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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科在醫院黨總支及院領導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科室綜合目標責任書的要求,科室全體職工完成了項目建設、全院能源、物資供應,后勤設施設備維護保障、維修改造等相關工作。現將總務科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科室管理工作
在科室管理工作中,科室全體同仁集思廣益,團結奮進,在工作繁雜、新任務、新項目不斷出現的情況下,在科室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科室日常工作。全年共召開科室早會45次,科室協調會65次。干事、維修班、司機班3個24小時值班電話平穩運行。
維修班全年開展維修維保工作共計3768次:衛生間堵塞疏通475次;儲物柜門修理684次;漏水維修175次;門、鎖修理326次;其它修理460次;更換燈具630次;其他電器維修298次;設備巡查720次;日均10.3次。
全年公務用車合計1333臺次(不含拼車),用車同比增加87臺次,同比上升7%。2017年業務科室用車465臺次,占比34.9%,同比上升23%;行政科室用車868臺次,占比65.1%,同比下降2.4%。市外長途用車174臺次,占總用車13.1%,同比上升142%;市內短途用車1159臺次,占總用車86.9%,同比下降1.35%。
二、日常保障工作
(一)招標與采購
科室對日常采購物品集中進行了招標工作。在日常零星采購及定點采購的過程中嚴格遵循法律法規,采取定點采購和詢價采購等形式規范采購過程,降低采購成本。現總務科90%以上的物品采購執行的是招標、網絡集采和政府定點單位采購。采購過程進一步規范合理。
(二)冷熱水及電力線路、管路維護
認真做好醫院自來水、供電、有線、電話、暖氣、直飲水、景觀用水、污水等管網的維護與保養工作,定期對院內電路、水路進行巡查,確保醫院水、電,正常供應。在今年的工作中著重關注和解決了部分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的一些疑難問題,對部分保障設施通過更換、改造、維修等形式進行了優化。對全院管道井、辦公室雜亂線路進行整理,消除安全隱患。10月份組織人員對院內老舊供水管道進行更換,杜絕浪費。
(三)重要指標監測
為切實增強保障水平,確保設備安全。總務科建立了配電房、燃氣鍋爐、污水處理站、變壓器、直飲水設備的日巡查制度,做到重要設備的每日巡查記錄。尤其對直飲水設備、污水處理設備簽訂維保合同,聘請專業公司開展日常設備維保及定期采樣檢測分析工作。確保了飲水安全和污水處理效果達標。
(四)醫療廢物回收
在院感科的指導下認真學習相關知識,扎實做好醫療廢物的回收及暫存間管理工作,全年順利接受了各級各部門的多次檢查,全年無事故發生。
(五)綠化及除四害工作
與市衛健公司一同開展日常除四害工作。集中對全院投放了老鼠和蟑螂藥,清除衛生死角,消除蚊蠅孳生場所。
進入冬季后組織物業人員對院內樹木進行了修剪和防護,對部分區域綠植進行優化調整。
(六)車輛管理工作
認真學習及落實上級部門的相關文件及要求。加強車輛管理,春節、十一等長假均對所有車輛進行了封存,杜絕公車私用,在司機班人手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合理調配,滿足了業務及行政用車需要,完成了日常車輛保障工作。
(七)基建工作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環節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同時結合臨床一線使用意見,將各科室反映的問題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優化改進,不斷提升建設水平。在改造前充分征求使用科室意見,改造過程中不斷優化施工工藝,降低成本,規范材料及顏色運用。進一步加強施工管理,對施工過程中的人、物、設施設備等環節加強管控力度,建立制度、明確責任。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流程安排,縮短工期,降低施工影響,順利完成以上新建及改造工程。
(八)社會化單位管理工作
全年組織召開后勤社會化單位協調會12次,每周總務科安排專人至少對環境衛生、飲食供應、被服供應及陪護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其工作的同時不斷督促及要求其工作質量在保持平穩的基礎上穩步提高。
(九)計劃生育、治安、消防工作
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消防預案,科室全體人員均無違犯計劃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規情況的發生。
四、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在科室工作中著重加強科室黨風廉政建議工作。在科室采購工作方面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政府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按照《院貨物、服務及工程采購與招標工作管理辦法》組織并開展日常采購工作,不斷規范招標采購行為。全年組織并參與了28個項目的招標工作。在日常零星采購及定點采購的過程中也嚴格遵循法律法規,采取網絡集采、定點采購等形式規范采購過程,降低采購成本。在勞動紀律建設方面,要求科室全體職工,不遲到不早退,因公外出做到提前請假,按醫院要求利用科室早會等時機不斷強調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嚴肅性。狠抓作風建設,嚴明紀律,嚴防紀律松弛、克服組織渙散。做到無論大會小會或是個別交流談心時,都強調此項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對苗頭性傾向,一經發現,通過與當事人進行談話的方式,曉以利害,進行必要的提示。基建工作及其他重大問題,做到了及時匯報、保證透明、陽光操作。認真落實并帶頭執行上級部門及醫院的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科室工作相關事項,堅決杜絕不正之風。
五、工作亮點
(一)基建項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新項目簽訂合同,項目開工在即。
(二)節能降耗。全院逐步推行節能設備,改造照明設備,直飲水設備。
(三)安全工作。科室全年無安全事故發生。
六、新年工作計劃
度總務科工作計劃圍繞:轉作風、抓落實,明確崗位職責;提升個人技術水平;優化科室管理服務流程和科室運行及管理體系四個方面開展。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鎮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種類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為科學編制各類規劃、優化區域產業結構、科學制訂環保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提高全民環保意識。為國家、省、市報送準確的污染源信息數據。
二、普查的時點、范圍、內容和污染物種類
(一)普查時點。
污染源普查的時點為*年12月31日,普查資料的時期為*年度。
(二)普查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鎮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工業污染源。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普查對象和一般普查對象,分別做詳細調查與簡要調查。
