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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多年來,在政府的主導下,我市境外企業不斷增多,境外企業通過外引內聯,招商引資,激活進出口貿易,引進先進設備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由于9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以及近年來的全球經濟低迷,再加上對境外企業監管手段的缺失和監管機制上的不相適應,使得我市境外企業,尤其是駐港澳企業普遍出現運作嚴重困難的局面。2004年7月,我委成立以來,在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的同時,積極探索新舉措,加強境外企業監管,基本實現了境外企業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初步建立起監管更加有力營運更加透明的境外國資監管體系。其主要特點和做法具體匯報如下:
一我市境外企業基本情況
(一)境外企業概況
目前,我委下屬監管的境外企業共25戶,公控公司屬下18家交通發展屬下6家,公盈公司屬下1家。據初步統計總資產為155645萬元,總負債為90863萬元,凈資產為64782萬元,其中固定資產2083萬元,貨幣資金24244萬元。出現負資產的有6家(公控公司3家交發公司3家公盈公司2家);22家境外企業目前在港無實質經營(14家為項目投資公司,4家不再經營業務,4家已進入破產清算),只有公控公司屬下的福冠集團有限公司是由發展重組公司轉來,主要業務是出租中保集團大廈2801-2805室物業。
(二)境外企業管理現狀
據調查,公控公司交發公司和公盈公司目前都設立境外企業工作小組,專人負責管理境外企業的日常事務,市政府海外科主管境外企業的有關事務。近年來為解決境外企業經營運作困難及銀行貸款逾期不還的局面,由市政府海外科牽頭,開展清退境外企業的工作,對轄下原計委貿委農委建委外經委電子局旅游局房管局紡織局中旅社等系統46家應清退的境外企業進行了清理,目前已依法完成45家境外企業的清退工作。
二境外企業監管的主要做法
(一)深化境外國企改革
為加強境外企業監管,化解亞洲金融風暴給境外企業所帶來的困難和影響,從2000年開始,市政府決定由當時市商貿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派人組成境外企業清理小組,撤換原港澳企業負責人,開展境外企業清理工作,但是推進進度比較遲緩。2004年我委接管境外企業清理工作以后,組織得力工作機構,加大工作力度,對轄下的原計委貿委農委建委外經委旅游局房管局紡織中旅社電子集團等系統共計46家境外企業進行清理,通過破產和清盤注銷及轉制等多種形式,完成了境外企業的清退任務,處置物業收回資金6200萬元,從追收債權中收回資金1100萬元,妥善處理了境外企業的歷史問題。
(二)加強境外企業國有產權管理
我委根據市政府的工作精神,組織境外機構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統計資產評估等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從總體上掌握境外國有資產的總量分布和構成,為加強境外企業國有產權管理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時,我委檢查監督境外國有資產的運營狀況,及時向市政府反映情況和提出建議,辦理好市政府授權管理的其他事項,有效加強了境外企業國有產權管理。
(三)加強境外國有企業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
為加強對境外國有企業的監管,促進境外國有企業良性發展,我委強化境外國有企業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一是對企業經營考核具有決定權,凡是企業經營考核不符實際的予以否決,增強企業經營考核的科學性。二是對直管企業考核實行年薪制,由基本收入(基薪)和效益收入(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以年度為考核周期,把個人工資收入與企業經營業績緊密掛鉤,增強直管企業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與工作積極性。三是對企業薪酬實行審批制,由企業制定薪酬方案,由我委審批后執行,對薪酬總額實行預算管理,規范年金管理。
(四)加強國有企業外派監督工作
我委加強國有企業外派監督工作,指定派駐境外機構高層的中方負責人是國有資產經營責任人,對境外機構占用的國有資產負有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的責任。境外機構重大資本運營決策事項,包括境外發行公司債券股票和上市等融資活動,超過企業凈資產50%的投資活動,企業資本金變動,轉讓國有產權(或股權),企業分立合并重組出售解散和申請破產等,需由我委會同有關部門核準,必要時上報市政府批準。
(五)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管
1出臺《管理暫行規定》,對國有資產收益實行預算管理,將國有資產收益預算與公共預算分開,國有資產收益預算由我委負責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收益的使用范圍包括:資本性支出企業改革成本支出監管費用支出為所屬企業提供融資。
2對年度費用開支實行預算管理,每年年初均編制年度費用開支預算,送市財政局加具審核意見,報市政府審批后實施;每月月初均將銀行結存表銀行存款數據表收支表及經營管理費用表上報給市分管秘書長市府辦市財政局檢查;成立新公司注銷公司資金重大變動及重要變更事項等,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政府審批。
3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加強日常資金管理。一是規定銀行簽名權限。支出金額相當于港幣100,000元或以下,由董事長/總經理審批及單簽有效;金額港幣100,000元以上,由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審批及雙簽有效,并擬文報市府秘書長批準后才能執行。二是規范公司正常開支管理。公司正常開支需憑有效的發票或原始單證,經有關經辦人員簽名部門主管審核批準,交會計部驗證有關單據并按銀行簽名權限辦理付款事宜。三是嚴格非經常性開支審批。1萬港元以下,由公司董事長審批,1萬港元以上3萬港元以下,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審批,3萬港元以上,由市領導審批。四是加強小額報銷管理。公司各部門日常小額現金開支,單據經有關經手人簽名,向行政部經理報銷,再由行政部經理統一集合多張單據經審核后交給公司領導簽名審批,再交會計部驗單后付回款項給行政部經理,所有報銷單據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及批準人三人簽名方可辦理報銷。五是加強購置文儀用品辦公設施宿舍日常用品及維修的開支管理。每次支付3000以下港元,由行政部經理審批,3000港元以上需報公司領導審批后才可進行。
4實行雙重年度審計管理,境外機構營運開支單據,每年年終根據香港公司法規和會計準則,聘用合資格的會計師審核。每年年終市審計局派出審計小組對境外機構帳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年度審計。通過實行雙重年度審計管理,確保資金使用規范,至今未出現資金使用違規情況。
三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的思路及工作建議
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嚴格執行《發展資金情況及管理辦法》,強化費用開支管理,做好年度費用開支預算管理年度審計管理,確保公司帳目及資金使用合法規范。二是加強境外物業資產管理,設置緊急事項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使物業管理公司和管理人接到緊急通知,能及時到達和即時處理,保障物業的安全,保證物業資產保值增值。三是要對物業進行調查,維護修繕翻新物業,并將物業資產交到香港租務市場進行出租,擇優聘請物業,以提高租金水平,經常監測租務公司的經營狀況,防止出現逃租情況。四是要組織定期開展審計,加強財務管理。五是遵守境外的法律法規,按照境外公司法原則認真處理公司業務,提出公司發展思路,實現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