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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8.16”馬和汽渡沉船重大事故教訓,認真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切實增強水上交通安全防控能力,進一步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努力減少水上交通責任事故的發生,為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環境。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進一步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加強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杜絕渡船不適航,輪流、超齡、殘疾人擺渡,私渡、農用船載客等非法營運現象的發生,全面增強我縣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水平,避免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三、整治內容
(一)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省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好管理機構、人員、責任、經費和制度,并在現有的以鄉(鎮)政府、開發區負責制為核心、以屬地管理為原則、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管理為重點、以海事執法監督為保證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向渡口所在地的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組延伸,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分解到村、組和個人,進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網絡。
(二)渡船安全管理情況。渡運船舶和汽車輪渡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與船舶登記證;渡船標明載客定額與安全注意事項;船體是否有有滲漏、銹蝕現象;機動船舶是否按照規定配備人力助航工具;救生、消防和夜航等安全設備的配備;渡船是否標明載客定額與安全注意事項。
(三)安全教育情況。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講座、標語、宣傳車、信息平臺等手段對船舶所有人、經營人、駕駛人(含渡工)的宣傳教育,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機構。為切實加強全縣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和開發區要分別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安全大檢查領導組,落實組織機構,明確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此次安全大檢查的實施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縣安監局、交通局、公安局、水務局、地方海事處、農委、各鄉鎮人民政府之間要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做到統籌安排,條塊結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關口前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整體推進。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繼續深入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活動和“基層基礎突破年”的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安全責任層層明確,事故隱患得到有效治理,行業抗御風險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工作目標
以“深入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活動為主線,以渡口渡船、砂石船安全整頓和打擊漁船、農用船、“三無船舶”非法載客行為等為重點,對港口碼頭、船舶、船員等環節全面排查、整改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整頓水上交通秩序,杜絕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職責分工
(一)區交通局:牽頭負責協調市有關部門、街鎮、區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對街鎮及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區農林水利局:負責履行對漁業船舶的安全監管職能職責,健全各類安全監管臺帳,充實工作基礎數據,加強對漁業船舶的規范管理,開展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治理。
(三)區安監局:負責抽查、督查各有關街鎮及區屬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督促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
(四)各有關街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對鄉鎮船舶和“五小”船舶、渡口碼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督促船主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五小”船舶作業行為,健全各類管理臺帳和基礎性資料,著力夯實一線安全基層基礎。
四、工作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從5月25日至7月30日,共分為動員部署、組織實施、檢查督查、總結評估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5日—6月10日)
各有關街鎮、各行業管理部門一定要開展深入全面的宣傳動員,召開從業人員安全工作會議,認真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對照方案開展仔細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10日至6月25日)
對排查出的隱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單,報送區交通局備案,明確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落實“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將整治情況報區安監局。
(三)檢查督查階段(6月26日至7月15日)
存在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地區和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不積極、工作走過場的單位和企業要督促整改、嚴肅處理。對重大安全隱患,要進行安全評估,落實整改措施,督促街鎮及有關部門落實“一對一”監管責任人。區交通局、區安監局要對各有關街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綜合督查。
(四)總結評估階段(7月15日至7月30日)
各有關街鎮、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評估,于7月25日前形成書面材料,將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交區交通局匯總。
五、整治內容
(一)加強船主管理,督促船主主體責任落實。港航、海事管理機構要把船舶安全監管和船主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加強船舶運營安全管理。對發生較大事故和嚴重違法行為的船主和船舶要嚴肅查處,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對情節嚴重的船舶,要依法實施停航和停業整頓。要督促船主強化GPS監控終端,并納入全市水上交通管理監控系統平臺統一監控。對無故擅自停機的船舶,要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二)強化鎮街安全管理,解決新增水域安全問題。以庫區等新增庫區水域為重點,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從源頭治理上加大投入,落實群眾水上安全、便捷出行保障措施。要督促有船鎮街加強對客渡船、農民自用船、漁業船舶、小快艇、游覽船舶的安全監管,嚴格鎮街小型船舶造船源頭管理,堅決取締“三無”船舶,嚴厲打擊非法載客、載貨等違法行為。
(三)強化現場源頭管理,加強港口碼頭安全防范。進步配置重點港口碼頭安全、安保設施設備配備。各客運碼頭要切實加強對旅客和隨身行李的安全檢查,嚴禁旅客攜帶“三危品”和管制物品上船。
《珠江水運》: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廣東海事開展了哪些有針對性的工作?
