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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鄉鎮涉農資金存在的主要問題
多年來,各級對農業農村的投入不斷加大,涉農資金種類和數量越來越多,在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保障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受基層財政管理能力不足等因素,涉農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突出,一些方面比較混亂。
(一)在預算編制環節,不夠系統科學
在涉農資金預算編制的過程中,部分單位缺乏系統調研論證,導致預算不能很好地貼近實際,有些不夠全面,有些超出實際需求,實際執行的過程中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還有的財務核算使用科目不準確,本應分類核算的卻合并核算或混合核算,無法正確判斷專項資金使用是否合規,影響了下一步資金使用效益評價和監管。
(二)在具體安排上,缺乏統籌和整合
受部門條條框框限制,涉農部門對各自的項目和資金,從規劃到建設到驗收各自為政,導致涉農資金有的過于松散,“撒了胡椒面”,發揮不了最大效益;有的過于集中,造成重復投資和建設。同時,有些涉農資金違背了專項專用原則,存在專項支出項目間互相擠占,造成損失浪費。
(三)在使用環節,跑冒滴漏問題比較突出
按照規定,涉農項目建設單位由縣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和監管,項目資金通過固定渠道直接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項目實施地只負責搞好環境保障,對項目實施監管缺乏積極性,形不成監督管理的合力。受涉農資金和項目單個數額小、數量多等因素限制,監管難以做到每筆都規范有效,涉農資金擠占挪用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影響了安全性和實效性。受經濟和財力制約,很多涉農項目地方難以配套,存在“上級給多少錢就干多少事”的問題,導致涉農項目不能發揮預期效益。
(四)在驗收環節,存在走形式、走過場的問題
項目審批、指導和驗收全部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為了項目圓滿完成,有時存在驗收不嚴格、不細致的問題,導致走了過場。
二、主要原因
出現以上問題,既有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涉農資金自身特征和管理使用等多方面的原因。
(一)資金補貼分配體制有失公正
涉農政策初衷是好的,但在落實過程中有時存在偏差,造成政策落實有失公正,群眾滿意度不高。如小麥補貼政策,都是從村級層層上報匯總的數字,有的是估摸數,與實際面積不相符,偏大導致“補而不種”,偏小導致“種而不補”。
(二)資金管理和使用面廣繁雜
涉農資金撥付渠道多,參與管理部門多,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科學完善的規范,資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監督等環節都存在一些問題,使資金不能充分發揮效益。例如涉農資金發放多數使用“一折通”,基層財政所和信用社存在銜接協調不到位的情況,農戶存折丟失、銷戶后自行補辦而不重新登錄新賬號,導致補貼資金不能及時上折兌現。
(三)鄉鎮涉農資金監督建設滯后
在傳統的監管模式下,部門條塊分割,相互之間缺乏溝通,監督嚴重缺位。特別是涉農資金種類繁雜,有的數額較小,審核費時費力,上級和縣鄉審查、監督力量不足,造成不能全部納入監督范圍,存在很多盲區和漏洞,加大了涉農資金安全風險。
(四)資金信息不對稱,操作透明度不夠
涉農項目公開的內容針對性不夠,規劃計劃、分配方案、類別標準等基層群眾關注的事項沒有列為公開內容。公開的形式單一,面比較窄,影響了效果。
三、對策和建議
新時期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更好地促進農民增收,必須在加大投入的同時,全面加強監管,發揮有限資金的最大效益。針對鄉鎮涉農資金監管中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高度重視,切實完善鄉鎮財政管理制度
立足“三農”工作的新要求和鄉鎮財政的特點,研究界定鄉鎮財政職能,強化對支出的監管職能,確保職責明確、制度健全、操作規范、運轉高效,完善鄉鎮財政體制。在資金發放上,性質相同的新農村建設、道路建設、農村義務教育等項目加強整合,形成大類項目,降低管理成本;性質不同、差異較大的項目,特別是事關農村貧困群眾的補貼類項目,資金存款、收入、支出、結余都一一對應相符,做到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堅決杜絕擠占、挪用等現象的發生。
(二)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擴大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權限,將各類涉農資金全部納入鄉鎮監管范圍。完善項目監管機制,嚴格按要求做好申報、公示。堅持資金監管和預算管理相結合,常態化開展鄉鎮財政資金抽查巡查工作,加強對使用情況的績效考核,發現問題及時督辦整改。
