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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做好;采油安全監督工作;措施;
中圖分類號:TE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30-0336-01
近年來統計分析油田及采油廠發生的部分安全事故可以看出,“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漏洞”,是導致油田采油基層單位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而管理上的漏洞又是發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故而要求現代企業管理人員應具備控制事故的責任和能力,但受多種因素制約,安全管理中就是因為缺乏足夠的監督約束機制,從而導致大量事故的發生,只有對采油生產單位生產過程中的人員和設備的安全進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強化監督約束機制。及時的發現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事先預防,超前管理,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漏洞及時的提供補救、整改措施,充分發揮“安全哨兵”和“安全傳感器”的作用。
一、采油安全生產的特點及要求分析
1.1 采油生產的特點
采油生產大部分在野外分散作業,從井口到計量站、聯合站,各個環節都有機地聯合在一起。整個生產過程具有機械化、密閉化和連續化的特點,生產的介質為易燃易爆的石油和天然氣。
1.2 采油生產的要求
在采油生產的全過程中,首先要針對原油和天然氣易燃易爆的特點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針對其它方面的特點,也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采油生產活動中開展的“六防”就是有效的事故預防措施(“六防”即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凍、防機械傷害)。
二、做好采油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措施
2.1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采油生產單位及廣大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監督工作,充分加強日常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制落實,堅持召開每月一次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聽證會,綜合分析全區的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掌握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領導經常到現場聽取群眾的建議和意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上出現的問題和隱患,使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能順利貫徹落實下去。
2.2 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人的素質是安全生產的保證,只有基層干部、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增強了,安全素質提高了,安全生產工作就能得到有力的保障。采油生產單位對安全培訓工作非常重視,制定了嚴格的培訓計劃,重點把握好培訓對象、內容、形式、效果等4個環節,重點對四個層位人員進行教育:1)抓基層干部的安全教育,樹立正確的安全觀。干部處于決策地位,是執行決策的決定因素,是引領廣大基層員工重視安全生產的保障;2)經常性的員工培訓,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操作規程的培訓,并進行考核,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素質;3)
強化司機教育,通過對司機進行安全警示片、交通警示掛圖、散發宣傳單等教育形式,還利用每星期一司機例會,加強司機的安全教育,由生產運行組、機安組,對上一星期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對下一周的行車注意事項作出具體要求。
2.3 規范各類作業、施工現場安全督導工作,確保現場安全
采油生產單位的各類特殊作業、施工現場較多,為了保證平穩進行,采油生產單位主要從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三個階段做好監督工作。
1)加強事前監督,對施工隊伍辦理手續前先檢查上級部門簽發的開工許可證、OHSE作業指導書,針對作業現場安全措施的制定情況,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層層把關,嚴格審批手續,安全監督在簽發開工許可證前,對施工隊伍負責人進行全流程安全教育;2)做好事中監督,對各類作業、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必須型 ,一些風險較大作業現場,由采油生產單位安全監督現場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措施到位情況、施工過程中的措施落實情況;3)完善事后監督.在各類作業完成后對作業現場以及作業計劃書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4 認真抓好安全監督兩個落實
1)落實安全監督職責
采油生產單位對安全監督人員提出了嚴格要求,首先要熟練掌握各項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日常監督時.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工作中.應當尊重事實、以理服人,任何判斷應有事實依據,依照現有的程序和制度,嚴格把關。同時安全監督員是一個黑臉的角色,工作中必須講原則,保持并維護自己的正確立場不變。認真履行職責。其次。對工作中發現的違章和安全隱患。有意識或無意識的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違章指揮現象,安全監督員要敢于站出來制止,避免可能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監督員的工作崗位主要在現場,而現場安全檢查是基層安全監督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的主要工作方法。采油生產單位安全監督人員經常有計劃地深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2)落實安全檢查制度
現場安全檢查采油生產單位每月一次,井區每旬一次,檢查前。制定出詳細的檢查提綱,每到一處按照檢查提綱詳細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在不危及人員及生產的情況下,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督促限期進行整改,并進行復查,對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問題,要對相關的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問題,要立即停工整改。同時,要根據季節的特點、節日前后,展開安全專項監督檢查。例如:夏季防洪防汛檢查、冬季用氣、用火檢查,節前安全檢查等等。交通安全長抓不懈,采油生產單位堅持每月一次車輛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路查,對于查處的問題限期整改、定期復查,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車輛,堅決停車整改。
2.5 構建安全監督新機制,“監督機制程序化”運行有依據
