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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為學科基礎的營造技術研究
營造技術研究是中國建筑史學的基礎和古建筑最重要、最基本的內容。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梁思成、劉敦楨等前輩學者,即致力于古建筑的營造研究,通過對古建筑的調查、勘測、比較和文獻、法式研究,建立起古建筑營造學的基本知識、理論體系及演變規律。由于歷史的原因,早期建筑營造技術研究主要集中在以北方中原地域和官式為代表的建筑體系,結合官方歷史文獻如宋《營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等進行研究。這是中國建筑史學起步階段的必然,并在此基礎上建構了中國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識體系,為推動古建筑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認識的深入,對民間和地方建筑表現出的文化豐富性、地域特征的關注和研究被逐步提上日程。顯然,只有在地方性古建筑研究的基礎上,才能更好的開展地方性建筑文化、哲理、藝術等上層理論的研究工作,也會補充完善建筑史的系統研究。地方性的建筑營造技術隨著社會對傳統文化的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的興起,而在全國各地更廣泛和深入的展開。以中國南方為主題的地方性建筑研究在21世紀前后引起一些學者的關注,成為建筑史學發展的一個方面。雖然這方面的研究并不都以“營造”為題,但對地方性營造技術、工藝等的關注,實際上呈現了建筑歷史和歷史建筑研究的不同側面。
作為典型地域的嶺南古建筑營造技術研究嶺南地處東亞大陸最南端,屬亞熱帶氣候,背靠五嶺,面朝大海,空間相對獨立。中原漢人南下之前為古越人之地,歷來遠離中國古代大一統的中央政權中心,歷代商貿發達,文化交流活躍。歷史上土著越人、不同時期南下的漢人、海外貿易商人等眾多族群,共同形成了漁獵文明、稻作文明、商貿文明等多元共存、特色鮮明的嶺南地域文化。“嶺南地區”作為文化地理學的概念,指以五嶺以南包括廣東、廣西東南部、福建西南部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區,廣義的嶺南還包括海南島。其中前三者在文化地理上超出了嶺南空間地域,延伸至華南地區閩贛桂三省。嶺南主要的文化地理分區是廣府地區、客家地區、潮汕地區和雷瓊半島地區,其建筑在近10年中得到較多的關注和研究。嶺南地區由于其特殊的地理氣候環境和歷史文化邊緣區位,在此背景下,嶺南古建筑成為嶺南地域文化的重要載體和表現形式,一直在中國古代建筑文化分區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建筑領域也自然形成了地域特征明顯的嶺南建筑文化區。嶺南建筑文化區內,歷史文化資源十分豐富,僅廣東省境內就包括廣州、佛山、潮州、中山4處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作為不可移動的文化遺產古建筑在本地區有大量保存,它們是嶺南古建筑研究的基本對象。進一步聯系已有研究成果,可以有計劃推進完善“嶺南”——“華南”——“亞熱帶”的區域的歷史建筑研究。因此,雖然“營造技術”研究本身是嶺南歷史建筑的一個局部,但通過它來展開并逐步完善和確立“嶺南”建筑譜系,比較“江南”,建構“華南”,開拓“亞熱帶”成為一個具有戰略意義的基礎環節。具體展開來說,其一,可以對于研究中國古代建筑史乃至東亞建筑的歷史與發展進行深化、完善和補充,在空間上闡釋南方地區或亞熱帶地區以木構為主的建筑技術的體現形式與內涵;在時間上可追溯中原建筑沉淀于此的古制,以及各歷史階段的建筑文化的交融,作為歷史信息和演化的相互佐證,籍此可以深化中國建筑史中的區域研究與體系研究。其二,在中國古代建筑之多元、廣闊、多樣的背景下,在時間空間上構建嶺南建筑的特點,有益于本地域現代建筑的發展借鑒。其三,對嶺南建筑傳統保存的系統性,完整性的研究,包括有形的建筑、無形的技藝及其它營造傳統文化的系統研究,對于保護嶺南文化,保護嶺南建筑文化遺產,以及傳承嶺南文化將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