重污染類別的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重點普查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產業活動單位;(2)11個主要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羽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重污染類別的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重污染類別的規模以上企業;(4)市環保局重點監控的工業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圍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普查范圍以外的工業污染源。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種植業、禽畜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種植業污染源普查范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薯類和豆類)、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煙草、中藥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葉菜類、瓜果類、茄果類、根菜類、豆類、花菜類)主要產區。
禽畜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池塘、網箱、圍欄、淺海、灘涂、工廠化養殖廠(區)。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規模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第三產業普查范圍:(1)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2)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等經營單位;(3)醫院;(4)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5)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城鎮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處置廠、工業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種植業主要普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肥料和農藥的名稱、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農膜的地膜厚度、覆蓋面積、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稈的產生量、直接還田量、露天焚燒量、隨意丟棄量、飼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養殖業主要普查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禽畜種類、養殖組織模式、存欄量、出欄量、飼養階段、禽畜體重、采食量、精粗飼料主要成分含量,糞便和污水產生量、清糞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方式、處理能力、運行時間和運行狀態等。
(3)水產養殖業主要普查魚、蝦、貝、蟹等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養殖種類、養殖方式、養殖模式、養殖產量、養殖面積,餌料、肥料、魚藥的使用情況,養殖進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種植業增加地膜殘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1~2種等;禽畜養殖業與水產養殖業增加COD、銅、鋅等。
三、普查機構職責分工
(一)基本原則。
本次普查由*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各部門分工協作,各村(社區居委會)和工業公司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普查機構職責。
*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分局,負責擬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普查培訓、開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籌備相關會議,匯總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數據,并向*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普查相關信息。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安排專人協調具體工作;按照部門職能分工,指導和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單位積極參與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宣傳辦: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及相關報道工作;
經貿辦: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交警中隊:負責提供機動車登記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及時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
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提供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單位基本情況;
建設所:開展垃圾處理場普查,負責生活垃圾排放量調查;
農辦:負責農業污染源普查,完成農業源普查工作;
醫院:提供本系統射線裝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況資料,做好醫療污染源普查工作;
環保分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協助宣傳部門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統計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相關的基礎信息,協助培訓普查員,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負責提供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教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有關的基礎信息,負責教育系統污染源普查;
水務公司:開展污水處理廠普查,負責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調查。
四、組織實施與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圓滿完成我鎮普查任務,各相關部門、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公司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檢查,層層落實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關部門、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公司等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各普查對象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確保圓滿完成我鎮的普查工作。
(二)技術保障。
1、加強宣傳動員。