圍繞提升采油廠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水平的可操作性,監督站積極探索、實踐,總結出一套適合采油廠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發展的新機制:“日檢查一周公報一月考核一季評比”。a)日檢查;通過日常實踐、摸索,確定了定期檢查、專項安全檢查、綜合性檢查、剖析性檢查和重點問題追蹤檢查5種監督檢查方式;b)周公報;將每周查出的問題進行統計,分單位、類別就隱患地點及檢查時間、違章項目現象等諸多內容進行匯總,整理編制周《采油廠安全生產監督周報》;c)月考核;根據每月統計整理出的問題匯總,按照采油廠安全生產監督相關考核要求,對當月的重點違章項按單位編寫出《安全生產監督月度考核公報》進行處罰公示;d)季評比;每季度末組織一次全廠范同內的季度檢查,根據檢查情況、問題整改情況和日常管理水平,評選出優秀單位進行獎勵。
三、結束語
安全生產是采油廠精細化管理所要解決的一個關鍵問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并不僅僅是一個口號,在生產中落實安全的理念,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本文從做好生產安全監督的角度,提出了具體的措施來實現企業安全生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參考文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記者(以下簡稱“記”):高主任您好,2015年7月23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請問這一通知的具有怎樣的意義?我國目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現狀是怎樣的?企業和屬地政府的應急預案普遍存在哪些問題?
高雙喜(以下簡稱“高”):黨的十報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落實企業和地方政府應急管理責任的重要抓手,對科學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事件、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有著重要意義。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都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近年來,通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應急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先后頒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7號),推動31個省級單位印發了實施細則;頒布了國家標準GB/T 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印發了《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等規范性文件,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從無到有,初步建立起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截至2014年底,全國各級各類企業共編制應急預案595.4萬個,重點行業企業、中等規模以上企業做到了應急預案全覆蓋。
但是,當前應急預案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較差,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等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對應急預案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未能樹立“應急預案、演練和培訓不到位就是隱患”的理念,只重視“有”不注重“用”,重預案編制、輕預案實施;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導致應急預案編制前的危險因素辨識、風險評估工作不到位,特別是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分析不到位,不同層級、不同種類應急預案內容存在重復;日常監督指導不到位,對應急預案銜接要求不明確,導致政企之間在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環節的處置工作存在脫節;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不到位,應急處置不當事故時有發生;執法檢查不夠,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沒有把預案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專項督導、檢查少,對應急預案、演練、培訓工作督促推動、處罰力度不夠,未能形成震懾力。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為深入落實新修訂《安全生產法》對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使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實現政府預案與企業預案的有機銜接,我們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從落實責任、優化預案、加強預案實施、強化執法等環節著手,起草了《通知》。
記:《通知》中對于應急預案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為什么要提出這些要求?有哪些需要重點注意的地方?
高:《通知》是第一次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文件的形式的關于應急預案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應急預案工作的總體要求,細化和完善了應急預案管理責任體系,突出了應急預案優化修訂的程序和方法,注重了應急預案的實施,強化了應急預案責任追究。
關于總體目標,《通知》明確提出了“預案不完善就是隱患”的理念,有利于解決應急預案編制、實施和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存在的不重視、不投入、不落實等問題,并提出了應急預案“專業化、簡明化、卡片化”的制修訂目標。
關于應急預案管理責任體系,《通知》進一步強調了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各級政府安委會、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在應急預案工作方面的責任。這些要求的提出,是貫徹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貫徹落實新修訂《安全生產法》的有力舉措,是解決企業當前應急預案工作相對弱化、預案質量較差、預案實施不到位的有效途徑。
關于應急預案的優化修訂,《通知》明確提出了應急預案制修訂必須基于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必須科學確定應急響應分級標準并確保相互銜接,實現應急預案的專業化。同時,為推動應急預案的簡明化和卡片化,《通知》還要求企業可根據本單位的風險特點科學建立應急預案體系,簡化內容,并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這些要求是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可以有效解決當前應急預案普遍存在的“厚、虛”等問題。
關于預案實施,《通知》明確了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具體方法、途徑,提出了宣傳教育要“五進”(進機關、進基層、進社區、進工廠、進學校),培訓要納入“三級安全教育”和全員安全培訓;細化了應急預案演練的頻次,強化了政府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演練。這些要求是針對當前應急預案“束之高閣”、不學、不練、不用而提出的,是確保應急預案內容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舉措。
關于應急預案監督檢查,《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應急預案備案的“分級屬地”原則,強化了執法檢查和責任追究,特別是強調了要在應急處置評估中加強對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
記:企業和屬地管理部門在現有的應急預案基礎上應如何改進,以實現應急預案的簡明化和實用化?