研究創新方法取向(1)以大木營造技術為中心整合相關營造技術體系:“營造技術”的概念并非指“大木作”、“小木作”等單一、二種技術,而是貫穿營造活動全過程的相關技術與理論,從選址、規劃、設計到材料的加工應用,結構形式選擇、節點處理手法等等。以往的營造技術研究大多是比較單一的如大木作、磚作、瓦作等的分項獨立研究,缺乏對建筑營造技術的整體及系統考量,對此,本項目以將以大木作營造技術為主導,整合樣式譜系、各作營造技術配合結點、材料工藝、文獻研究和工匠法則等不同的研究視角,建構地域性營造技術的建筑基礎理論。(2)以“民系”文化圈為基礎的營造技術源流與交融:文化區內的研究會忽略了文化區之間的歷史文化關聯性和地域的共性,嶺南地區歷史上形成了以四大民系為基礎的文化圈,每個文化圈都有相對穩定和成熟的建筑體系和營造技術,但文化圈相鄰地區則在文化上和建筑營造方面則相互借鑒。研究以“民系”文化圈為基礎,一方面將民系中民間和官式建筑營造技術結合起來,同時關注研究各民系文化圈之間的營造技術的交流融合,重視營造技術的源流發展,以歸納總結地域性建筑的樣式和技術特征。(3)重視與開拓地方建筑基礎理論與方法研究:由于地方建筑的歷史文化的原因,缺乏系統的文獻資料,有經驗的老工匠日益減少,后繼乏人,地方建筑術語模糊不清等諸種原因,都對地方建筑的系統規范研究帶來莫大困難。所以對其進行基礎理論和規范研究將是很突出的問題,比如對地方建筑法式特征元素研究與規范方法的研究;對地方建筑斷代依據與方法研究,以及對地方建筑術語規范化的研究等等。這將會對地方建筑的研究取得規范和方法上的意義,使本研究具有普遍的學術價值。(4)加強研究的科學性:注重嶺南古建筑營造技術的科學性研究,一方面重視設計法則、法式特征研究,包括建筑設計與尺度之法則規律;另一方面也要重視包括結構力學特點、材料力學性能等定性定量的分析,并試圖將兩者關聯起來思考問題。在應用層面上,嶺南地區由于毗鄰港澳,經濟特區范圍大、設定早,在地區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速的背景下,首先,大量歷史建筑面臨拆遷和改造,開展保護工作的緊迫性相當突出,本項目的研究有助于準確有效的開展調查評估和修繕工作;其次,新的規劃和建筑設計在體現地域文化特色方面嚴重缺失,該項研究對認識地域建筑特色,承傳地域文化也具有重要價值。再次,東南亞的一些地區(例如泰國、越南、新加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嶺南地區傳統建筑文化影響,使得本項目具有應用于國際研究的潛力。
2本課題研究相關的研究現狀
本課題相關的國內外研究成果及發展動向,大致集中在以下4個方面:(1)關于嶺南建筑技術、類型、區域的研究;(2)關于南方地域性建筑及工藝技術的研究;(3)關于設計手法與理論的研究;(4)關于地域建筑技術源流的研究。
從客觀上來講,古建筑與一般建筑不同,其價值具有獨特性,亦即是說,當某一古建筑在某一方面的價值特別突出時,即便其他方面價值較低也不會明顯弱化該古建筑的綜合價值。從這一角度考慮,在對古建筑價值進行綜合評價時,對于價值突出的因素,其影響力或權重應增加,而價值差的因素的權重應相應降低,否則較好的因素及較差的因素會因“中和”作用而使古建筑價值得不到客觀評價。以往相關研究采用常權評價模型,使各因素的權重保持不變,這與以上古建筑價值的特殊性不符,不能有效反映評價對象特別突出的價值的激勵作用,在評價中也不能靈活調整各價值因素的權重系數,而在20世紀80年代由我國學者汪培莊[10]提出的變權理論可以彌補這一不足。鑒于此,本文在分析傳統常權評價模型不足及變權模型優越性的基礎上,引入變權理論對傳統評價模型與方法進行改進,確保評價結果更符合專家決策行為及客觀實際,并以蘇州市控保建筑為例進行研究,以求為其綜合價值評價及保護提供更為科學的理論與決策支持。
1古建筑價值評價模型分析
1.1傳統常權模型評述