梁建偉:廣東海事部門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從思想認識上動起來,在監管工作中嚴起來,確保安全狀況好起來,實現了“南方6號”事故發生后瓊州海峽北岸水上交通運輸零事故、零污染、零傷亡的目標。
我們著重強化了“四船一鏈”管理,從環境、船舶、人員、管理等方面加強了監管。在公司管理方面,要求港航企業進行全面的自查自糾,并對瓊州海峽7家航運公司進行了約談,對近5年發生事故險情的公司進行了跟蹤復核,督促港航企業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保障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在通航管理方面,采取了對進出港船舶實行單向通航的管控措施,并督促北岸三個港口對港池、航道進行掃測、疏浚,保障了通航安全有序。在船舶管理方面,開展了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加大了對船舶不按規定裝載等違章行為的打擊力度,今年2月至10月行政處罰宗數同比提高了80%。在船員管理方面,開展了船員專項培訓活動,聘請航海院校老師、資深船長、輪機長,對北岸3家公司的船員進行了免費理論知識培訓,并編制了瓊州海峽客滾船船員實操性檢查題庫,有針對性地開展船員實操檢查,著力提升船員理論與實操水平。在現場監督方面,通過嚴把“七關”,實施24小時“白加黑”、“5+2”現場監管,推廣人車信息自動計數系統等科技手段在船上安裝使用,有效防止了船舶超載行為。通過采取系列有針對性的安全監管措施,自2月8日以來,克服了今年瓊州海峽時常霧大、臺風多發帶來的挑戰,保障了瓊州海峽水上交通運輸的安全與暢通。
《珠江水運》:安全工作的落實,離不開科學的分析和判斷,廣東海事如何全面為瓊州海峽存在的問題把脈會診?梁建偉:為全面摸清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存在的問題,廣東海事局成立了專題調研組,對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管理狀況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研,第一時間向廣東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提交了調研報告,引起了省、部領導的高度重視,徐祖遠副部長、劉志庚副省長分別作出批示,從部、省層面有力推動了瓊州海峽安全整治工作的開展。部海事局、安監司、水運局、公安局也先后派出督導組對瓊州海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更加全面、深入地剖析了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存在的問題,為我們今后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益的指導。
《珠江水運》:廣東海事如何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全面推進隱患排查整治活動?