高:《通知》從5個方面對應急預案的簡明化和實用化進行了要求。
一是簡化預案文本。考慮到目前應急預案中存在大量重復性和指導性內容,《通知》明確了應急預案要以應急處置流程為主線,對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通用措施等指導性內容盡量整合簡化。為此,企業可根據本單位風險特點,確定是否編制專項預案,小微型企業可以僅編制現場處置方案,大大簡化了預案文本。
二是科學建立應急預案體系。《通知》明確企業發生任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責任人必須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所屬的應急組織機構。
三是明確預案編制程序。針對當前部分企業應急預案簡單照搬照抄等問題,《通知》明確要求預案編制必須建立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必須結合本單位、本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種類和特點,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
四是強化應急預案的銜接。新修訂《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為此,《通知》明確要求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急預案增加預案銜接的內容,強化了企業與地方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
五是優化應急響應標準。改變過去按照事故死亡人數與損失程度而確定的預案分級響應標準,實施按照事故危害程度是否超出企業廠區范圍、企業應急能力能否滿足應急處置需要這兩個條件來確定響應級別,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
記:企業和政府有關部門應如何強化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高:應急預案的宣教、培訓和演練,關系到企業和政府相關人員對應急預案的掌握、應用程度。為此,《通知》要求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資料,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同時,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等重大活動開展應急預案宣傳。
屬地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把培訓納入“三級安全教育”和全員安全培訓,確保預案涉及的人員熟知預案核心內容。
要建立應急預案演練相關制度,制定應急演練規劃或計劃,建立資金保障,確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企業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各類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同時,要強化對應急演練效果的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記:加強應急預案的備案、監管與執法,將采取哪些新措施?
高:應急預案工作涉及多個行業,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努力,落實責任,加強管理。《通知》要求建立應急預案屬地監管機制。督促各級政府將應急預案工作納入本級安委會工作內容,定期要求,不斷督促,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
理順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機制。在正在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將進一步細化關于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的要求,確立應急預案的分級屬地備案原則,明確各類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受理主體,并將應急預案備案作為明年工作重點進一步推動。
完善預案監管制度。在正在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將進一步明確應急預案工作的處罰條件、金額等內容,使應急預案執法有法可依。同時,推動地方安監部門將應急預案執法檢查納入執法計劃,擴大處罰范圍,加大處罰力度,督促企業從重預案編制到重預案實施。
建立應急預案評估制度。加快研究應急預案評估方面的標準,開展應急預案定期評估試點工作,推動企業全面落實應急預案評估制度;完善事故后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總結評估機制,明確對因預案工作不到位導致應急處置不當的要嚴肅處理,并有針對性地對典型事故開展應急預案執行情況評估工作,形成震懾力。
記:下一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將開展哪些工作,落實《通知》中的要求?