(三)創新形式,廣泛接受監督
嚴格按照涉農資金管理使用的制度規定,將其作為村務公開、村民議事等重點,并不斷新網上公開等形式,方便群眾參與,廣泛接受監督。完善“村賬村用鄉代管”、“一折通”補貼發放管理等制度,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方便群眾查詢,把資金使用全過程置于陽光之下。
(四)強化培訓,打造精干的鄉鎮財政隊伍
整合鄉鎮站所力量,加強財政所人員隊伍建設,適應涉農資金監管的需要。采取向上參加專題培訓、定期自己組織培訓等方式,加強對鄉鎮財政人員專業知識教育培訓,豐富專業知識,增強崗位責任感,提高業務能力和政策水平。完善縣對鄉鎮財務人員考核機制,提高財政所人員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J].中國農業會計,2010;05
一、博興縣財政惠農“一本通”的現狀及成效
2012年,博興縣財政惠農“一本通”涉及9.6萬農戶,補貼資金包括:糧食直補687.39萬元,農資綜合補貼5204.59萬元,汽車摩托車下鄉60萬元,玉米良種補貼499.59萬元,棉花良種補貼386.14萬元,能繁母豬補貼188.89萬元,農村低保1879.61萬元,計生家庭獎勵630萬元。
為了做好“一本通”資金管理工作,該縣加強領導,落實各項工作責任。一是成立了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并印發了《博興縣“一本通”工作實施方案》和《博興縣涉農財政補貼資金兌付辦法》,提高“一本通”資金的兌付效率。二是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通過新聞媒體、鄉村廣播、印發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綜合直補政策,組織基層干部深入到農戶宣傳講解政策,解答群眾關心的問題。三是開展財政涉農“一本通”資金集中兌付周活動,包括糧補、農資綜合、玉米良種、棉花良種等在內的每項政策補貼資金一般在七天內順利完成。
在保證補貼政策宣傳到位的同時,繼續做好對農民兌現補貼的村級公示制度,政策內容、資金兌付,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糧農得到實惠。規定補貼資金必須通過專戶封閉運行,保證資金安全。必須按照農民應得的補貼金額,全部兌付到農民手中,讓農民真正得到政策實惠。
二、財政惠農“一本通”補貼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資金分散,補貼效果不明顯。補貼數額占糧食收入的比重較小,有些農戶耕地只有幾分地,領到的補貼比較少,起不到政策所要達到的效果,較少的補助讓老百姓覺得無所謂。這樣使用補貼資金對促進糧食生產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作用不明顯。
二是縣財政資金緊缺,糧食風險基金數額不足。直補范圍包括農戶實際種植的糧食作物面積,直補資金由上級部門按比例下撥,不足部分由縣財政補貼,導致縣財政負擔加重。
三是糧補變地補。雖然補貼對象的確定原則是“誰種糧,誰享受補貼”。在行政區域內小麥的種植所有權人,包括種植小麥的農民、良種場以及外地到本地域承包土地的人員。承包集體土地種植小麥的,補貼對象為承包集體土地的農戶。但在實際過程中有些補貼卻沒有發給承包土地種糧的農民,而是發給了農田的戶主。
三、對財政惠農“一本通”補貼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是實行歸口管理。將對農業的補貼如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水稻良種補貼、玉米良種補貼、棉花良種補貼等惠農補貼移交農村財政管理局統一管理,有利于減輕基層工作壓力。
二是建議將類似按面積的涉農補貼統一整合為一項綜合性農業補貼,提高補貼標準,增加補助金額,減少發放工作量。這樣既能集中資金,又能減少財政工作壓力,提高補貼效率。
三是進一步加大涉農資金投入,提高糧食風險基金數額,緩解縣級財政緊張狀況。確定符合實際的配套及自籌資金規模,更多用于“三農”。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進一步明確政府的涉農投入責任,促進形成穩定可靠的涉農投入保障機制。
立足水利系統的相關情況,概述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的內涵、要求和意義,分析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思考提升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水準的建議。
關鍵詞:
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精準扶貧
一、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的內涵、要求及意義