加強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充分利用電視臺、傳單和橫額等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普查宣傳;根據普查的不同階段,突出宣傳重點,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通過宣傳使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強培訓,建立普查底冊。
采取分級培訓的形式,按照*市政府統一安排,由鎮普查辦組織我鎮普查指導員參加*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辦的培訓課程,同時鎮普查辦也自行組織、開展普查員及普查對象的培訓,確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鎮普查辦根據統計、工商等部門提供的企業基本信息,確定重點普查對象,建立普查底冊。
3、加強數據審核。
為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信,鎮普查辦在普查工作中實施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人員,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對數據偏離實際情況、少報、漏報等不符合要求的調查表實施退回重新填報處理。
4、驗收。
完成普查工作后,鎮普查辦按要求向*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驗收,并配合*市普查領導小組開展驗收工作。
(三)法律保障。
認真貫徹《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及時上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嚴肅處理。
(四)經費保障。
我鎮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鎮環保分局*年專項預算中撥付。
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與評審,宣傳與培訓,現場監測,入戶調查,專用設備購置,數據錄入與處理,數據庫維護,檢查、驗收等過程的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印刷費、辦公費等)。
五、時間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開。全面普查工作由鎮普查辦負責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年11月—*年1月)。
1、成立機構,落實經費(*年1月前)。
*年11月22日成立*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黃府辦[*]76號)。
2、制定普查方案(*年1月)。
鎮普查辦根據國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普查工作方案。
3、宣傳動員(*年1月16日開始)。
鎮普查辦要分階段突出重點,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4、清查企業、建立底冊(*年1月31日前)。
鎮工商分局、建設所、醫院、統計辦等相關部門在*年1月20日前向鎮普查辦提供普查基礎資料,在*年1月31日前建立本鎮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冊。
5、選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開展普查培訓(*年12月-*年1月)。
鎮普查辦根據各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基地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數,按適當比例選配普查指導員,由市普查辦統一進行培訓;并組織普查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工作在*年1月完成。
(二)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7月)。
1、組織填報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輔導與入戶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普查報表填報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報表填報工作。
2、建立鎮污染源數據庫(*年3月-*年4月)。
鎮普查辦要及時審核、錄入、校驗污染源數據,建立污染源數據庫。
3、上報數據和驗收(*年4月-*年5月)。
鎮普查辦4月15日前完成全鎮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與匯總,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驗收。
(三)總結階段(*年7月)。
建立*鎮污染源數據庫,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資料管理
一、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標
通過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市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分布,查清主要污染物種類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查清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市污染防治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科學依據和基礎資料;建立*市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建立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市各區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級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市境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污染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污染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是:(1)有色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的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污染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污染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污染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化肥、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污染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場。
