理意識
經濟效益是企業存在以及發展的基礎,我國施工企業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然會以企業的經濟效益作為基礎,因此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往往并不重視。有些施工企業往往只是將安全管理機構作為一種形式,對于日常施工中發現的問題也沒有予以糾正,僅僅將安全管理作為一種形式。這種由于安全意識缺失而造成的管理問題也會引發安全事故。
四、施工企業深化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對策
1、樹立科學的安全監管觀念
在整個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都應當始終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理念,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以及施工工藝等各個環節都應當堅持這一理念。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忽視了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產生,給企業形象以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損失。所以,建設主管機構以及建筑單位應當統一思想:施工安全無小事,必須始終將安全生產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來對待,且將安全生產作為工程施工過程中最主要的工作來開展。我國頒布了《施工建筑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評價標準》,依據該制度各施工企業應當立足本企業的生產實際構建起一套完整的安全生產制度。
2、構建科學的安全監管評價體系
建筑施工相對于其他行業來說設計的學科體系相對較多,因而其體系組成相對較為復雜。并且施工中所設計的崗位眾多,不同的崗位所需要承擔的風險、負的責也具有差異,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前對這些崗位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建立起科學的評價體系,依照預估風險對崗位進行科學的設置、安排,并確定安全管理措施以及需要投入的安全費用。從而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確定目標的最優性。
3、強化施工中的安全技術監控
現場采取安全檢查、巡視、旁站、平行檢驗、驗收等技術措施,使項目安全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監理部根據現場安全管理情況適時發出監理指令,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采用施工單位自檢自驗、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復檢、安全設施驗收;質安站抽查監督的三級安全管理模式。對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對于較大危險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監理部應實行旁站監理,排好輪流值班表總監帶班輪流值班并做好安全旁站監理記錄。監理工程師在日常巡視檢查發現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或有未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違反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行為,應立即開具監理通知單,要求限時整改,監督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整改后復檢合格方可同意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做整改不予安全驗收,不予出具安全評驗資料;安全驗收不合格監理部不參加基礎、主體分部的質量驗收。巡視中發現有嚴重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或有嚴重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違反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方仍然拒絕整改,擅自盲目施工時;項目總監需及時與工程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站及時報告相關情況,出具監理報告由建設主管單位作出相應處理。
4、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所有事情的落實最后都是人的落實,人的差異導致最后結果的差異。所以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尤為重要。首先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道德教育,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問題,遵守職業道德和相關法律法規。其次應該加強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做到上崗培訓,規范操作。
5、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的制定能夠起到未雨綢繆的作用,通過應急預案的制定,相關負責人對于整個工程的難點有所把握,心中有數,從而對某些容易引發事故的環節重點關注,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項目參與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即便發生事故,也可以盡量減少損失。
結束語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與質量管理是其重要的影響因素,加強安全管理是質量水平得以提高的前提,因此,在具體的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視安全管理,促進建筑工程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段文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D].重慶大學,2011.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其現代工程建筑也逐漸朝著更大面積、更為復雜的結構及更具先進技術的方向不斷地發展著。而有些施工單位為了能在市場中獲得競爭優勢,不斷地將建筑所需成本予以減少,并減少相應的安全生產的投入,從而導致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不斷出現。安全監督管理作為其一項有效的監督手段,主要是對責任主體單位予以執法監督,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水平得以提高,從而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以確保施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1 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意義