水利系統涉農資金主要是列層級水利機關部門所使用財政資金中和農業、農民關聯度較高的系列資金,具體內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費、防汛費、水資源費、渠道歲修工程費,等等。和一般意義上的涉農資金不同,雖然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終極目標是為改善農民生活、落實惠農政策、為農業發展提供保障,但資金的主要應用領域在于水利領域,本身沒有直接運用到農民身上,基本上不存在直接撥付給農民的款項。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是對如上所提及的系列資金在具體支付及使用方面的管控舉措及機制的集合。和從系列層級政府角度出發的涉農或惠農資金管理不同,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尤其是基層水利機關的涉農資金管理,主要關注既定額度的對應財政資金的支付和使用,基本上沒有涉及到籌資方面的事項。所以,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的要求,主要有如下幾方面內容:其一是確保支付程序的合規及時,規避程序性風險;其二是確保資金使用方向符合既定目標,避免資金流失風險;其三是確保資金使用效果或績效水準,避免明顯低效風險;其四是形成系統而真實的會計信息或軌跡,基于分析為資金統籌安排優化提供價值的參考信息。強化推進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具有多方面的意義和價值,其一是能有效提升對應資金的適用績效,確保相關資金用到實處,產生較高效益,切實為農業生產保駕護航。其二是能倒逼提高水利系統尤其是基層機關財會管控水準,在基于如上所提及的第四方面要求強化考慮基礎上,還能推動基層水利機關踐行探索管理會計。其三是能確保水利資金在惠農政策方面發揮應有的效力,進而能切實推動精準扶貧的落實和實現,為社會穩定和發展提供積極助力。
二、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從頂層設計角度看,目前缺乏專門的指導規范文件。雖然,扶貧精準化呼聲的不斷高漲,涉農資金管理逐漸成為熱點,各級政府業已形成了系列規范文件。不過,具體到水利領域,或者說針對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目前卻沒有自身專屬的文件,水利部及地方水利局至今沒有因此厘定相關規范,各級政府涉農資金管理辦法規程中基本上沒有關于水利系統的對應專門規定。所以,從整體上看,目前缺乏專門的指導規范文件,或者說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目前并沒有堅實的制度依據。2.從管控程序角度看,往往被異化淺層次的財務控制。從邏輯上說,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應該覆蓋到資金撥付、運用乃至決算及整改等后續環節,應該是全流程的。不過,在具體實務層面,往往單純偏重于支付程序及相關方面,把涉農資金管理異化為淺層次的財務控制,而對諸如歲修工程等缺乏過程管控落實,導致在微觀層面出現成本偏高的風險問題,比如在B處自查自糾發現人工工資與市場價格偏差較大等現象非常嚴重,類似現象背后隱含有權力尋租、職務犯罪、采購及招標違規等系列嚴重問題。3.從管理制度及機制方面看,存在規范疏闊落實乏力及整體殘缺問題。基于涉農資金管理的推進,水利系統系列基層組織在部分規程中曾經給予規范說明,不過和水利部及省水利廳的情況類似,沒有形成專門的文件,相對于實務層面的需要來說偏于疏闊,在落實層面的情況更不樂觀。另外,實際上也是更為嚴重的問題就是,管理機制及內在要求在部分方面存在殘缺及可行性問題。比如農民用水協會返還水費問題,在票據方面沒有充分考慮村落的具體情況,偏重于追求過于僵化地教條傾向。另外,單純重視費用退還程序的控制,對于退回費用的流向及具體作用發揮情況,則基本上沒有顧及,即便是寧夏等地的規模性自查自糾活動,也沒有意識到對類似環節的管控。4.從管理思維方面看,對較深層次管控缺乏意識和行為落實。無論是制度規定,還是實務層面,抑或自查自糾等活動的目標任務設置上,都偏重于針對違法、瀆職、違規等風險情況的規避及防止,對應績效問題部分單位重視,不過另外部分單位的重視程度相對不足。對于在形成真實系統財會信息及適當分析的基礎上為決策提供參考等方面的問題,基本上沒有單位涉及,甚至缺乏這方面的意識,所以部分單位的部分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規范度不高,自查自糾發現嚴重問題的背后也正是因為這種意識的缺乏。另外,從涉農資金管理實務層面看,部分基層單位稍顯粗枝大葉,精細度不足,為系列瀆職、權力尋租、違法及不作為行為提供了不良機會,是修養護工程偏低、零星工程檔案管理不到位等系列微觀風險問題之所以發生的原因之一。
三、提升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水準的建議
1.推動集中研討,提升理念層面的明確度。首先應該從理念層面給予明確化,具體而言就是圍繞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相對于整個涉農資金管理的獨特之處進行規模性的研討,將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的特殊性、管控流程覆蓋面、管理范圍涉及面、管理要求深度、和財政部門等相關方之間的分工合作及溝通等方面事項系統地給予明確,以為制度和實務層面提供理論依據,規避可能滋生的各種錯誤傾向。2.多層級上下聯動,打造專門而系統的支撐機制。立足于中央及高層級政府的相關制度的零星規范,水利部及高層級水利機關應該圍繞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事宜,制定專門的制度規范,以為各層級水利機關的相關工作提供指導。各基層水利機關應該立足于所負責的具體工作需要,制定具體的實務指南、厘定工作流程,在組織規章制度中明確盡量細致的要求。