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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皖政辦〔*6〕8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一、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三)以瑯琊區、南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明光市等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市、區為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對問題突出、社會反應強烈的傳銷活動進行全面整頓,其它縣市依據本行動方案同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四)通過專項行動,使重點地區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反復勢頭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群眾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一、組織領導
為強化對打擊傳銷工作的領導,決定建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機關為主的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督辦重大案件,總結推廣工作經驗。聯席會議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市工商局、市*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天長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組成;市法制辦主要負責人為召集人,各單位分管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
二、目標任務
通過此次專項行動,使我市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反復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群眾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主要工作任務:
(一)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工商局省*廳關于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府廳發[20*]59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市打擊傳銷工作,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當前傳銷活動的新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打擊傳銷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繼續堅持“打防結合、綜合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進一步深入開展打擊和取締傳銷活動,堅決遏制傳銷蔓延勢頭,認真做好在我市經營的直銷企業的市場準入、行為規范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對傳銷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露頭就打;通過集中整治行動,使易發、多發的重點地區的傳銷活動明顯減少,傳銷勢頭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外出務工人員流出較多的地區逐步建立防范機制,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廣大群眾對傳銷危害性的認識逐步提高,自我保護和防范抵制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各地、各職能部門通過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各項制度,形成打擊和監管的長效機制。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合肥市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合政辦〔〕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三)以“城中村”、“爛尾樓”、賓館和寫字樓等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區域為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對問題突出、社會反應強烈的傳銷活動進行全面整頓。
(四)通過專項行動,使重點地區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反復勢頭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群眾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為進一步做好打擊傳銷工作,切實維護我區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有效將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遏制在萌芽狀態,根據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堅持“國家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原則和“打防結合、綜合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直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3號)和《禁止傳銷條例》(國務院令第44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的各項制度,形成打擊和監管的長效機制,對傳銷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露頭就打。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及時處置區域內出現的傳銷活動,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防范機制。廣大群眾對傳銷危害性的認識逐步提高,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進一步增強。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調整區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喻棉秀任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黃永慶任副組長,打擊傳銷聯席會議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由何建民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通報打擊傳銷工作情況,指揮督導查辦傳銷案件,落實責任分工,執行轄區領導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督促各部門加強協調溝通,各司其職,相互配合。
三、職責分工