3.生活污染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污染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污染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污染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以城市(地區)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指導、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按照規定程序,對工業污染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等方法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污染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對農業污染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全國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國的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3.對生活污染源的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基本情況調查,并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本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試點、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分3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年12月底前):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訂普查實施方案、普查經費預算;掌握各類技術規范、普查表、相應軟件及數據庫;開展工作調研、資料收集工作及普查培訓、召開全市污染源普查動員大會,開展污染源監測工作。
2.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12月):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清查,組織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匯總普查數據,建立污染源檔案,申請省級審核驗收,校正、上報普查數據,編制普查技術報告和工作總結報告等。
3.總結階段(2009年1月—2009年7月):建立*市污染源普查數據庫,污染源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
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區縣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建立*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另行文),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日常工作。
各區縣政府建立相應機構,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中,可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有關教育單位及工礦企業臨時聘用部分普查員。
(三)部門分工
普查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分工協作。市環保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定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組織普查工作培訓,負責污染源監測,匯總、分析普查數據,普查結果,組織普查工作驗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各區縣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協調落實相關事項。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和報導工作,配合辦好新聞會及有關宣傳活動;
經委配合做好工業污染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水務及城管部門參與生活源普查,會同環保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普查;
農業部門、環保部門負責農業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部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
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
統計部門負責參與普查工作監督檢查,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四)污染源普查培訓
按省的要求組織參加省級普查培訓工作,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區縣及普查員開展培訓工作。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五)質量保證
認真執行國務院和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普查數據質量控制文件和普查工作評價標準,加強普查質量控制工作。
市、區縣各級污染源普查機構要根據國家的統一規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各區縣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
(六)宣傳動員
市、區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五、普查經費
普查經費實行分級負擔的原則,各級政府應將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普查專項經費支持。
普查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訂,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
各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工作經費預算和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分別列入各相關部門的部門預算中,分年度按時撥付。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編制的指導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管。
六、污染源普查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對象都必須按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全市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尤其是基層環保部門的管理能功,健全各級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全市境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是:(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場。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也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和醫療廢物處置廠(中心)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以城鎮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和省級指導、地方調查以及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屬于國控、省控及列入本次調點污染源范圍、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市的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3、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1、準備階段(*.10-*.12):成立組織,落實經費,開展宣傳動員;制訂普查方案,開展普查培訓;清查普查對象,建立污染源單位排污臺賬和原始記錄。