對此,需要注意三點,其一具體機制構建尤其是流程設置,盡量細致,避免粗枝大葉;其二是微觀層面的制度設計或要求需要充分兼顧可行性,避免因沒有充分顧及基層情況而出現難以落實的情況;其三是需要強化系統思維,提升工作機制本身的嚴謹度,避免因散沙傾向而為資金流失或低效提供不良機遇。3.多維度推進重點突出,強化落實基于全流程的管理實務。應該依托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的多方面要求,在具體管理實務層面,不僅確保系列違規違法風險問題的成功規避,而且需要為資金效益的充分發揮提供保障,同時,還需要同步生成系統化的真實財會信息,以為下一年度或階段的資金整合優化決策提供參考。在具體工作推進中,應該強化三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強化對資金使用過程的管理和控制,執行落實使用環節的全過程跟蹤,尤其是確保后期監管和監督的到位,避免虎頭蛇尾;其二是強化渠道歲修工程等系列環節中的資金使用及效果分析,避免存在把較深層次的分析排除在涉農資金管理之外的思維,以提升涉農資金管理的深度,進而為水利涉農資金在戰略層面更好地發揮作用提供參考。其三是強化對整改工作的強化,即如寧夏水利廳在部署水利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的時候所言要做到“逐項整改,不留死角”。4.踐行激勵約束機制,提高人力資源管控效果水準。一應該思考強化對道德、黨性及財經紀律等方面的教育,以規避水利系統職工瀆職甚至刻意尋租等風險動機及事件出現;二應該強化約束及問責,在系列崗位人員的具體職責說明中給予明確規定,而且在風險問題出現的時候厲行問責,形成足夠的威懾力;三應該強化相關激勵舉措的出具,尤其是在較高深度及層次的要求落實的過程中,更需要同步配備激勵舉措,確保涉及人員的工作能力最大化發揮,進而有效規避不作為導致的系列風險問題。另外,提升水利系統涉農資金管理水準,還應該強化創新思維,尤其是思考借力信息化乃至如今的大數據時代境遇的系列技術優勢。比如前幾年出現的相關監控系統,可考慮與時俱進的升級優化,以便為監控水利涉農資金使用過程情況提供更到位的助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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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亞軍.當前涉農資金管理中存在問題分析[J].中國農業會計,2015,(07):28-30.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七、八、九、十次全會,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為出發點,以依法治國、依法理財為遵循,以財經法紀為準繩,以問題多發地區和領域為重點,深入查處、糾正涉農資金使用管理中的違規違紀問題,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體制機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農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進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地生根,加快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步伐。
二、檢查范圍和內容
整治檢查范圍:2013年-2014年扶貧開發資金包括貧困村整村推進資金、搬遷移民扶貧資金、產業扶貧資金、省市縣戴帽資金的分配、撥付、管理、使用情況。對群眾反映強烈、存在較大問題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整治檢查內容: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項目申報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扶貧資金;截留、挪用扶貧資金;資金撥付不足額、不及時,滯留、延壓扶貧資金;未按規定時間啟動項目、未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三、檢查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31日前)
1、成立機構。縣扶貧和移民辦成立扶貧開發資金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和辦事機構。
2、動員部署。貫徹落實全省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動員部署會議精神,按照縣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小組的統一要求,具體部署全縣扶貧開發資金專項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30日前)
在縣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全縣扶貧開發資金的自查自糾,自查自糾面必須達到100%。