盡管我國加強了對建筑市場的準入和控制,加大了對建筑企業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的力度,而且也建立和貫徹實施了建筑企業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制度,但在一定程度上還是不能徹底從根本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針對這種情況,國家和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也加大了對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并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但在實際過程中,仍有一些建筑施工企業和相關部門為了能確保自身的利益,忽視對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且相關的監督管理的力度也不夠,其相關的施工人員因缺乏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在實際的施工操作中過程中并沒有嚴格依照相應的規定及標準進行,而這些施工操作人員中部分人員沒有接受過相關的安全教育方面的正規培訓,所以其自身的安全意識相對較為薄弱,由于這些情況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導致安全事故的時有發生。為了能實現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順利開展,并確保相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加強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和必要。
2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施工單位對安全質量管理的忽視
在建筑工程進行施工中,會存在一些施工單位為了能實現自身最大的經濟效益,待工程中標之后立即開展施工,而在此之前并沒有對相關施工操作人員予以施工安全方面的培訓,很多的建筑企業也沒有設置相應的安全監督及管理的組織機構,并制定相關安全有效的施工專項方案,亦或是方案沒有得到很好地實施,從而使得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措施沒有得到有效地實施和落實。從整體上看,施工操作的隊伍其素質普遍不高,且人員的流動性相對較大,甚至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操作人員出現“三違”等一系列的不安全行為,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給建筑工程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隱患。就連有關安全質量方面的監督管理部門在予以檢查之時,也往往為了應付了事,并沒有在真正意義上將安全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2.2 對相關安全監督單位的定位較為模糊
就目前而言,我國建筑工程其相關的安全質量監管單位主要是依據政府委托對建筑工程就安全質量方面進行監督和檢查,其工作的重點往往是圍繞與工程有關的主體結構、地基基礎、環境質量展開的。針對建筑工程中相關的安全質量監管單位其性質而言還沒有一個準確的定位,目前主要看作是可以進行全額撥款的有關行政委托方面的執法機構。因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單位其自身角色的模糊分配,從而使得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還沒取得預期的完全效果,其監管行為所應發揮的效用也沒有充分展示出來。
2.3 相關安全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對工程監管工作力度尚需加強
我國大多數地區有專門設置建筑工程的相關安全質量監管部門,主要是對當地政府及建筑企業相應的投資項目實行安全質量方面的監管工作。但由于其相關監管人員的整體素質參差不齊,對相應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及操作規范和要求掌握得不夠全面、透徹,往往會造成對建筑工程其安全質量方面的監管力度不足。再加上部分監督管理單位對施工單位予以安全質量上的監管之時常常很是被動,從而導致其檢查的力度及強度顯得弱化,并進一步使得安全質量的監管工作很難順利的展開。
3 有關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形勢的相關概述
近年以來,我國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方面的形勢雖然有較大的好轉,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工程建設的投資規模進一步加大,且施工隊伍的進一步擴大都在給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時有發生,在很大程度上帶來了巨大的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面對這樣嚴峻的形勢,政府的相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重視對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監管,并加大監管的力度,對施工過程中所存在的隱患予以及時的遏制和排除,從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在工程施工之時,導致其出現安全事故的因素有很多,為了能確保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和進行,保障相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的監管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4 完善建筑工程相關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有效對策
4.1 完善對建筑工程的安全質量監管
作為其安全質量方面的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大對工程地基基礎及主體結構等相應部位的檢查力度,確保在建筑工程施工之時其相應的安全生產行為及監督管理的工作能夠更加地科學化、規范化。定期的對施工作業人員開展安全質量培訓,以此來提高其安全質量的意識,并定期對施工單位給予安全方面的評估和評價,從而規范其安全生產的行為,針對一些發生安全事故的建筑企業還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相應的懲罰,以告誡相關企業應當提高對安全意識的重視。
4.2 加強對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相關監管
相關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工作職責,并加強監管監理企業對此項工作的監理力度,使得其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監理方面能夠盡職盡責。監理企業還應將工程安全質量的監管工作視為長期的奮斗目標,對施工單位及其相關技術施工人員的資格證書及資質予以嚴格核查,對于規模較大的建筑工程更要予以嚴格審查、認真把關,以防止潛在的危險因素其影響程度進一步擴大,并在對施工企業進行督促及整改安全質量之時,還應充分的發揮其職能與作用,從而促進安全質量監理工作的進一步科學化與規范化。
4.3 提高有關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應對有關工程安全質量的相關監管人員進行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教育和培訓,以進一步提升其在職業道德上和專業知識方面的綜合能力,同時定期予以考核與評定,及時對監管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從根本上予以解決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并強化對企業內部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使其充分認識到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嚴格地依照有關規定開展監管工作。還應當嘗試對建筑工程的監理單位與項目負責人之間簽訂相應的安全責任書,并定期對其安全質量進行檢查,舉辦相應的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分析會議,針對檢查之時所發現的安全隱患予以及時地提出解決方案并加以督促和執行。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中圖分類號:F25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建筑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支柱性基礎產業,目前建筑業正處速發展階段,新材料、新技術不斷應用于工程中,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建筑理念和建筑內涵不斷豐富,但與此同時,建筑業內固有的和不斷衍生的問題束縛著本行業的健康發展,其矛盾日益顯現。如何有效地代表政府對建筑業的工程質量安全實施監督管理一直是質量監督站的研究課題。文章結合作者多年的實踐經驗,就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環節與途徑進行了論述,以供同仁參考。
