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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患關系病人選醫生
內容摘要:
病人選醫生制度,是建立新型醫患關系的重要舉措,倡導了一種新型的醫患關系。病人選醫生,要重在落實,科學引導,不斷加以完善。
論文內容:
建立新型的醫患關系
--對“病人選醫生”制度的思考
“病人選醫生”是在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新事物,剛一出現便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廣大病人的普遍歡迎。眾多的病人通過選擇醫生就診得到了方便和實惠。對于這種新生事物,我們廣大醫務工作者應該加以關注和思考,使這項制度能夠得到更好的落實。
“病人選醫生”是醫患關系變化發展到今天,出現的一種必然要求,它是對傳統醫療服務方式的變革,體現了一種新型的醫患關系。在過去的醫療服務方式中,患者往往聽命于醫生,醫生根據需要為病人提供疾病診斷、預防、治療和預后等項服務,患者往往處于被動接受服務的境地。病人自主擇醫后,患者在醫療活動中的主動性日漸凸顯。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病情需要,性別特點,有權選擇適合自己的經治醫師,也可拒絕不適合自己的醫師,從而使自己的就醫活動有了充分的自主權。
“病人選醫生”是建立在理解和溝通基礎之上的一種新型醫患關系。醫患關系是醫療活動中最基本的人際關系,是建立在醫務人員的勞動付出和患者的身心得以康復基礎上的一種神圣的職業道德關系。隨著我國衛生體制改革和醫學模式的轉變,“以病人為中心”的思想日趨鞏固,并成為理解新型醫患關系的基礎。在診療過程中,無論是醫生還是患者,都是有心理的和社會的人,都是有著獨立人格的人,他們之間是平等的,彼此的人格尊嚴都應受到尊重。醫患關系,是一種配合與合作的關系,它建立在患者對醫生的信賴和對生命健康的渴望基礎上,只有彼此溝通理解、相互信任,醫患雙方才能共同參與診療活動,共同完成對疾病的診療過程。
“病人選醫生”的推出,倡導了一種新型的服務關系。病人可以選擇一位醫生,也可選擇一個醫療群體。推而廣之,在醫療活動中,醫生可以選擇麻醉,也可以選擇護士,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調動醫護人員的積極性,為病人提供優質、高效、低耗的醫療服務。
“病人選醫生”是對病人自主權的充分肯定和尊重。對人的尊重,是最高層次的需求。以病人為中心,不單體現在醫療服務上,更應體現在對病人的尊重上,這是我們醫療服務的出發點,也時最終目的。
病人的自主權是病人的一種基本權利,體現了病人的生命價值和人格尊嚴。在醫療活動中,醫患雙方達成的是一種隱形的契約關系,病人付出相關的費用,應該享受到相應的服務。病人有權選擇自己喜愛的醫生,并應充分享有知情同意權,有權要求治療,也有權拒絕,病人有獲取醫療信息的權利,有權了解有關自己病情的診斷、治療和預后,有權知曉醫療費的開支去向等。病人選醫生,最大限度地提升了病人在診療活動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
對病人自主權的尊重是維系新型醫患關系的靈魂,是醫療服務的最高境界。只有充分尊重病人的自主權,醫務人員才能夠真正站在病人利益的角度,以病人為中心,一切從病人的實際出發,讓病人實實在在地參與到有關自身的醫療和決定之中,而最終受益的還是病人。
“病人選醫生”是對醫務人員醫德和醫術的充分肯定和弘揚。推行病人選擇醫生,目的是激勵競爭,讓醫德和醫術俱佳的醫務人員能面向最廣大的病人,為病人解除病痛。病人擇醫制度推行后,在醫務人員中引起的反響是巨大的。病人首先選擇的是醫生的醫德、醫術和服務態度,醫德高,技術精,在病人中口碑好的醫生,被選擇的機會會大大增多,而那些態度生硬、表情冷漠、敷衍馬虎的醫生,不可避免地將面臨坐“冷板凳”的境遇。醫生的勞動價值只有在治病救人中得以體現,病人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將決定醫生的價值,直接影響著醫生的收入、待遇、晉升等,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將更好的得到落實。
實施病人選擇醫生后,從病人的反映和社會的輿論來看,效果是比較明顯的,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增強了,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端正了,醫療質量有了較大提高,醫療收費也有了較大的透明度,與此同時,社會普遍反映的“紅包”、“吃請”、“回扣”等不良現象大大減少,醫患關系變得比較融洽,醫療秩序和醫療環境得到了進一步的凈化。
應加強對“病人選醫生”的指導。病人選擇醫生并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而是病人對社會醫療政策、醫院規章制度、醫生的醫德醫術、服務質量的綜合評價與對比,在此基礎上選擇適合自己的醫生。但是,由于病人的知識層次、行業隔閡、對醫學知識的缺乏等,單憑對某些醫生過于簡單化、模式化的介紹,有時往往并不能選到合適的醫生。如:一些患者盲目崇拜專家,諸如感冒發燒之類的小病也指名道姓找專家診治,造成專家門診門庭若市,而一些年輕醫師診室則場面冷清;有些患者只認醫生的學歷和職稱,而忽視了醫生的臨床經驗;還有的患者頻繁更換醫生,使醫生對自己的病情缺乏長期的、連續的了解和把握,不利于整個的診療全過程。對此,應加以科學的指導和合理引導。
“病人選醫生”是一個新生事物,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因此對“病人選醫生”進行科學的指導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要加強宣傳,不僅要宣傳醫學知識和醫療政策,還要宣傳專家,宣傳專家組、醫療組,更要宣傳年輕有為的醫務人員,給年輕醫師以更大的發展空間;其次,加強健康教育,普及防病治病知識,讓更多的群眾掌握一定的防病治病知識;再次,規范對“病人選醫生”的管理,建立完善考核和激勵機制,以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價值和勞動價值,保證“病人選醫生”制度能健康、有序發展,讓更多的患者通過選擇醫生得到方便和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