2、全面普查階段(*.1-*.7):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清查,組織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進行審核驗收等。*年5月底前,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本地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報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年6月底前,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本地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報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3、總結階段(*.8-2009.7):建立全市污染源數據庫,對普查數據進行加工、分析,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編制并巢湖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報告,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下設綜合協調組、技術調查組、數據處理組和農業普查組。農業普查組由市農委負責組建,在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農業污染源的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全市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經市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各縣、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5、向市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省和市普查領導小組決定普查數據。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按照市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統一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部門職責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工協作。
市環保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制訂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工作培訓,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和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配合辦好新聞會及有關宣傳活動;
發展改革、經貿部門配合做好工業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建設部門參與生活源普查,會同環保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普查;
農業部門負責農業源的普查;
水務部門參與城鎮公共供水及自備水源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部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
統計部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匯總與分析工作,組織工作人員參與入戶調查;
巢湖軍分區后勤部和市武警支隊負責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組織協調駐巢部隊所屬單位污染源和環保設施的普查。
(三)組織培訓
實行市、縣區分級培訓。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市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縣區普查員骨干的培訓。其余普查人員的培訓由各縣、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培訓內容: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四)質量保證
根據國家和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普查數據質量控制文件和普查工作評價標準,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各縣、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
(五)宣傳動員
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適時召開新聞會,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要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產業活動單位要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要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要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五、普查經費
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省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市、縣區普查經費按任務分工由各級財政部門安排。各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分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分別列入各相關部門的部門預算中,分年度按時撥付。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編制的指導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1、進一步發揮市愛衛會的組織協調作用,促進愛國衛生工作順利開展。愛衛會各委員部門要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根據工作職能,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落實和考評獎懲方案,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大管理力度,改善城鄉衛生狀況,不斷提高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2、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動員愛衛會各委員部門、社會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參加多種形式的愛國衛生運動,如衛生單位創建活動、衛生宣傳活動。