二、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環節
(1)建立科學的質監站內部質量管理體系
站長與各質監室負責人、質監室負責人與質監員簽訂責任狀,層層抓落實。同時抓好質監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學習,促進質監人員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業務技能的提高。責任質監員對所監督的工程按照監督計劃書和質監站的有關規定,認真實施監督工作,加強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質保體系和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確保監督工作到位率100%。責任質監員對所監督的工程負全面的質量監督責任,特別是對抽檢點的質量、對核查的工程技術資料質量、對基礎分部和主體分部質量安全負全面監督責任。
(2)加強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監管力度
1)規范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確保工程整體質量。建設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各方共同活動的結果,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有關機構的質量行為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必須嚴格規范各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①對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違法肢解分包、對承包單位的建設活動進行不合理干預;使用于未經審批的施工圖紙設計文件的行為嚴格監督,嚴肅查處;②對建設單位違反其質量責任和義務以及違反強制性標準的行為,記入不良記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③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人員到位且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嚴格按圖紙和相關規范規程施工,按規定進行檢查評定和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對其選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以及質量不合格的要責令整改,必要時要進行處罰。
2)嚴格監督施工圖審查,確保設計質量及節能要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施工圖未經審查批準的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在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應嚴格執行施工圖設計審查制度。①建設單位辦理監督手續時,無施工圖設計審查批準書不予辦理;②在施工過程中,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大設計修改變更和技術處理方案,必須重新報審。在圖紙會審或技術交底的時候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必須有專家論證報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未經審查和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通過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制度,可使勘察、設計質量有保證,確保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從源頭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質量。
3)規范見證取樣檢測,確保材料質量。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應嚴格檢查見證取樣檢測有關資料。①明確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范圍:凡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數量不少于規定檢測數量的30%;②確保見證取樣檢測的程序: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將“見證取樣檢測備案書”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工程施工中,見證人員對試樣的采樣、留置以及送檢要全程見證,并如實填寫見證記錄;③不定期抽查見證取樣檢測的執行情況,核查見證記錄是否及時、真實、準確,對違反見證取樣檢測有關規定的要下發問題處理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4)加強施工過程監督檢測,確保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檢查中要根據結構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現場質量情況對工程結構實體質量進行隨機抽樣,科學定量分析其內在質量,及時發現和消除質量隱患,確保工程結構安全。①配置鋼筋掃描儀,數字顯示式回彈儀、混凝土快速測定儀、激光測距儀等結構質量檢測設備。特點是快速、準確、智能、便攜,非常適合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②確定工程監督檢測范圍、監督檢測程序,監督檢測內容,監督檢測抽樣方法及數量、監督檢測記錄及報告形式、不合格檢測結果的處理方案等;③用科學數據對結構實體質量進行判定,實現由人工定性判斷向儀器定量檢測的轉化,維護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通過加強監督檢測,強化了工程質量監督的過程控制。
5)嚴把建筑施工過程中的“樣板引路”制度管理。“樣板引路”制度要求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前做出“樣板間”和“試驗段”,在施工過程中“用典型引路”,在檢查驗收時“讓樣板說話”。要求做出樣板的項目包括:墻體施工前要做出樣板間;外裝飾工程要做出樣板墻;設備安裝工程要在標準間做出樣板間或樣板系統;門、窗工程在施工前應做出樣板件;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道路工程的土層、基層、面層應分別做出工程試驗段;大型建筑群體、住宅小區應在施工現場建立樣板示范間。并要求所有 “樣板間” 必須做出節能降耗樣板。作為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對未進行“樣板間”和“試驗段”施工管理的工程項目,將責令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進行不良行為記錄等處罰,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