梁建偉:為將部、省工作部署落到實處,廣東海事局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整治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和省政府會議紀要的要求,成立了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印發了整治活動方案,對照企業安全管理、船舶安全管理、船員管理、航道(航標、錨地)管理、安全監管和應急保障等六個方面,細化了77項任務分工’明確安全整治具體工作內容、職責任務分工和完成時間節點,把各項具體措施落實到單位、部門、崗位和責任人。
為推進整治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廣東海事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研究和部署,局領導多次帶隊到瓊州海峽對整改情況進行督查與指導。此外,廣東海事局在內網開設了瓊州海峽客滾運輸整治工作專欄,并定期編印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整治活動簡報,及時向部瓊州海峽客滾運輸安全整治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展情況。
通過前期整治活動的開展,有力促進了安全隱患的整改,遏制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為整治工作的進一步推進打好了堅實的基礎。
《珠江水運》:下一步的工作中,廣東海事將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
梁建偉:廣東海事部門將認真貫徹落實楊傳堂部長在渤海灣調研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瓊州海峽水上交通安全座談會上徐祖遠副部長、劉志庚副省長的指示要求,結合交通運輸部、省政府和部海事局關于開展瓊州海峽安全整治活動的總體部署和當前水上交通安全重點工作,全面履職,嚴格監管,堅決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
我們將認真總結近10年來瓊州海峽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成果經驗,汲取瓊州海峽水上交通安全座談會各位領導、專家、學者對瓊州海峽的會診意見,收集整理論壇征文與金點子的建設性意見,運用好立法手段、經濟調控手段、行政管理手段、企業自律手段,不斷充實和完善瓊州海峽水上交通安全長效機制,用長效機制預防與控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
我們還將認真履行水上安全監管職責。按照“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的要求,狠抓瓊州海峽安全整治活動落實,著力提升瓊州海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為營造經濟社會發展良好的水上交通氛圍,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按照交通部統一部署,省廳決定在全省交通系統深入開展為期半年的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湖北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湖北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減少事故隱患,改善船舶通航環境,提高船公司和船員的安全意識,有效預防船舶碰撞和泄漏事故的發生,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根據交通部《關于開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交海發〔2007〕304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時間
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的專項整治活動自2007年7月1日開始,到2007年12月31日結束。
二、整治目的
以落實船舶運輸安全管理責任、改善通航環境、規范通航秩序、提高船員安全意識、規范水運市場、避免通航水域船舶泄漏污染為著力點,完善監管手段,加大監管力度,提高船舶對交通事故的預防能力,保障船舶航行、橋梁和通航建筑物安全,促進水上交通運輸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整治形式
在交通廳的領導下,統一時間、統一方法、統一標準,對可能造成船舶碰撞和泄漏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船舶避碰規則和航行規章的學習;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行動,將整改過程中的有效措施固化為長效管理機制;總結專項整治的經驗,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設和法制建設。
四、整治的重點水域和船舶
本次整治的重點水域為內河主要港口水域及進出港口的主要航道,內河通航密集區、交通管制區、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區,主要通航水域的橋區、壩區和船閘區。重點整治的船舶為客船(含客滾船、客渡船)、油船、危險品船、化學品船和砂石料運輸船。
五、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本次整治行動的領導和協調,省交通廳成立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專項整治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港航海事局,具體負責策劃、組織、協調全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的專項整治活動。
辦公室主任:羅進