3、各區及市直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愛國衛生工作的重視程度,強化組織領導,確保鎮、街道及市直有關單位愛衛會辦公室設置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市直有關單位,各社區(村)不少于1人,做到工作崗位不缺位,專職專責。各級政府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保障健康教育、病媒防制、農村改水改廁等愛國衛生工作專項經費。改善愛衛會辦公室工作條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信息通訊設施、交通工具和影像記錄設備等。保證工作人員的穩定和工作正常開展。
4、各級政府要將愛國衛生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目標管理,明確有關部門的責任和工作指標,明確目標完成情況的獎懲制度并落實到位。愛國衛生工作要做到年初有實施計劃、年內有安排部署、年中有階段小結、年終有總結表彰。各級愛衛會辦公室要重視檔案資料(文字、影像、錄音等)的收集整理,注重工作資料的積累,及時總結推廣工作經驗和特色做法,保證各項工作檔案齊全,分類管理,建檔造冊,保存完整。
5、市愛衛辦要依照全國愛衛會、省有關文件法規,科學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農村改水改廁的督導協調工作。
6、在新聞媒體開辟愛國衛生專欄,設立愛國衛生熱線,受理群眾投訴,積極開展群眾性衛生監督,對群眾投訴的問題要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反饋,對群眾強烈反映的臟亂差現象,新聞媒體要予以曝光并進行追蹤報道。及時整理群眾衛生投訴原始記錄與辦結記錄相關檔案。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群眾對全市衛生狀況滿意率調查,及時對問卷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找出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
(二)健康教育
1、擴大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的覆蓋面。在全市主要道路、繁華地段、公共場所、廣場、游園、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單位內部、居民樓院等場所設置衛生公益廣告及固定的健康教育專欄;設置大型噴繪、壁畫、板塊等多種形式的健康知識宣傳長廊;利用公交車、出租車播報器等傳播健康知識,使之成為衛生宣傳的流動課堂;在市區沿街墻體立面及景觀墻書寫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墻體標語;印制衛生宣傳知識資料,向市民發放。
2、定期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市民群眾的衛生防病保健能力,做到精心組織,不走過場。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知識競賽活動,鼓勵社會各界群眾踴躍參加。促進社區與社區、家庭與家庭、居民與居民之間相互學習健康知識,提高全民健康知識知曉率。
3、積極組織開展創建健康城市活動。在開展健康教育學校、健康醫院、健康單位、健康社區、健康農戶評選工作的同時啟動創建健康城市活動。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按照學校健康教育評價方案,開設健康教育課程,做到有課本、有教案、有考核,利用“小手拉大手”、墻報等形式向學生傳播健康知識;醫院要利用櫥窗、展板、講座、發放健康處方等方式向患者及陪護人員傳播健康知識;要定期向社區居民普及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保健知識;社區做到年度有計劃、有記錄、有總結,并根據不同需求有針對性的傳播健康知識,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健康教育促進活動;社區衛生服務站要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處方、健康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要針對行業、部門特點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宣傳相關的衛生法律法規;新聞媒體要堅持開辟健康教育欄目,加大健康教育節目播放頻率,擴大視聽覆蓋范圍,倡導健康、科學、文明生活方式,充分發揮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和實施輿論監督的重要作用。
4、堅決取締建成區內煙草廣告和變相煙草廣告。開展“無煙單位”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吸煙義務勸阻員的作用,積極開展禁煙執法監督活動。
(三)市容環境衛生
1.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每平方公里3座公廁(二類以上標準)、服務半徑500-800米1座垃圾中轉站、道路兩側交叉50米設置1個果皮箱的標準,完成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規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遵守國家各項強制性標準。
3.對道路交通、園林綠化、城市水系、戶外廣告、違章建筑、街道景觀、市容環衛、社區(單位庭院)環境、重要窗口單位整治和城市精細化管理、市區雕塑、夜景照明、建筑工地等進行建設和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維修人行道板,修補道路坑槽,搞好橋梁維護,整治整修道路側石、路沿石、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間黃土、路口間與道路間銜接、道路與單位大門口的銜接等,做到路面平整,人行道板鋪裝“縱到端”、“橫到邊”,路沿石和側石穩固,完善無障礙設施建設。
改造電力、通信等檢查井、雨污水窨井蓋。做到各類井蓋與道路平面銜接順暢平整,解決好井蓋被盜問題。
在不占用道路的前提下,對所有路名牌、公交站亭、公共信息欄、報刊亭、警亭、高壓箱、交換箱體進行改造、更新、完善,做到布局合理、美觀大方。
加強市區空中線纜規劃和管理。一是對市區現有空中線纜進行統一歸攏整理;二是對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中各種管線及設施建設做到管線入地、同步建設;三是徹底清理廢棄線纜、線桿,凈化城市空間。
優化城市交通管理,規范各種交通標識,及時更新刷洗交通標志和設施,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完善交通標識和技術設施建設。
(2)完善已建公園、廣場、游園的設施建設,加強日常管理,做到道路、廣場平整、無積水破損,噴泉、照明燈飾完好、運轉正常;綠地植物生長良好、修剪及時,草坪平整、均勻,無漏草、斑禿、干枯;園林綠地土壤疏松、土地平整,無雜物、臟物,衛生清潔,無死株、缺株、黃土及雜草叢生現象。
完善園林綠化管養制度,落實管養責任制,提升現有公園、廣場、游園和道路綠化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強城市道路行道樹的管理,做到及時清理死株,補植缺株,抹芽除萌,修剪整形,達到內膛通透、主側枝條分布勻稱,疏密得當,樹形美觀;對行道樹樹穴的覆蓋、綠化要做到樹穴整齊,大小適宜,邊線清晰,線條流暢,一街一景。
(3)治理河道。徹底解決城市外河道截污問題,市水利局、市建委負責對湛河河道的截污工作,做到河道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改造市區排水設施。做好雨污水管網改造工程,基本消除城市積水點;推廣具有滲水功能的人行板道、滲(透)水磚在城市道路的應用;在確保城區防汛標準的前提下,對居住密集區敞開式溝涵進行封閉改造,并同步建設帶狀綠地。