常權模型較為簡單,同時考慮了各因素的相對重要性,使綜合評價值在一定程度上能綜合反映各指標的影響。因而,常權模型廣泛應用于許多評價工作中。然而,對于古建筑價值評價而言,該類模型會導致評價不合理,其原因在于當某一古建筑某一方面的價值特別高時,其綜合價值就應較高,此時該方面因素得分對該古建筑綜合價值影響較高,因而古建筑的各種因素對其價值的影響程度會隨著評價對象的不同發生變化,特別突出因素的綜合價值效應較優,需要對其進行有效的激勵,而常權模型無法有效體現其動態變化。例如,對古建筑甲、乙價值進行評價,設定這兩處古建筑的綜合價值受到無形價值和有形價值的影響,經測算,古建筑甲的無形價值和有形價值得分分別為95和50,古建筑乙的無形價值和有形價值分別為75和75。根據實際工作經驗和專家論證結果,一致認為古建筑甲的綜合價值高于古建筑乙。其依據是:雖然古建筑甲的建筑保存狀況較差,不具有建筑代表性(有形價值為50分),但作為名人故居(無形價值95分),它反映了特定歷史時期和歷史事件,體現出特定的文化載體;相對而言古建筑乙的有形價值和無形價值沒有顯著特點。采用常權模型進行評價,一般可分為等量權重和不等量權重兩種,如按等量權重(即有形價值和無形價值權重分別為0.5)進行評價,則古建筑甲和乙的綜合分值分別為72.5和75,此時與專家結論不一致;如按不等量權重(即有形價值與無形價值權重不等),如無形價值和有形價值權重分別為0.7和0.3,那么古建筑甲和乙的綜合分值分別為81.5和75,雖然這一評價結果與專家結論一致,但如有形價值權重大于無形價值權重,那么古建筑甲的綜合分值將低于古建筑乙的綜合分值,因而不等量權重也僅能合理評價部分古建筑價值。綜上,傳統的常權評價方法不能反映決策者對于組態①的偏好要求,可能“中和”某些“瓶頸”因素而導致評價結果的不合理性[10-11]。因而,常權綜合評價模型不能有效解決古建筑綜合價值評價的問題,而變權理論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思路。
1.2變權理論及優越性
1.2.1變權理論變權的思想最早由汪培莊教授提出,李洪興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變權綜合決策模型[10-13]。變權是指標權重因評價時間或評價對象的變化而變化,即在不同條件下隨指標狀態的不同而不同。
摘要:以傳統文化為背景論述了傳統建筑文化的延續與發展,傳統建筑文化的存在形式,傳統建筑文化的優秀成分和局限性以及中國建筑文化的困惑。隨著現代主義建筑運動的興起,后現代主義的反傳統,以及不可逆轉的多元化創作潮流,要求建筑師們要以建筑文化為背景,不斷提高自身和整個社會的建筑文化素養。這對于弘揚建筑文化,繁榮建筑創作,推動“建筑文化學”的創立和建筑事業的發展有一定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
關鍵詞:園林建筑傳統現代
了解傳統文化和傳統建筑文化的基本內涵和外延,正確對待傳統建筑文化,對于促進文化現代化,弘揚建筑文化、繁榮建筑創作、推動“建筑文化學”的創立和建筑事業的發展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
1傳統文化與建筑
1.1傳統文化的本質
1.1.1“傳統”的基本內涵及現代涵義
摘要:在文化遺產的動態保護方面,對文化脈絡的保護和尊重能夠形成解決建筑理論趨同問題的良好對策。以敘事建構的視角保護、更新建筑園林遺產,就是讓遺產成為激發回憶與保留傳統的文化空間,成為連接建筑園林遺產與當代觀眾的文化橋梁。在保護與更新建筑園林遺產的過程中,形成對歷史文化的敘事性建構,既是對遺產的合理保護,又是更新遺產的可行路徑。
關鍵詞:遺產保護;遺產更新;敘事建構;傳統文化
作為建筑園林設計中重要的議題,歷史遺產建筑的保護與更新日益成為學界研究的重要方向。隨著對這些文化遺產保護的不斷推進與深入,人們在關注中國傳統建筑、園林等文化遺存方面的研究對象時,刻意回避了一些較為重要的問題。其中比較關鍵的,如在研究中未涉及對具體藝術形式(具象形式)傳達出的敘事建構的當解。同時,人們也竭力回避了建筑園林景觀產生過程中事件的發生帶來的影響問題。當在歷史建筑遺存的研究中頻繁使用諸如“空間”“結構”“形式”等概念時,趨同化的現代建筑概念帶來的往往是千篇一律的對功能形式的探討,卻忽視了隱藏在歷史進程之中的關聯,而對這種文化脈絡的保護和尊重能夠形成解決建筑理論趨同問題的良好對策。歷史遺產建筑的保護和更新已經成為中外研究者都十分重視的研究內容,文章運用敘事建構的研究方法,針對紛繁復雜的歷史建筑遺存的描述與解釋,評價、歸納并總結歷史上重要園林與建筑的多元價值觀、保護更新策略,以期為當前建筑園林遺產的保護和更新提供有益參考[1]。文章從分析建筑園林和現存的建筑形式語言入手,以建立敘事性環境系統的實踐發展為手段,探討通過合理的機制建構基于地域文化特色的、具有整體文化特征的文化遺產動態保護機制;同時,在研究中結合實例展開分析,既梳理地域文化中建筑園林發展變化的歷史,又尋求建筑形式、空間秩序和社會價值之間的關系;最終通過對分析典型案例形態,總結出敘事空間中的多種敘事策略框架,以為文化遺產形式語言的發展不偏離地域文化,并以傳統地域文化為設計根基提供理論與現實保護的依據。