各地區、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請各單位于7月10日前,將此次活動組織機構的組成、聯絡人及聯系方式報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主要措施
(一)結合交通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明確責任,突出重點,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以《安全生產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航道管理條例》、《航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嚴肅查處違章航行、違規操作行為。
1、省公路局要對全省面上公路橋梁(荊州、黃石、巴東大橋除外)的安全、質量組織開展檢查,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橋梁,省港航局要積極配合。
2、荊州、黃石、巴東長江公路大橋管理局(公司),要認真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切實做好船舶防碰撞的預防措施,荊州大橋要加大安全預防設施的建設力度,確保橋梁安全營運。
3、有關工程建設指揮部對正在建設的橋梁進行一次安全、質量檢查,加強橋梁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監控和管理,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橋梁施工,要制定防止船舶碰撞橋梁的安全措施。
4、省港航局要對管轄范圍內的港口、碼頭等構造物進行一次安全、質量的檢查活動,排查可能對通航水域的發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隱患。
5、各地交通港航部門要根據鄉鎮船舶、渡口分布現狀和各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全面細致地對各類船舶開展安全檢查,檢查船舶、渡口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渡口設置是否合法,從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船舶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船舶是否超載運輸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責成有關單位和船舶業主進行整改。對未經審批私自設渡營運,貨船載客,人貨混裝,船舶帶病航行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要依法從重從嚴從快處理,力爭做到船舶無違章、無“缺陷”、無“私設”,做到船舶適航、船員適任。
各單位于2007年7月底前完成檢查工作。面上公路橋梁的安全、質量的檢查情況報省公路局;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橋梁同時報省港航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荊州、黃石、巴東長江公路大橋橋梁的安全、質量的檢查情況報省交通廳質監局。
(二)督促航運單位加強船員安全技能教育培訓,提高船員適任能力。航運單位要切實提高船員和船公司的安全責任意識,制定培訓計劃和考核要求,認真組織船員學習《內河避碰規則》、船舶定線制有關規定和船員值班規則等船舶航行規定和規則,特別要使船員熟悉了解本船所航水域的通航環境和相關航行規定,進一步提高船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各航運單位還要加強對船員技能實操培訓和考核,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強化船員工作責任心,確保在崗船員適任。本次活動要求到今年12月底,各航運企業對船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時間不能少于20小時,其中包括在船培訓和離船培訓,培訓考核情況要有專門記錄。要使船員牢記不冒險航行、不超載航行、不缺員航行。
(三)組織船公司開展船舶航行設備檢查,確保船舶安全適航。船舶航行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狀態是船舶安全航行的關鍵,本次活動要求各航運企業在8月15日前對本單位船舶的航行安全設備、通訊設備以及應急設備等進行一次全面仔細的安全檢查,排查可能存在的設備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各級海事機構要擴大船舶安全檢查的覆蓋面,對不經常來本港的船舶要及時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指導。
(四)強化航運公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責任制度,落實企業各層級安全管理責任。隨著越來越多的航運企業實施安全管理體系(NSM),安全管理已經逐步走上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本次活動要求各航運單位在8月15日之前對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作一次嚴格檢查,具體了解本單位各項制度和規定的執行情況,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一步查找管理盲點和薄弱點,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整改。船公司要提高安全責任意識,要對船員的生命安全負責,船公司要授權給船長,使船長對船舶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有絕對的決策指揮權力。
(五)協同作戰,密切配合,強化監督管理,加強重點船舶檢查。各級交通、海事、航道等部門在整治活動期間,要加強對重點船舶的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客船、油船、危險品船、化學品船和砂石料運輸船的航行安全設備,應急計劃、防泄漏、防碰撞設施和船員安全操作的檢查;要加強對運輸公司安全狀況的日常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制,對違規企業要嚴格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必要時就船舶安全管理問題約談船公司管理人員。
