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員會 主辦單位: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316.00
《河北法律職業教育》由肖輝擔任主編,創刊于2023年,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員會主管、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題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說明本文研究目的、創新性或特點等。
2、展示基金項目的研究結果,并對結果進行深入討論和分析。解釋結果的意義,與現有研究進行比較,指出可能的局限性并提出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3、摘要只需簡明、準確地概述論文內容即可,不要增加注釋和評價性文字,以150-200字為宜,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
4、參考文獻著錄:要對作者在撰寫論文時參考過或引用過的書刊資料,按文章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標明數碼,依次列出其出處。此項一律采用尾注。著錄要按下列要求規范進行。
5、來稿論文要求格式規范、項目齊全,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標題及摘要英譯附于文后。
6、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本刊有權更改格式、潤飾文字。如有必要,將請作者根據審讀意見進行修改。
7、題名應簡明、具體,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8、請在文末注明第一作者出生年份、性別、民族(漢族可不注)、籍貫、職稱或職務、學位或學歷、主要研究方向、詳細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E-mail地址。
9、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才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10、計量單位和符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如m2(平方米)、hm2(公頃)、kg(千克)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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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050061
主編: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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