(4)按照有關規定,對沿街戶外各種未經審批的違章廣告予以拆除。凡手續過期或證照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續,否則予以拆除。對于未按批準規格設置的戶外廣告要嚴格按規范設置,逾期不達標的予以拆除。在出入市口及市區顯著位置設置高檔次、高品位的公益廣告。做到戶外廣告設置有序、規格適度、工藝新穎、形式多樣、色彩和諧,門頭牌匾制作要統一規格、統一標準;文字簡潔明了,富有文化氣息;霓虹燈管理要做到住戶登記;對文字不全、燈體殘缺的要立即整改修復。
(5)拆除市內各類違章建筑和有礙觀瞻建筑。杜絕在城市規劃區域內各種違法建設。城市規劃區域內的城中村不得新批新建住宅。
建筑工地管理規范,周圍架設1.8米高防護欄或文明墻,加大對建筑工地職工食堂、宿舍、廁所的衛生管理,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要求。
(6)加大對占道經營治理力度。杜絕占道經營和店外經營現象;沿街洗車行要做到配套設施完善。排水設施達標,杜絕污水溢入人行道和占道洗車現象。整頓現有停車場,規范經營行為,提高現有停車場利用率;加大停車場規劃建設,形成地下、地面、立體等多層次、多方位機動車停放格局;鑒于目前我市停車場建設滯后的情況,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科學合理規劃、確定適量的占道停車位,解決各種車輛亂停亂放問題。
對沿街建筑物立面粉飾進行統一規劃,在保持既有建筑風格的基礎上,追求整體景觀的協調一致,充分體現粉飾效果。對重點地段、重要部位建筑物的裝飾裝修要做到檔次高、效果好、風格獨特、特色鮮明。加大對市區“胡噴亂畫”的治理力度。清楚建筑物立面附屬物和樓頂各類堆放物品,有條件的要進行屋頂綠化和“平改坡”,增強建筑物第五立面空中視覺效果。
(7)鞏固和完善衛生清掃保潔、垃圾運輸與處理制度,創新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加大環境衛生監管力度。加大投入,進一步改善環衛裝備水平,提高環衛作業的機械化程度;加強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做到環衛管理規范有序。
(8)有計劃、有步驟地在建成區內開展城市數字化管理試點工作。應用、整合城市數字技術,采用萬米網格管理辦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城市管理空間細化和管理對象精確定位;創新城市管理信息實時采集傳輸手段。要形成城市管理的快速反應和監督反饋體系,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9)對沿街重要建筑及公共設施的夜景照明,陳舊的予以更換,檔次低的予以改造,做到各具藝術風格、突出文化品位。對老化的原有路燈設施進行改造,完善路燈故障應急處置機制,提高路燈維修時效。路燈達到市區全覆蓋。
4、加強集貿市場專項整治。改造市區現有市場,推進退路進場工作。
(四)環境保護
1、采取措施推進大氣環境治理。一是加大燃煤鍋爐整治力度,取締燃煤小鍋爐、燃煤大灶和露天燒烤。二是加快煙塵控制區建設。由市環保部門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保證煙塵控制區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三是開展機動車尾氣監察工作,控制汽車尾氣污染。嚴禁不達標車輛上路行駛,徹底整治城區機動車污染狀況。
2、提高城市環境管理水平,促進環保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對重點地區實施重點監控,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或接到舉報,要隨時調度監察人員前往處理。
3、加大飲用水源的保護力度,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6%;保證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轉,完善城區污水收集系統,進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
4、堅持實施噪聲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區域環境噪聲。
(五)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
1、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傳媒以及張貼溫馨消費提示等,廣泛宣傳有關衛生知識和要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開展五小行業整治活動。取締達不到衛生要求的無證單位;對有證特別是新開業的單位加強培訓,提高衛生意識,督促從業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3、完善消毒設施,落實消毒措施。“五小”單位配齊配全消毒措施,嚴格落實消毒制度。
4、全面清查自來水廠和二次供水設施,做到防護措施得當,定期清洗消毒,檢驗報告及各種檔案資料齊全。
(六)食品衛生
1.分層次、全方位地對食品經營業主和從業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向每一位從業人員發放相關衛生知識資料。通過培訓,使相關人員熟練掌握衛生標準、要求。
2.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實行前置審批,在小飯店開業裝修前,衛生監督部門進行指導,合理布局硬件設施,避免重復建設。加強衛生監督,及時制止和糾正“有設備不用”的現象。
3.扶持集中消毒企業,在不具備消毒條件和不能堅持對餐具進行正規消毒的餐飲業推廣使用由專業消毒公司提供的集中消毒餐具。
4.對小飯店進行分級管理,分級評定等級結果在小飯店門頭標識,正確引導消費。繼續實施放心早餐工程,方便市民群眾。
5.加強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對“五小”單位的證照持有情況、衛生操作過程、基本衛生保持情況等實施日常的監管,發現一般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發現嚴重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6.建立完善統一的“五小”硬件標準和日常監管措施,尤其對小餐飲,要依照國家《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的要求,推進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7.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督促完善衛生實施和衛生監督檢測各項制度。有效控制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嚴格進貨渠道,健全采購索證、進貨檢查驗收、臺帳、過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七)傳染病防治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嚴格執行執業資格、崗位準入及內部考核制度。加強業務培訓,執業人員熟練掌握疾病與健康危害因素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實驗室檢測等相關技能。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2.醫院要加強傳染病管理,控制院內感染,健全傳染病報告制度。規范感染性疾病科和預檢分診點,醫院感染科和發熱門診要規范門診日志,落實嚴格的消毒隔離制度。加強傳染病人的管理,充分發揮前哨作用。
3.加強全市各級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統一處置,加大監管力度。特別是小診所醫療廢物的處置情況,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的收集、暫存、轉運等制度,全面實現醫療垃圾集中回收和處理。醫用廢物處理做到專人負責,制度健全,執行規范,記錄認真,符合要求。同時加大對社區樓院、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非法行醫的查處力度,堅決取締無證無照行醫行為。