(六)海事機構要強化重點水域及通航水域重點工程安全監督維護。各級海事機構應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結合專項整治的統一布置,細化監管措施,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監管手段,做好船舶交通組織和防止船舶碰撞的工作;要加強對本轄區重點通航水域特別是“一江十六湖”的現場監控,加大巡航力度,完善巡航執法制度,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和監管能力。對通航密集的航段要實施重點監管,在通航密集時段,巡邏船艇要及時疏導交通流,及時制止違反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維護好通航秩序。
對轄區內的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要嚴格管理,做好風險評估,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維護好施工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要加強對參與施工船舶的安全監督管理,不能讓帶有安全隱患的船舶參與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各建設單位要對各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納入對施工企業的考核和工程管理中。海事管理機關要認真檢查施工期間的水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施工和建設單位及時整改。
(七)加強對通航水域助航設施的配布和管理。各地交通主管部門、海事、航道管理機構應對影響船舶通航的水上建筑物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對橋梁、閘壩、設施、取水口等要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護措施,對航道要按維護標準及時疏竣;內河航標管理部門要根據航道水深和水流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航標并保持航標的正常工作,在重要航道和航行條件較差的水域要優化航標配布,改善船舶通航環境;對企業專用航道的航標和橋區專用航標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配布不合理和達不到航行安全需要的要及時督促有關企業和單位進行整改。各船公司和海事機構要對船舶配備的航行圖書資料進行檢查,船舶要保持所經航區和航線的最新航行圖。
(八)利用各種媒介,多渠道、多途徑向船舶和航運公司和傳遞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和航道部門要及時將通航水域范圍、禁航區、交通管理區和施工區及相關管理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對航道變化、航標調整及交通組織等情況及時航行通(警)告、航道通告;船公司要對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保證船舶及時知曉必要的所航經區域的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船舶航行的安全度。
七、整治步驟
6月9日,廣東海事局印發《廣東海事局開展水上交通百日安全大檢查方案》,并下達到各直(附)屬單位、機關各處室、南海航海保障中心,號召開展水上交通百日安全大檢查活動,時間為6月9日至9月30日。
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宣傳發動和企業自查階段(2013年6月9日到7月15日)。各單位要迅速組織開展本轄區的安全大檢查方案,組織開展大檢查,方案請于2013年6月15日前上報廣東海事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有關單位開展廣泛的內外宣傳發動,要督促各航運企業在7月15日前對本公司船舶的航行安全設備、通訊設備以及應急設備等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排查可能存在的設備安全隱患。
第二階段為全面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階段(2013年7月16日到8月31日)。全面開展對轄區、船舶、航運公司的大檢查,切實抓好各項安全隱患的跟蹤、整改工作。對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安全隱患,要說明原因并制定繼續整改的計劃。
第三階段為總結評估階段(2013年9月1日到9月30日)。各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反查短板,加強薄弱環節,提煉好的做法,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有關安全大檢查的總結(書面材料和電子版)請于2013年9月10日前上報廣東海事局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階段性成果
6月份以來廣東局全局上下按照“大檢查、大整改、大宣傳,大提高”工作要求,全面部署百日安全大檢查工作,目前活動第一階段已結束,活動總體進展情況良好,取得明顯戰果。
據統計,第一階段全局共出動執法人員5880人次,船艇1644艘次,車輛1092輛次,檢查航運單位261家,檢查船舶7446艘次,滯留船舶42艘,掛牌督辦6宗。6月份廣東海事局轄區事故四項指標環比全面下降,分別下降57.1%、75%、60%和7.7%,總體上遏制了5月份事故多發的態勢,轄區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效果明顯。
四點要求