6)嚴格把好分戶驗收關。2009年12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對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據;2011年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實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將分戶驗收作為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必備條件,凡未實行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住宅工程整體竣工驗收,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不予參評工程質量獎項;對未嚴格實行分戶驗收、在分戶驗收中弄虛作假的,責令限期改正,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7)嚴格竣工驗收監督,把好備案和交付使用關。①嚴格審查竣工驗收條件:審閱設計文件,設計變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的工程質量檢查報告、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審查質量控制資料、建設單位制定的工程驗收方案。審查日常監督抽樣中所發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整改報告;②嚴格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進行監督,重點監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驗收方案進行驗收,驗收參加人員是否到位,審查工程質量,查驗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數量。通過嚴格竣工驗收監督,可確保工程質量;③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監督檢查建設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報告中要明確同意進行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單位按規定到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途徑
(1)提升建筑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意識。不斷深入質量安全教育,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灌輸安全生產的理念和重要性,并結合真實案例,警示負責人應落實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2)明確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首先,應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同時對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等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對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檢查情況報告給相關部門,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并對已經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工程要求停止施工,進行整改。
(3)提升員工的綜合素質。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是每一個現場施工人員的工作重點之一,而員工的綜合素質是決定現場質量安全監督效果的關鍵。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人員的各項技能培訓,并積極帶領人員參與技術探討、交流等活動,完善施工人員的質量安全監督意識,提高他們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保證施工人員具有過硬的技術和全面的監督意識。
(4)強化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考核的目的是為了認可有能力的員工,鼓勵更多的員工積極努力工作,預防事故的發生,同時,這也是一種約束手段。很多單位采取事先考核,例如繳納保證金等,其目的也是為了增強員工的質量安全意識。
(5)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不良記錄管理制度。建設部《建筑市場誠信行為為信息管理辦法》和《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的分布實施,是利用信息技術和按照市場規律,使工程建設中涉及的責任主體及中介機構的失信行為受到法律和、市場的懲罰。我們將做好以上兩個文件的宣傳貫徹工作,以施行統一的誠信標準為契機,以建立誠信信息平臺為手段,以完善信用將懲機制杠桿,加快推進建筑市場秩序日趨規范。
(6)探索快捷、公正的解決用戶投訴新途徑。建設工程的復雜性和特殊性,使得有些質量投訴單靠質量監督人員現場觀察、詢問,很難找出質量問題產生的真正原因,或找出原因不準確、不全面,給質量問題性質的判斷和責任的界定帶來困難。同時,引入誠信建設機制,將那些違法違規、不履行保修職責、推諉扯皮,給用戶帶來嚴重損失的企業予以曝光,并把其不良行為記錄在案。以此引導企業順應市場經濟潮流,增強信用意識,做好售后服務和質量保修工作。
四、結束語
總之,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涉及方方面面,要把工程質量安全管好,必須有一個健全、有效的質量控制管理體制。建設部頒布實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為企業的創優提供了一個具有統一基本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的標準,以增加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協調性,增強施工單位之間的可比性。因此,監督管理部門要積極引導企業結合本單位情況和自身特點,在提高工程質量意識、管理水平、隊伍素質、創新能力,打造建設工程質量品牌上同執利導。選擇有代表性的工程實施創優良工程活動,樹典型、促全局,推動建設工程質量的整體提高。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關鍵詞】: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存在問題;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特殊條件下,政府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扮演著“教練員”與“運動員”的雙重身份。雖然身份定位并不妥當,但在當時還是為我國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的穩定和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來,為適應水利改革發展新要求,政府部門也在全面提升水利系統干部職工隊伍素質,增強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建設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引進、培養、選拔各類管理人才、完善人才機制,鼓勵廣大科技人員服務于水利改革發展第一線,加大基層水利職工在職教育和繼續培訓力度。
1、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的意義
優質安全的水利工程是水利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性基礎。隨著國家對水利工程投資的不斷加大,新建的水利工程規模也越來越大,這使得工程中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復雜,工程質量問題也成為建設工程過程不可回避的尖銳所在。水利工程質量一旦出現問題,不僅會影響水利構筑物的使用壽命,還會增加水利工程的運行與維護的費用,更嚴重的可能使國家的安全和人們的經濟財產遭到極大的威脅。因此,水利工程質量的控制與管理對于整個水利工程建設的意義極為重大。投資和建設過程始終應該在認清水利工程質量控制與管理的意義的基礎上,做好相關質量控制與管理工作,保證水利工程更好的服務和發揮其巨大的工程效益。
