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共產(chǎn)黨內蒙古自治區(qū)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國共產(chǎn)黨內蒙古自治區(qū)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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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由特古斯(總編)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58年,由中國共產(chǎn)黨內蒙古自治區(qū)委員會主管、中國共產(chǎn)黨內蒙古自治區(qū)委員會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題目:中文標題一般少于30字,簡短鮮明表明文章研究內容,盡量不用副標題及外文縮寫詞,避免使用非通用縮寫詞、字符等。英文標題應與中文標題一致,并符合英文表達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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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若屬多項基金資助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4、正文應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 層,采用1,1.1,1.1.1 方式。層次的數(shù)字序號頂格寫,序號后要空一個漢字。
5、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shù)請用中文數(shù)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shù)字。
6、本刊對于所有稿件,無論選用與否,將奉上審稿意見。對于沒有采用的文章,歡迎作者在認真修改后再投,本刊將在同等質量下保證優(yōu)先刊發(fā)。
7、摘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
8、數(shù)字用法:執(zhí)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shù)字用法的規(guī)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shù)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
9、參考文獻按照在文章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編號、排列。在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加方括號標明文獻序號,并注明文獻類型標識。
10、第一作者簡介:寫在作者單位下一行。格式如:“姓名(出生年)、性別,最高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工作單位和詳細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手機號、E-mail等。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呼倫貝爾北路89號2號辦公樓
郵編:010050
主編:特古斯(總編)
作者:人民日報評論員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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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古斯; 劉婧; 呂亞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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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被引次數(shù) | 0.023 | 0.02 | 0.011 | 0.024 | 0.034 | 0.026 | 0.044 | 0.043 |
影響因子 | 0.016 | 0.007 | 0.012 | 0.038 | 0.012 | 0.013 | 0.029 | 0.015 |
立即指數(shù) | 377 | 420 | 510 | 449 | 434 | 455 | 409 | 409 |
發(fā)文量 | 38 | 32 | 39 | 62 | 68 | 54 | 75 | 67 |
被引半衰期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引用半衰期 | -- | -- | -- | -- | -- | -- | -- | -- |
期刊他引率 | 1.43 | 1.67 | 2.9 | 0.93 | 1.69 | 1.8 | 0.98 | 1.27 |
平均引文率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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