1、自查內容。重點圍繞扶貧開發政策落實情況、部門監管履職情況、資金運行情況、資金審批撥付情況和資金專帳管理情況等方面開展自查自糾。著重檢查資金管理過程中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撥付,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套取、截留、貪污、私分扶貧開發資金等問題。對扶貧開發資金項目實施單位著重檢查在資金補貼申領過程中,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騙取、套取資金的行為等問題。
2、自查方式。各鄉鎮要對2013-2014年扶貧開發資金要全面進行排查,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及時糾正自查發現的問題。
(三)重點檢查階段(5月10日前)
在全面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縣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成專項檢查組,著重圍繞扶貧開發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撥付,資金發放的流程是否科學嚴謹,是否有擠占、挪用、套取、截留、貪污、私分扶貧開發資金,賬務處理是否規范等進行重點抽查。特別是對自查自糾不力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資金要開展重點檢查。
(四)重點抽查階段(7月15日前)
5月31日前迎接省級抽查,7月15日前迎接部級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堅持邊查邊改,做好迎檢各項準備工作。
(五)整改落實階段(8月15日前)
對自查、重點檢查、重點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邊查邊改,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責任感,把此次工作作為今年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周密安排部署,推動工作落實,嚴格按照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全面搞好自查自糾,確保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突出抓好整改。要切實貫徹邊查邊改的要求,在扶貧開發資金自查自糾中,查出一個問題,整改一個問題,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督促問題整改的全面、迅速到位。整改工作要突出重點,確保實效。屬資金滯留閑置問題的,在建項目應加快實施進度,對已完工項目及時組織驗收,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對原來批復但已不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要按相關程序及時調整。屬虛報冒領資金問題的,要加大查處力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完善項目審批、資金報賬等環節的風險防范制度,對虛報冒領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早發現、早處理,虛報冒領的資金必須限時追回。屬擠占挪用資金的,要抓緊做好分類處理工作,認真分析擠占挪用資金的原因,對因賬務處理不規范導致的擠占挪用應及時做好調賬處理;對部分地方將資金挪作辦公經費,當地政府應通過財政原渠道歸還;對個人挪用甚至貪污的資金,應嚴格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并全額追回資金。
今天召開強化財政資金監管推進財政惠農資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省市關于強農惠農資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縣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和惠農資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剛才,市委劉書記作了非常重要的講話,我們一定要深刻領會和學習,切實在工作中貫徹落實,把強農惠農資金及時、足額、安全地發放到受益對象的手中。
一、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政資金管理
近兩年,我們在涉農資金管理上出臺了好多辦法和措施,在加強自身審計監督的同時,整改了一些問題,粗略估計,收繳偷稅、漏稅170多萬,核減工程量200多萬,規范涉農資金1000多萬。我們還加強了制度建設,去年7月份,市審計局在審計決算執行情況后,發現部門在執行財政預算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陳市長專程到召開審計工作座談會。為了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監管,我們舉辦了財政法規知識培訓班,政府班子成員,各鄉鎮、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人員都參加了培訓。今年年初,我們在17個部門實行了會計委派,縣委、縣政府還決定年內對領導干部進行任中審計,對資金量大的部門實行年審制,這些措施和辦法,對于規范財政資金管理起了一定的作用,正像劉書記講的我們在財政資金的管理上,特別是涉農資金的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資金撥付后項目不能完整地實施,有擠占挪用現象,有些部門還出現了嚴重違犯財政紀律的問題、現金帳戶。為此,今年10月份,我們又舉辦了一次培訓班,今天召開會議一方面是安排部署財政惠農資金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同時,借此機會對加強全縣財政資金監管進行安排部署。