2、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
2.1、水利工程質量控制意識薄弱
水利工程質量控制意識的薄弱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雖然國家就水利工程的建設問題分類制定了詳細的質量規范標準,并以法律和技術標準的形式將其一一列出。但是不少水利建設部門及相關工程建設人員對水利工程質量控制意識非常薄弱,常常是按經驗進行相關工作,無視水利工程建設的法律和規范的要求。一些水利工程建設單位為了趕工期而忽視技術規范要求和既定工序,給水利工程的最終質量埋下了隱患。還有一些單位將自己的水利工程進行了單元分包,且對其管理不到位,造成偷工減料、工序混亂等嚴重情況。這些充分說明對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和控制意識很薄弱,急需提高,意識的淺顯疏忽對水利工程整體質量的威脅和危險極大。
2.2、水利工程資金管理科學性不強
資金對于水利工程的建設極為重要,是水利工程順利進行的物質保障。對其進行科學的管理和分配,在達到控制成本目標的同時,對工程質量的控制也有積極的作用。但是現在很多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對資金的管理缺乏科學性。最常見的例子的就是很多水利工程建設單位沒有完善的工程預算制度,單位進行建設工作沒有依據預算開展,對于預算內容常常進行隨意的更改,使工程預算工作毫為意義,工程資金使用的合理性難以保證。
2.3、項目施工相關的安全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
這一問題主要表現在:首先,一些建筑施工企業對安全問題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往往只是注重工程施工的最終效益,而忽視安全施工問題,從而導致相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各種安全責任制度根本沒有得到有效的實施。這主要是由于項目的最高管理者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從而在施工企業中根本沒有形成相應的安全管理體系,整個企業的內部安全監督管理形同虛設,直接參與施工的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更是無從談起。其次,還有的建設單位對工程施工的基本步驟和規律置若罔聞,為了盡快完成工程,盲目開工、壓縮施工時間,還有的建設單位出現壓價墊資的現象,從而使建筑施工企業無法獲得正常的安全施工資金,從而導致工程施工安全出現較大問題。
2.4、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做的不到位
目前我國的監理市場發展的還不夠完善,監理人員的管理職能還不能很好的履行。現在普遍存在的情況是一個總監負責幾個工程的監理工作,甚至普通監理員也要監理多個工地的現象,這樣監理人員在進行監理工作時,是沒有時間沒有精力認真的履行監理職責,不能夠認真的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甚至很多的監理人員根本都不熟悉施工時的技術規程以及安全法律法規,那么一旦施工現場出現安全隱患時,他們也就不能夠及時的制定整改措施,不能及時的糾正施工單位違規作業的現象,一些非法的施工現象也不能夠及時的向主管部門進行匯報。
3、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措施
3.1、增強水利工程質量意識,提升人員綜合素質
質量意識對控制水利工程質量至關重要。只有提高水利工程建設相關人員的質量控制意識,才能使水利工程的質量有保證。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的人員,無論是領導還是普通員工,都需要在工作中從認識和理解上重視工程質量,都要自覺去提高工作和服務質量。水利工程相關監督單位也要提高工作人員的自身素質和質量意識。只有水利工程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質量意識得到了提升,才能使他們自覺的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控制和管理。
3.2、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
水利工程建設中領導的作用非常重要。其對水利工程質量的重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水利工程的質量的好壞。在水利工程建設的具體工作中,需要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每個具體的部門、具體的人。一旦出現質量問題,按照相關規定,追究主管人的責任,不管其在什么崗位,擔任什么職務,都不能免責,確實使領導者對水利工程質量的重視程度得到提高,保證水利工程的質量。
3.3、完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責任制
施工企業應該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生產安全一起管”的原則,不斷完善自身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其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也是開展安全管理工作首要的任務。為了保證相應安全生產方針的順利實施,施工企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科學的完善,做到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責任的安全施工目標,并保證工程的每一位參與者都能夠參與到安全管理中來。所謂安全責任的落實就是指,施工企業必須保證自身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到位和認真執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必須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開展工程施工。另外,施工企業還應該明確企業的法定代表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不管企業因為何種原因出現何種問題,相關的安全管理人員不能減少,保證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工作合理到位。
3.4、建立集體監督機制,保證質量監督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提高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強監督,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因此應改變現有的監督方法,建立集體監督機制。在大型重點水利項目中繼續推行組建項目站的方式,中、小型水利項目明確主監人員、責任監督員,落實責任,每個工程配備2名以上監督人員,監督人員需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在日常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推行“一人為私,兩人為公”的執法理念,推行項目站、主監制、巡監制相結合的監督管理體系。同時規定不同級別的監督文書分別由各科室的監督人員、科長以及站領導按權限范圍簽發,保證質量監督的嚴肅性和準確性。為了保證監督工作科學、公正,監督機構應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和設備,尤其現場檢查應由手摸、眼看、尺量等一般檢查手段轉變為采用鋼筋掃描儀、回彈儀、激光測距儀等先進儀器、設備。如實在沒有配備相關設備可與市場第三方檢查單位聯合檢查,做到以數據采集、數理分析為依據的科學檢查手段,真正實現用數據說話,保證監督工作科學、公正、準確。
4、結束語
隨著國家對水利工程投資的不斷加大,新建的水利工程規模也越來越大,這使得工程中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復雜,工程質量與安全問題也成為建設工程過程不可回避的尖銳所在。因此,必須加強了項目管理、施工管理及質量安全監督,做好相關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保證水利工程更好的服務和發揮其巨大的工程效益。
參考文獻