一是要強化認識,始終把安全監管工作放在首位。切實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做到“大檢查、大整改、大宣傳,大提高”;
二是要抓住機遇,夯實轄區安全管理基礎。牢固樹立機遇意識,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借勢借力,徹底解決長期困擾水上安全生產的難題。要督促落實航運企業主體責任和完善安全隱患排查綜合治理體系,著力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良性循環格局;
三是再接再厲,打贏百日檢查的攻堅戰。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領導帶頭,抓好落實;
四是要嚴防死守,保持監管的高壓態勢。全面排查安全,并以“零容忍”態度嚴格落實整改,保活動措施落實到位,活動取得實效。
動態
廣東局:西江流域巡航執法檢查
為保持轄區安全形勢穩定,深入開展百日安全大檢查活動,7月13日至15日,廣東海事局組織“海巡09076”等船在在西江佛山至云浮干線水域組織開展巡航執法檢查行動。
此次巡航執法行動由局通航處牽頭,廣州、佛山、肇慶、云浮海事局共同參與。活動歷時3天,巡查580多公里,沿途巡查了西江天河至郁南干線、容桂水道、李家沙水道、沙灣水道等水域,重點對橋區、渡口、加油站以及客渡船、危險品船、施工船、砂石運輸船等開展現場檢查,期間還開展了夜間巡查。據統計,巡航執法期間共檢查橋區水域21處,渡口水域28處,檢查和問詢船舶165艘,發現和糾正未規范使用或開啟AIS、VHF設備船舶12艘,勸離礙航漁船7艘。
此次行動是廣東海事局專門組織開展的一次流域巡航,對西江干線進行了深入、全面的大巡查,做到“全覆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有利于深入推動西江流域百日安全大檢查活動,促進西江水域船舶航行安全。
湛江局:啟動基層一線督查活動
7月23日,湛江海事局正式啟動“水上交通百日安全大檢查”督查活動,重點對轄區一線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效果進行評估檢查。
督查組首先來到湛江東海島東南渡口,詳細了解渡口渡船安全生產情況,與渡口所、客運公司負責人深入交談,重點關注渡口通航安全,核查車渡船航行水域水深是否符合航行要求,研究進一步保障航運安全的措施手段。隨后,督查組又趕赴石化產業園區,檢查施工船監管情況以及“三無船舶”整治效果。督查組指出,近期的重點工作是保障石化園區、鋼鐵項目等大型涉海工程的建設施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抓好安全生產,維護水上交通安全,防止和避免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
按計劃,督查組還將對瓊州海峽、轄區鄉鎮渡口進行走訪,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做好下一步的工作部署。
東莞局:四片區聯合執法打擊違章船舶
自6月1s日開展水上交通百日安全大檢查活動以來,在東莞局海巡執法支隊的組織下,四個片區海事處結合轄區實際,抓住不同的監管重點,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7月23日至25日,東莞局四個片區海事處執法大隊在局海巡執法支隊的協調下,以交叉檢查、聯合執法的形式,開展大檢查活動。7月24日,東莞麻涌海事處執法大隊聯合沙田海事處執法大隊、海事公安第七派出所,對新沙南、立沙島和西大坦的水工作業區進行了重點檢查,并沿途提醒船舶注意防范近期雷雨大風、臺風等惡劣天氣。在巡航檢查至麻涌倒運海水域時,發現一艘船舶存在未按規定辦理進出港簽證和超載的違章行為,海事人員立即對其進行了現場取證和立案調查。
據統計,自6月15日開展百日安全大檢查行動以來,東莞海事部門共查處違章船舶80艘,其中超載船舶17艘,配員不足船舶7艘,不按規定辦理進出港簽證船舶8艘,其他違章行為船舶48艘,嚴厲打擊了東莞水上船舶違章行為,有力保障了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陽江局:集中整治砂石船違規作業
在百日安全大檢查活動中,陽江局把砂石船作為監管重點,集中整治砂石船違規作業現象。
由于目前采、運砂石市場競爭激烈,受利益驅使,船主利用“三無”船舶違規采砂、冒險夜航、超載運輸等行為時有發生,給水上交通安全帶來重大隱患。為進一步推動砂石船整治,陽江局抽調23名執法人員成立港口、江城、雙山3個執法大隊,強化水上巡查,對轄區內采、運砂石船舶進行集中整治。執法人員到各砂石船發放《砂石船安全作業公告》,要求砂石船主簽訂《安全作業保證書》,并對船體結構、動力裝備、消防救生設施、船員配備及適任能力等方面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船舶,一律就地滯留,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航行或作業。此外,該局還主動聯系水利、公安等部門,采取堵疏結合、以疏為主的方法,努力將采砂與安全管理融為一體,凈化轄區通航環境,確保水上交通態勢持續穩定。
潮州局:嚴查砂石運輸船及漁船
潮州局通過排查整治和宣傳教育相結合的方式,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從7月16日起,百日安全大檢查行動進入第二階段,潮州局海巡執法支隊以及各海事處在轄區重點水域先后開展了對重點船舶和重點環節的巡航執法檢查。7月16日在韓江市區河段三橋一閘水域開展巡航檢查,重點檢查在港砂石運輸船是否存在配員不足、超載等違規行為,及時教育和查處了一批存在安全缺陷、超載、違章停泊和作業的船舶,強化了船舶經營者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7月17日在饒平三百門港區,聯合漁政、安監、公安邊防等職能部門,開展海上聯合執法行動,對進港航道進行巡查,打擊漁船在商船習慣航道捕魚、停泊等違規礙航行為,并對漁船船民進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漁船安全作業意識,盡可能避免漁船商船碰撞事故的發生。
梅州局:查處船舶違法違規行為
7月25日至26日,梅州海事局集中執法業務骨干,在韓江大埔段高陂水上安全檢查站附近水域,開展百日安全大檢查打擊違法、違規專項整治活動,針對轄區水上安全隱患“零容忍”,共查處船舶違法違規行為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