一要迅速行動,開展自查自糾。會議之后,各鄉鎮、各部門要利用一周的時間,依據財經紀律規定和財務制度的要求,對近年來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專項資金使用以及制度建設方面進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抓好整改。自查結束后,要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財政、審計部門,由財政、審計部門統一匯總后向縣委、政府寫出自查情況整改報告。
二要明確時限,認真抓好整改。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和近年審計出的問題,各鄉鎮、部門要認真抓好整改。應繳未繳財政的收入,要盡快收繳;應撥未撥的資金,要盡快撥付;擠占挪用的專項資金,要盡快予以歸還;對“過渡戶”和私設的小金庫,要堅決予以取締。特別是對今年審計決定中仍未整改的,由審計局督促,一周內必須整改完備。
三要立足防范,建立長效機制。要通過健全、落實財政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政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管理水平,增強依法辦事和理財的能力,加強對今后可能發生問題的防范。在切實加強財政法規知識培訓教育,進一步健全完善財經制度的同時,對反復出現的普遍性問題,要從體制上尋找原因,通過推進部門預算、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專項資金報賬制、惠農資金支付方式改革等各項措施加以解決。對管理上的問題,要通過完善內控制度,健全財務公開、集體決策和內部審計制度,提高管理水平,逐步探索建立財政資金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強化監督檢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強化財政監督檢查是規范市場秩序、防范財政風險的必然要求,也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財政資金管理的各項政策規定全面貫徹落實。
一要落實監管責任。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財政資金監管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預算收入征繳、支出撥付、專項資金管理等各項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國有資產、單位會計賬戶設立等財政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發揮內控制度作用,推進財務公開,強化資金管理。同時,要整合監察、審計、稅務、人行等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檢查資源,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力量,建立相互配合、相互促進、相互溝通協調的工作機制,形成全員參與、整體促進、全面有效的財政資金監督管理新格局,確保各項財政資金效益的最大化。
二要加強日常監管。要按照政府精細化管理的要求,把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與日常監管有機結合,全面推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和重點部門年審制度,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要做好監督檢查成果的利用,從檢查發現的問題中找出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執行中的薄弱環節,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管水平。要探索建立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評價制度,激勵各級各部門管好用好財政資金。對申報實施項目質量不達標又不認真整改,造成國家資金浪費的鄉鎮,發改部門要嚴格把關,實行項目限報和項目限批,切實解決重爭取、輕實施,只花錢、不問效的問題。
三要嚴格追究責任。這次審計結束后,要疏理分類,哪些屬于制度原因,哪些屬于歷史原因,哪些屬于屢行屢犯,故意擠占挪用資金,要區別對待,追究責任。
三、嚴格操作程序,確保財政惠農資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