[1]董德寶.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管理初探[J].技術與市場,2010,11.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打造“三力*”從源頭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的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構建和諧社會,確保穩定大局,發展*經濟,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批轉省質監局等部門進行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監管指導意見的通知》([20*]44號)文件精神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食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并用于銷售的供人們食用或者飲用的制品。
本辦法所稱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是指有固定場所,以手工制作為主或者有少量簡單的生產加工工具和簡易生產設施,其產品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直接銷售給本地區銷售者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
對證照齊全(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但暫時達不到食品準入審查細則要求,在*區境內從事以生產、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小企業小作坊,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相關要求,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以下簡稱“必備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取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限期經營準許證(以下簡稱“限期經營準許證”),并經檢驗合格,方可生產銷售。
企業未取得準許證的,不得生產。未經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未取得準許證而擅自進行生產的,為無證生產。
第四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遵循科學公正、公開透明、程序規范、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二章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備條件
第五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須依法設立。
一是必須具備食品衛生許可證;二是必須具備法人營業準證。
(二)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須獲得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
具備衛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個體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暫時達不到食品準入細則要求的,必須按程序申辦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審查規則組織審查,對達到基本要求的報區人民政府辦理限期經營準許證。
第六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在限期生產經營期間向社會做出食品質量安全及區域銷售承諾。
第七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環境條件。
第八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保證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
第九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加工工藝應當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應當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陳舊食品與新鮮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第十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品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第十一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食品質量安全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強制性標準要求,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應當符合企業明示采用的標準要求。
第十二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
第十三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計量檢測手段,檢測儀器必須經檢定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內方可使用。無條件的小企業小作坊可以和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簽訂委托檢驗協議。
第十四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應當建立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簽訂委托協議,一個季度至少送檢一次。
第十五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應當建立質量管理制度,實施從原材料采購到產品銷售以及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用于食品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對食品無污染。食品的包裝和標簽必須符合相應的規定和要求。裸裝食品在其銷售的大包裝上能夠標注使用標簽的,應當予以標注。
第十七條貯存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設備必須完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能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嚴禁下列行為:
(一)違反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或濫用食品添加劑;
(二)使用非食用性的原料生產食品;
(三)使用不合格原料或者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原料
生產食品;
(四)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五)偽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質量標志;
(六)生產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第三章食品生產準許
第十九條區人民政府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確認達到基本要求的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準許其限期經營,頒發《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