高:首先,抓好宣貫落實。通過互聯網、報刊等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將《通知》迅速傳達貫徹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所有企業及職工,使“應急預案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進一步深入人心。
其次,做好示范引導。繼續推廣神華神東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應急預案優化試點經驗,在煤礦、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全面推廣。繼續開展好油氣管網領域應急預案優化工作試點,并適時在非煤礦山、冶金等行業試點,全面帶動地方應急預案優化工作。加快修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9個安全監管總局部門預案,為地方政府應急預案編制提供指導。
1.1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嚴格考核獎懲
為了搞好安全生產工作,陸渾水庫管理局每年對安全生產進行目標化管理,做到與水庫管理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管理局同科室、科室同班組、班組同職工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實現了職責到崗,責任到人。年終按照目標管理辦法進行認真全面地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1.2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和人員設置
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局黨委一直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始終把水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水利工程安全作為水利項目建設、水利設施運行管理的前提,全程監管。按照職責分工,陸渾水庫管理局成立了水利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4個二級管理單位負責人和工程科負責人任成員,具體工作有工程科負責組織協調,并按規定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3強化措施,加強監管,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加強監督管理是做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保障。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有組長、副組長帶隊,對各單位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部署及相關要求、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和治理、安全生產事故預案的制定及演練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一是部署專項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了春季在建工程安全檢查、汛前水利安全生產檢查、汛前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防汛大檢查等專項檢查;結合每年安全生產月活動,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坍塌滑坡、高空作業放墜落、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等專項整治活動,依據制定的活動方案,積極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二是突出重點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突出以在建水利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河道、水閘和水庫等重要水利設施安全管理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持定期與不定期,全面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狠抓整改落實,確保不留隱患。三是提前安排部署重要時段和重大活動水利安全生產工作。針對汛期、節假日和重大活動,陸渾水庫管理局都提前下發有關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認真開展安全自查,局對二級單位進行抽查,確保安全生產。
1.4切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安全生產經費
陸渾水庫管理局為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陸渾水庫管理局一向注重安全生產投入,將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納入局財務預算,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安全生產資金足額滿足,并在年初編制年度安全生產經費使用計劃,建立了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資金使用包括大壩工程維修養護、啟閉機維修養護、管理轄區內安全警示標識牌等、添置更新了消防器材,特殊作業人員配備了絕緣鞋、安全帽等勞保用品,有利的保障了國家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
1.5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保障,近年來,陸渾水庫管理局根據自身情況,初步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管理體系,包括《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生產責任制》《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例會制度》《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檢查制度》《陸渾水庫管理局隱患排查制度》《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為應對安全生產中的突發事件,陸渾水庫管理局還制定了《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陸渾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陸渾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陸渾水庫管理局水行政執法應急預案》《陸渾水庫管理局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有安全生產檔案專柜,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有關文件、記錄經常進行有效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檔案資料規范化。
1.6扎實做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陸渾水庫管理局每年都印發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征求意見,對安全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落實科室對征求意見的合理建議,完成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持證臺賬工作。管理局非常重視職工的安全培訓,尤其是對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通過單位統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科室按照科室特點重點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全面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等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采用以老帶新、現場實際操作等手段,盡快熟悉和掌握崗位技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將安全風險降到零。積極做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制定活動方案,開展多種形式宣傳,努力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素質和技術水平,實時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月總結。
1.7加強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理,強化日常作業安全
陸渾水庫管理局于2012年成立了應急處理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及協調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善后處理小組等應急管理機構,為妥善、及時地處置可能發生的安全突發性事故提供了保障。結合本單位實際,陸渾水庫管理局又制定了《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同時,修訂了《陸渾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陸渾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并進行了備案。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加強陸渾水庫管理局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陸渾水庫管理局制定了《陸渾水庫管理局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了事故處理的原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同時,對事故的處理程序、報告制度、調查處理、善后處置、總結報告的編寫等進行了詳細規定。日常工作中,明確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程進行運行管理,作業場所規范整潔,安全標志齊全醒目,安全操作規程齊全并明示,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并且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并相應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確保現場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安全。
2結語
汛期將至,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各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綢繆,努力提高防災減災能力。要切實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早謀劃、早準備、早行動、早預防。對本村本單位可能由暴雨、臺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明確重點防范區域,制定有效防范應對方案和措施。要認真總結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切實做好汛前和汛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村、各單位要結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對本轄區重點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消除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非煤礦山企業要將防范暴雨、洪水災害作為安全檢查的重要內容,要檢查排水系統、截水溝、邊坡穩定性等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要重點檢查施工臨時宿營區安全、現場排水、邊坡基坑支護、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等情況;其它單位都要結合實際,搞好檢排查工作。安全檢查要建立檔案,做到事故隱患治理方案、責任、時限、經費和預案“五落實”,尤其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險加固的立即除險加固,一時難以整改或施工的要加強防控。
三、切實增強汛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各村、各單位要結合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對重點防范部門和企業有關人員全面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意識,熟悉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掌握防控措施。各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治理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增強企業預防事故的能力。要結合防范工作重點和安全風險評估,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修訂和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通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確保應急預案有效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