醫源性污水的處理要嚴格執行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和《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嚴禁醫療機構將污水排入生活飲用水水源衛生防護地帶內,污水消毒要選用安全有效消毒劑,定期開展污水中總余氯、糞大腸菌群、致病菌等有關指標的監測工作。
4.堅持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業和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專人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管理。利用監測信息數據庫,積極開展技術指導。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門診日志制度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制度。
5.按照國家免疫規劃,制定和落實全市預防接種工作計劃,定期為適齡人群提供預防接種服務。預防接種要求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的規定科學、規范的實施。及時核查和整理適齡人群的預防接種卡(薄),做到資料齊全。
6.落實采供血機構設置規劃,杜絕有償獻血和醫療機構非法自采自供行為。加大對采供血及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監管力度。
7.貫徹落實預防為主方針,加強對艾滋病、結核病、乙型肝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傳染病的防治。加強疫情監測、健康教育和人員培訓。
(八)病媒生物防制
1、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邀請省、鄭州市專家進行指導,開展多層次專業技術培訓,注重病媒生物防制的科學方法與技術的學習與引進,及時掌握和采用病媒生物防制技術、新方法和新要求,
2、完善不同行業場所的病媒生物危害監測評估體系,采用科學的監測方法,合理設置監測網點,提高監測布點的代表性,及時準確掌握全行業的鼠情蟲情動態,為適時防制提供可靠依據。
3、積極采用綠色環保,高效低毒的衛生殺蟲滅鼠劑和科學的殺滅方法控制病媒生物,定期開展衛生殺蟲滅鼠劑抗藥性監測和實際應用效果評價,為科學合理用藥提供技術支撐和依據。規范使用和管理殺滅器械、藥物,查處違禁藥物。
4、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長效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管理病媒生物服務機構,監督檢測防治效果。
5、完善和規范檔案資料,為科學有效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九)社區和單位衛生
1、要繼續開展衛生先進單位創建活動,繼續實行屆滿復核制度,對衛生狀況下滑的堅決摘牌,打造一批制度健全、衛生整潔的亮點社區和單位。
2、加大人居環境改善力度,拆除社區、小區、單位違章建筑、小灶臺、遮陽棚;封堵垃圾道;堅決取締市區內旱廁;粉刷居民小區、單位破舊建筑和沿街立面;結合實際增加綠化面積;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不斷完善功能。
3、搞好窗口單位環境綜合整治,努力打造文化、工業、交通、居民社區、風景旅游建設窗口單位的良好形象,做好窗口單位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使各項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
4、社區衛生服務站要充分發揮健康教育和基本醫療、預防保健的重要作用,以群眾的需求為導向,積極開展有特色的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發揮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方便、價廉的優勢,以優質衛生服務吸引群眾,服務群眾。
(十)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
1、做好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的硬件設施改造,完善環衛設施,改革環衛體制。逐步把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納入市容管理工作體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2、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關于“村容整潔”的要求,整治城中村衛生環境,衛生全面達標并加以保持。
3、加大對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的“五小”、集貿市場的監管力度,保障群眾健康。
4、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對現有城中村進行徹底改造,從根本上解決臟、亂、差問題。
5、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硬化村道和小巷,修建密閉式排水設施,實施綠化、美化、亮化。各村要根據實際情況建設完善垃圾收集、運輸設施、設備,同時建立清潔隊伍,力爭做到垃圾收集有容器、清運有組織,處理無害化。
二、保障措施
(一)實行領導包干制。建立市四大班子領導分包創建工作制度,將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十項主要內容,各確定1名市領導進行承包,責任領導要對分包工作負總責,全程包干,一抓到底。即:包工作方案制定,包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包日常檢查督導,包國家考核驗收合格。
(二)實行網絡工作機制。市政府同各區政府、職能部門簽訂創建目標責任書,納入全市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各區、各單位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建立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做到分管領導、工作人員、工作任務、工作經費四落實。通過實行目標責任制,各責任單位要形成人人身上有任務,個個頭上有目標,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實行監督管理機制。把領導監督與群眾監督、重點監督與經常監督、職能監督與社會監督結合起來,形成嚴密有效地監督機制。在媒體開設“曝光臺”,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歡迎廣大市民監督舉報衛生熱點難點問題。創建指揮部對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十項內容進行考核,做到分級管理層層抓,屬地管理塊塊抓,行業管理條條抓,社區管理條塊抓。主要領導主要抓(抓人、抓經費);分管領導具體抓(抓事,抓干活);專職人員專職抓(抓本職工作);執法人員依法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辦事。
(四)實行責任追究制。推行“日檢查、旬通報、月評比”制度。由市愛衛會對各單位創建工作,每日進行一次明察暗訪,每十天通報一次,每月進行一次評比。對行動遲緩、不能按期完成創建任務的責任單位,第一次下達整改意見通知,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在新聞媒體曝光,責任單位第一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第三次采取組織措施,對駐平單位要函告其上級主管單位,對責任人采取組織措施,并授予該單位“最不受人民歡迎單位”,并予以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