一、敘事建構和建筑園林遺產的提出、共識
人的敘事行為,即對故事的講述,通常是按次序組織一系列的事件,形成前后連貫、具有某種特殊意義的事件序列。敘事建構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以時間為引導,以故事性的起承轉合表現過去、現在與將來;另一方面是關于空間的組合,用維系事件的不同空間組合予以鋪陳。“作為一種基本的思維交流方式,和語言一樣通過挑選、串聯與并置一系列的事件,形成易于理解的序列,建構一個有著首尾關聯和時間概念的故事。敘事對歷史意識的傳承與文化繼承發展的可接受度關系密切,傳統文化中的山水觀照,看似本身沒有情節,但以事件和過程構建時間,依次將山水景觀納入故事的結構并將之串聯,以形成使人易于接受的排列;或者說在建立一個前后相應的故事結構后,敘事就成了一種時空上的概念。”[2]敘事建構引入的主題、目的、統一的組合,可以更加清晰地描述建筑園林遺產。這既是人與人、人與建筑溝通的方式,又是面對不同的建筑類型、園林形態都暗含的不同敘事策略。在保護與更新建筑園林的過程中,有選擇性地講述時間,以建構自己的身份,辯證地分析和提煉,往往可以提供更加鮮活、具體、被建筑表象忽視甚至曲解的歷史。利用這種傳遞信息的方式,可以把建筑園林環境納入一套系統,以現代視角加以把握和解釋,把建筑遺產視為一種主要通過物質載體、空間情節、場景內容等傳遞各種必要信息的承載物,把遺產本身作為歷史敘述的主體。雖然這種敘事不能像章回小說和戲劇那樣直接表達,但能夠使用一種通過具體環境語境形成的并綜合了諸多方面的潛在描述。因此,古典園林建筑藝術的遺產價值就能借助敘事建構加以強化,并增強文化遺產的可再生性。這種促進遺產的自我表達,即所謂的“敘事建構”。其將蘊含在傳統園林建筑中的人文價值通過故事的講述加以呈現,將觀賞者的歷史認同和文化歸屬,以人文現象、歷史想象等更深層次的感受加以強化,從而使建筑文化在保護中煥發出新的生機。在敘事建構下,人們在建筑園林遺產保護與更新的實踐方面逐漸形成共識,《世界文化遺產地管理指南》中有關建筑文化遺產的指導文件也強調了敘事建構的作用:每個世界遺產地都有重要的故事表明歷史,歷史建筑遺存被建造、被破壞,曾經的生活,曾經發生過的活動和事件,遺址以前的用途和關于這些著名珍寶的傳說[3]。敘事建構的最終目的是通過敘事環境系統研究范式的建立,探討文化遺產的保護方法,并基于敘事認知和空間認知,通過多學科交叉、量化研究和形態分析,探索古典園林與建筑藝術遺產空間形態的規律、特征和內涵[4];同時,利用實證研究的方法,強調對地域文化和形態的科學分析,開拓研究新視角,并與城市設計相結合,以提供一種新的設計方法和發展策略[5]。
二、敘事建構下利用遺產保護與更新延續傳統文化
摘要:通過對于傳統建筑美學理論的介紹、對比中西古典建筑藝術差異、分析中國古建筑的主要形式,審視以中國古代建筑中美學理解的變化,從而反映建筑美學在旅游中的價值與作用。
關鍵詞:建筑美學;旅游;價值
一、傳統建筑類型概述
建筑是創建于地面上的物質實體,為人類帶來最實在的功用,同時建筑亦是一件藝術品,它闡述人的生活理想和生活意義,是一種象征性的藝術。建筑表現人的尊嚴與相互尊重隱私的行為,展示人類的自信、意志、友情和憧憬。傳統建筑美學的理論是以西方為中心,現階段建筑的風格分類還是以西方為標準。
1.古希臘式。古代希臘建筑藝術的主要對象是公共神廟。神廟建筑在風格上體現出明朗、寬敞、明亮的構想,四周的柱廊與入口是敞開的,供人進進出出,隨意游覽、休息,使人感到自由、無拘無束。希臘的巴特農神廟就是典型的代表,在中國這樣的建筑相對比較少。
2.羅馬式。羅馬式建筑興起于公元9世紀至15世紀,是歐洲基督教的主要建筑形式之一。羅馬式建筑線條簡單、明確、造型厚重,其中有一部分具有封建權力的特征,是教會威力的化身。中國天津的老西開教堂是中國羅馬式建筑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