第二十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按照地域管轄原則,到所在轄區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辦理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生產準許審查的申請。
第二十一條質量監督部門在接到企業申請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組成審查組,完成對申請書和資料等文件的審查。企業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業在10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第二十二條對于書面材料審查合格的企業,審查組按照審查規則,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企業必備條件的現場審查,并對現場審查合格的企業,進行現場抽封樣品。
第二十三條申請取證食品企業應當在封樣后3個工作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
第二十四條經必備條件審查和抽樣檢驗合格的,審查組應當在檢驗報告出具后5個工作日內將符合發證條件小企業小作坊的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區食品生產加工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五條經必備條件審查或者發證檢驗不合格而不符合發證條件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向企業發出《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應當立即整改,1個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第二十六條領導小組收到審查組上報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材料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報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并對獲得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的企業名單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條領導小組應當在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符合發證條件的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發放《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工作。
第二十八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生產準許證的有效期為一年。
第二十九條企業應當在《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有效期滿前2個月內,向發證部門提出換證申請。由發證部門按照規定的申請程序安排換證審查。
第四章食品質量安全
第三十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應當對其所生產加工產品的質量安全負責。質量安全指標包括標準規定的理化指標、感觀指標、衛生指標和標簽標識。
第三十一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對用于生產加工食品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
第三十二條季節性生產的小企業小作坊,在歇業時要向區食品生產加工整頓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歇業報告;開業時要將產品送到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并向區食品生產加工整頓工作領導小組提交開業申請和檢驗報告。
第三十三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必須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鄭重承諾不生產假冒偽劣食品、不偷工減料、不摻雜假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嚴把質量關,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第三十四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只能在本行政區域內銷售,不得超范圍、超區域生產經營。
第五章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證書
第三十五條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證書式樣由區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統一印制、統一編號,并加印審批部門印章。
第三十六條證書應當載明企業名稱、生產地址、產品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等相關內容。
第三十七條獲得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的小企業小作坊,產品在出廠前必須在其包裝或者標識上加印或標注證書編號。沒有編號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三十八條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編號由英文字母QDZX和9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第三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早用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證書和編號。獲得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的小企業小作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借、涂改或者轉讓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證書和編號。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限期整改;限期內未按整改要求進行全面整改,后經批評、指導、幫助,拒不整改的,對于獲得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的企業將證書吊銷,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
(一)未獲得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而擅自偽造、冒用證書和編號的;
(二)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被吊銷而擅自繼續使用證書和編號;
(三)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超過有效期擅自繼續使用證書和編號的;
(四)超出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發證范圍擅自使用證書和編號的。
第四十一條偽造、冒用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的企業,取得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的企業出租、出借、涂改或者轉讓證書和編號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限期生產經營準許證,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二條在生產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